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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宅门-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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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下头去,湿热的气息正喷在金秀玉耳垂上。

“做了我李家的少奶奶,便不必如此辛劳,只管吃香喝辣,耍牌斗鸟,岂不快活?”

他嗓音低沉,分明是在诱惑。

金秀玉瞪了他一眼,忽然扯开了喉咙,大声道:“咱们小户人家,原是上不得台面的粗鄙手艺,哪里及得上你李家大宗的买卖,大少爷若不耐烦,只管脱了围裙,去巡视那百十来家商铺便是。”

她既高声且不耐,金林氏和金老六都回过头来,看着李承之。

李承之瞪了金秀玉一眼,回头忙笑道:“士农工商,无分贵贱,真个论起来,工倒排在商前头,我这生意人,才是下九流呢。”

金林氏嗔道:“姑娘家家的,见识浅,大少爷可莫要同她一般见识。”

金老六饱含深意地注视了女儿一眼,金秀玉脖子一缩,只觉所有小心思都被父亲看透了。

李承之笑道:“且让我试上一试。”

他走上前去,从金老六手上接过一块还未曾浸过油的木板,往油面上一探。

“嘶——”

金秀玉一惊,扑上去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往外拉,嘴里慌道:“可是烫着了?”

“必是手势不对,让那油给烫了,快去外头拿冷水冲洗。”

他话还没说完,金秀玉早已拉了李承之,风风火火跑出去。

院子里正有一盆冷水,金秀玉握了他的手便往水里泡,拿出来一瞧,果然食指中指两个指尖上,各起了一个泡。

她握着这两根修长的手指,皱起了眉头。

“不过是烫了,不妨事。”

李承之轻声说着,目光却并未落在自己手上,而是看着金秀玉的脸。

“这就叫富贵命,你呀,天生不是做活的人……”金秀玉埋怨着,抬起头来,剩下的话都落回了嗓子眼里。

这目光柔和地,真能滴出水来。

手上一暖,竟是被对方反握住了。

金秀玉一惊:“做什么?快放开!”

她一面说着,一面眼神便往厨房那边飘去。

李承之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老神在在道:“你这女子,太过滑头,既是叫我逮住了,哪能轻易放手!”

金秀玉几下挣脱不开,不知不觉脸上也染了一层红晕,明明是朗朗乾坤,总觉得仿佛在偷情一般,尤其是父亲母亲随时可能出来见到。

“你,你快放手!这青天白日的,成何体统!”

李承之却偏偏不放,只管牢牢抓住了,任由她挣扎,倒似那戏耍老鼠的猫儿,找到了乐趣。

院门忽然“彭彭”乱响。

李承之一惊,放开了手,倒叫金秀玉猝不及防,差点跌了一个趔趄。

金秀玉嗔怪地瞪了他一眼,扭身跑去开门。

只是自从李承之醉卧金家,她这般瞪眼已有好几次,这回这一瞪,她自觉凶狠,却不想,练习得多了,反而瞪出一星半点的风情,惹得李承之心中一热。

院门一开,只听金秀玉扬着嗓音道:“杨婶子,怎的今日来串门?可有事?”

门外的正是那日前来通风报信的杨婶,她虽是听着金秀玉的问话,眼神却越过她的肩膀四处乱扫,及至扫到李承之,目光陡然一亮。

“婶子?婶子?”

杨婶一惊,目光回落到金秀玉脸上,才想起对方正在问自己话,忙道:“啊!没什么大事儿,就是今儿早上我那乡下弟弟捎了一筐新鲜的葡萄来,都是自个儿家里种的,我借花献佛,拿过来叫你们尝尝鲜。”

她一面胡乱回答着,一面将手里的藤篮往金秀玉手里塞,里面果然有满满一篮子的葡萄,个头大,颜色艳,倒真是在时的成熟葡萄。

将篮子往对方怀里塞的同时,她的眼神又往院子里某处溜去。

金秀玉接过篮子,道:“婶子有心了,进屋里坐吧。”

杨婶回过神来,慌乱摆手道:“用不着用不着,我还得回家做活呢,这就走了。回见,回见。”

她一面挥着手,一面转过身去,三步一回头,倒像这金家有什么宝贝叫她看上了,走的那叫一个恋恋不舍。

金秀玉歪着脑袋,疑惑地看了一会,掩门回了院子。

“这杨婶,古古怪怪的。”

她抱着一篮子的葡萄,嘴里犯了嘀咕。

李承之只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这一篮子葡萄还未放下,院门又“彭彭”响起来。

金秀玉忙将篮子往李承之手上一放,转身去开门。

“豆儿在家呢!”

这次却不是杨婶了,而是花婶,也是当天来报信的其中之一。

“花婶子可有事?我爹我娘都在呢,快进来坐。”

花婶子踮起脚,伸长了脖子往院子里看,一面说道:“啊,坐就不必了,我就是给你们家送点东西。”

也是送东西?

金秀玉心里疑惑,嘴里问道:“什么东西?”

“啊?啊!就是几条活鱼,我那小叔子今早刚下河捞的,可新鲜呢!”

金秀玉盯着花婶的脸,见她嘴里回答着,脖子伸得老长,眼神只管往她身后的院子里飘着。

金秀玉回过头去,满院子啥都没有,就只有李承之,撅着屁股往盆子里倒水,大约是用来清洗葡萄的,也没把正脸朝这边,就是个背影。

她扭过头来,问道:“花婶子,我家院子可有好东西?”

“啊?啊!”花婶回过神来,讪讪笑道,“哪有什么。啊是了,这两条鱼你赶紧拿去养起来,中饭好做了吃,又肥又鲜,炖鱼汤最补身子。”

她手里果然提着两条活鱼,交予金秀玉。

“这怎么好意思呢?倒叫婶子破费了。”

花婶忙摆手道:“都是自家捞的,不费钱,只管拿去,我这就走了啊。”

她也是一面往外走,一面扭头往里看。

金秀玉也不说什么,就是盯着她,大约花婶也察觉到自个儿行为古怪,加快了脚步,匆匆就出了金玉巷口。

金秀玉提着鱼返回院里,拿一只小木桶盛水养了。

然后,便默默地盯着李承之看。

李承之只做无辜模样,疑问道:“盯着我做什么?”

金秀玉眯起眼睛,说了句:“这事儿,有鬼!”

(擦汗,幸亏赶上了,还好没有开天窗。亲们给点推荐评论支持吧~)

第四十九章 岂敢以妾室相辱

“有鬼?有什么鬼?”

金秀玉眯起眼睛思忖,杨婶和花婶平白无故都来送东西,虽说这鲜果活鱼,平日里也有送个一回两回的,但并没有这样特特送上门来的先例。今儿不止一个,两个人都前后脚来,神色还都奇奇怪怪

金林氏走出厨房,问道:“是谁来了?”

金秀玉回过神,答道:“是杨婶子和花婶子,一个送了时鲜的葡萄,一个送了两条活鱼。”

“耶?今儿个是什么好日子,人人来送礼。与我瞧瞧。”

金林氏接过她手里的活鱼,又捡了一个葡萄放进嘴里。

“鱼不怎么肥,葡萄倒还甜。”她砸吧着嘴,“正好午饭加菜,回头给她们一人送对蜡烛罢了。”

她自言自语合计着,拎了鱼,正要回身,见李承之提着一篮子葡萄站在水盆边上,顿时有些不快。

“豆儿,不是娘说你,大少爷是客人,怎好让他干活儿?”

金秀玉忙抢过李承之手里的藤篮,一叠声道:“放着我来。放着我来。”

金林氏拿手指点了点她,转身拎着鱼进了厨房。

金秀玉提了个小板凳坐着,将葡萄放进水里清洗,抬起头歪着脑袋看李承之。

李承之背着手,点点头,道:“洗得仔细些。”

“是,谨遵大少爷之命。”金秀玉一面说一面弯腰点头,好似一听话的奴才。

李承之嘴角上扬,慢悠悠踱到阴凉地方,拖了把竹椅坐了,椅上原有把葵扇,他拿在手里摇着风。

金秀玉拿眼睛看了他几次。

李承之身量修长,坐在椅上,腿还伸得老长,一只胳膊曲着,横放在膝上,另一只摇着葵扇,侧着脸,狭长的桃花眼微微眯着。

坐得倒好看!金秀玉暗暗嘀咕。

刚把葡萄洗好,她用藤篮子装了,端到堂屋桌上放着。

只见金老六站在厨房门口,扬声道:“蜡烛已成形,只剩一道改红,大少爷可有兴趣一观?”

李承之站起身来,应道:“自然要看。”

两人先后进了厨房,只见桌面上整整齐齐放着一板一板白色的蜡烛,金林氏正将锅里多余的油都舀出来盛到原来放乌桕脂的木桶里。

金老六则提了一桶红色的乌桕脂过来,倒进锅里,金林氏到灶口添柴加火,不一会,便是一锅子大红色的乌桕油。

专门又有一个陶缸,金林氏将化开的红油舀进陶缸里。

只见金老六提了一块木板在手上,往陶缸里一伸,又重复着浸油的步骤,这回沾了油膏的蜡烛,外表就变成了红色。

这才是平常所用的蜡烛呢。白色的只能丧事用,这红色的才能用在红事,或者祭祖,或者祈福等用途上。

已经完成最后一道工艺“改红”的蜡烛,尚在等待冷却凝固,一排排的木板整整齐齐放在桌上,有高有低,蜡烛也有粗有细,四根钉的木板,蜡烛就粗些长些,九根钉的就细些短些,若有十六钉的,自然更加细小。

金老六一样一样指给李承之看,一一介绍着哪个是足斤,哪个是行斤,哪些又是大四两、小四两。小四两已经是十六对才能有一斤重,还有一种比它更加小巧的,看形状只怕与金秀玉的小指头差不多大小。

李承之疑问道:“这样小巧的蜡烛,却是做什么用的?”

金老六笑了笑,道:“大少爷生在富贵人家,所取所用都是最上等的,自然从未见过这样的蜡烛。它的名字叫做三拜烛,常做扫墓祭奠之用,因着穷人家舍不得用大蜡烛祭奠,只要这般小巧即可。也是因着这小蜡烛多用在祭奠拜祖先上,才得了个三拜烛的名儿。”

李承之捏了一支三拜烛在指头上,问道:“这三拜烛只怕要几十对才能有一斤重。”

金老六点头道:“是,按咱们家的大小,是四十五对一斤。”

李承之点点头,暗叹原来平民老百姓还有如此拮据的情形,竟是连祭祖都舍不得多花费一点。

“听说金伯父有门独家手艺,便是能描绘龙凤烛,淮安城内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不知今日承之可有幸见识?”

金老六笑了笑。

这时候,金林氏已收拾完了锅,眼看着午时将至,她提了菜篮子出去。

厨房里只剩下李承之和金老六,两个人都不说话,听着院里的动静。

金林氏一到院子里便开始叫嚷:“豆儿,快来与我洗菜,午饭等着下锅呢。”

只听金豆儿不满地道:“一天不得安生,我便是想做件绣活也做不成。”

“啊呀!说的倒是,你那绣活,实在拙劣得很,将来嫁了人,定要被婆婆妯娌嫌弃,你还是与我回去练习绣活的好。”

“那菜不叫我洗了?”

“这活儿不要你掺和,你快与我去做女红,这家事里头,单单就一手绣活见不得人,便是将来成亲了,难不成还要你老子娘与你做鸳鸯盖头不成?”

金秀玉大约是往回走,脚步踢踢踏踏的,只听水声响,大约是金林氏开始洗菜,她嗓门大,即使是自个儿嘀咕,厨房里也能听个大概。

李承之竖着耳朵,听着内容,大约就是抱怨金秀玉去年便已及笄,直到现今,与女儿家的操守品德上头仍是一点不上心,只有叫她这做娘的操心云云。

他听得只觉好笑,就听旁边金老六开了腔。

“承之。”

李承之忙回过头。

金老六面色庄重,说道:“虽是家世天差地别,不过同为平头百姓,我便托个大,叫你承之罢。”

李承之恭敬地应了声:“是。”

“这制蜡烛的一色流程,不过是微末技艺,虽能傍身立命,却难得大富大贵,然你可知,我为何要将这雕虫小技细细说与你听?”

李承之道:“承之虽能猜测,仍恭听伯父教导。”

他不以首富自大,不曾看不起这蝇头小技,金老六对此十分满意。

“你年纪轻轻,已是李家家主,可见前途无量,而豆儿不过是一小小蜡烛匠女儿,既无过人美貌,也无财富傍身,虽无失行败德,也不敢以贤良自居。你李家高门大宅,若非赤字诚信,我绝不敢将女儿往府里送。”

他越说脸色越是严肃,李承之虽是商场历练已久,此时也不敢掉以轻心。

“今日教你这家传技艺,对你李家万贯家财来说,虽是不值一提,却是我试探之心。加上前几日相处之感,你胸襟朗朗,正直无方,不骄不傲,确是个好男儿。”

李承之微微低着头,全然谦逊之态。

金老六道:“我如今便是要你一句话,你可是真心求我豆儿为妇?”

李承之正色道:“真心诚意,绝无虚假。”

金老六目光凌厉,即使以李承之这般历经磨练的心性,也觉压力陡增。

点了点头,金老六反而脸色更加凝重,凝声道:“既是真心,可是求我豆儿为妻?”

李承之躬身道:“正是求为正妻,岂敢以妾室相辱!”

金老六紧紧盯着他,李承之也不卑不亢,垂目正色。

“如此,甚好。”

金老六淡淡吐出四个字,李承之脸上不显,心内却大喜过望,晓得对方是真正认同自己这个女婿了。

他正面朝着金老六,大大地做了一个揖,道:“多谢伯父。”

金老六笑了笑,这回倒是又起了开玩笑的心思,说道:“但愿这‘伯父’不日便能成为‘岳父’,哈哈。”

李承之也绽开笑容,转过身大步出了房门。

他前脚一出,金林氏提着湿嗒嗒的菜篮子,轻手轻脚跳进来,猫儿一般悄无声息。

“如何?可是应了?”

她问话语速极快,显见得心中雀跃疑惑。

金老六也不应她,只老神在在,笑眯眯道:“佳婿难得,你等着做丈母娘罢。”

金林氏一张脸顿时跟百花盛开一般。

西厢房门内,金秀玉正端坐在凳上,膝上放了一只针线篮子,手上拿着个绣绷,牵着绿色的丝线,正在上下引针。

她本是现代人,哪里做过这样精细的针线,别说这般传统的绣活,便是最常见的十字绣,也只能绣个简单的挂件,若是抱枕之流手艺便显得粗糙拙劣。

只是如今忝为古代大允朝人士,入乡随俗,尤其女儿家若想将来嫁人后生活和乐美满,一手针线活真是少不得。凡是丈夫公婆小姑,所穿衣物鞋袜,总得媳妇张罗,若是不会做针线活,或者手艺粗鄙,只怕与这一事上头,便让婆家不喜。

经过三年的历练,金秀玉如今的针线已是大为改观了,偶尔也有能现世之作,只是在土生土长的古代妇女金林氏眼中,仍然需要大大的进步。

此刻她正埋头苦练,绣着一只石边竹的荷包,只觉光线一暗,抬头看去,却是李承之挡住了门口。

“做什么拦在我房门口?”

李承之心内大大雀跃着,脸上却神色如常,只是眼睛比平时更加亮了一些,灿如星辰。

“这荷包,用色淡雅,又是石边竹的图案,不知是做给哪一个?”

金秀玉正想回答,是做给自个儿用的,话到嘴边才发觉不妥。这石边竹的图案,她用的是鸦青色、翠绿色的丝线,底下布料则是素白的。原本觉着眼色优雅素净,不曾想到其他,如今李承之特特一问,她才发现,这样的用色图案,通常都是男人用的,女子尤其是少女多用花儿朵儿的图案,颜色也是鲜艳粉嫩为主;而这荷包,也不适合金老六这样上了年纪的男人使用,况且他是个手艺人,本来就不大用荷包这样精细的事物;金沐生么更加不可能,正是调皮跳脱的时候,浑身上下恨不得雪洞一般干净,金林氏可不敢给他加上丝毫累赘。

这荷包,合该是给年轻男子使用的,比如,李承之这样的男子。

金秀玉垂着头,正想着如何回答,只听李承之淡淡地开了口。

“南湘一带,民间习俗,女子议亲之后,便要为未婚夫绣好一只荷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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