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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洗手之前-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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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  【布受天下】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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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金盆洗手之前
作者:龙五宫主
文案
二逼女青年苏苏。
一朝穿越。
三百六十行,她进了高危行业……江湖杀手。
就在她打算金盆洗手转行却缺钱之际,一位老主顾找上门,提出一个天价买卖……买当今剑圣的人头。
想到以后千千万万个刀头舔血的日子,苏苏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壮志,踏上拿剑圣人头的不归路。

以下是主角自白:
女主:明知不可为而为知,那就叫作死,我,就是其中的典范。
男主:敢且能娶江湖顶尖女高手当夫人,我,就是男人的典范。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穿越时空 相爱相杀 江湖恩怨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苏 ┃ 配角:越影 ┃ 其它:黑白双雄及其它配角 


☆、第一章

  “什么!?你要去拿剑圣的人头?!”白玫放下筷子,拍桌而起,力道之大,害得苏苏到口的红烧里脊被震落在地。
  冷眼扫了眼四周,成功逼退了好奇惊奇的围观目光无数,眯起眼警告白玫:“吃饭也闭不上你这张大嘴?!”
  白玫伸头过来,与苏苏近距离对视:“有件人尽皆知的事儿,我想我有必要和义务要和你说清楚。”
  “剑圣是个断袖?!”苏苏快速接口。其实是她乱猜的,关于剑圣的传言,总共就那么几个字,且通俗易懂:来无影去无踪。
  既然是无影无踪,又有谁知道他是断袖还是断腿?
  白玫额角沁出一滴汗:“你想象力真丰富。”
  苏苏抱手:“谢谢您的夸奖。”继续吃红烧里脊。
  “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白玫裂开嘴,洁白牙齿上的青菜屑尤其刺眼:“神偷光光最近经常光临这间‘有来无回’客栈。”
  “这和剑圣有什么关系吗?”
  “很明显没有,但是和你有关系。”
  “什么关系?”
  “偷与被偷的关系。”
  一口青菜下肚,苏苏反应过来了,直觉一摸腰间口袋,空空如也,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怎么不提醒我!?”
  白玫放下筷子,眼神中严肃夹着戏谑,鄙夷中带着佩服:“刺客榜上有名的青锋剑苏女侠竟然败在了榜上无名的神偷光光身上,我在怀疑,你真的是苏苏吗?”
  苏苏心底在滴血,她当然是苏苏,不过此苏非彼苏。
  原来的苏苏,武艺高强,名声在外,拿人头比砍只鸡头还容易,现在的苏苏,武功半吊子,出门恨不能改头换面重新做人,至于拿人头嘛,自从她练剑不小心砍断一只偷窥的长颈鹿那修长的脖子,见识到血如泉涌的场景以后,她就得了“晕头”症。
  没错,苏苏身体里,住进了一缕来自现代的灵魂。
  九天前,苏苏还是位二逼女青年,二十三岁,医科大学刚毕业,还在找工作中,不巧,在家上完WC打算给手机冲电继续刷贴吧,湿嗒嗒的手拿着冲电器插入电插头时,手上一麻,接着是身上,等她全身麻痹失去意识后,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根拳头大的麻绳上。
  还没有研究明白自己身在何方,悬在麻绳上的身体失去平衡,“砰!”一声,摔了个脸朝地。
  抚着生疼的鼻子爬起来,环顾四周,小茅屋一间,一张桌子上头,一只海碗,一个粗制米白陶瓷水壶。桌沿上,还有一把剑。
  这是哪儿?
  这个想法才闪过脑海,头脑很多陌生的画面在闪动:院落,雨夜,一个身影潜入一间厢房,手中利剑快如闪电,正在佛堂前上香的老头人头落地。
  这些,都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苏苏头皮发麻,眼光扫过桌上的剑,用青色布条密密麻麻缠绕剑鞘的利剑莫名的熟悉,伸手抽出利剑,剑身轻鸣。雪白剑身映出来的陌生容颜吓得她双手一软,利剑垂直落地,正正砸在她的左脚背上,白色布鞋鲜红一片。
  “我的蹄子!!啊啊!!!!!!!!!!”
  鬼哭狼嚎吓飞了小茅屋边的喜鹊一家。
  陌生又熟悉的记忆,熟悉而陌生的利剑,既不陌生也不熟悉的容颜。综上所述,苏苏得出一个结论。
  她穿越了!
  得知自己穿越,她第一时间就是好奇自己的身份,她一边包扎左脚,一边搜刮脑海,这副身体所有的记忆都在。
  皇后?不是。没有去过皇宫的记忆,去过最高级别的是太守府,收了太守十七姨太的三百两,神不知鬼不觉给新来的十八姨太下毒。
  王妃?不是。王爷府在哪儿都没有印象。
  富家千金?也不是。倒见过不少,有些还长得很丑。
  好吧,她一向脸黑,以上这种高档米虫职业和她不沾边。再回忆。
  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家族落魄的女子?不是。倒有不少学武的记忆,练习轻功从树上摔下来,撞到鼻子流血,徒手抓鱼摔进河里喝了不少水,第一次割断一只狗的喉咙时浑身发抖。
  精通女红的丫鬟?不是。倒是经常拿着被刀或剑割破的衣服去裁缝店,花了她不少银子。
  再不济,勤恳种田的农家女?更不是。处处无家处处家,更不用说田地了。
  搜刮完所有能想起来的记忆,苏苏惊悚发现,三百六十行,她进了高危行业……江湖杀手。
  苏苏泪两行,东南枝在哪儿?
  

☆、第二章

  东南枝不难找,将脖子挂上去,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要不然,哪有现在的烦恼?
  “我倒是希望我真不是苏苏,毕竟接下剑圣人头的人,估计就我一人。”苏苏托腮。
  白玫伸出筷子头戳了下苏苏的额:“还真别说,平日里看你做事挺低调的,这一回,可让我刮目相看,说说看,当初你为何要接下这任务?该不会是喝酒上了头,稀里糊涂答应了吧?”
  苏苏撇眼回应白玫的鄙视,思绪又回到刚穿越过来的那几天。
  那天,包扎好脚伤以后,苏苏提着剑,站在小茅屋旁边的榕树底下,望着那支高度最适合上吊的树干纠结着挂还是不挂,如果挂,该怎么挂。毕竟穿越不可怕,可怕的是穿越成杀手,杀人如麻的杀手!!!
  突然,身后传来微弱细不可闻的脚步声,而且来人功夫不在她之下。
  苏苏怎么会知道呢?这依赖于这本尊留下的特殊技能:武功。其实她还不习惯这种脚下生风的走路方式。
  来人停在离她十步之外,一步不多,一步不少。
  应该以怎样的姿势去面对穿越过来见到的第一个人呢?能来找她,又熟知地点的人,应该是个熟人,希望来人是个英俊帅气的大侠,最好是暗恋自己的。文艺女青年苏苏抱着这种想法,提着剑,慢慢回过身去。
  五丈开外,竹篱笆内,手握弯刀,虎背熊腰,大热天穿着黑色的长袍脸上一滴汗也不沁的大胡子男直勾勾望着自己。外貌协会钻石会员的苏苏失望的叹了口气,心中的幻想如阳光下的泡沫,一戳就破。
  连个帅哥也没有,不如死了算了。
  苏苏狗血的想了想。
  “HI。”头脑未经思索,苏苏就直觉的打了声招呼。然而大胡子男不为所动,只是双眼轻眯,似乎带着几分蔑视和冰冷。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杀手的朋友圈,要么是杀手,要么是仇家,见大胡子的神情,苏苏第一时间联想到的是后者,一向爱好和平见血就晕的苏苏瞬间脑袋空白了,握剑的手一丝丝颤抖,直觉后退了一步。
  “青锋剑苏女侠,我们又见面了。”大胡子男胡子上扬。
  女侠?才二十一岁,杀过的人能绕地球一圈的杀人狂魔,竟然被尊称为女侠,苏苏在纠结自己该以怎样的姿势回答眼前这号看起来很危险的“危险人物”。
  是的,她的本尊,同样姓苏名苏,刚过二十一岁生辰不久。
  大胡子男还在等着她的回答,苏苏轻咳一声,握拳道:“好说好说。”
  大胡子男伸右手抚了抚两撇胡子,突然左手拇指一伸,弯刀出鞘,苏苏浑身一麻,炎炎夏日,她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想杀人!这是苏苏的第一直觉,在大胡子男还没开口之前,苏苏暗聚内力,边指着大胡子男身后道:“你夫人喊你回家生孩子。”
  大胡子男直觉回头,趁此机会,苏苏提起并不是很熟悉的内力,跃上小茅屋顶,往茂密的树林而去。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有武功不会使的苏苏,不过眨眼时间,被大胡子男追上,闪亮弯刀架在她跟前,脚下,是随风摇晃的树顶。
  以为自己就要血洒树顶之时,大胡子男却脸色一变,抽回出鞘的弯刀,朝苏苏抱拳:“在下无意之举,还请苏女侠不要见怪。”
  苏苏后退几步,思量着他说的是真是假,这副身体的记忆突然涌上脑海,原来的苏苏(下文简称原苏苏)最后一次见到这个大胡子男,是在两天前。事实上,这个大胡子男还是原苏苏的老主顾,她的一半经济来源,都是来自于这个大胡子男分配下的任务。
  大胡子男名叫莫恨天,来历不明,但使得一手好弯刀,两天前,莫恨天来找原苏苏,说是只要能拿到江州知府夫人的肚兜,就能获得五千两黄金。
  别说拿肚兜了,就是拿人头也不是难事儿,原苏苏接了,结果她低估了江州知府夫人肚兜的魅力,她使尽办法扮成丫鬟遣进了知府夫人的房间,点晕她准备下手时,突然后背受人袭击,是一位身材和样貌都不错的男子,那男子使出暗器,险险与她的脑袋一线之差,过了几招被节节打退,知府外的护院发现了动静,见情况不妙,她扔下烟幕弹,逃之夭夭。
  这应该是原苏苏当杀手以来,最失败的一次,因为以前,她从未失过手。
  或许这就是莫恨天来找她的原因。可是,这跟现在的她有半毛线关系?!
  “无妨无妨,那没什么事儿,后会无期!”开溜才是正道。
  “慢着!”莫恨天出声,人影已快她一步掠到苏苏跟前:“苏女侠,在下有话没有说完。”
  “对不起,我失手了,以后我不会再接你的单子。”思量许久,苏苏谨慎开口,她并不是为了原苏苏那次过失所说,而是为了以后,她不再是原来的苏苏,如果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她,一定会失更多的手......
  “苏女侠莫慌。”莫恨天笑得很爽朗:“这一次来,在下并不是为了追究知府夫人的事儿。”
  苏苏皱眉,不是秋后算帐,那是什么?
  “是这样。”莫恨天道:“我这儿还有一个任务,价值五百二十万两十三银十四铜,黄金,还请苏女侠能接下。”
  省去零头,五百二十万两黄金!!
  想到五千两黄金,难度就大到差一点被暗器伤及要害,丢了性命,五百二十万两黄金,莫不是要去行刺当今圣上?
  苏苏眉头更皱,思考半天,道:“你还是直接杀了我吧。这是我上次任务失败应得的后果。”杀手没完成任务,只有这一个下场。莫恨天肯定是故意找个借口,让她死无葬身之地。
  “在下说了,上次任务的失败,无关紧要。或者说,那一次任务,注定会失败。”莫恨天道。
  苏苏倒抽嘴角,注定失败的任务?还让她去做?耍她呢?!
  “苏女侠还是考虑考虑这一桩生意,难道苏女侠还想过刀光剑影的生活?”莫恨天问。
  “当然不想。”想到以后千千万万个刀头舔血的日子,苏苏觉得前途暗无天日,说不定睡觉之时被仇家一刀下来,就脑袋搬家了。
  “既然如此,苏女侠何不想想?干完这一票,五百多万两黄金,几辈子都花不完,有了钱,之后还会有无限的附加价值,有个安稳的地方,生儿育女,渡完余生,不比杀人好玩多了吗?”
  苏苏沉默好一会儿,问:“你得先说这任务到底是什么?”
  莫恨天高深莫测的笑:“恕在下不能直言,上头有吩咐,要在苏女侠答应之后,才能将具体的任务告之。”
  见苏苏犹豫,莫恨天道:“入江湖容易,离江湖难,特别是作为杀手,苏女侠应该比在下更有发言权。一旦从刺客榜上除名,面对你的,将是无尽的仇家,只要办成了这件事儿,上头会给你一个全新的身份,改头换面做人。而你上一次任务的失败,足够在刺客榜上除名。”
  刺客榜,那是世秘会传出江湖的排名,世秘会是个神秘的组织,却在江湖上威望极高,视为江湖最公正的组织,里面每年都会公布各行各业最新的排名,其中,刺客榜,是江湖上最厉害且从未失手的刺客排名,其中,苏苏就排在了第二,江湖人称,二刺客......
  “其中的利害轻重,还请苏女侠好好想想,在下先告辞,如果苏女侠想通了,还请发出无影花,在下一定会当面派任务。”
  从树顶上摔下来,苏苏原本就不好使的头脑再一次打了结。
  穿越过来,她人生地不熟,这原本的苏苏虽然是个刺客,却是个极其奢侈的人,平时的钱要是能稍微收敛一点点,现在她做个小生意完全不是问题,但她却花得一干二净,如果不接这单生意,还时刻得面对仇家。接吧,可能又是要命的任务。接也死,不接也死。
  垫高枕头想了两三天,苏苏痛定思痛,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接!
  如果结局注定是个死,那就,不成功便成仁!被杀一次总比被杀无数次来得爽快!
  抱着必死的决心,苏苏按照记忆中熟练的招数,再熟练熟练武功,在她花了七天七夜,将本尊的一身绝学武艺练得能随机应变之后,在一个明媚的早晨,用过早点之后,她点燃了无影花。
  无影花还没烧完,莫恨天从天而降,苏苏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一直潜伏在她的小茅屋附近。
  “苏女侠终于想通了?可喜可贺。”莫恨天抱拳憨笑。
  如果他是来庆祝她终于想通了横也是死竖也是死的话......
  “呵呵!过奖。”苏苏迫不及待问:“可以说任务是什么了吗?”
  “买当今剑圣的人头!”莫恨天笑着回答。
  “谢谢你们这么看得起我。”苏苏抱拳行礼,话音刚落,晕了过去。
  剑圣!武林中后起之秀,二十八岁,男,姓越名影,未婚,传说剑圣最厉害之处并不是使得一手好剑,而是运得一手好剑气,他是武林中唯一一个能把剑气凝成剑,伤人于无形的武学天才。从二十五岁在论剑大会上展露锋芒之后,一时名声雀起,更有崇拜者封他为无冕武林盟主。
  对苏苏来说,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剑圣和他的名字一样,来无影,去也无影,江湖上,没有人能摸清剑圣的行踪。
  连他的衣角角都摸不着,更不用说,拿剑圣的项上人头了。
  苏苏有种想自断经脉的冲动。
  从地上爬起来,苏苏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大胡子,为什么你们上头要买剑圣的人头?”
  原本以为这种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毕竟她只是杀手,只负责完成任务,谁知莫恨天竟然抚着下巴,思量好一会儿,答曰:“因为没事儿做。”
  

☆、第三章

  因为没事儿做,苏苏一掌把莫恨天劈飞后,背起自己的青锋剑,收起行囊,踏上拿剑圣人头的不归路。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是非,有是非的地方,一定会有消息。要找到来无影去无踪的剑圣的行踪,苏苏决定先去吃一顿饭,地点就选在人口密度最高的东都城那间有名的酒楼,酒楼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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