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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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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放慢了车速。自行车服好紧啊。控制住,控制住。随意点。
临街的窗户里空无一人,也没有来往车辆。
“米拉·温伯格?”
尖锐的刹车声。“嘿。”这一声招呼和瞬间闪现的认出对方来的表情,只是人们为了掩饰尴尬,不得已而为之的。
当我走向她时,我已经完全进入了成熟商界人士的角色。我对那位无形的朋友说过会儿给他回电话,就合上了手机。
她答道:“不好意思。”然后微笑着凝眉,“你是……”
“迈克。我是奥美的客户业务经理。我想我们是在……哦,对了,在戴维的国家食品摄影展上见过。我们在第二展馆。我从那儿经过时遇见了你。他叫什么来着?里奇。你们的伙食承办人比我们的好。”
她露出了由衷的微笑,“哦,对。”她记得戴维、国家食品、里奇和摄影馆的伙食承办人。可是,她记不得我,因为我根本就没在场,也没有叫迈克的人。但是她不会关心这个,因为迈克恰巧是她死去的父亲的名字。
“见到你真高兴。”我咧开嘴,露出了最灿烂的笑容。那笑容表明,这真是一次美妙的邂逅。“你住在附近?”
“格林威治村。你呢?”
我朝格里斯林斯基家一点头,“那儿。”
“哇,是LOFT公寓啊。真好。”
我们问了彼此的工作。然后我眉头一皱,“我最好进屋去。我是出来买柠檬的。”我把用作道具的柠檬举起来说,“家里来了几个人。”这时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别的计划。我们正要吃一顿晚点的早午餐,你想加入吗?”
“哦,谢谢。不过我浑身是汗。”
“来吧……我和女朋友参加了步行筹款活动,在外头走了一整天。”这一招不错,我想,而且完全是即兴的,“出的汗比你还要多呢。相信我,一切都很随意,也会很有趣的。有一个汤普森公司的高级客户业务经理,还有几个伯斯顿来的男孩子,很帅,但不是同性恋。”我故作伤心地耸耸肩,“而且,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演员。我可不告诉你他是谁。”
“这个……”
“别推辞了。你需要来一杯大都会鸡尾酒。我们在摄影馆时不是说过这是我们最喜欢的酒吗?”
第六章
“坟墓”。
其实,始建于19世纪的“坟墓”已经不能称其为坟墓了。那座建筑物早已荡然无存,但是人们依然用这个名字称呼下城的曼哈顿拘留中心。亚瑟·莱姆就呆在里面。从被捕那天起,他的心脏就一直绝望地咚咚咚地跳着。
不管这个地方是叫“坟墓”,还是简称MDC,或是伯纳德·克里克中心,对亚瑟来说,这里就是人间地狱。
绝对是地狱。
除了像其他犯人一样穿着橘色的连衣裤,他和他们就没有相似之处了。这个身高5英尺11英寸,体重190磅,褐色头发,留着公司职员发型的男人和在这里等待审判的犯人们截然不同。不,他不是大块头,身上没有刺青(他才知道这是文身的意思),没有剃光头,脑子不笨,既不是黑人,也不是拉丁美洲人。唯一与亚瑟相似的罪犯是被指控白领犯罪的商界人士,可是他们没被监禁,审判后才有可能住进“坟墓”。不管犯了什么罪,他们也不至于像亚瑟一样要担保200万美元的保释金。
所以,从5月13日起,“坟墓”就成了他的家。这是他一生中最漫长、最痛苦难挨的日子。
而且令人困惑。
亚瑟也许见过那个指控是他杀的女人,可是他一点都记不起来。对,他是去过苏荷区的画廊,显然她也在那儿看过画。但是他不记得和她说过话。没错,他是喜欢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失业后,他迫不得已卖掉了那些油画,心疼极了。但是为此去偷?去杀人?他们是不是疯了?我看起来像杀人犯吗?
对他而言,这是一个不解之谜。像费马定理一样的数学证明,即使在得到解释后,还是不懂。他的车里有她的血迹?毫无疑问,他是被陷害了。甚至可能是警察有意栽赃的。
在“坟墓”呆了10天后,辛普森的辩护似乎不那么像科幻电影《迷离境界》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幕后者是谁?他想到了当初被普林斯顿大学解雇后,他一怒之下写的那些信。其中一些很愚蠢、很琐碎,还带着威胁的口吻。本来嘛,学术圈里不可靠的人很多。也许他们想报复一下他干的臭事。还有班里那个勾引他的女生。他对她说,不,他不想有婚外恋。她怒不可遏。
致命的吸引……
警方已经对她做了调查,确定她不是凶手。但是在证明她不在犯罪现场时,他们调查得够不够彻底?
他环视了一下宽阔的公共场所,周围有几十个蹲监的(这是“囚犯”的内部用语)。起初,他们对他很好奇。得知他是因谋杀罪被捕时,他的声望陡增;可是后来知道受害人既没想偷他的毒品,也没对他不忠时,他的声望又一落千丈。在他们看来,出于以上两个原因杀一个女人是可以接受的。
后来,当他们明白他不过是一个因个人作风问题而陷于窘境的白人时,亚瑟的噩梦就开始了。
推撞他,向他挑衅,抢他的牛奶盒——和在中学时的无异。性方面的事并不是外人想象的那样,在这里不是那样。这儿的人都是新囚犯,大家暂时都能管住自己的老二。但是他的一帮新“朋友”对他打保票说,一旦在像阿提卡这样的监狱呆上很长一段时间,尤其是得到1/4磅的大汉堡,即被判25年监禁的话,他就熬不住了。
他已经四次被人一拳打在脸上,两次被绊倒,还有一次被精神变态的阿奎拉·桑切斯摔倒在地。桑切斯的脸上淌着汗,大声嚷嚷着夹杂着西班牙文的英语,直到几个狱警看烦了,把他拉开才算完。
亚瑟尿湿了两回裤子,呕吐了十几次。他是个毛虫、废物,不值得搭理。
直到后来。
他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他觉得它随时都会裂成两半,就像他的父亲亨利·莱姆死前一样。当然,那位著名的教授不是在像“坟墓”这样不光彩的地方去世的,而是在伊利诺伊州海德公园的大教堂人行道上,那里庄严宏伟,和他的身份相当。
这是怎么发生的?目击者和证据……毫无道理。
“莱姆先生,接受辩诉吧。”助理检察官说过,“我建议你接受。”
他的律师也说:“亚瑟,我清楚其中的底细,就像看GPS地图一样。我知道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我不想刺激你,奥尔巴尼不会把死刑写进法律来挽救它。不好意思,玩笑开得不好。但是你还是会被判25年。我能给你争取15年。努力争取吧。”
“可那我没杀人。”
“啊哈。亚瑟,这对任何人都没太大的意义。”
“可那不是我干的。”
“啊哈。”
“不,我不接受辩诉。陪审团会明白的。他们会了解我。他们会知道我没杀人。”
沉默。然后他说:“那好。”其实并不好。显然他被惹恼了,尽管他已经睡了601个小时——那一笔钱他从哪儿弄呢?他——
这时,亚瑟突然抬起头,看到两个拉美裔的囚犯正在打量他。他俩注视着他,面无表情,既不友好,不带挑衅,也不凶恶,似乎很好奇。
他们朝他走来时,他考虑着是该站起来还是原地不动。
不要动。
目光向下。
他目光向下。其中一个站到他的面前,一双磨破的跑鞋就在亚瑟的视线范围内。
另一个绕到他的背后。
他死定了。亚瑟·莱姆很清楚。要打就快点,打完了事。
“你。”他背后的人用高嗓门说。
亚瑟抬头看着面前的那个人。他的双眼布满血丝,戴着一只大耳环,长着一口坏牙齿。亚瑟说不出话来。
“你。”背后的声音又响起来。
亚瑟咽了口唾沫。他也不想,但是不由自主。
“我和我的伙计跟你说话呢。你没礼貌。你怎么这么讨厌?”
“对不起。我只是……你好。”
“你。你是干什么的,兄弟?”高嗓门在他背后问。
“我是……”他的脑子僵住了。我该怎么说?“我是个科学家。”
耳环男说:“操!科学家?你做什么来着,造火箭?”
他俩哈哈大笑。
“不是,医疗设备。”
“像那种狗屎东西,就是他们喊一声‘清除’,然后用电击你?急诊室用的?”
“不,很复杂。”
耳环男皱皱眉。
“我不是那个意思。”亚瑟急忙说,“不是说你不懂,只是很难解释。是血液透析用的质量控制系统,还有——”
高嗓门说:“很赚钱咯?听说你被传的时候穿着一身好行头?”
“我被……”哦,被传票,“我也不知道,在诺德斯特龙买的。”
“诺德斯特龙?什么鬼地方?”
“一家商店。”
亚瑟回头盯着耳环男的脚时,高嗓门继续问:“我说,赚大钱了吧?你赚了多少?”
“我——”
“你想说你不知道?”
“我——”是,他正有此意。
“你赚了多少?”
“我不……我想有六位数。”
“操。”
亚瑟不知道这对他们来说是多还是少,
这时,高嗓门笑了,“你成家了?”
“我不会说关于他们的任何事。”这次他的态度很坚决。
“你成家了?”
亚瑟·莱姆把脸转过去,看着不远处的墙上有个钉子从两块煤渣砖中间的灰泥里伸出来。他猜想,钉子原本是用来挂牌子的,几年前被摘下或偷去了。“别理我。我不想和你们说话。”他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坚定有力,但是听起来像是女孩子在跳舞时拒绝企图接近她的讨厌鬼。
“我们在试着和你文明谈话,兄弟。”
他刚才是这么说的吗?文明谈话?
然后他又想,该死,也许他们确实没有恶意。也许他们能成为他的朋友,给他撑腰。天知道他的朋友越多越好。他还能挽回吗?“对不起,只是这件事对我来说太奇怪了。我以前从来没惹过麻烦。我只是——”
“你老婆是做什么的?她也是科学家?很聪明?”
“我……”他欲言又止。
“她的奶子大吗?”
“你从后面干她?”
“听着,你这个混蛋科学家。给你指条路。让你的聪明老婆去银行取1万美元。然后让她开车去我表兄家,他在布朗克斯区。然后——”
男高音的声音变低了。
一名黑人囚犯正朝他们仨走来。他身高6英尺2英寸,肌肉结实,脂肪厚重,显得壮实魁伟,连衣裤的裤脚往上翻卷。他盯着那两个拉美人,恶狠狠地眯着眼。
“你们这两条吉娃娃狗,给我滚蛋!”
亚瑟·莱姆僵住了。如果有人对着他开枪,他也不会动。就算有人开枪射击,他也不觉得奇怪,即使这里到处设有磁性检测仪。
“操你妈的黑鬼!”耳环男骂道。
“一坨狗屎。”听到高嗓门的话,那个黑人反倒笑了。他用一条胳膊揽住耳环男,把他带到一边,对他嘀咕了些什么。那个拉美人的眼睛一亮,对他的伙计点点头,唤他过来。两人走到远处的角落里,装出很轻蔑的样子。
黑囚犯伸展了一下身体,亚瑟听到了关节的咯咯声。他的心跳得更厉害了。一个未完成的祈祷在心头闪过:希望冠心病把他带走,立刻,马上。
“谢谢。”
黑人说:“操。他们俩是在找茬儿。他们应该知道这里的规矩。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不懂。不过亚瑟·莱姆说:“不管怎样,我叫亚瑟。”
“我知道你他妈的名字。人人都懂这儿的规矩。只有你,屁也不懂。”
但是,亚瑟·莱姆知道一件事,而且非常确定:他死定了。于是他说:“好吧,说说你他妈的是谁,混蛋。”
一张大脸迎向他,浑身汗臭,满嘴烟昧。亚瑟想到了他的家人,先是孩子,然后是朱迪。他的父母,先是母亲,后是父亲。然后,奇怪的是,他想到了他的堂弟林肯,想起了某个夏天,两人在伊利诺伊州酷热的田野里赛跑。当时他们还是少年。
跑到那棵橡树前。看见没?那边的那棵。数三下。准备好了?一、二、三,跑!
但是他却走开了,他穿过大厅,大步走向另一个黑人囚犯。两人击了一掌,就把莱姆忘掉了。
他坐在那里,看到他们亲密无间,更觉得凄凉无助。他闭上眼,垂下头。亚瑟·莱姆是一名科学家。他相信生物的进化靠的是物竞天择,神圣的司法没有用。
但是此时,身陷于严冬一般无情的抑郁之中,他情不自禁地想,是不是有某种因果报应的机制存在并运转着,就像看不见但真实存在的地心引力一样,惩罚他过去做的错事。噢,他做了那么多好事。养儿育女,教他们开明的价值观,让他们学会宽容;他是妻子的忠实伴侣,曾帮助她逃脱癌症的魔爪;他对科学做出了贡献,丰富了世界。
可是也做过错事。人总是会犯错的。
坐在这里,穿着臭烘烘的橘色连衣裤,他努力使自己相信,凭着正义的观念和誓言,凭着他对本国体制的信念(在每个选举日,他都是忠诚的支持者),他会排除困难,重新回到司法天平的另一端,与家人团聚,和生命相拥。
本着正义的精神和意旨,他会赢得和命运的赛跑。就像那个酷热的夏天,在尘土飞扬的田野里,他拼尽全力地冲向那棵橡树,累得气喘吁吁,最终赢得了和林肯的比赛。
他可能会获救。或许——
“走开。”
尽管说话人的嗓门不高,他还是吃了一惊。又一个囚犯走到了他的身后。他是个白人,头发蓬乱,浑身上下刺满了文身,但是牙齿发亮。毒瘾发作时,他就抽搐不已。他盯着亚瑟坐着的长凳,尽管别处还有空位。他的眼神卑鄙无耻。
亚瑟对某种可量化的、科学的道德公平体制的一线希望转瞬即逝了。这个被摧毁了的、危险的小个子男人把它扼杀了。
走开……
亚瑟·莱姆拼命忍住眼泪,走开了。
第七章
电话铃声打断了林肯·莱姆的思绪,他很恼火。他正在想那个X先生以及他捏造证据的技巧(如果不出所料的话),不愿意分神。
这时现实把他惊醒了。他看到来电显示上有44的号码,英格兰的国家代码里就有这两个数字。他立刻下令:“指令,接电话。”
咔嗒。
“你好,朗赫斯特督察?”他不再直呼其名。和苏格兰场打交道要讲究一点礼节。
“莱姆侦探,你好。”她说,“我们这边有点动静。”
“继续。”莱姆说。
“丹尼·克鲁格从一个前军火走私贩那里得到消息,理查德·洛根离开了伦敦,似乎是要去曼彻斯特买什么东西。虽然不确定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我们知道曼彻斯特的黑市军火商非常多。”
“知道他的具体方位吗?”
“丹尼还在查找。要是能在哪儿抓住他,可比在伦敦耗着好多了。”
“丹尼细心吗?”莱姆记得在视频会议里看到的丹尼是个南非人,大个子,黑皮肤,高嗓门,腆着显眼的大肚腩,小拇指上戴着扎眼的金戒指。莱姆以前接过一个与达尔福尔有关的案子。他和克鲁格曾经就苏丹可悲的矛盾冲突交谈过。
“哦,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需要细心的时候,他就细心。如果情况需要,他也会像猎狗一样凶猛。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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