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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爱情故事50则-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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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看着他们。年轻多好,这样肆意嬉笑取乐的年代离他已经很远了。
嘉善二十出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吧。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按着自己喜欢的方式肆意挥霍着青春。一起吃饭,一起旅行,一起打游戏,一起看一场电影,一起逃课去看摄影展,画展……什么事都风风火火,似乎这样才无愧于青春。想想,遇见岢岚也是那个时候吧,然后相识,相爱,结婚。然后,就发现自己已经离自己的青春年代很远了。
“嘉善,嘉善,我怎么发现你老走神啊,不晓得你整天在想什么。”普安拿着一个苹果在他眼前晃。他抢过苹果,大大的咬了一口,说:“我们大人要想的事可多了,你小孩子家不懂的。”
“什么嘛,人家也有21了,是成年人了,成年人了。有成熟的思考能力,有成熟的办事能力,还有,还有成熟的爱一个人的能力,你不要小瞧我啊。”她嘟着嘴边说边在他旁边坐下,将双脚一起放在了沙发上,也拿着一个苹果在啃。他突然咳嗽起来,她瞪着他,他忙说:“不是对你的话的生理反应,是被苹果呛到了,真是这样的。我吃太快了。不过,我还真没觉得你是个成年人。在我心里,你就是个小孩子。”他边说边笑,最后笑得苹果也吃不下去,给扔了。
接下来的几天,成年人孟普安带着成年人梅嘉善将长沙城著名的地方逛了个遍。
“嘉善,你知道吗,长沙是个很适合人居住的城市,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压力相对而言比较小。在这个城市生活,是很美很幸福的事。你要知道,它可是个小吃城丫。”普安就有这种本事,你以为她终于可以认真以成年人的方式说一件事,可是,后半句还是会让你看到她孩子气的本质。
他们站在岳麓山上,看着秋天高远的天空。“普安,天空是最美的景色。即使,它什么也没有,它也是美的。我对天空一直至为迷恋。从学生时代开始。我觉得天空是寂寞的,就像植物。每种植物也是寂寞的。可是,我常拍摄植物,却没有办法拍摄天空。它的美不在我的掌控,我不愿意破坏。”
他转头去看普安,她正认真地看着天空。她说话很少认真,可是,她却经常有着认真地神态。她对事物也有着巨大的热爱之心,才会这样专注的对待。
他喜欢这样的人,懂得欣赏美的事物的人,舍得花时间欣赏美的事物的人。
那天,普安没有回学校,跟着嘉善回到了宾馆。因为第二天,嘉善就要回去了,是要回家,回南京。普安说舍不得他,想要多点时间和他在一起。于是,说死说活的跟着他回到了宾馆。
那天晚上,普安知道了杜岢岚。
吃过晚饭后,嘉善接到了岢岚的电话。他拿着电话走到窗边。躺坐在床上的普安还是听到了嘉善的话。
“嗯,是的,明天下午的火车。不用来接了,怕你辛苦。”
……
“已经吃过了,很好,一切都还好。”
……
“你早点休息,其他的,等我回去说。那就这样吧。”
……
他放下电话,走到普安身边,“要不要吃苹果,我去帮你洗。”
“嗯,好,洗干净点。”她看着他,眼睛睁得很大。他帮她洗了苹果来,“我知道你不喜欢吃削皮的,所以没有帮你削。”他将苹果递给她,她仍然睁着她大大的眼睛看着他。她眼睛下面的那颗泪痣好像在跳动着。
他在地板上坐下,靠着床。
“她是我妻子,我20岁认识她。我们在一个大学。她是美术专业。现在是个画家。”他起身从包里拿出他的钱包,再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相片,“这就是她,这张相片里的她23岁。”说着,又重新坐下。普安看着她的相片,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很有气质。也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嘉善吧。
“你很爱她吗?”沉默很久后,普安终于开口说话。
“普安,她是我的妻子,结婚的时候,宣誓要一生不离不弃的人。”他看着手里的岢岚的相片,这个女人,已经陪着他走过14年的岁月。
“嘉善,今天走太多的地方了,我累了,要睡了。明天我们去开福寺,最后一个地方。要早点起床。”她躺下来,不再说话。
嘉善站起来,看着她的脸。有些出神,但很快就回过神来。他理了理她的头发,然后抱着枕头,在沙发上躺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普安突然就醒了。她睁开眼,看见透过窗户照进来的月光,铺满了整个房间。整个房间都在一层暧昧的光色中。她轻轻地下了床,走到沙发边,半跪着。月光下,他的眉眼太好看,让她几乎要掉下眼泪来。她一直不爱掉泪,一直都不。
第二天,他们坐了半小时的车来到了开福寺。在观音殿,他们跟着虔诚的人群绕着观音走了十三圈,双手合十,像虔诚的信徒。听说这样可以保佑身边人幸福安康。
坐在寺院的木长椅上,普安看着那些在佛前跪拜着的善男信女,他们看似是在对佛的信仰和膜拜,其实,只是为自己的心寻找一个信仰,为求自身一个心安。为着生活在俗世中的爱着的人有着幸福安乐的生活。
“你在想什么,你今天突然变得很安静,都不怎么说话。”嘉善手上拿着一支签,是刚刚在大殿上求的。是上上签。普安也求了一支,但她没让他看。
“嘉善,我觉得这里很安静,每个人都怀着虔诚之心在这里。每个人的心在这个地方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净化。俗世的喧哗,在这里安静下来。我觉得香火的气味很好。我在想,或许,我可以在这里终老。”她说话的时候并不看他。
“普安,这想法是不好的。我不喜欢你这样想。我们不过是凡夫俗子,要的是俗世的喧哗和快乐。我们是俗世中的人,该拥有的是俗世中的幸福。我们可以拥有的幸福。”他伸出手去揉搓她的头发,“丫头,我不许你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她看着他,心神突然恍惚。
“我们去鼓楼吧,去鼓楼许个愿。”她站起身来,朝鼓楼走去。
在鼓楼,听着老尼姑敲着的鼓声,她久久跪着,双眼闭着,双手合十。他知道她在祈祷,这祈祷她只会说给佛听,是她和佛之间的秘密。他不被告知。
在鼓楼的窄廊上,她对他说:“嘉善,有些话,我只说了一半,比如说,我说在长沙生活是一件很幸福很美的事,我没有说出来的是,嘉善,在长沙生活下来吧。比如说,我说,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有成熟的爱一个人的能力,我没有说出来的是,嘉善,所以我可以爱你了。”
“嘉善,我可以爱你了。我有爱你的能力。”
她突然回过头看他,眼神直接。可是,他躲闪了。
他经常不知道如何接她的话。
她没有等待他的回答,直接往寺院大门走去。离开寺院,他们沿着沿江风光带一直走。她没有说话,而他不知道可以说什么。
走了很久之后,沉默了很久之后,她突然停下来。在石头栏杆上坐下。
“嘉善,我想吃雪糕。”他看着她,又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马路对面有个商店。
“好,你等等,我去买。”
她看着他的背影。这个男人,正在为她跑过去买雪糕的男人,很高很瘦,穿白色T恤,卡其色布裤,运动鞋。他总爱戴着帽子,手里永远都拿着他心爱的摄像机。不爱说话,却会微笑着听她絮叨。已经34岁,但有着二十多岁的容颜。
这个男人,是她在一次旅行中捡到的。这个男人,比她大了13岁。这个男人,有一个很相配的妻子。这个男人,是她爱的人。她第一眼见到他,就爱上了。她不知道所谓的一见钟情,她只知道,第一次见到他,她就想把他留在身边。
所以,第一次见到他,她就迫不及待的把他拉进了她的世界。
可是,还是晚了。还是晚了。
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太迟了。
“普安,你——”他手里的雪糕在强烈的阳光下很快就开始融化,而她的眼泪终于还是流了下来。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眼泪,一时无措。他不是不想给她安慰,只是,这安慰他如何去给。
“再过两个小时,我就要走了。”
“我知道。”
“普安,我……”
“嘉善,我们去吃午饭,你请我吃午饭。我要吃好多好多好吃的。”她抬起头看着他笑,她的眼泪还留在眼角。
她挽着他的手,依旧是自然坦荡的姿态。
那天,她真的吃了很多很多,一直埋头吃饭。不说话,也不看他。
在机场,他们即将分别。她倔强的不肯看他。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他很想抱抱她,但他只是拍了拍她的头,“丫头,要开心的过好每一天。我们还会有机会再见面的。”
“丫头,我真要走了,你真的不说些什么?”
“普安,好好的。”他转身离开,再回头,看见她正望着他。眼睛里满是不舍和倔强。
他不是没有心疼,不是没有心动。只是,他能怎么样呢?不仅仅因为他是个有妻子的中年男人,更因为她只是一个21岁的姑娘,初涉世事,很容易就会爱上一个如父亲般的男人。这只是青春期的充满幻想的爱,有一天,她会发现她的爱原来只是做过的一场美丽的梦。她现在自以为在爱,她还并不懂得爱,他不能因为自己的感情,就接受这样的爱情。她还不够成熟,可是,他已经成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会很快的,很快她就会发现自己现在的爱情只是一场误会。她会遇见她真正喜欢的人,会有一个真正适合她的人,给她爱和温暖。她该拥有那样简单世俗的幸福。
第十章 比烟花还寂寞
有很多曾经以为的天真,到最后全部幻化丧失,只剩下赤裸裸的残章。也许那时候的我太傻。我会哭,不是因为难过,而是有太多的不值得让我悔过。
(一)
我要娶你,你到底要不要嫁给我的?项均畅望着坐在他对面的楼韵儿,随口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她笑,笑的腼腆,柔情婉转,清欣自然,脸夹透出薄薄的红晕。
在项均畅眼里,楼韵儿不是那种可以说的上是美丽的女人。而对美丽女人的欣赏,一直是他长久养成的喜好。
游走在城市的边缘,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人群,那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这让项均畅感到无处不在的疲惫。习惯了城市的喧嚣,但越是习惯,项均畅就越是反感。生活了24年,他什么也没有,就好想是一场空。可现实却在这个时候还要捉弄人一番,他不仅在年初投资不慎赔的血本不归,而且和他在一起3年的女友林可欣也在同一时候提出分手。
人生的低落,让项均畅憔悴不堪。很多时候,他都会不油而然的想到林可欣,她就是那种美的不沾风尘的女人,也只有如此令人消魂的女人,才能这样长久的驻入他的灵魂。
再次端详楼韵儿的时候,她脸夹那缕红晕正好褪去。项均畅开始抽烟,一支接一支。他看着她,她的脸上没有化过妆,一切都来的那样的真实,她毫不掩饰她的笑容,这是那么爱笑的一个女孩子呀。项均畅也曾不止一次的问过自己一个问题:眼前这个女人,我爱过她么?
楼韵儿依然是青涩的笑着,在她的眼神中,他看不到什么。
从餐厅出来,已是黄昏当头。项均畅有些疲惫地送楼韵儿回家。在她家楼下,她笑着与他挥手告别。
不请我上去坐坐?他笑。
她转过身,很认真的看着他。均畅,我们一定要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珍惜现在的每一天,过好现在的每一天。不要像从前的人一样,买了件衣服还要留着等到过节穿。
他愣是没有明白她话的含义。他走到她面前,给她了一个很有力的拥抱,然后目送她上楼。
不知不觉的,项均畅开始端详街头的霓虹。他是属于那类很会想的男人,任何的景致都有可能勾起他的联想。就如现在的场景,他想到了认识林可欣的第一天,似乎也是这样一个炫目的夜。
方杰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做事太粗心。项均畅不知道是否应该感谢他的粗心,如果没有方杰,他这辈子也就认识不了林可欣了。
方杰是那种走路也会不小心摔断手的人。这不是夸张,也没有比喻。那次他真的摔断了手。
去看方杰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医院里。也是和今天差不多的一个夜,项均畅无意间在医院的过道上遇见了林可欣。
她,穿着纯白色的护士装。洁白的,像天使一样。
真的,他真的看见了天使。与她擦肩而过时,他心都快跳出来了,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人。当他转过身去再看她时,天使消失的没有了踪影。项均畅彻底被打败了,从来都不曾有过这样强烈的感觉。
再次见到林可欣的时候,依然还要感谢方杰。
那次可欣给方杰换药,方杰怕疼,硬是不肯给换。项均畅站在边上,打量这两个人。天使很野蛮,三两下制服了方杰。
她真的很野蛮。想到这里,他不由的笑了。
(二)
好几天都没有联系楼韵儿了。她的文静、羞涩,一点也打不起他的劲。在项均畅看来,她喜欢说一些他听不懂的话。他不喜欢闷的女孩子,毕竟青春是需要活力的、是需要激情的。
“ZY”酒吧坐落在城市的中心。白天的ZY不怎么显眼,可到了晚上,ZY是城市的一颗明星。
项均畅记得第一次去ZY是和方杰一起去的,再后来带可欣也偶尔会去几次,之后就没有再踏进ZY的大门。或许项均畅并不喜欢夜店的狂热,他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他只知道自己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但在满足之后,他还会渴望很多。
再次去ZY,就是今天了。他这次是一个人去的。
去ZY,有的时候说白了,他就是喜欢那里的房屋结构。ZY中有一条很长很长的走道,很深很深,而在走道的最深处是没有灯光的。他每次都会坐那个走道最深处的位子。吧台在最外面,从最深处走向吧台的过程中,他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场的每个人的脸。
这次,项均畅依然会选择坐在这个不起眼的位子。
听着混乱的音乐,他低头喝着酒,喝到无力的时候,就习惯性的点烟抽。这是他惯用的手势,除了抽烟,在很多场合没个手势是很难受的,他并不喜欢抽烟。
烟,应该这样点。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耳边轻轻的响起。
他抬头,女人就在他面前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上了一口。
后来他知道,女人叫陶莹。
陶莹,穿着低胸黑色蕾丝吊带裙,瀑布般的亚麻色卷发垂到胸前。她的身材很火,胸前的蝴蝶刺青那样的惹眼。她笑的很妖媚,可是那种妖媚却来的自然。
我喜欢坐在这个位子。她要了一瓶红酒,坐在他边上喝。
在陶莹从点烟到坐下喝酒的过程中,项均畅不知道用了几分钟。不过在这过程中,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打量眼下这个妩媚的女人。
他们虽然没有说话,可他看出她的眼睛其实是会说话的。很多时候她都用眼神与他沟通。那是微妙的,简直是妙不可言的。
在这一瞬间,项均畅几乎同时的忘记了林可欣和楼韵儿。他清楚的知道,忘记林可欣只是短暂的一个刹那。而楼韵儿,只要不去刻意的想她,她就会从他脑海里一点点淡去。
项均畅不明白为何现在处于人生低谷之时,自己竟然会一点动力也没有。他是属于要强的人,这一点也没错。可是他却找不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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