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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酿酒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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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飘红楼
☆、第一章 病娘亲
水流国今年的第一场雪。
整整两日,鹅毛般的雪片从天而降,洋洋洒洒,银装素裹了大地,视线所及之处,一片洁白。这景致虽美,可穷人都知道,雪融后的气温,足以让冻死的贫民数量又增加一层。
此时已接近年关,明媚的阳光下,平安县的雪已停,冰封了的道路上,积雪能有半指厚,凛冽的北风打着旋呼啸而过,卷起地上的积雪迎面刮来,如刀,冷!
平安县是距离京城四百里,隶属于利州的一座还算繁华的小县城。辰时刚过,街上就已经有零零稀稀的女人肿着眼眶、打着哈欠,出来到井边排队打水。一辆破旧的牛车吱吱嘎嘎地路过她们身边,牛铃铛随着行进叮叮当当地摇晃。
赶车的年轻汉子身穿露着棉絮的破袍子,双手抄在袖子里,懒洋洋地甩着鞭子,狗皮帽子底下是一头蓬乱的发。他吸了吸雪后的清新空气,张开大嘴,哈欠刚打了一半,突然,身后的车厢帘子内,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传来,断断续续,足足持续了五分钟。
打哈欠被打断,车夫很不爽,烦躁地皱了皱眉头,瞥了眼晃动的补丁帘子,啐了一口,抱怨:“大半夜不让睡觉,非要赶路找什么医馆,拉这么个病怏怏的娘们儿,真是晦气!”
可惜他的话没人听见,因为里面妇人的咳嗽声越来越大,伴随着一个焦急的女童音:“娘,你没事吧?娘,你忍忍,这样咳下去会咳坏的,喝点水。小豪,把水袋给我。”
那声音虽稚嫩,但却清脆动听,如清泉叮咚,让听者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舒坦。
随后,车帘被一只胖乎乎的小手猛地掀开,一张红扑扑的苹果脸探了出来。
那是一个十岁女娃的脸孔,虽稚气,仍很美。滑嫩的肌肤似剥了壳的煮鸡蛋,眉如弯月,鼻梁秀挺,唇若红樱。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睛灿若星辰,剔透晶亮,让人看上一眼便被深深吸引,无法忽视其内里那掩饰不住的明亮华彩。
车夫的懒惰让女孩不满地蹙了蹙眉:“大牛哥,麻烦你快点去吉祥医馆,我娘身子不舒服!”
“陈家丫头,你也看见了,这么厚的雪,路不好走。”大牛边打哈欠,边懒洋洋地拖着长腔。
“大牛哥,看在是街坊的份上,这一路我们不与你计较,可你现在再偷懒,我们就换车夫!”陈玲珑冷冷回道。
“嘿,你这丫头!”大牛恼羞成怒地回头狠瞪,可惜陈玲珑没等他瞪,便放下帘子。
大牛撇撇嘴,骂了句“臭丫头”,这才挥起鞭子,不甘不愿地加速。
牛车内,荆钗妇人好不容易止住咳嗽,抚着胸口,潮红的脸上还带着不适:“都是街里街坊,你何苦跟他呛呛,反正都要到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样的教育让玲珑再次拢眉:“一码是一码,就算是街坊,可租了他的车,咱们是付了钱的,凭啥他不好好拉咱?”
一句话噎得妇人语塞,过了半晌也不知该如何反驳,只得长叹口气。这个女儿,自从三个月前溺水过后,性子便不再像从前那样的乖巧腼腆,感觉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姐,我饿。”坐在妇人另一边,有些呆板又有些怯懦的小男娃忽然蹭到玲珑身边,拉拉她身上褪了色的红棉袄。
玲珑敷衍地拍了拍他打着补丁的棉帽子:“小豪乖,等下姐就给你买。”顺手将他鼻子下的两条清鼻涕擦干净。
吉祥医馆刚刚开门,门口两个伙计正拿着大扫帚扫雪,牛车慢吞吞地停下,刚停稳,玲珑便跳下地,搀扶仍在揉着胸口的娘亲,又将自己的弟弟抱下车。
大牛不耐地眼一翻,拿出扫帚开始扫牛车上的积雪。玲珑也不理他,径自扶着母亲往里走,还不忘招呼弟弟跟上。
坐堂医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将两根指头搭在秦氏的脉上,另一只手抿了抿自己的山羊胡,忽然,眉毛一皱。
玲珑心下一凛,有些急:“大夫,我娘怎么样?”
大夫并没马上回答,过一会儿才收回手,继续抿着山羊胡,咬文嚼字:“左寸沉数,右关沉伏;右寸细而无力,右关需而无神。心气虚而生火,肺经气分太虚,肝家血亏气滞。依老夫看,大娘子恐怕是常日里思虑太过,忧虑伤脾,肝木忒旺,需得好生调养一番,否则恐成顽疾。”
玲珑立在一旁,虽听不太懂,但却感觉到了一股不安。
秦氏愣了愣,没料到自己的身子真的出了问题,心中一急,又开始咳嗽。
玲珑急忙帮她拍背,问:“大夫,我娘现在有些发热,该怎么办?”
“无妨,只是风邪入体,老夫这就开副药。另外你母亲的身子需要静养,切忌动气,凡事放开些。这世上的事不如意有十之**,劳心太过,伤身。”老者显然很满意玲珑表现出的孝顺,看着她,嘱咐道。
玲珑压抑下心中的忐忑,道了谢,让小伙计抓了药,打听了县里最便宜的客栈,扶着母亲拉着弟弟前往。
因为秦氏的病,行程注定要耽搁,大牛赶车去住大车店,宿费还要陈家出,这让玲珑有些郁闷。
客栈的房间又小又暗,还有一股子霉味,冰冷的土炕上铺着破旧的棉被,连炭炉都需要自己点。可玲珑也顾不了那么多,急忙放下包袱就去借炉子到院子里煎药。
药煎好后,用冻成萝卜的小手哆哆嗦嗦地端进来。小豪很乖地坐在一边自己玩耍,时不时偷瞄一眼母亲,那双漆黑的大眼睛深处透露出一股子不安。
秦氏烧得有些严重,躺在炕上,双眼迷糊地闭着。玲珑唤了一声,扶她坐起来,秦氏皱眉接过碗,盯着里头黑乎乎的药汁,叹气:“都怪我这身子,白花了药钱。”
“娘的身子一直不好,早该看大夫了,可你总是不肯去。刚刚大夫不是说了,要静养。”
“养什么?哪有那么娇贵!”秦氏自嘲一笑,一口气喝下去,用袖子擦嘴,笑里含着忧郁,少顷,说道,“好在马上就要到京城了,也不知道你爹现在怎么样了,整整五年没来个信儿,我这心里还真不踏实。”
玲珑不知该说什么,看秦氏发起呆来,就扶她躺下:“小豪饿了,这里不卖饭,我出去买几个包子。”
“别走远了,现在外面拐子可多了,你当心点。”
“不会,就在街头,我很快回来。”玲珑说着,从包袱里摸出银子,又嘱咐小豪好生照看娘,小豪乖巧地点头,她这才匆匆出了客栈。
外面北风如刀,让她不禁紧了紧围巾,下意识放慢脚步。
街上已经开始热闹了起来,小摊贩们挤在狭长的道路两边,高声吆喝,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冷空气被那些食物的热气重重一烫,冒出诱人的白烟,散发着浓郁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卤肉的味道钻入玲珑的鼻子,饥肠辘辘的胃被逗引得咕咕直叫,她不禁露出苦笑。
三个月,整整三个月没尝过肉味,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也不知她造了什么孽,一场车祸让她倒霉地穿越,重生在了陈家村因溺水死亡的十岁女童陈玲珑身上。
原主陈玲珑的母亲秦氏是私塾先生的独生女,年轻时貌美如花,引得求亲者无数。可这根花最后却偏偏选中了一个穷酸秀才,不顾父母反对,要死要活地嫁了。
秀才大陈不仅穷,除了读书根本不事生产不说,还有一个恶娘,秦氏过去没少受婆婆的气。开始时,全家只靠嫁妆过活,大陈屡试屡败,家里开销很大,后来还是秦氏的母亲看不过眼,只能暗地里接济。
直到婆婆和爹娘相继过世,大陈还是没中,于是一家人只能靠秦氏卖绣品、做粗活为生。五年前,在儿子三岁的时候,大陈好不容易中了,全家人喜出望外,以为终于有了盼头。很快,大陈便收拾了行李,带着家里的大部分积蓄做盘缠,进京赶考,这一去就是五年,杳无音讯。
正常人看到这儿,都会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否则一个人离家五年怎么可能会一封信都没有。然秦氏不这么认为,她固执地觉得,丈夫肯定是有什么苦衷耽搁了,丈夫绝对不会背叛自己。
三个月前,陈家村一个落第的举人回到村子,偶然间说起,说他在京城见到了大陈,说大陈四年前已高中榜眼,正在京城里当大官,如今已官至五品给事中。
秦氏一听,喜出望外,立马就卖了家里的全部家当,上京来千里寻夫。
玲珑听到这信儿的时候,是刚穿过来的那会儿,刚被从水塘捞出来。听说要来寻爹,她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事没那么简单。
试想,一个大官五年没给妻儿寄过一封信,那不是抛弃是什么?
可秦氏不这么认为,她已经被欢乐冲昏了头,苦尽甘来的滋味让她的肾上腺素飙升,以至于让她在一天里,就把家里仅有的房地变现。她绝对绝对不相信曾经被她供养的丈夫,会在飞黄腾达后抛弃她这个糟糠之妻。
玲珑对她的想法嗤之以鼻,可她现在太小,没有发言权,不然她真想给秦氏泼盆冷水,让她清醒清醒。
秦氏的冲动让她想起了上辈子的妈,她上辈子的妈就跟秦氏一样,是个单蠢的女人。就因为她上辈子的风流爸搞外遇要娶狐狸精,结果母亲可倒好,抛下自己不到七岁的女儿,一根绳子上吊,给小三腾地方了,也不管女儿会不会被小三虐待。
玲珑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种女人,虽然秦氏对她还不错,可她对秦氏并无太多好感。但她又不能脱离秦氏,毕竟她现在还是个孩子,就算娘再软弱可欺,有总比没有好。
随着离京城越来越近,秦氏的情绪似乎也越来越不稳定,玲珑猜想,其实秦氏大概也有不好的预感,然而盲目的喜悦已经迷惑了她的全部,让她坚决而无条件地选择相信她丈夫的爱和人品,也不知道陈大的爱和人品是不是真那么可信。
玲珑并不看好这次上门的结果,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爹娘的名字。她居然偶然得知,她娘姓秦,名香莲,好死不死,她爹正好叫陈世美。
这年代还没有虎头铡和包大人,希望别杯具!
花四文钱买了四个菜包子,玲珑忙抱在怀里,先尝一个,唔,好像有砂,便宜没好货!
就在这时,一辆快速行驶的马车从她背后驶过,卷起一阵风,吓她一跳,刚回头去看,便看见一道黑影正好闪到了马车前,马车由于速度快路又滑根本刹不住,人群中顿时发出一片惊呼——
马车撞人了!
☆、第二章 富人与乞丐
围观大概是人类的天性,在骏马打了一个响鼻,终于停下来后,呼啦,周围的一大群人都围了上去,卖东西的也不卖了,买东西的也不买了。
因为那辆马车看上去很豪华,四周被湖蓝色的丝绸包裹,镶金嵌玉的窗扇与车门被绣有精致花纹的帘幕所遮挡,车厢上还挂有上刻“陈府”字样的楠木牌,一看就是有钱人的马车,因此围观的人也不敢太往前,怕惹事。
玲珑就站在事发地的不远处,下意识上前几步,占据了围观的有利地形。眼前的一切让她愣了愣,只见积雪半化的泥泞地面上,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抱着胳膊,虾米似的蜷缩着,显然刚刚马匹受惊踢到了他。
大冬天,他只穿了件破破烂烂的单衣,那衣服脏的看不出颜色,与他现在满是泥雪的脸有一拼,且坏的不成样子,仿佛他穿的不是衣服,而是连在一起的碎布条。白皙的肉从布条里露出来不少,上面居然满是伤痕,泥水混着血水,看起来惨不忍睹。
玲珑心下不忍,这孩子大概也就十一二岁吧。
在场人都这么想,可惜没人敢上前去帮一把,因为——
“妈的,哪里来的小叫花子,找死!”裹着黑色棉袍,看起来凶神恶煞的车夫满头虚汗,扬起鞭子狠狠地抽向地上的小乞丐,显然将刚刚遇险时的紧张和恐惧化为怒火,现在要狠狠地发泄。
小乞丐没防备,被狠抽了一下,衣衫又破了一道口子,上面是一道深深的血痕。他疼痛地蜷了蜷身子,低唔一声。
围观的人很愤怒,可打量了一下那豪车,又沉默了。他们这些普通百姓,可没人敢在官家面前充当正义之士。
与此同时,车厢里一个响亮又尖锐的童音,愤怒地大喝道:“陈贵,找死啊,突然停下来,害得本小姐的手指都被戳破了!”
车帘一开,一张粉妆玉琢的脸露了出来。让玲珑诧异的是,刚刚那飞扬跋扈的声音竟然出自眼下这个只有五岁的女童之口,这孩子长了一副出色的样貌,白的像个白玉娃娃,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红嘟嘟的小嘴娇艳欲滴,乌黑的长发扎起,纤细的身子上居然裹着一件相当昂贵的火狐裘。
可那随时倒竖的眉,透露着凌厉与高傲的眼,唯我独尊、傲视一切的神态却破坏了她的美感。玲珑完全可以肯定,这女孩比女王还女王,如果她一直这样,不出十年,必定会长成一个骄纵毒辣的女祸害。
“回大小姐,这可不关小的的事儿,都是那个小叫花子突然闯过来!”陈贵苦着脸,耐着性子,回头跟女孩解释。这位泼辣的大小姐,别看年纪小,可也是他惹不起的。
“小叫花子?”大小姐好看的眉毛皱了皱,眼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探长了身子往地上瞅瞅,见小乞丐肮脏不堪,顿时嫌恶地皱了皱眉头,“咦!真恶心!赶紧让他离远点,别脏了本小姐家的马车!”说着,仿佛受了惊吓似的抖抖肩,快速躲进马车里,生怕被传染上什么细菌。
“陈贵!”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自车厢内响起。
“是,小的在。”陈贵讨好地应道。
“把拦路的扔到一边去,赶快赶路。老爷初十就要回来了,本夫人没工夫在这路上耗。”女人的声音本该是动听的,可却因为冷血而变得尖利刺耳,她目空一切,话语间带着深深的嫌恶和不耐烦,清脆又冷酷。
“是,夫人。”陈贵卑微地答应,继而跳下马车,却又恢复了不可一世的模样,满脸厌恶一把捏起小乞丐的衣服,像丢垃圾一样很随意地扔在街角,还掏出上好的丝帕擦擦手,这才重新回到马车上,扬起鞭子。
车轮咕噜噜的转动,一行人扬长而去。
小乞丐犹自躺在路边,像一滩烂泥,长而蓬乱的发遮住他的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不少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都已散去。玲珑往周围扫了扫,见剩下的几人都远远地看着,大概是嫌脏,都没有上前的意思,不禁好奇心起,明知不该鸡婆,却还是走上前,小心翼翼地踢了踢乞丐的脚。没动静,该不会是死了吧?她又踢了踢。
“唔——”终于,小乞丐反应迟钝似的呻吟了声,张开眼。
当他张开眼时,玲珑忽然愣住了,她居然看到了一双蓝眼睛,虽然那对眼珠子因为疼痛而有些黯淡,但镶嵌在那张黑黑的脏脸上,居然如暗夜里的蓝宝石,漂亮极了。
小乞丐显然迷茫了会儿,仿佛刚刚睡醒,紧接着那双迷人的眸子开始恢复清明,不到两秒钟,他的双眼便聚焦,锁定在了玲珑身上,那眼神居然带着浓浓的戒备,冷得仿佛是把一切当做他最仇恨的。
这眼神更是让玲珑产生一秒钟的凛冽,心里陡然升起一股奇怪的感觉。而且下意识地,她觉得这小乞丐不是普通的乞丐。
“小兔崽子!找到了!在那儿!来人,给爷追!追到了爷有赏!”就在玲珑恍神之际,一声难听的大喝在远处响起。
小乞丐往远处看了眼,噌地跳起来,捂着胳膊就往街头跑,真难为他受了伤,速度居然还能堪比兔子。
一队打手打扮的人风一般地掠过,往小乞丐逃跑的方向奋起直追。那群人里面有一个身穿华服的白胖子,就是刚才喊有赏的那位,大概是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跑两步喘两步,还要人照顾他,磕磕绊绊好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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