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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美食的话我只好做食神了-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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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则为大司马,其手下兵多将广,离建康和前线都非常远,俗话说山高皇帝远,所以建康出了问题,再加上王敬则死了,吴兴郡就成了第一个混乱的爆发点。
这里虽然土地没有扬州那么肥沃,但地势易守难攻,军事力量强大,王敬则死了以后,各方势力将王敬则的残存力量分瓜的一干二净,失去约束的各方势力们开始为虎作伥。
铭天到吴兴郡的时候,这里已经一片狼藉,大街上,随处可见各种平民的尸体,所有人的脸上,都看不到半点对未来的希望。
就连象征保护这座城池的城门上,居然也挂着平民的头颅,足足上百颗!
吴兴郡已经没救了!
这地方混乱的连最爱蹚浑水钻烂肉的混沌撕裂者都撤退的一干二净。
和扬州不同,仅仅是踏入吴兴郡,铭天就已经知道了这一点。
大街上,甚至有兵痞丘八,在光天化日之下凌辱人家黄花大闺女,她的父母被捆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受辱。
混乱如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铭天没有出手相助,这只是惹祸上身。
这里的混乱,绝对不是当日扬州所能比拟的。
这份混乱,犹如瘟疫天灾,已经不是铭天能插得上手的了。
南齐已经走向末路,这里是第一个混乱爆发的地方,但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很快,这种情况会席卷整个南齐。
南齐已经不能待了,必须尽快回苏门镇,见过父母后,带着父母前往氐族避难。
虽然对自己这个世界的父母没什么感情,但铭天姑且还是知道百善孝为先这个道理的。
诚然,自己是穿越者,这个世界的父母和自己没半毛钱关系,但是,这个身体是他们给的,如果没有他们,自己的穿越也无法成立。
当日吵着要上吊,已经是大不孝了,铭天决定无论如何,必须带着这个世界的父母,诸葛方和方田氏离开南齐避难。
苏门镇位置偏僻,消息闭塞,两面靠海一面靠江,虽然没有军事价值,但却拥有南齐最肥沃的土地之一,如果自己不救他们,一但这混乱波及到苏门镇,那么他们没有半点存活的可能!
安落经过泉水治疗,身上长年累月作战造成的暗伤完全痊愈,现在的他,战斗力远远超过以前。
要知道,作战必受伤,所有伤势,都会对身体造成一点不可逆的损害,这就是暗伤,只是每次都只有一点点,所以察觉不到而已。
就比如吸烟者的肺在医学上不能称之为病变,但确实性能远远不如正常的肺。
暗伤因为身体适应的缘故,已经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大治愈术并不会治愈暗伤。
但神奇的是,卫菁菁的温泉连暗伤都能治愈!
接受了温泉治疗的安落,如今战斗力强的更加不像人类。
可以这么说,接受泉水治疗之前的安落和现在的安落如果对打的话,现在的安落能轻易将以前的自己按在地上打,就像爸爸打儿子一样简单。
包括铭天也是,接受治疗后,身体素质得到了些许提升,只是没有安落那么明显就是了。
有安落的保护,四人在吴兴郡虽然会偶尔受人找茬,但结果毫无疑问,都被安落处理的一干二净。
知道此地不宜久留,铭天只在这里找了个小役亭住了一晚,做了最基本的整备。
随后和安落配合之下,杀了四个落单的兵痞,抢夺下他们的战马后,强行冲出吴兴郡。
由于这次行事低调,没有招惹到什么势力,除了守城七八个士兵外,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就冲出了吴兴郡。
毕竟,王敬则死了,吴兴郡此刻也已经病入膏肓,就算铭天也救不了这里,当然,也根本没空救。
离开吴兴郡,由于歆竹已经不再畏惧阳光,再加上这是军用的战马,只要草料给足,休息休息,其速度绝对不是一般马车能比。
只用了两天时间,铭天就抵达了苏门镇。
如果不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其实只要一天就行。
当然,经过钱塘的时候,铭天也听到一些传闻逸事,比如苏小小被孟浪追捕之类的。
苏小小这个名字铭天听说过,倒也很好奇这个历史上的名妓到底是啥样,要是能有机会见她一面,铭天觉得觉得这次穿越就算得上完美了。
当然,凡事哪有那么巧,铭天也没多想。
苏门镇
斑驳的石碑上,这几个字已经快被青苔掩盖。
不远处的镇子大街,稀少的人流涌动,看上去远远没有建康那么繁华,甚至可以说这小镇很残破。
但是,这个与世无争的小镇却永远洋溢着悠然的氛围。
骑在马上,铭天看了一眼镇子的石碑,吸了口略带屎尿味的空气,不由感慨万千。
永泰元年四月,一晃眼,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多月了。
旅途从这里开始,也又一次回到了这里。
带上父母,离开这里前往氐族,一切就能结束。
铭天是这样想的。
看了一眼身边陪伴自己一路的朋友和爱人,铭天笑的很欣慰。
策马,用和这镇子相应的悠闲步伐,铭天踏进了苏门镇的土地。
“咦?这不是不亮老哥吗?你不是去建康娶郡主了吗?怎么回来了?”
才走没两步,还没进镇子,身后突然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回头一看,铭天不由愣了一下。
穿越前的记忆涌上来,眼前这人正是铭天穿越前,这身体的主人诸葛不亮最要好的一个哥们。
“老王?你怎么在这?”
……………………
一三八:隔壁老王
“老王?你怎么在这?”
看到眼前这人,铭天这身体穿越前的记忆如泉水般涌上来。
事实上,铭天对于穿越前的记忆十分模糊,除了一些身体原主人格外在意的事,基本上什么都不记得。
但是眼前这个人,铭天却记得异常清晰,甚至清晰到胜过从小欺负自己到大的公孙远。
这人穿着一身脏的不能再脏的布衣,几乎分辨不出颜色,背上背着一竹筐的柴,那脸更是脏的像非洲难民一样。
开口一笑,在这个年代比较的满嘴白牙格外渗人。
“真是你,不亮大哥!”
那人见了铭天,顿时笑开了花。
只见他一瘸一拐的走来,满脸羡慕的看着铭天骑的战马,手在马屁股前几公分,沿着马屁股的弧线抚过。
看那样子,是很想摸摸,但又有点不敢。
“不亮大哥,你这马好威风啊。”老王一脸惊羡的说着,眼珠子实在不能从马身上挪开。
也难怪,马这种东西,其实还是很昂贵的,一般人家真的养不起。
就这么说吧,这个年代,骡子相当于普桑,驴相当于A4,马就真是A8级别的了,铭天这抢来的战马,相当于超跑大牛一个档次。
就算是骡子和驴,一般都是几户人家公用的,至于马?
普通马根据体型体力等因素,一般在五十到八十两左右。
铭天的这种战马品种优良,乃军用马,一般价格一匹在三四百两,而且还是被朝廷垄断的。
这昂贵的价格也正是一般小规模战斗不轻易出骑兵的缘故:死不起啊!
而且出一次骑兵,战马需要的粮草比兵吃的还贵。
至于更高级的汗血马……那玩意也是丝绸之路后才带来的,现在的价格高的简直离谱,非镇国级大将军根本不能用。
汗血马值千金,这句话不是空口胡说,现在这个年代更是昂贵的要死。
所以别看铭天一直骑马,还嫌马车慢,还晕车,实际上这年代能骑马的话,路边大部分妹子都能随便撩。
也难怪老王会这么惊叹。
要知道,整个苏门镇才不过有十匹马,其中三匹,还因为铭天当初进京遇到山贼时被劫走了。
老王,铭天对他的记忆非常清晰。
虽然老王叫自己大哥,但其实他比自己要大六岁。
老王名叫王越,从铭天这个身体有记忆开始,老王就一直是自己家的庄客,负责照料一家牲畜和砍柴等杂务。
老王从小就在诸葛家工作,一干就是二十年,直到去年,自己的父亲诸葛方因为他工作勤奋,给他弄了套茅草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好自个儿在外安身立命,结婚生子。
只可惜老王嘴巴笨,一直没有找到媳妇就是了。
这两年来,他倒没有拿着钱去享受,一直节俭的很,平时就是上山砍柴挑到镇上卖以此为生,诸葛方给他的钱,他倒是一个子儿都没动。
这对于一个瘸子来说,的确是挺辛苦的。
说白了,他就是个老实人。
铭天穿越前,这个身体的主人诸葛不亮和他关系很好,很受老王照顾。
诸葛不亮十二岁那年因为淘气,上后山玩,结果遇上了三只野狐狸。
要不是老王及时赶到,铭天根本不会有机会穿越。
但同样的,为了救诸葛不亮,老王的腿被咬断了脚踝,从此就变得一瘸一拐。
所以,虽然老王明面叫自己大哥,但对诸葛不亮来说,老王反而更像自己的大哥。
而这种感情之强烈,以至于都转移到了铭天身上。
“到底是不亮大哥,骑着马真是气阔啊。”老王对铭天的马是赞不绝口。
同时,他还看了几眼旁边的安落,殷蝉和萧歆竹。
可能是气场,或者是因为长得太丑缘故,安落只是普普通通,不带任何情绪的看他一眼,都把他吓的连忙挪开了视线。
“以后不要叫我不亮了,我有字了,叫我铭天吧。”铭天带着温和的笑,从下了马。
可能是因为亲近的缘故,有轻微洁癖的铭天居然一点都不排斥浑身汗臭,脏兮兮像挖煤工一样的王越。
“铭天?”王越木讷的重复了一下。
嗯,这个字其实挺欠揍的。
来到这个世界上,铭天才知道,原来自己名字里的天字在这个年代是带有一点忌讳色彩的,只不过没有龙啊,神啊,傲天之类的那么忌讳罢了。
也难怪王越会发愣了。
“先不说这个,铭天大哥,这次砍柴我正好带了点好东西。”
说着,王越放下竹筐,从兜里拿出七八个梅子。
他笑呵呵的递上来,但又意识到有些不妥,连忙收回,用衣服比较干净的部分仔细擦了几下才把梅子给铭天。
“这是我刚采的,大哥,你尝尝。”王越一脸憨笑的递上来。
“呃……”嘴角微微抽搐,铭天吞了口唾沫,最后勉为其难,但表面上还是很感激的接受了。
梅子…生梅子……我不喜欢吃酸的啊……而且还是这么酸的,这玩意吃下去我眼珠子非酸的蹦出来不可。
不过老王的好意,铭天还是不忍心拒绝的。
人辛辛苦苦采来,不吃也不能扔,嗯,有空忽悠一下,骗安落全吃了。
仿佛心电感应似得,铭天刚想到这,马上的安落突然感觉背脊一阵发凉,野兽的本能告诉他,好像有什么倒霉事要发生。
“对了,大哥,我听说你去建康娶郡主了,怎么回来了。”
这次见到铭天回来,老王显然是喜出望外,倒是兴奋的那嘴角从来没有直过。
“是去了,所以我带我媳妇回来了啊。”铭天微微一笑,轻拍他的肩,指向了马上的三人。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氐族震风军千夫长,安落,我的好哥们。”
“你好。”安落一点头,露出一个丑到连歪瓜裂枣都能做褒义词的笑容。
“你……你好……”比起安落千夫长的身份,显然老王更震惊于这件事上,吓得不由退了一步。
“那个是殷蝉,没啥身份,是个大夫,也是咱们镇太医院的学生,我好几次都被她救过命。”
“你好。”虽然殷蝉平时不怎么说话,但真轮到打招呼时,倒也落落大方。
“你好。”老王顿时眼中流露出一丝钦佩。
因为要回苏门镇,殷蝉早就换上了男装,所以在老王眼里,殷蝉只是个长得比较清秀的男人而已,就是名字比较娘炮罢了。
也正因为殷蝉年轻,所以老王才会钦佩。
要知道,苏门镇太医院是前任御医设立的,其地位在苏门镇上最高,可以说越县令那芝麻绿豆大的官,给太医院提鞋都不配。
能做太医院的学生,已经证明了其本事。
“最后这位,是我的媳妇。”铭天故意卖了个关子。
倒不是装逼,只是稍微说慢点,也好让老王接受,他胆子可不怎么大。
“媳妇?”
老王愣了一下,片刻,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点,身子都不由颤抖起来,眼睛里更是露出了无比的惊恐。
郡主!
这可是皇亲国戚,对于平民来说是高不可及的存在,老王至今没有向郡主行礼,照理说可是要杀头的,
铭天不可能做这种事,但王越可不知道啊!
虽然治好了白化病,但歆竹的白发红眸是个大问题,所以一直带着头盔。
此刻掀开头盔,绝世的容颜在阳光下再次璀璨起来。
“你好,我叫萧歆竹。”歆竹的语气很温柔,就像春风抚面,有一股说不清的亲近感。
噗通。
老王当场跪下,重重的磕头:“小…小……小民王越,不知郡主在此,没能行礼,还……还请郡主大人有大量,饶恕小民不敬。”
……………………
一三九:风起云涌【六更求订阅】
老王磕头磕在地上,颇有一副萌新瑟瑟发抖的样子。
他虽然个铭天关系好,但说到底还是一介草民,而且是庄客出身的贫民。
郡主对他来说,简直是如同哥斯拉或者独角兽一类幻想中的生物般遥不可及。
而此刻郡主就在眼前,他又怎么会不怕。
“起来。”轻轻踢了他一脚,铭天蹲下来道:“我都说她是我未来媳妇了,又不是什么貔恘,不吃人!你怕毛啊老哥?”
“可是……可是……”老王畏惧的抬头看了一眼歆竹,旋即又磕了个头。
阶级这个东西,在这个年代是烙印在每个人心中的,或许会有些特例,比如老爹诸葛方和越县令,但对普通人来说,等级永远是等级,没那么容易打破。
“好啦,王先生,你起来吧。”见老王这么怕自己,萧歆竹也是有些尴尬的连连劝说。
最后,在安抚了好几分钟后,王越这才战战兢兢的站起来。
虽然歆竹是郡主,长相对他来说有些怪异,但歆竹那温如藕玉的性格的确能给人带来很强的亲切感。
不多久,老王的颤抖就停止了,反倒是对铭天的钦佩又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铭天哥,你真的做郡马了?那以后,要多多保重了。”王越有些激动。
他话中的意思铭天很清楚。
以后看来是要分道扬镳的意思。
毕竟,身为郡马,在平民眼中,那可是一飞冲天的事。
铭天很不喜欢这样。
虽然他只是诸葛不亮的好友,不是自己的,但这身体本能的亲切感让铭天姑且还把他当成一个朋友。
铭天其实很喜欢他这种老实巴交的人。
但同样也很讨厌所谓的身份高低带来的隔阂,哪怕自己是身份高的那一方也一样。
记忆中,老王对诸葛不亮很好,胜过亲生大哥,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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