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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第3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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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仗征召兵马,会不会影响耽误农时,这些,你又想过没有?”
李超一连问了一堆的问题,直接把李承乾给问傻了。他只是在李超的地理课上,知道东北有个高句丽,在李超的历史课上,知道了高句丽也是华夏人所迁移过去后在那边建立的。他还知道高句丽曾几度入侵吞食中原的疆土,知道汉朝曾在高句丽设立过四郡。
也知道隋时,曾几征高句丽,损兵折将,甚至动摇国本。
因此,在他的脑子里,高句丽其实就跟原来朝廷灭掉的河北刘黑闼、朔方梁师都等是一样的,那里本来就应当是大唐的疆土。
因为大唐是中原正统,是他爷爷从隋朝皇帝那里受禅让得来的天下。因此,过去隋朝的疆土,甚至整个华夏拥有过的疆土,都应当由大唐来继承。
这就是正统,就如同他是大唐的太子,将来大唐帝国也只能由他来继承一样。
高句丽分裂出去都好几百年了,隋朝时没收回来,那大唐就要收回来。至于怎么收,这个他还没想过。
只是觉得,应当不难,反正他现在每天都要把柴哲威柴令武兄弟他们几个扮的高句丽,打败好几次。
“高句丽确实我华夏之地,我大唐为华夏正朔,有责任有义务把高句丽收复回来。只不过,事情有先后,有轻重缓急,做事,得谋定而后动,得准备万全,有把握之后才动手。不动之则,动必如雷霆!你记住了,莫轻易出手,出手必见功!”
李超觉得自己应当向李承乾灌输一些这样的思想。
君王,就得是开拓进取的,如果连个开拓之心,那这样的君王跟条咸鱼有什么区别。李超知道李世民想灭突厥平吐谷浑破高句丽,但李世民有生之年都不一定能灭的掉这些目标。提前培养李承乾这些观念,让他也能够跟李世民一样,有雄心有目标多好。
历史上,李世民御驾亲征高句丽就没灭掉,最后还是高宗时灭掉的,嗯由李世绩苏定方刘仁轨薛仁贵这群家伙灭掉的。
如今既然由他来保扶承乾,李超觉得以后不会有李治什么事了。他都还没出生呢,以后还是安心做个晋王吧。
“高句丽很远啊?老师,那我们先打突厥吧!”李承乾马上换了一个目标。
“咱们跟突厥现在是盟友。”
“可突厥以前不是老来打我们吗,抢我们牛马夺我们人口,咱们现在干嘛不打他?”
“因为突厥现在很强,而我们刚天下一统,百废待兴,还需要休养生息,积聚实力。当然,我们现在跟突厥人和好,那是韬光养晦,忍辱负重。你要记住,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们只要不忘记突厥人是大敌这条就好,暂时的隐忍,只为来日北伐突厥,擒其可汗。”
李承乾释然,又茫然。
“老师,你不是军神吗,为什么还打不过突厥?”
“承乾,缺了牙齿就少说话,因为你一张嘴,那个缺洞就露出来了,很不好看。”李超道。
第697章 李超的一亩三分地(感谢名字都让狗占了万赏!)
祭祀过稷神之后,稻子开始收割。
洗澡沟两边坡上,打谷机呜呜的响着,李家的长工们有了打谷机后,收割的速度快了许多。
四个人一组,配一台打谷机,刚刚好。
两个长工,负责踩踏打谷,两个少年过来拿禾,配合无间。另外有专门的割稻子的,割稻子的一般都是妇女们,她们一大清早就开始下田割稻子,那时天刚微微亮,一天早凉爽的时候,稻禾上还有露水。
她们已经拿着镰刀弯着腰,把一排排的稻子割下,一次割六七颗禾,两排正好放成一把。这样一排排的收割过去,很快一片金黄的稻子,就全都成了一把把的摆在了晒干的田里。
割下的水稻,等太阳出来后,露水很快就晒干了。
因为李家的打谷机多,长工也多,因此直接就把打谷机抬到田里去打,免得把稻禾运回村麻烦。
把打谷机反过来,两个长工扛着机子踩在田埂小路上来到田里。
打谷机一翻,架上棚子,就可以开始了。
负责拿禾的,都是些少年小孩,好多都是长工们的孩子,带着来拿禾,李家也是给他们开工钱的,做一天就有一天的钱。开的工钱还比较划算,这时的大人也不会有那么娇贵孩子,农忙的季节,当然得下地干活。
你看那边,连太子殿下都在拿禾呢。
再看打谷的,不正是右羽林将军李老郡公和相国赵国公爷俩吗。连李府的女眷们今天都下地来干活了。
李家一直有种一块自留地的传统。
现在李超哪怕当上宰相国公了,这个传统也没变。
地不大,也就一亩多地,这块地都是李家人自己耕种。自己扶犁耕田,自己插秧自己收割。
不要其它的仆佣长工们帮忙。
对于李超来说,弄这么块一亩三分田自留地,那只是让家里的人明白,粮食哪里来,耕种的辛苦等等,不能忘本。李家现在这些人当然都了解,但以后下一代长大了可能就不一定能记得了。
好多人说富不过三代,贵族得三代以上才能培养出来。因此李超很在意这块自留地,从现在开始,就要把这个当成李家的传统。
其实李家人挺多的,一亩三分地,真算不得什么。
天气很凉,李超戴着草帽,家里其它人也都戴着草帽。崔莺莺和杜十娘她们做完了月子,今天也跟着出来了,象征性的割了一排稻子,然后就负责在一边捡捡稻穗就好了。七娘、郑婉言和郑红线都有身孕,因此也都只是在一边看着。
好在李超的这块自留地,位置挺不错,边上不远就有一排树。其中有颗树还挺高大的,坐在树下,十分凉爽。
倒是太子等一群熊孩子,眼下全都是一样的装束。
一人扣着一顶草帽,脚下一双草鞋,然后是短袍短裤,方便拿禾。这伙小家伙轮流拿禾,不拿禾的时候就去拿镰刀割稻子。
不管快慢,反正就是要个过程。
就算割的稻禾放的很散乱,也没关系。
打了一会,谷仓已经满了。
“休息一下,喝会水。”
李超拿起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了把汗,天气确实热,在太阳底下踩着打谷机,虽然有草帽,可汗水还是不停的流下来。
最讨厌的还是老有那种打屁虫,一不注意就从稻禾上爬到身上来,有时直接在卷起袖子的胳膊上喷点汁液,又臭还又火辣辣的,讨厌无比。
偶尔还会有些大蝗虫。
这东西跟蚂蚱有点类似,但个头很大,绿色的身子,黄黄的肚子,两只脚又粗又壮,还有一排倒刺,划一下,能把人划出血来。
稻子一割,田里各种各样的昆虫无数,什么青蛙蛤蟆,蚱蜢蝗虫,有时还会有蛇和老鼠,也会有鸟窝鸟蛋。
那种鹌鹑就喜欢在稻禾里做窝,鹌鹑蛋小小一个,还有很多斑点,烤的吃煮的吃都好吃。
天还早,稻子才割一小块,却已经打了一仓了。
不过李超不急,反正这更是一种体验,一个过程。累了就休息会,一亩三分地,再慢有两三天也能弄完了。
满满的一谷仓谷子,李超也懒得马上去出仓筛谷。
径直往树荫下去。
崔莺莺早提着一个大茶壶给李超倒了一杯茶。
“天这么热,出这么多汗,快来喝杯茶。”
李超笑道,“我得先喝杯冰水。”
李家条件好,后勤工作有保障,冰窖里取的大块冰,用有保温隔层的冰箱带到田里来,再把早上刚从山泉里打的泉水放在冰箱里冰着。
“水太冰了喝了肚子不舒服的。”
“没事,又不是天天喝,现在就该来点冰泉水。若不是一会还得干活,我还想来点冰啤酒呢。”
崔莺莺拗不过李超,便只好让赵四娘给李超倒了杯冰泉水。
接过杯壁上已经冒起一层细水珠的水杯,李超一饮而尽,顿时全身舒爽,感觉毛孔都张开了。
“爽!”
红线拿着把扇子站一边替李超扇风。
李超让赵四娘又给他倒了一杯冰泉,然后端给老爹。
“爹,来杯冰泉。”
老爹笑着摇头,“我可喝不惯那个,还是凉茶更好喝。你也好喝点这么冰的,肠胃受不了。”
李超端着那杯冰泉慢慢喝,看着一群刚才在太阳底下还焉头巴脑的熊孩子,这会在树荫下又生龙活虎,挺开心的。
“爹,今年这个收成更好啊。”
“是啊,咱们家这一亩三分地的产量可能要低点,还是那些老把式种地更厉害,你看他们那稻穗沉的啊,都快弯到地上去了。”
“肥施的多,水也没缺过,把式们都说今年我们沟上的水稻一亩起码能产六石,这可真是破天荒啊。”
“毕竟一亩地下了几千斤肥呢,可不一般。还又是深耕和细作,宝一样的伺弄着,可不比原来粗耕,多收点也应当。”
亩收六石,这可就不是多收一点了,那是多收很多了。就算除去肥料和、保水和人工多投入的本钱,收益依然要比传统的耕种方式多收很多。何况,这里是关中,大米价格本来就更贵,这收益自然也越高了。
第598章 飞蝗腾达
张超和老爹在树下乘凉聊天,承乾他们也没闲着,一伙熊孩子这个捉青蛙那个蚂蚱,还有抓蝗虫的。
捉到之后,拿稻草拴着一条腿,然后凑到一起斗虫。
“上上上!”
“咬他咬他!”
看着一群家伙地兴奋的样子,李超也只是在一边笑。老爹则道,“你也是真胆大,把一群如此高贵的孩子这般拉来做苦力。”
“这不是苦力,只是一个锻炼而已。高贵的只是他们的出身血脉,他们能不能守住祖业,还是得看他们自己本事的。如果只是高高在下,不知民间疾苦,他们就会与这社会脱节,这可不是好事。”
承乾的大蝗虫个头很大,但却不中用,总想着临阵脱逃,气的承乾直接把他踩死了。
李超笑着叫过承乾,“蝗虫其实挺好吃的,你们去多抓点,回家后我弄给你们吃。”
“蝗虫也能吃?”
承乾一脸不相信。
“你上次吃过知了吧,味道怎么样?”李超问。
“还行吧。”承乾一想到上次为了吃几个知了,最后却变成差点烧了李府,结果他不但写了几千字检讨,还捡了好几天粪,不堪回首啊。不过烤知了确实还不错,吃起来很脆。
蝗虫和鹅有点像,不是长的像,而是都吃青。吃起青来非常厉害,什么都吃。稻田里,只要稻田移栽后长稳了,就能放鸭子下田,还能吃掉点害虫。但却是绝不敢放鹅下田的。鹅要是下了田,能把稻苗吃光。
蝗虫也是一样,如果数量少,还好些,吃的有限。
一旦遇到旱年,往往接着就会发蝗灾。因为蝗虫卵不会死,那时蝗虫铺天盖地,吃光一切青的庄稼植物。
蝗虫有的地方也叫蚂蚱,反正就是个头极大的那种。
其实古人也吃蝗虫,遇蝗灾的时候,铺天盖地都是蝗虫,百姓也会捕蝗虫吃。不过蝗虫的特性是数量多和移动快,他们能迅速的啃完一个地方的青,然后飞走。因此就算捕蝗虫,时间也很短,这就如同是河里的渔汛一样。
有的靠海的河,每年有些鱼会从海里游入河里,到上游去产卵,这个时候捕鱼,是非常轻松的,但却也有一个时间,过了这个鱼汛就没了。
到了后世的时候,蝗虫甚至成了一种美味,各种以蝗虫做的美食多不胜数。
香辣飞蝗、油炸蝗虫、泡椒蝗虫、蝗虫馅煎饺
甚至还有一些相当讨彩的名字,比如飞蝗腾达等。
据本草纲目的记载,蝗虫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营养丰富,肉质鲜嫩,味美如是,甚至营养成份的结构比起禽兽类更合理。
不过平时吃这种东西的人较少,就好比吃虾的人多,吃螃蟹人少一样。这东西看着太凶了,况且还是虫呢。
不过承乾他们都还只是孩子,上次吃过烤知了,感觉不错。现在听李超一忽悠,于是便都兴奋的跑去捉蝗虫了。如今虽不是什么蝗灾之年,但在收割季节,田里还是能看到很多蝗虫的。
蝗虫其实挺好捉。
只不过如果是在蝗灾的时候,蝗虫数量太多,移动太快,所以才难捕捉,要不然,蝗虫再多也是送菜啊。
一会功夫,已经捉了好些,仆佣们也一起帮忙,这块地方的蝗虫算是倒了霉,差不多被捉多,捉了一口袋,起码得有好几斤。
李超直接把那口袋放进了一边的水坑里面。
“好了,继续开工干活了!”
看着天色还早,李超打算再干会。
等到太阳越升越高,日头越来越毒辣时,大家也都焉焉的,李超便宣布结束上午的劳作。将谷仓里的稻子装出,筛过,然后装入箩筐里。
把脱粒的稻草都一件件的卷好,散开立在田里晒干。稻草晒干后,也能成为牛羊冬季的草料。
“把打谷机盖上,回家!”
“我去拿蝗虫!”承乾一直惦记着那袋蝗虫,在水坑里溺了一会,蝗虫都已经死了。
回到家,承乾他们顾不得休息,就要李超给他们做蝗虫吃。
李超打算先做一道油炸蚂蚱,毕竟又不是穷苦百姓,吃蝗虫不是为吃饱,而是当小吃,讲究的是色香味。
“蝗虫真的能吃吗?”
承乾带着一群小伙伴围着李超打转,到现在还有点不太相信这些个头张扬的虫子能吃。
李超只是笑笑。
蝗虫已经溺死了,李超先是架锅烧水。把蝗虫先捞出来放盆里,等水浇开放里面淖,一边拿铲子搅动,差不多洗净了,捞起,淋干。
“把盐拿来。”
往淖好水洗净淋干的蝗虫上撒上精细的青盐,拌匀腌制,这样能更入味。
抓来的蝗虫有母的有公的,母的肚子大,里面很多子,炸出来后会跟蟹黄一样。还有一些个头大的,翅膀很硬,蝗虫有两层翅膀,外面那层是保护的,里面的翅膀很轻薄,是飞的。里面的软翅炸了好吃,外翅却得先扯掉。
李超一面腌,一面把外翅扯掉,并且让承乾他们一起帮忙。
蝗虫外面一般是绿的,但炸出来后,颜色都一样,金黄色的。
“然后就开始炸吗?”承乾胆子挺大的,扯起翅膀来那个凶残啊,还玩的很高兴。
重新架锅,烧火。
其实说是炸,更是炒。
小火慢炒,省油还不腻,慢慢的炒,才能更香更脆。
锅里放油,先把花椒放里面炸一下,炸出香味,捞出花椒,再倒入腌好的蝗虫,小火慢炒。
慢慢的,就炒出了香味。
越炒越香,香浓四溢。
李承乾他们已经开始流口水了。
“老师,还要多久。”
“哇,金黄金黄的,好漂亮啊。”
李超很有耐心的继续翻动着铲子,做菜,最讲究的是火候。炒蝗虫的火候要到什么程度?每只蚂蚱通体微微似乎透亮,变成深沉厚重的红色,肚子膨胀饱满,这就已经可以出锅了。
出锅前,还要再撒上盐。
李超用的是椒盐。
炸好,撒上椒盐,根本不需要其它的东西,一道油炸蝗虫就算好了。
“好了,这道菜就叫做飞蝗腾达!”
“飞蝗腾达,这名字真好听。”
不过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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