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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分类诠释)-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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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以为教父。
【注释】强梁:谓弄性尚气的主观妄为。教父:教条,信条。
苏辙说:〃苟由其道,其势可以自保,苟不由其道,虽强求而不获〃。孟子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这意思都是说,违背事物客观规律的行为,终究会败亡。
意译
道本唯一,这唯一之道包含阴阳两个方面,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而生第三者,第三者如 此从而衍生万物。
万物都具备阴阳两个方面,客观规律作用于阴阳两个方面使事物达到和谐。
人们所厌恶的就是〃孤〃、〃寡〃、〃不谷〃,但王侯却用此自称。
所以,事物有时受损后反而得益,有时得益后反而受损。
别人这样教导我,我也这样去教导人:逞强妄为者没有好结果!我将把此话奉为信条。
原七十七章 天之道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注释】天,指自然。道,指规律、法则。天之道:自然的规律。
矛盾是事物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矛盾的双方各以和它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一统一体中。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否定的否定乃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所以,全则缺,盈则亏,极则反。自然法则就象张弓开弦一样,弦位高了就压低些,低了就抬高些,弦位过满就减损些,不足就补充些。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注释】事物中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是大千世界的客观自然。损有余而补不足,是老子以辩证思维方式总结出的一条自然规律。社会行为应该符合自然法规,然而社会世俗的作法却往往反其道而行之,是损减贫穷不足来供奉富贵有余,这极不公平、不合理,不合客观自然法则。谁能让有余来供奉天下呢?只有明白这自然法则并能自觉实行的人。
【漫谈】英国费边主义者建议一步步地走向共同富裕的理想社会,那就不必砍富人的头,不必没收他们的财富,一切分阶段进行,不扰乱经济,不制造社会动乱。通过一辈子征富人的税,通过在他们去世时抽重重的遗产税,便能剥夺他们的财富。这一来,他们的子女就得在跟穷人子女平等的基础上从头开始。
但是,如果为此而走向另一极端也是不可取的,即倡导建立平均主义的福利国家,认为每个人不论贫富和阶层,都应享受相当不错的生活水准。这种主张的人没考虑到人性的特点,因为数额极大的遗产税或差额太大的累进税会扼杀勤奋工作和创造财富的主动性,尤其是扼杀了有本领、有能力这样做的人。在这种制度下,每一个人所感兴趣的,主要是考虑自己如何才能够从共同资源中多得些东西,而不是考虑应该怎样工作才能为共同资源做出贡献。其实,个人设法多赚钱,以改善生活条件,在人类进化史上,是进步的动力。而且,如果不能开拓税源和多创造财富,也就根本无法谈论财富的重新分配,那时,原意走向共同富裕的路,将会导向共同贫困。
【漫谈】一个不被党派、集团或独裁者支配的民主政治体制,可以产生自由经济。这种自由经济,尽管经济的增长在短期内常常会加剧收入不平等,但从长期看,它将导致更加平等的收入分配。民主与彻底的经济平等是不相容的。这种绝对平等只有在独裁政权的强制下才可能得以实现,而且只有靠付出经济停滞的代价才能得到维持。戈尔巴乔夫曾以二十世纪的思想教训为题时说过一句话,他清醒地强调,二十世纪在人类历史里程上留下的最大教训是:与纳粹主义并列的就是苏联型的〃急进主义〃之恶。但是,民主政治与财富和收入的巨大不平等也是不相容的。经济增长最终会降低这些不平等,因此,也将更会促进民主的健全。
【漫谈】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说,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的优点……收效比较慢,走的是改良路线,却比较公平,不是那么不人道和残酷无情。我们委任马来亚大学经济学教授甘巴为劳动仲裁庭主席。大家都知道他同情工人,但是他不可能做得过火而把雇主置于死地。
【漫谈】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说:有一次,一位老人给我提出了一个问题,它在很长时间里影响了我对福利的看法,他问道:〃就因为我节省了一点自己的钱,就不给我'援助〃。如果我把钱都花光,他们就会帮助我了。〃这是对新福利国家不久就要摆在政治家面前的艰难选择的一个早期警告。
救济应给予最急需的人,而不应是泛泛地用于一大批普通受救济者。应当竭力防止对福利的依赖而使个人丧失主动努力。受益人不应认为可以源源不断地不劳而获,无论其原因如何。
应宣扬自立更生精神,防止依赖性的滋长。因为依赖性意味着一旦失去依赖就会导致破坏性的社会后果,这最终将使国家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
庞大的国家开支,以及高福利标准下国家资助的不断膨胀,将会使营业纳税人不堪重负,这必然要造成失业者数量增多;这时,失业救济又将逼迫增加货币供应量,但增加货币造成的通货膨胀又必然会逼迫再次抬高工资和税收;这些又会造成新一轮更加严重的恶性循环。所以,政府必须斟酌举错,使公共开支不应超出税收所能承受的水平,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通过刺激生产力和投资来增加就业,使税收和管制能促进创造财富。故而,建立福利国家制度,直接使用公共开支的必须适当,而应倡导私营部门和自愿捐助发挥更大的作用。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注释】圣人体天地之道而达万物之理,所以常能虚心应物,述而不作。孔子说:〃聪明以智,守之以愚;功盖天下,守之以让,此所谓损之又损之道也〃。因此圣人有所作为却不自持己能,有所成就也不居功自傲,他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德。
意译
自然的规律不就象张弓开弦一样吗?弦位高了就压低些,弦位低了就抬高些,弦位过满就减损些,弦位不足就补充些。
自然的法则,是损减有余来补充不足。
人类社会世俗的作法却不然,而是损减贫穷不足来供奉富贵有余。
谁能让有余来供奉天下呢?只有有道之人。
因此,圣人有所作为却不自恃己能,有所成就也不居功自傲,他不愿显示自己的贤德。
第二类 遵循道立身处事三大要点
道的悟察与遵循
原十六章 致虚极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注释】致虚极,守静笃:尽量使心灵达到虚寂状态,牢牢地保持这种宁静。万物并作,吾以观复:万物生长变化,我因此观察到了它们循环往复的法则。
事物的生成变化有其共同的基本法则,万物也都遵循着这一法则在不断生灭、变化、发展。自然界中的现象,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诸如昼夜的交替,四季的变换,它们都是由自身运动表现出的一种互补、和谐、均衡。自然是孕育这法则的本体,也是万物返本复初的渊源根本。
【漫谈】致虚守静,并不是说要绝物离人,而只是要求人们排除事物的影响,隔绝欲念的干扰,在主体清静万物不足以扰我本心的境界中,通过个人的觉悟来达到非我之伟大,让自我的界限化为宇宙的无限,让那个冥想宇宙的心灵也分享这种无限。这时,主体思想便会更切近于客观世界的本质,就更能同宇宙的本体有所契合、感通,人的精神就会更直接体察觉悟到整体性的道,更深刻地把握客体世界的奥妙,更能洞察觉悟到万物的共相。就能理解到不能期待从“神”或者其他地方得到恩赐,自身就是“神”的一部分。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尼采说,智慧就意味着孤独地沉思,用直觉悟察万物的本性,这是哲学家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庄子也曾说:〃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
后世许多坐禅学道者,盘膝打坐锻炼形态,收摄身心只为入静而入静,这岂是佛家、道家究竟?未能自复其性,虽止动息念以求静,其实这并非真静。古人所谓:〃试扣禅关,遍参从席,误了几多年少!〃〃积雪为粮,磨砖为镜,多少人到头空老!〃这便是其流弊所生的结果。这其实是从对形上理念的洞悟,误入为对形下境物的追求。
老子对道的概念,并不是虚构的,而是其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不脱离形下的形上之学。而脱离形下的形上之学,只能到信仰中去寻找。老子探索〃道〃的方式就类似西方哲人所谓的〃直觉〃,他们把人本能的最佳状态称作直觉。他说,〃我所说的直觉是指那种已经成为无私的、自意识的、能够静思自己的对象并能将该对象无限制扩大的本能〃。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注释】芸芸:繁杂众多。各复归其根:最后还是各自复归本性,归复、顺应其赖以生存的〃道〃。
大千世界,万物芸芸,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在尽力使心灵达到虚寂的极点,坚守清静达到极点时,我们可以观察觉悟到万物生长变化的循环往复规律。那万物尽管繁杂,但最后还是各自复归本性,顺应其赖以生存的〃道〃。
【漫谈】老子对万物生灭的认识,类似西方古代哲学家泰勒斯。泰认为万物都出于一种简单的元质,它是无限的、永恒的而且是无尽的。元质可以转化为我们所熟悉的各式各样的实质,它们又都可以互相转化。他说:〃万物所由之而生的东西,万物消灭后复归于它〃。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注释】归根曰静:复归本性,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的〃道〃,便可以平和虚静。静曰复命:能够平和虚静,便可以说是依从了天道客观法则的命令,回复了天赋的本然。复命曰常:顺应客观自然,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常规。知常曰明:能够认识到这种万变不离其宗是事物演化的常规,可谓是明智。
人们处理事物,应该把握住道的普遍常规,体会到循道保德是一切事物的根本,抓住这一根本,在实践中则能无往而不胜。孟子曰:“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漫谈】道乃是万物之宗本;万物,乃道之末。道在万物和人身上的体现就是“天性”、“本德”,在万事中的体现就是规律、法则。既然道在人身上表现为天性、本德,那么对人来说,只要复归于本性,就等于体悟到了道的妙义,即所谓“道之大,复性而足”。人的天性,源于自然,若无污染,本可不假修为,无意而安行,但世人往往见闻浅短,身心纷乱,驰骛于争夺之场,其本性被名利与物欲所蒙蔽。所以俗人就有一个复性的过程,复性的具体方法就是去妄。妄是人对事物的错误认识,它如尘埃一样遮蔽着人的本性,因此,只有去妄,才能使人的本性恢复到原来的澄明状态,以复其天性。然而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必须逐渐消除本性之外的东西,心性之外物消除一分,本性就复一分,这样不断“消之复之”,才能最后至于“复命”。
【漫谈】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不知常,妄作,凶。
【注释】常:事物演化的常规,指〃道〃。妄作:不顾客观规律的胡作非为。
老子的道指出了宇宙物理与人事必然法则的因果律,自然界的事物都摆脱不了自然律的规矩,所以人也必须修德以依从于道。孟子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这里所说的天、命,指的就是客观自然的必然规律。不依从这常规之道的胡作非为,必定会受到自然法则的惩罚。哲学家黑格尔也认为老子所谓的〃道〃就是理性、尺度。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释】容:包容、宽容。公:公正、公平。殆:危险。
老子哲学不仅仅满足于对道亦即是对万物生成变化规律的认识和说明,而且还要从中确立人生和政治的行为准则。圣人最显著的品格,就是对自然万物与人类社会基本规律的掌握与运用,将自己的行为与天地万物的运行变化规律融为一体。能明白这永恒的客观法则,对事物就会淳厚宽容;对事物淳厚宽容,方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方能全面周到;全面周到,方能符合自然法则;符合自然法则,方是符合道;符合道,方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险。
【漫谈】一个能理解万物共相的心智才会像上帝那样公正地观看世间事物,而不是从一地一时的观点出发;它会不期望、不恐惧,也不受习惯信仰和传统偏见的束缚,而是恬淡地、冷静地、以纯粹追求公理的态度去宽容和博爱事物。他会把公理看成是不含个人成分的、纯粹的,是人类可以达到的知识。为此,对待共相的知识,便会比对来自感官的知识更为重视;因共相的知识是个人经历的事件所不能渗入的,而感官的知识则必定依赖于独特的个人观点,依赖于人身,而躯体的感官在感觉事物时,有时会歪曲它们。只要心灵习惯于这种共相,它便会使自己不是归属于一座和其余一切相对立围城中的公民,而会把个人目的和欲望看成是整体中的一部分,从而会自然地在行动和感情的世界中保持自由和公正,故而会终身没有危殆。
意译
尽力使心灵达到虚寂的极点,坚守清静达到极点,万物共相生长变化,我可以观察觉悟到它们的循环往复。
那万物演化尽管繁杂,但最后还是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
复归、顺应其赖以生存之〃道〃,便可以平和虚静。能够平和虚静,便可以说是依从了客观法则之命令。
依从客观法则之命令,是事物演化的常规。能对这常规有所认识,可谓是聪明。
不能对这常规有所认识,而主观妄为,其结果将是危、殆、险、凶。
明白了这永恒的客观规律,对事物就会淳厚宽容;对事物淳厚宽容,方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方能全面周到;全面周到,方能符合自然法则;符合自然法则,方是符合道;符合道,方能平安久长,终身没有危险。
原四十七章 不出户
不出户,知天下;
不窥牖,见天道。
其出弥远,其知弥少。
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
不出户,知天下;
【注释】宇宙中万事万物都生于道,而最终又归于道,因之万事万物必然存有内在的同一性。世俗眼光仅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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