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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好逑-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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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他在混沌中睁开了眼睛,只觉大梦一场,手脚软弱无力,就连翻个身都困难。
  他挣扎着低头一看,骇然发现自己缩小了几倍,短手短脚,竟赫然是个幼童模样。
  接下来的几天,季三昧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番,才对自己的现状有了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他不知怎的托生在了一个女奴的腹中,出生在一个奴隶窝里,父亲身份不明,母亲则因为产下自己时环境太过脏乱,在坐月子时染病去世。临终前,母亲拼着最后一口气,把自己托付给一个相熟的女奴。
  而自己现在已经两岁了。
  两岁之前,这具躯壳就只是一具躯壳而已,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能像猫狗一样吃睡便溺,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傻子,包括收养他的女奴。
  她越来越嫌弃季三昧不中用,索性硬起心肠,把自己丢在柴房里,不闻不问,等着这个拖累饿死,她就能解脱了。
  在饿得奄奄一息之时,这具身体里属于季三昧的意识才缓缓苏醒了过来。
  鉴于自己重新投胎的现状,季三昧只能把自己之前十数年经历的一切归于“前世”。
  但奇怪的是,关于“前世”,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
  据已知的信息,季三昧醒来时是天甲十六年,但季三昧前世的记忆,却停留在天甲十二年。
  天甲十二年的九月末,恰是他十八岁的生辰。
  在他最后的记忆片段中,他饮下了一杯性烈至极的陈酿黄酒,甘冽的酒液涌入他的口中,头脑中酥麻一片,似有一只手掌穿透了颅腔,轻抚按揉。随后,有一双强健有力的胳膊圈住了他的腰身,托住他的后臀,把他抱入怀里。
  私密被触摸的感觉不仅不令人生厌,反倒叫人心生眷恋,隔着一层清透的布料,季三昧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只手的掌纹和茧痕。
  他把脑袋往后仰去,牵动着被酒精麻痹的声带,浅浅哼了一声,那只手掌的温度骤然升高,片刻后,发力捏紧了自己左侧的臀肉。
  ……季三昧的记忆到此戛然而止。
  再醒来后,他就成了小奴隶季三昧。
  换言之,季三昧根本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死的。
  在自己死前的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季三昧记忆全无,既然无从得知往日之事,他便把注意力转回了自己的现状上来。
  他是在奴隶窝中出生,奴籍已定,虽然对他而言逃出去绝非难事,但是一个两岁孩童在外会遇到什么,实在难测。
  更何况,他很快发现了自己的一项特殊之处。
  前世灵根尽废的自己,转生后,竟然生来带有一种奇怪的能力。
  ……
  灶火烧起来后,这里也用不上季三昧碍手碍脚了。
  其他做饭的女奴仍忙得热火朝天,他则被老板赶出了后厨。
  温雅干净的庭院中,添水之声不时传来,惹得人昏昏欲睡,两个负责看守的白头巾靠坐在影壁边打着瞌睡,季三昧准备从伙房返回住处,可惜住处落了锁,他只能去推其中一个睡着了的白头巾,让他帮自己把门打开。
  从甜睡中被吵醒的白头巾脾气极暴,刚瞅见季三昧的脸,就挥起手臂,打算给他一记耳光再说。
  季三昧退也不退,只盯着白头巾的眼睛看。
  刹那间,一片密密织就的朱砂色符箓从他洁白的颈部闪现,如同神仙广袖边角上的罗纹,这些纹络一直蔓延到他整张左脸,直到进入他的左眼瞳孔。
  季三昧轻声说:“打人不好,你的良心会痛。”
  在季三昧开口说话的瞬间,白头巾的动作就僵直在了半空中,季三昧话音刚落,他举在半空中的手颤动了几下,就放了下去。
  他低声咒骂了一句,才问:“干什么?”
  季三昧立即切换了面部表情,堆起一脸讨好的笑来:“麻烦大哥,开下门行吗?”
  ……这就是季三昧生来的本事。
  使用意念或言语,他能够改变小范围内的现实。
  他第一次使用时,就是在他苏醒的那天。
  他成功地让一个路过的白头巾为他打开了柴房的门,且得到了一碗剩饭,一杯凉水。
  但当他要求白头巾放了自己时,白头巾张口就骂“痴心妄想”,随后用饭勺把自己给抽了一顿。
  从那之后,季三昧就认识到了自己能力的局限性。
  ……他只能让人做出他们理智范围内有可能做出的事情,比如说顺手赏给自己一口饭,却绝不可能让看守自己的人把自己放了。
  而且,在使用法力之后的几天内,季三昧能明显地感觉到,城内的妖鬼之气暴增。
  云羊和烛阴一样,有修道之人,也有修佛之人。修道的又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人修、魔修、妖修。在这三类修士中,人修和妖修数量最多,在人们追求登仙飞升之时,各色妖物也在世间横行无忌。
  自己这种天生的异能灵根者,对这些妖物而言,是最美味不过的食材和灵丹妙药。
  自己仅仅使用过一次能力,就能引起云羊城的妖物骚动,他如果私逃出去,可想而知会成为怎样的一只香饽饽。
  ……对他来说,反倒是留在这奴隶窝里最安全。
  在那之后,季三昧就定下了心来,安心留下。
  在七岁之前,他使用法力的次数少之又少,尽管短时间的法力使用,能让觊觎他的妖难以确定他的具体所在,但季三昧仍是尽可能地小心谨慎。
  他唯一一次冒险,是他利用法术,和墙外的脚夫达成了交易协议。
  有了从白毛鸡那里拐来的钱财珍宝做筹码,“交易物品”对脚夫来说就具备了足够的合理性。
  于是,季三昧靠着这招空手套白狼,敛来了无数物资,成为了这帮奴隶孩子中的王。
  至于老板的诡异审美,也是季三昧的杰作。
  自己在他眼里看来,不过只是个普通长相的小孩,这样一来,他就能一直留在后院安然悠闲地做工,不会在羽翼未丰的时候被老板早早卖出。
  现在,季三昧觉得自己已经长到可以为自己挑上一个买家的年龄了。
  回到屋中之后,季三昧从墙里取出一面小小铜镜。
  这是他用别的小孩辛苦讨来的三颗琥珀石换来的。
  确定暂时没人看向自己这边,季三昧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像,平静地想:“这张脸只能被我看上的人注意到。”
  他的面颊上飞快地浮现出法术的咒纹,经由铜镜反弹,施加在了他自己身上。
  这样一来,他就不必担心被不喜欢的买家买走了。
  ——凡是他季三昧看不上挑不中的买家,根本注意不到这张脸,哪怕它再艳光四射。
  ……
  夜色笼罩了云羊城,红浆浆的日光渐次消失,月色遍洒琉璃瓦,在其上覆盖了一层薄霜。
  云羊城有一半的人酣酣睡去,有一半的人却还活跃无比。
  季三昧和一帮孩子像鸭子似的被赶入浴室,被几条水管合围着冲了个干净,换上一身看上去更高级些的白绸绢,披挂在他们湿漉漉的身体上。白头巾们将他们挨个锁入一方小小的铁笼,用铁笼中的一条铁链各自扣住他们的颈部,随后才用推车运上台去。
  高级拍卖场,凭季三昧在老板心目里的形象肯定是进不去的,但是耐不住底下人反复说他暴殄天物,有钱不赚,老板总算是不耐烦地把季三昧塞进了高级卖场的边角位置。
  竞拍规则很简单,每个孩子五十两起拍,出价最高者可得。
  与其他卖场规矩不同的是,此地每夜只拍出三人。每个小奴隶都有自己的编号,贵宾可先选择可心的奴隶的编号,进场之后就将自己中意的编号交与小厮,送上台来统计,所得票数最高的三人就是今夜拍卖的对象,拍完即止,以示奇货可居。
  因为来客无一不是高贵之人,卖场里并无半分喧闹嘈杂之音。卖场一边坐着男客,一边坐着女宾,中间用一面精致的翠屏风隔开,泾渭分明得很。昂贵的龙涎香在屋角袅袅生烟,使室内遍布冷香。
  刚一开始,第一个孩子的价格就被竞相抬到了三百两的价位。
  季三昧理所当然地没被选中,拿了自己的六号编码,盘腿坐在笼中,百无聊赖地望着台下暗暗较劲的男客女宾们。
  第一、第二个孩子分别以三百五十两和四百二十两的价格拍出,第三个孩子相貌一流,被不少客人看中,他的价格很快超越了五百两,正以五十两为单位逐级往上攀升。
  主持拍卖的年轻人唱出了价码:“九百两,还有更高的吗?九百两第一次,九百两第……”
  话音未落,一道温雅有礼的声音自一片屏风后传来:“一万两。”
  刹那间,全场寂静。
  有一半的眼神在寻找开口说话的人,另一半的眼神在打量第三个孩子,估量着他身上究竟是哪里能值得万两银子。
  第三个孩子立即得意起来。他转动着黑亮的眼珠,寻找着想要以万两高价拍下自己的人。
  季三昧也好奇地抬起头来,想看看这个冤大头长什么样。
  ……一万两银子买个奴隶,败家子儿。
  底下灯光昏暗,冤大头坐得偏远,半张脸又被屏风挡住,一时间季三昧竟没看清他的长相,只瞧见一只形状秀丽的手伸出,指尖一转,竟指向了季三昧。
  说话的人声音儒雅至极,惹得人遐思飘飞,但季三昧却忍不住心头一颤。
  很快,他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现实:“……六号,我要买他。”
  作者有话要说:  三妹:……妈的害怕。
  法师:卖给我,有什么好怕的。


第4章 万两(二)
  喊价的是个男宾,许多女客引颈半天也不得见这一掷万两的冤大头一面,只好围绕着对方的脑子里进了几两水展开亲切而友好的私下交流。
  主持拍卖的年轻人呆愣当场,在“规矩”和“利益”之间犹豫了不到一瞬,便果断选择抛弃前者:“这位客人……”
  谁晓得他才开了个话头,坐在报价人身侧的同伴就截断了他的话,朗声道:“抱歉,他初来乍到,不懂行内规矩。”
  说着,他一巴掌把报价人的脑袋摁低了下去,生怕他再说出任何败家的话:“在下只是带愚弟来见见世面,无心叨扰,还请继续。”
  在后台暗中观察的老板:“……”
  主持者:“……”
  满场宾客:“……”
  很快,底下就卷起一阵切切察察的讥嘲声,无非是“没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外来的野鸡就是没规矩”之类的散碎话。
  季三昧坐在明处,看不清暗处所坐的两人,但他心中在几个翻覆间,已有定数。
  ……来者绝非常人。
  季三昧利用铜镜对自己动用过法术,凡是他看不上的宾客,根本不会注意到台上有他季三昧这个人。
  但是对象也只能限于“人”罢了。
  凭他这样低微的法力,只能在不通法术的人身上奏效,防不住道、妖、鬼,在他们眼中,自己根本无从遁形。
  换言之,能注意到自己这个“六号”拍品的,非道即妖。
  季三昧对自己这点道行再清楚不过,自然对这样的窘境早有准备。
  被万两冤大头一语撞破玄机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角落里束着一条铁链的孩童。
  他低眉顺眼地盘坐在笼中,修长的颈子上套着一枚宽松的铁环,叫人忍不住想要冲上台去亲手为他拆下那过於沉重的负荷。一头乌云黑发微湿,贴在颈间,还在冒着小股小股的水汽,更衬得他肤色奶白,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一颗蒙尘的珠玉渐渐褪去了表面腐烂的泥土,脱胎而出。
  底下的议论声渐渐被此起彼伏的抽气声取代。
  “这是谁?”
  “不知道,刚才怎么没看到他?你看到了吗?”
  “……没有……怎么会没有?”
  “极品,极品啊。”
  众人的议论中心已经从第三号拍品身上转移了,那原本还算得上漂亮的孩子被难堪地晾在了展台中央。
  他瞟向季三昧的眼里无端弥漫起一股莫名的厉色来。
  牙行老板听着这些话,在一旁抱臂而立,甚是无奈。
  ……现在的小贵族们,口味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季三昧任底下的议论声沸反盈天,心静手稳,淡然至极。
  作为一个妖艳贱货,季三昧对自己的妖艳和贱颇有自知之明。
  他并不知道那个万元户冤大头是道是妖,他也没兴趣加以猜测,季三昧的习惯就是把事情往最坏的方面想。
  来者若是妖,必然是对自己有所图谋,一次不成,必然会来第二次,自己不能再留在此地,因此他必须想办法一鼓作气把自己卖出去,且必须要卖给靠得住的“人”。
  在明烛煌煌的映照下,对自己的样貌水准有着充分认识的季三昧开始了他的表演。
  他选中了一个坐在舞台近旁的女客,双目噙愁,似哀似怨地递出一个目光,并向她的方向伸出足去。
  季三昧的足型一流,骨肉匀停,白净如许,流线型的足弓形状优美,脚踝圆润如玉,两条漂亮的青筋从脚背上恰到好处地绷起,配合着他小腿的线条,随意一摆便是一道再美不过的风光。
  女客顿时被这袭人的男色晃花了眼,一时不察,竟被另一个中年汉子抢了先:“一万一千两。”
  季三昧转过头去,冲着那张即使隐没在黑暗里也能看出来五官比例不调的男宾浅浅一笑,眼中含泪,色若春花。
  要不是那个二百五起拍价太高,季三昧也不至于拼成这样。
  远处,被季三昧腹诽成二百五的儒雅青年长安还在盯着台上的稚童默默发呆,似乎是干渴的模样,悄悄伸舌舔了舔唇。
  他身旁的青年生得一副温柔可亲的模样,目中含星,面若皎月,嘴角和眼睛常年保持着一缕笑意,一眼望去便能溺在一片温柔乡里难以抽身,可在细看之下,却又能看出一丝嘲讽来。
  他名唤王传灯,今日进云羊,是随着总督来除妖,总督去忙正事,叫他不必跟来,他闲来无事,就想带着长安四处逛逛,谁想到只一下没看紧,丝毫不懂规矩的长安就信口开了条黄河出来。
  王传灯学着长安的样子,端详着台上的季三昧,故意问道:“……就这么想要他?”
  长安指一指自己:“我有钱。”随后又指向季三昧:“他好看。”
  这两个理由相当充分,王传灯唇角笑意更深了:“……明白了。长安想讨个童养媳。”说着他抚了抚自己的下颚,“那好,这次算灯爷请你的。”
  长安还没醒过神来,王传灯就站起身来:“六号,一万五千两。”
  在台上卖弄风骚的季三昧:“……”
  所幸,那瞧上季三昧的中年汉子论起爱美之心来也不遑多让:“一万六千两!”
  那被季三昧勾引的女客解下了手腕上的一串翡翠珠子,抛上台来,尖细地掐着嗓子:“一万七千两。”
  王传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两万两。”
  中年汉子是云羊城里数一数二的巨贾朱家之后,朱父只得这一个独子,对他疼爱有加,更是体贴地在朱大公子三十岁时一命呜呼,将万千家财和庄园全部留给了他。朱大公子颇好男风,犹爱稚童,季三昧生得太合他的口味,而且隐约可见未来颠倒众生的模样,为着这个“极品”货色,他不介意花上一座别院的价格和跟王传灯打一场擂台。
  “两万五千两。”
  王传灯跟价跟得爽快无比:“三万两。”
  扔出翡翠珠子的女客咬咬牙:“三万一千两。”
  这价格已是天文数字,牙行老板震惊欲绝地瞄向了季三昧,横看竖看也看不出他身上哪个零件儿够得上三万两高价。
  其他的人都闭上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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