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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外情人-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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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慢慢亮起来,仙鸟叫醒了我。我一起身,就开始练功,就像父亲当年在狭小的长河号的练功房练功一样,我也慢慢养成了练功的习惯。通过几年的练功生涯,我开始懂得,练功是一种非常舒服,非常让人强健的事。

  我又开始同仙鸟赶路,早上我们通过一条狭谷,刚出狭谷,就看见了一只小野兽,是六肢兽,出于长远考虑,我追上去后,将其杀死了。黑毛兽被我杀死后,我将其皮剥掉,用火烤成半生不熟的兽肉,挂在行囊上,以便随时吃。可是,不久,我再一次看见了两个蓝皮人,凭感觉,这是两个强盗,而且是经常在这一带打劫的强盗。

  一高一矮。高个子偏瘦,身形细直,红色的短发十分凌乱,眼睛很细,看上时很犀利,有股杀气;而矮个子身形较圆,头发很长,往两边披着,就像是一个野人。两个人见到我,根本没有讲一句话,一个人握一把木刀,向我逼过来。

  我退后时,矮小子很快冲到了我的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将我夹在里面。我望着前面的高个子,马上友好说:“朋友,借个道,让我过去吧!”

  高个子哈哈一笑说:“傻瓜,我们是什么人你还看不出来吗?你是自行了断,还是逼我们出手?”

  我不解说:“朋友,我们无怨无仇,为何你们会这样说?”

  矮小子在我后面回话:“我们乃是此地的强盗,过路者,一,留下钱,二,留下命,傻子,如果不想死得太惨,就请躺下身,让我们温柔给你一刀吧!”

  我不冷不热说:“哦,两位是真的打算要我的命。”

  “不错!”两个人同时说出此话,挥动木刀,向我砍过来。我先没有躲,等他们挥着的刀快到我的身上时,马上一闪身,离开原地。两个强盗根本没有想到我会有此一举,在我闪开的时候,他们的刀因为是从正反两个面挥砍而来的,我闪开后,他们就成了对砍。只见高个子用木刀砍中了矮小子的脑袋,而矮个子一刀刺进了高个子胸部,两个人用力较大,刺中后,双双倒地。

  见他们双双倒地,我叹息道:“好好的一个人,却要做强盗,当一个林侠多好啊!”

  赶路要紧,我便要走。现在我还没有武器,便随便捡起一个强盗的一把刀,挂在行囊上,以便日后做为抵抗林兵的武器。

  我是天河星人,皮肤是红色,同蓝皮人有明显区别,所以,我决定将自己乔装一番,以便进入三巴丛林时,不轻易被人分辨出来。经过数年的野外生活,我认识了一种长有蓝色水汁的小果子,当皮肤擦上那种果子里的水汁后,就会变成蓝色的,不容易消失。我便要求仙鸟在这一带替我寻找。用了2个小时,它终于找到了,我弄破小乔木的果子,将里面的水汁挤出来,往脸上、脖子、手臂上涂了个遍。当我确信自己完全变成一个“蓝皮人”后,才下定决心,要以一个蓝皮人的身分,闯入三巴丛林。

  此地已是三巴丛林地带,随时都有可能冒出几个林兵。我走路时相当小心,力争不碰见太多的林兵,以免正面与林兵交战,得罪丛林王。我知道要救出这些人,必须智取,不可以力拼。林兵箭法了得,为了仙鸟的安全,我不再让它飞上高空,以免它当作野生的白鸟射死。我让它落到我的肩膀上,时刻跟着我,并且在有人的时候,不可以说话,只能叫,以免让人知道它是一只会说话的仙鸟,当作宝物争夺。

  我嘱咐它的话,它很快点头同意。就这样,我再也没有顾及,直闯进三巴丛林。事先,我编了一个谎言,说自己是一个叫黑暗丛林人,只是路过此地。想好后,我便按地图上的标记,往三巴丛林走去,我走的很快。还没有天黑,就看见了三巴丛林里的营房。

  营房是丛林界的一种很寻常的房子,这种房子是由木架成的,顶部用一块块兽皮连接而起,组合成一个防水遮风的连体房,这些房子成群摆架着,形成一定的规则,所以称营房。其中林兵居住的营房呈环形分布,包围着里面的营房。大多数丛林的营房分为两环。最外的一环称为林营,里面的那一环称为森营,最中央的就是王营。王营自然就是丛林王的房子,王营又宽又大,十分气派,当年我作为丛林王的观赏物,就曾经数次去过王营。

  到了林营附近,很快被一群林兵包围,一个林首(部分林兵的首领)从林兵中走向前,冷冷望着我。林首穿着深蓝铠甲,是林兵中最高的,两眼盯着我,想从我的外表揣摸我是什么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表示友好,马上很自然走过去,向那个林首施了一个礼,很谦让说:“林下乃黑暗丛林的一个林侠,受丛林王的旨意,去向多尔丛林王拜会,由于途中受到劫匪打劫,所带的礼品,已经全部被洗劫一空。三巴丛林的威名林下早有耳闻,只是素未来过,既然此次途经此地,特来向丛林王表示问候,它日贵王有意前往黑暗丛林,一定敬丛林之宜。”

  我的话一句句都表示友好,且现在我身上再无值钱的东西,就算这些林兵要来围攻我,也没有价值,林首见我很有礼节,脸皮松动起来,微笑说:“兰国丛林众多,林侠所讲的黑暗丛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们同是兰国人,乃自家兄弟。如今林侠受难,三巴丛林自然会代接你,不过,从林侠这身打扮来看,又不像是一个林侠,而像是一个木夫。”

  此时我穿着兽皮大衣,脚穿木鞋,显得极为寒酸,事先我并没想到竟自己的形象出了毛病。好在我也在丛林营呆过,也有见识,便马上说:“林首见笑了,为了不让人识出我们的真实身分,我们有意一身木夫打扮,以免惊动路过的丛林,好尽快赶路,这几个月来我走过上10个丛林,均未去探望途经的丛林,三巴丛林我慕名已久,今日大好机会,如果不前来看一看,只怕会遗憾终生。”

  那个冷漠的林首见我每说的一句话,都发自腑肺,且话中将三巴丛林说的威名远扬,自然也有些飘飘然起来。我自报姓名,用的还是我的本名:“林下波达,林首您是?”

  “我叫皮毛。”这个高大的林首回答。

  “哦,原来是皮林首,幸会,它日皮兄有事经过黑暗丛林,还请赏光。”

  皮毛手一挥,对其部下说:“无奇,你马上去通报汪森老,就说有贵客前来。”

  “是!林首。”

  叫无奇的林兵听到毛皮的说后,快步跑向营房。他一走,皮毛便带着我,向营房里走去。有他带领,一路上我就像贵宾,很受人欢迎,大家纷纷向我示好,对此,我很欣赏自已出色的表情才华。如果不是自己随机应变,早就被毛皮识穿。

  对三巴丛林我印象极深,这毕竟是我到的第一个丛林。营房与树林依旧,我作为宾客,因为到了晚上,被安排在一个空房里。皮毛对我很友好,叫来几个蓝皮姑娘送来了果子,望着漂亮的蓝皮姑娘,我兴奋至极,不知何时,我也开始欣赏起蓝皮姑娘来。

  吃过果子,皮毛邀我去观看舞蹈。林营里的蓝皮姑娘比不上王营里的蓝皮姑娘身材。火堆之中,6个艳丽的蓝皮姑娘穿着羽毛服,翩翩起舞。我觉得无论舞姿还是人,都无法同王营里的蓝皮姑娘媲美。但极少看的我,还是很欣赏这些女孩跳舞的样子。

  皮毛、我、以及一些林兵围着跳舞的蓝皮姑娘圈坐,在观看舞蹈时,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畅淡,其中皮毛问了许多黑暗丛林的事,我便依照三巴丛林编出一套极为经典的谎言,皮毛听得津津有味。席间,一个蓝皮姑娘对我眉飞色舞,好象有意在勾引我,跳着跳着,她就移了过来,并且摇晃着身子,在我面前一晃一晃的。

  我有些不自在,本来蓝皮姑娘穿得那种羽毛服就显得野性,现在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弄得我浑身痒痒。我知道在丛林界,蓝皮姑娘是没有地位的。

  “波兄,此女对你情有独钟,今夜就归你所有。”皮毛说。

  我并不想占有她,马上推脱起来:“皮兄,小弟只是路过,怎能接受如此大礼呢?恕小弟不能心领。”

  皮毛冲我一笑说:“波兄何出此言,俗话说本国丛林替兄弟,今日波兄从老远前来此地,又遭遇劫匪的洗劫,想必也是数月没有动过女人,我们都是男人,这一点还是很明白的。如果波兄不接受她,就是不当我是兄弟了。”

  此时好意难却,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一拱手,说:“皮兄如此盛意,小弟我不接受,就是不识抬举了,好吧,此女我接受了。”

  喝完酒,我便回房。在几个林兵的带领下,我来到了被安置的房间。我架过不少木房,都没有像林营宽大,舒服。10多米的高大林营,一根根木枝架得很精致,让人想都想不到,尤其是一块块兽皮,被人用一种丝一样的补在一起,接成一体,再通过木架支撑,就像瓦一样坚固保护着房子。

  床不大不小,足够3个人并躺。在床边安放着一个木架,木架大致是用来放衣裳的。我的头发是蓝色的,同蓝皮人的红色头发不同,为不至于被识破,我的头上一直包着一个用兽皮包裹的头布。仙鸟一直在我带在身边,自来这里后,一直没有说话,现在见没有人,便说起话来。

  “达哥,今天我闷死了。”

  “嘘——”我打一个手式,示意说话不要太大。

  “没什么的,他们不会来了。”

  咚咚咚……

  传来敲门的声音,一个林兵在外门说道:“波林侠,舞女已经带到,请开门受领。”

  原来是刚才在观看蓝皮姑娘跳舞时,赐予我的一个舞女。我没办法推辞,便打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个只穿一条裤叉的女人。她的长头很长,遮住了她的眼睛,上半身完部赤裸,下身只穿一种用兽皮包庇的三叉裤,这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人。我敢说落梦都没办法同她的身材相比。如果能同此女快活一个晚上,也解我10多年来,单身之苦。

  我冲外面的林兵一笑,说:“这位兄弟,多谢了。”

  两个林兵同时回话:“波林侠不必客气,我们只是遵从林首的安排。”

  两个林兵刚一离开,这个半身赤裸的蓝皮姑娘一下子就抱着我的腰间,笑着说:“波林侠,小舞女已经洗尽身子,敬请享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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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2章 相识豪杰

  (起4T点4T中4T文4T网更新时间:2006…1…16 8:38:00  本章字数:4525)

  他不仁、我不义,对付这等恶毒的人,我再也没有想过留情,于是我飞起一脚,反扫过去,将他扫在地上,他的身子凌空而起,我又摆出一脚,踢在他的胸膛上。事先我并没有想过我的体力会那么强,踢一个人毫不费力。由于此地离水很近,我一脚踢在他的胸膛上,他被我踢进清水溪中。溪水面泛出团水花,一只水怪从一个水洞里伸出一只长而尖的嘴巴,将落水的蓝皮人一叼,便钻进水中。

  此情此景,难免让我回想起当年同伴被叼食的情景,尽管此人死有余辜,我还是深深鞠躬。打落蓝皮人,天空中的仙鸟飞旋时叫了一声,胜利欢呼。我背好行囊,又一次上路,这里离三巴丛林尚有两天的路程,我并不着急。

  傍晚时,我在古树林里扳断不少木柴,临时架了一个房子。晚上生了一堆火,吃剩下的兽肉,带来的兽肉剩下已经不多,省着吃,也只有押到明天。仙鸟飞到我的身边,我递一块兽肉给它,它谢了我。古树林很暗、很阴森,对习惯安静生活的我来讲,不再那么让我恐惧了。

  我替仙鸟打了一个小窝,让它伏睡在门外,一旦有东西偷袭,它就会向我报告。有了它,就算在最阴森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在火堆边,我再一次练习师父教我的《不老神功》,其中的10招,除了第一招与最后一招外,我都一一练习一遍。我现在还没有武器,功夫里面的招式,完全要靠木枝来陪练。

  在我练功的时候,仙鸟就在一边叫好,让我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夜深时,我躺在床上,静静怀想过去,怀想蓝星女,这些年来,可怜的她,不知道是否安然无恙。记得当年我被师父挟走时,她当时脸色是那么惊慌,那副表情,至今还留在我的恼海。我希望不至于因为我的失踪,让她背负起失职的罪名,受到丛林王的惩罚。

  天慢慢亮起来,仙鸟叫醒了我。我一起身,就开始练功,就像父亲当年在狭小的长河号的练功房练功一样,我也慢慢养成了练功的习惯。通过几年的练功生涯,我开始懂得,练功是一种非常舒服,非常让人强健的事。

  我又开始同仙鸟赶路,早上我们通过一条狭谷,刚出狭谷,就看见了一只小野兽,是六肢兽,出于长远考虑,我追上去后,将其杀死了。黑毛兽被我杀死后,我将其皮剥掉,用火烤成半生不熟的兽肉,挂在行囊上,以便随时吃。可是,不久,我再一次看见了两个蓝皮人,这是两个强盗。

  一高一矮。高个子偏瘦,身形细直,红色的短发十分凌乱,眼睛很细,看上时很犀利,有股杀气;而矮个子身形较圆,头发很长,往两边披着,就像是一个野人。两个人见到我,根本没有讲一句话,一个人握一把木刀,向我逼过来。

  我退后时,矮小子很快冲到了我的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将我夹在里面。我望着前面的高个子,马上友好说:“朋友,借个道,让我过去吧!”

  高个子哈哈一笑说:“傻瓜,我们是什么人你还看不出来吗?你是自行了断,还是让我们出手?”

  我不解说:“朋友,我们无怨无仇。”

  矮小子回话:“我们乃是此地的强盗,过路者,一,留下钱,二,留下命,傻子,如果不想死得太惨,就请躺下身,让我们温柔给你一刀吧!”

  我不冷不热说:“哦,两位是真的打算要我的命。”

  “不错!”两个人同时说出此话,挥动木刀,向我砍过来。我先没有躲,等他们挥着的刀快到我的身上时,马上一闪身,离开原地。两个强盗根本没有想到我会有此一举,在我闪开的时候,他们的刀因为是从正反两个面挥砍而来的,我闪开后,他们就成了对砍。只见高个子用木刀砍中了矮小子的脑袋,而矮个子一刀刺进了高个子胸部,两个人用力较大,刺中后,双双倒地。

  见他们双双倒地,我叹息道:“好好的一个人,却要做强盗,当一个侠士多好啊!”

  赶路要紧,我便要走。现在我还没有武器,便随便捡起一个强盗的一把刀,挂在行囊上,以便日后做为抵抗林兵的武器。

  天河星人,皮肤是红色,同蓝皮人有明显区别,所以,我决定将自己乔装一番,以便进入三巴丛林时,不轻易被人分辨出来。经过数年的野外生活,我认识了一种长有蓝色水汁的小果子,当皮肤擦上那种果子里的水汁后,就会变成蓝色的,不容易消失。我便要求仙鸟在这一带替我寻找。用了2个小时,它终于找到了,我弄破小乔木的果子,将里面的水汁挤出来,往脸上、脖子、手臂上涂了个遍。当我确信自己完全变成一个“蓝皮人”后,才下定决心,要以一个蓝皮人的身分,闯入三巴丛林。

  此地已是三巴丛林地带,随时都有可能冒出几个林兵。我走路时相当小心,力争不碰见太多的林兵,以免正面与林兵交战,得罪丛林王。我知道要救出这些人,必须智取,不可以力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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