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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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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旁边是曲笛绣了一半放下的百鸟朝凤图,一枝竹笛、一只草扎的蚱蜢、两只风筝……无数的童年回忆闪过心头,它们被好好地放在那块万年寒冰上。反而是玲珑门一些珍贵典籍、吸血大法的秘笈、几把宝剑,是被随意地扔在墙角。
丁叮的手不禁抚上那些小玩具,人生当中什么是最宝贵的?不奇%^書*(网!&*收集整理是那举世无敌的武功秘笈、不是稀世珍宝;这些充满欢乐回忆的东西,才是人生无价宝啊!
曲笛取了一件外衣披在她肩上。「小心点,这万年寒冰的冷气可是很强的,妳别着凉才好。」
她借着回头的瞬间,悄悄抹去眼角的泪,伸手拧住他的耳朵。「废话,你这么大块寒冰……都可以做一张床了,往一间小小密室里放,里头能不冷吗?」这傻瓜,真的傻,这样的稀世珍宝啊!却用来保存这些无用的小玩意儿。但是,她好喜欢、好喜欢他这份傻劲儿。
「我找不到小块的啊!」他无奈地大声喊冤。
丁叮一直以为得费很大的工夫才能说服柳怀犀与她解除婚约,毕竟,柳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他俩的婚期都发布了,却突然取消,对于柳家的名声可是莫大的伤害。
偏偏,柳怀犀却二话不说地应允了她的要求,甚至,他脸上还出现如释重负的表情。
丁叮不免怀疑,柳怀犀是不是撞到鬼了,又或者……她询问的视线抛向一旁的曲笛身上。
曲笛却是很干脆地把肩一耸,脸上就只写了「无辜」两个字。
他其实比她更讶异柳怀犀会这么干脆地解除婚约。
按照他原先的计划,由曲敏儿对柳怀犀下药,让他暂时变成太监一个;当然,药性不会立刻发作,以免柳怀犀怀疑到曲敏儿身上,并且药力也不会持续一辈子,最多一年,柳怀犀的男性雄风自然恢复。
根据柳怀犀的为人品性,他一定会因自惭而决定解除与丁叮的婚约。
只是……就算柳怀犀不想连累无辜女子独守空闺,甘心放丁叮离去,他也不会表现出这般欢快的表情吧?除非……一定是敏儿干的好事。曲笛暗猜,也就只有曲敏儿那自小承受御教坊的教导,一举一动无不媚态尽显的奇女子,才能迷得这以迂腐出名的柳怀犀欢快送走前未婚妻。
只是……这未免太委屈曲敏儿了。
丁叮又和柳怀犀互道几句珍重,便与曲笛相偕离开柳家。
这一踏出柳家大门,丁叮两只纤细的手指又「亲密」地爬上了曲笛的耳朵。
「你老实招来,你到底对柳公子干了什么好事?」
「天地良心,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
「你骗得了天下人,骗得了师姊我吗?别忘了,我几乎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一翘屁股,我就知道你干了什么坏事。」
「真的与我无关。」他长叹一声。「罢了,我带妳去见一个人。」
「谁?」
「到了天宝坊妳就知道了。」
就这样,曲笛带着丁叮回到了那个他曾说过短时间,起码一、两年内都不会回去的地方,见到了曲敏儿。
是女人都重视自己的容貌,哪怕是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于世事所知无多的丁叮也晓得,容貌于女子那是仅次于贞节的东西。
她打懂事以来,也听过不少丁还的知交好友夸她漂亮、可爱,对自己的容貌当然也有几分自信。
但见了曲敏儿后,她才真正体会什么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姿。
曲敏儿不止是容貌生得好,姿态、举止、言谈,莫不充满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媚态。她的一个眼神,连身为女子的丁叮都觉心颤神摇,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程度。
「曲敏儿,天宝坊主人。」曲笛为丁叮和曲敏儿做介绍。
曲敏儿瞋目、摇头、轻笑,三个动作,三种媚态,一身上下,真只有一个「美」字可以形容。
「是天宝坊半个主人,大哥,别忘了,这天宝坊有一半是你的。」她喊曲笛大哥,显示了她对曲笛没有异心。「还有这位……是我未来的嫂子吧?」她笑嘻嘻地,明媚中又带三分调皮。
曲笛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她要做他的妹妹吗?比朋友更亲近的一层关系。也好,对于天下的万事万物,能引起他执着的很少,目前丁叮是唯一的。但他不在乎多个妹妹,反正他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奢享一下亲情也无所谓。
「丁叮,我的师姊兼亲亲好娘子。」说着,他在丁叮颊上偷香一下,惹得她又伸出双指拿他耳朵出气。「要死了,大庭广众之下你也敢做这种事,要不要脸?」
「这夫妻相亲,天经地义,有什么丢脸的?」他的脸皮可比城墙厚了。
「哼!」丁叮懒得跟他说,转向曲敏儿。「妹妹……我叫妳妹妹,妳不介意吧?」
「我很高兴有个大嫂呢!」
「我也很喜欢妹妹妳呢!没看过妳,不知何谓绝色佳人,妹妹,妳真的好漂亮。」丁叮诚心地称赞她。
曲敏儿尽管心底对曲笛有着万般不舍,但听得丁叮这诚挚话语,心里也是愉悦的。
「姊姊太夸奖我了。姊姊才是英姿飒爽、令人心仪的女中豪杰呢!」她的一言行温和若春风、举止坦荡而潇洒,难怪曲笛为她痴迷。
「得了,妳们两个别一个夸过来、一个赞过去。」曲笛插口道:「敏儿,那柳怀犀是不是对妳有意思?」他直接点出了柳怀犀欢快与丁叮解除婚约的原因。
丁叮恍然大悟。
曲敏儿娇媚一笑,她是为了成全曲笛与丁叮,才特意诱惑了一下柳怀犀,想不到那书呆子这么不禁勾引,她一记媚眼,他魂儿都飞了,连自己还有个未婚妻都忘了。果然,天下男儿皆薄幸,曲笛例外。
「他有意思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大哥、大嫂既然来了,也快午时啦!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我让下人多准备些饭菜。」
「顺便带一瓶西域来的葡萄酒让妳大嫂尝尝鲜。」曲笛说,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皮册子扔给她。「把这玩意儿印个几千份,然后想办法流通到市面上去。」
「知道了。」曲敏儿接了书,欢快地跑出去准备午膳。
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丁叮一直望着曲敏儿离去的背影,良久,低喟口气。「她喜欢你。」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曲笛知道丁叮所指何人。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他只有一颗心,只能爱一个人。
但丁叮却不禁为曲敏儿感到心疼,她特意装开朗、特意为了成全他们去引诱柳怀犀,她做那么多事,全是为了曲笛。
「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她可以帮你很多,而那些是我所不及的。」丁叮看得出来,曲敏儿爱曲笛爱到愿意为他舍去生命。
「师姊,妳应该换个方向想,像敏儿这样惊世绝艳的女子,理该拥有一份专属于她的感情,让她与别人共享一份情,那是对她的一种亵渎。况且,妳认为没有妳打小教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功,我能成就今日的功业吗?爱情没有谁帮谁多的道理,要计量到利益,那就不算真爱了。」
她偏着头想了很久。「你说得有道理,但愿日后敏儿能找到一个真心诚意只对她好的男子。」
「她会的。」
「对了,你刚才让敏儿印的是什么东西?」
「吸血大法。」
「什么?」她大叫。「你让她将这魔功印上数千份,流通市面,天哪!你知道这会害死多少人吗?」
他耸耸肩。「也许几百、也许上千。但我可以保证,经此一次,吸血大法将永不复存,再也不会有人因它而受害了。相比之下,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
「不可能,这魔功太吸引人,三、五年就可以造就一名顶尖高手,那是任何武林人士都克制不了的诱惑,所以才会闹得江湖数百年来腥风血雨,爹爹为了毁灭它,穷尽一生之力都没有做到,如今你妄想以一人之力阻止?太困难了。」
「谁说我要自己干了?妳不觉得岳父的做事方法太迂腐了吗?这吸血大法要大成,至少得牺牲千名青壮的精血方能达到,所以自有此功以来,鲜少有人大成过,皆因练功初期就杀戮太甚,被武林同道诛灭了。偶有一、两人侥幸练成,也会被各大派合力诛杀,但那又会让各大派实力大减,以致此功再落不轨人士手中,如此反复数百年下来,江湖死伤者众,却仍对此功无能为力。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想过,千名青壮对于国家是何等重要的存在?那代表一千个有力兵士、一千个可以生产出大量粮食的农夫,甚至这一千人中也许可以出一个状元、一个将军。倘若太多人因贪念而习练此功,则国本必遭动摇,这朝廷还会不加以管制吗?哪怕让一人练成魔功,朝廷派下十万大军清剿,十万枝利箭齐发,天上的神仙都可以射下来一个,又何惧那练成魔功的恶人?再则,朝廷对此魔功一旦有了忌惮,必令各地官府严加戒备,全国上下一起防卫,岂非比小小动员一个江湖人士更有力量,更能防堵此功流传?」
「但是江湖人一向不太与官府中人有所来往啊!」
「我非江湖人,况且,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按他的想法,此魔功一面世,天下心怀贪念者必暴露无遗,包括昔年火焚白云庄者。到时再让朝廷派大军去镇压,不费他半分力气,得报大仇,又能消灭吸血大法,何乐而不为?「况且师姊也不希望我只身一人,为了一本书去跟人杀得血糊糊的吧?」
「千万不要。」只要论到曲笛的生死,丁叮可就啥儿伦理纲常都不讲了。「全照你说的做就是。」
「如此甚好、甚好。」他笑得那个贼啊!就像黄鼠狼看着一只小母鸡一样。
丁叮忍不住又是狠狠拧一下他的耳朵。「丑死了,以后不准再这样笑。」
「我一向这么笑的。」
「总之我说不许你笑就是不许,你有意见吗?」
「没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况且,他的耳朵还在她手上呢!
「算你听话。」丁叮放过他的耳朵。「那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
他想了一下。「去锦绣坊吧!我记得以前看书、还有跟人谈生意的时候,都听说过夫妻间的闺房之乐,没道理我们俩做起来这样又累又乏,肯定其中另有秘诀,咱们去找个高人请教一番。」他没说,他还在做小乞丐的时候,也偷看过楼子里的姑娘与客人欢好,那表情是很快乐的,怎会轮到他身上就变了样?肯定有问题,他非解开这个疑惑不可。
「这个好,我也想给你生个娃娃,但如果要这么辛苦才能有娃娃,我可得好好考虑一番。」
「那么待会儿我们用完午膳,休息片刻,待华灯初上,就去锦绣坊寻访高入学习房中术。」
万幸万幸,四周无人听见这对小夫妻的对话。行周公之礼还得上青楼学习才行,唉……这等事恐怕是古今未闻啊!
【全书完】
后记
古装耶、古装耶!好快乐。隔了……有一年多、快两年了吧!妮子终于可以再重温古装旧梦了。也不是说我不喜欢时装啦,只是写久了,总会想换换口味。不过这本古装过后,我又会回到时装,接回原先的档期。简而言之,这本是个意外。它本来不在今年的档期内,但可爱的小编送了我一个快乐的新年礼物,就是它了。
因为写得太快乐,今年过年除了上麻将桌外,我全部精神都放在这上头了,以至于……它好像又提前完工了。
我本来答应等小编忙完书展再给她的,但……想来小编不会在意提前收稿,虽然会让她更忙一点,但是……小编乖,不哭喔!我只是写得太兴奋,所以不小心让它提前完工了,也只差了两、三天嘛,不要太在意喔!
这次我写了一个变态;一个独占欲超强,只要自己和所爱的人好,哪怕全天下人都死光了,他也不在乎的变态。
说实话,在写曲笛的时候,我脑海里一直回荡着那些因爱成恨的新闻憾事。
像曲笛这样的人其实是很可怕的;但假设一个人从小就缺乏感情的滋润,一旦有人给了他那份温暖,他会死死捉住不放,也是必然的吧?
而幸好他爱上的是丁叮这样心仁手慈的女子,她的良善制约了他的残暴。
丁叮的良善是源自于其父丁还的教导。
对于丁还,在写这个人的时候,尤其是白云庄灭门的这一段,我差点掉下眼泪。
「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这句话正是了还这个人的写照。
这样的忠臣烈士在中国的历史上,乃至于现代,从来也没有缺少过;可惜,他们从不为当政者所喜,以至于其下场真的是九死难得一生。
战国时的屈原不悔、汉末的卢植不悔、南宋的岳飞不悔……但他们的忠义却换得了什么下场?
屈原投江、卢植为中官所害、岳飞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斩……最后,他们的执着、他们的努力都成了一场空。
而他们倾尽心力所想要保护的江山、百姓,也在他们死后遭受到更大的迫害。
越读历史,越忍不住要想,这样的执着、宁折不屈,是好?是坏?
如果所有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人,都因为对当政者的失望而选择独善其身离开,或硬着头皮让人害死,国家政务被一些无能、贪心者掌控,导致最后国破家亡。则如此的忠心,是不是可以称为「愚忠」?
究竟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理想与现实圆融地妥协,创造出更美好的结果?
我不知道,对于人生的体悟我毕竟还不够深切。
只是在这个故事中,我很清楚,如丁还这般耿直,并且毫不知变通的人是难以长生的。
所以,虽然我很喜欢丁还这个角色,我还是狠心地给了他一个必然的结局。
故事结束了,可我的游戏还没结束。
也许已经有读者朋友发现妮子最近的小游戏。
从席惜开始,颜妍、金金、姚瑶、辛欣、丁叮……发现其中的秘密了吗?
只是一点小小的恶作剧,至于会持续多久?我正努力读着百家姓,至少也能凑成十个吧!希望啦!最后祝大家看书愉快,咱们下本书见。
全文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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