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经典爱情故事50则-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其实,现在的他,可以做得更好。
(五)
幸福如水,而他已是甘心平平淡淡。
就眼看着她越升越高,除了祝福还有自己那必须的遗忘。
其实还是爱的,但那又怎样?
让我们,都抛却以往。
就让我承接你自上而下上的目光,继续我在尘世,幸福的仰望。
第三十九章 韶华似锦,流年溢爱
冬天的北京,寒风萧瑟,刮得脸生疼。我窝在家里看麦家的《暗算》,喝着老婆递给我的酒,倒也觉得暖意融融。突然手机响起,有简讯的声音,打开一看,竟然是四年未见的好兄弟无名发过来的。我们之间从来不需要称呼。
“这里的天气灿烂如水晶,这般大好时光,任我做什么,如何做,都觉辜负了,就像爱上一个正值最好年华的女子,任我如何痴情,都觉不够爱她!”
我笑了,回复他:“你以为你是沈从文么?他不是也说‘走过很多路,过了许多桥,看遍世间景色,却只爱过一个正值最好年华的女子’么?你的她难道胜过张兆和?”
“我的她,只是她,不跟任何人比,任何人比也比不过她?”看不见无名的脸色,但是,我分明感知写此简讯时的他,眉头轻颦,指坚若石,难怪这个简讯让我稍微“震撼”了一下,原来是他用内功发过来的。
“呵呵,我知道!你是真的爱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啊!以后带上你的她给我们瞻仰下就好了!还没有见过弟妹呢?”
……
良久,无名才回我:“我也想!应该很快会回北京,到时再喝嫂子亲酿的酒,我们不醉不休!”
无名和我是共患难,同生死的好兄弟,同一个村长大,同一所学校毕业,毕业后却各奔东西,他去南方,我留在北京。分开了十几年,这十几年,虽然我们只断断续续的联系过几次,但是感情却一直没有变过,虽然没有亲历过彼此的人生,但对无名,我却了如指掌,我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后在父母的催促下相亲结婚,并有了一双子女,但是夫妻之间的情分却从未增加半分,他的工作长期在外,每次电话他,他身边都有不同女子的声音,我想,这个家伙,终究是野性的,如他的性格,没有几个人可以管住他,如果他当年不从机关出来,现在起码也应该是局长级了,可是,他还是选择了离开,过上了漂泊的日子。十几年有名无实的婚姻也随之解体。他很爱他的孩子,所以倾其所有,争取到了抚养女儿的权利,在失业的情况下,他还是个好爸爸,无论如何!只是他太固执,少了人情世故的他注定要在官场失败,他喜欢四处漂泊,他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当时笑他:“你是没有找到那块裹你心的衣服,若找到了,只怕你无法脱掉,一定要脱下,也要先脱皮!”
这个花花公子一样的无名,有着极度瘦削却硬朗的身材,有着放荡不羁又重情重义的性格,当年若不是心随初恋情人的死而亡,他必不肯娶那个没有共同语言的女子作妻。这是一着自暴自弃的险棋,当年的我就看到了他今天的结局,必是满盘兼输,但视死如归的他总听不进我们的劝告。后来,听说他遇见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有着竹的骨,兰的心,柳的姿,月的色……我们曾笑话他,就你这样一个老男人,还想吃天鹅肉啊!他说,不想吃,只是远远地看着。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没有想到四年后的今天,他竟然给我发来了这样的简讯,简讯里年华似锦,流年溢爱,呵呵,这老小子,一直都这样被老天眷顾,没有想到,还真吃到天鹅肉了,也不怕闪了舌头!难得他现在如此幸福,没有之前的愤世嫉俗,倒有了诗人的儒雅雍容之气,就是不知道身上长肉了没有,还是依旧瘦猴精的样子。
他倒不是个敷衍的人,说会回北京,果真回了。只是有一点失言,未见那个闭月羞花,才胜文君的女子。还有,从来没有超过120斤的他,现在俨然像个人样了,因为有肉了。一米八的个头,看起来竟不似竹竿,倒可以用上我平日里很吝啬形容男人的词:“玉树临风”!我有点嫉妒了,说:“果然是爱情滋润啊!”拥抱的时候,我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背,“兄弟,好身板啊!”我左顾右盼,未见那个专门雕塑美男子的俏女子。
“怎么没有带弟妹?”我有点失望,因为早跟自家婆子说过,那个一直都被她所不屑的浪子兄弟终于回头,还娶得如花美眷。老婆一直不信,本着想打击下平日里自以为是的老婆大人锐气的我,一下子感觉期待落空了,“我还跟你嫂子打赌了呢,看来这个月的零花钱又没有了。”我悄悄对无名说。
无名落座,并不表态,只是笑着跟我说:“先喝酒,很想念嫂子酿的酒,很想和你一醉方休,我是很久不曾醉过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
一顿饭的工夫,我们两个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但是还没有醉,此刻的无名才打开了话夹子。
我们听到了一个美丽动人却并不凄凉的单相思的爱情故事。
原来,无名爱的女子,从来都不曾知道,他深深爱着她,这只是个一厢情愿的爱恋。但是,他却因为她而改变了自己的整个人生观,爱情观。
遇见这个女孩的时候,他们是同事,他只知道她有个挚爱的男友,在美国留学。她在他眼里,是一个走错了时代的唐朝女子,无论是才情气质还是长像,都弥漫着深深的古典情怀。没有现代流行的瓜子脸,她鹅蛋型的脸若满月,光洁似镜;没有时尚的爆炸头,没有金发,她只有一头黝黑发亮的长直发,却同样绚目;工作的时候,她异常开朗,一个计划,一场谈判,她谈笑自如,面不改色。但是,下班了的她,却是如此落寞,几乎没有一个所谓闺房密友,总是独来独往,她不养宠物,爱养花,她不喝咖啡,只喝茶,她爱看电影,却从来不会和其他同事姐妹一起聚在电脑前看《色即是空》,她会在一个雨夜,独自撑着伞,走进电影院,选择一个靠前的位置,看一场《罗马假日》。她爱听光良的《童话》,爱听古筝。她放在办公室的杯子有好几个,有专门喝水的,喝茶的,喝果汁的,高矮不一,颜色各异,而衣服却永远钟情于白,黑,黑,白,偶尔穿上红色,会给人惊艳的感觉。
“是你暗恋人家吧!”听到这,我情不自禁地插话把无名拉回了现实。
刚才还两眼发光的无名,瞬间黯淡了下来:“是的,是我暗恋她,她不知道我喜欢她,她一直都把我当长辈,而我,也真的足可以做她的爸爸,但是,我爱她!你先听我说好吗?”
我赶紧闭嘴,继续倾听他的故事,我老婆也坐下来,依偎着我的右手,一起听这个困惑了我们很久的故事。
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跟她打招呼,她没有叫我什么总,而是称呼我为“师傅”,我笑她,你哪个朝代来的,她说,你觉得呢?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笑容特别通透,有种温暖人心的力量,是非常诚挚的那种,会看着你眼睛笑的那种。当时我就觉得她很与众不同,虽然其他人都觉得她不够时尚,甚至有点土里土气的。
我经常坐在属于我的办公室,从不开窗,也不走动,一天到晚开着很冷的空调。有一次,她送资料给我,走进我办公室,夸张地吸了两下鼻子,竟毫不避讳地说:“你这里有股腐朽之气,应该开窗透透气!”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为我拉开了百叶窗,当阳光瞬间照进来,直晃得我心发慌。我正想生气,她却笑了,“师傅,不要生气啊,你看你苍白的像具木乃伊,就是因为没有阳光的光合作用啊!你看我,绿的像棵树吧,还是自然风比较好!”她的身手简直快过梁上君子,话还未落,已经关掉了我的空调。
呵呵,没有人敢在我面前如此放肆,可是,我竟然无法对她发脾气。
这是第二次交锋,与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第三次是下班后她打电话给我,说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她拿了奖金,请客!我可从来不喜欢和这种小丫头吃饭,可是脚步却迈了过来。一路上,她又蹦又跳的,不见了之前的稳重淑女,就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学生模样。每每看到路上有易拉罐,她就会不停地弯腰低头,捡起来放进垃圾桶,或者亲手递给旁边正在捡垃圾的老人。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一直不停的跟我说她的男朋友有多么聪明可爱,可是,我分明看见她眼里有思念的泪水,原来那天是她的生日,可是远在美国的他应该是忘记了,她说已经单独过了3个生日,除了19岁的生日,是和男友在大学一起过的。请我吃饭,是因为上次,我给她做的计划修改了好几处,她觉得应该感谢师傅,请师傅吃饭。我说,你又不早说,我都没有买礼物,她说,那等会,我们一起去看电影《云水谣》,刚上映的,听说很好看,你买张电影票送给我当礼物。我说好!
看完电影,她问我,师傅,你觉得世上真有像王碧云这样痴情的女子吗?我说,不知道呢,好象不怎么现实!她说,一定有的,因为我就会,不管怎样,我都会等他回来。然后,她又问我,你听过《童话》吗?你会相信童话吗?我当然听过,很幼稚的一首流行歌。但童话仅仅是童话,我们不必太过当真。我说。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们明明觉得童话美好,却一定要不相信呢?像童话故事一样活着,爱着,也是一生,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我无法回答她,当时,我只是在回家的路上,一路问自己:为什么明明知道童话如此美好,却不像童话故事里的人一样去生活?
她坚定地给我上了一课:“既然逢场作戏,碌碌无为也是一生,为什么不认认真真,轰轰烈烈的过一生?既然童话故事里的人可以做到那么宽容,那么爱,那么执著,那么美好,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做到,为什么童话一定要用写的,演的,而不实实在在用行动去实现童话故事般的美好呢?”
我想起了我可悲的一生,愤世嫉俗,逢场作戏,不相信真爱,也不真正去爱,到头还不过是这个一具腐朽的皮囊。
那个晚上后,我改变了很多,我开始思考她的话,越来越觉得不算计,坦然的活着,更加愉快,阳光开始慢慢取代阴暗,腐朽之气也开始慢慢消失,每天我最期待的事就是能和她说说话,哪怕她的话题里永远都有她男友的影子,我还是愿意倾听她的喜怒哀乐。我们一起去打台球,一起去滨江路的露天广场喝啤酒聊天,她的乐观与阳光,一点点侵蚀了我麻木的外壳,慢慢让我变得温情起来。我跟她说了我错误的婚姻,她批评我不应该用粗鲁的语气和我的前妻电话,她说,就算你们没有爱情,但是十几年的生活,应该也是有亲情的,为什么不好好地对待她,哪怕一句温暖的话,就足以温暖一个人的心,哪怕离婚了,也是亲人啊!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我们迫不及待想知道结局。
无名叹了口气说:“后来,她的男友人间蒸发了,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打过一个电话,也没有说任何原因。她就一直牵挂着,担心着,直到一年后,她的另外一位同学告诉她,她的男友已经有了一位美国籍的女朋友,听说那个美国女孩的父亲是华尔街的金融家。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上班,我放心不下她,经常整天守在她住的公寓的楼下,默默看着她一个人裹着素衣去便利店买泡面。直到后来,看到她下楼买花,我才知道她已经熬过来了,因为我发现捧着太阳花的她,对着阳光笑了,她是个坚强的女孩!我就相信她一定会好起来的。回到公司上班后,我装着什么也不知道,问她,你回家乡了吧,没有想到,她一点都不忌讳的告诉我:”没有,失恋了,一个人疗伤!现在好了,如果他的离开,对他而言是幸福,我祝福他!不是吗?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幸福!
是的,我当然知道,所以我只能默默地注视着你,心爱的女孩!
那天晚上,我们又像平日里一样,笑呵呵地坐在了滨江边喝啤酒,俨然父女,她告诉我一个决定,她要去研读古典文学,她不想一辈子呆在这个南方的小城市,我问她为什么有此决定,她说,首先要感谢我的男友,是他告诉我,人活着,一定要争气,不仅仅为了爱情而活着,世上还有许多更美好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自暴自弃,那么让谁来爱你呢,一个人要爱人,必先照顾好自己,拥有爱的能量,才不至于很被动。
我思绪万千,举杯恭喜她的进步,预祝她早日圆梦。看着眼前这个姑娘,想起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样子,那微翘的眼角分明是我初恋情人的模样,今朝痛饮离别酒,含笑挥别心上人,我想今生,已经无憾!她注定是高飞的天鹅,而我只是一只困顿于尘世泥涡的丑小鸭,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让你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她走了,留下我一个人踽踽独行在这个城市,可是,我并不孤单,因为心里爱着她,就有了方向,我现在活得非常乐观积极,开始写书,开始健身,开始陪女儿散步,开始晒太阳……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这样永远不会失去她!我爱她,与她无关,知道吗?
可是,无名手上那瓶二锅头,分明盛不下他内心的恁多相思爱意,慢慢溢出,打湿了他的眼角,而那俊朗的脸庞,分明有了岁月的痕迹,似一道又一道的伤疤,然百炼精钢,也化作了绕指温柔!
老婆大人眼里秋波涌动,深情凝视了我好几秒,把头重重靠在了我肩头,而我,只能文绉绉地说一句:看这韶华似锦,流年溢爱!我们真的已经很幸福,很幸福了!来,干杯!
第四十章 乌云散尽,是晴天
圆桌上,饭菜的香气氤氲缭绕,朦胧着张张漾着微笑的脸。
中间位置上,坐着一对小夫妻。女人,鹅蛋形的脸上闪着白瓷般的光泽,细腻莹润,细长的眼睛,笑成两枚弯月牙,元宝般的嘴角,向上扬起。身边,坐着他新婚的丈夫,身材瘦削而挺拔,窄长脸,两条浓黑的剑眉,长在有些突出的额头上,掩饰着一双朗目特有的神韵。就是用双眼睛,尽管在众人面前,依然深情注视着新婚的妻子,流露出无尽浓情蜜意。饭桌上的亲人们,频频祝贺他们新婚幸福,尽管这祝福的话语,来得有些晚。
因为距离婆家很远,女孩结婚后没有回家。这是结婚一个月后,第一次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当时没去参加女儿的婚礼。在那个幸福的日子,女儿不知道,爸爸、妈妈是抹着眼泪度过的。想到女儿马上就是别人的媳妇了,虽然女儿常年在外,难得一见,母亲的心还是承受不住,内心仿佛被掏空似的。
女孩的父亲当过海军。因为一次海上航行,轮船险些淹没在那片汪洋之中,被抢救上来以后,精神受了一些刺激,提前退役,回到家中,多年没有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回家最初的几年,父亲喜欢静静呆着,表情呆滞,不喜欢接触外人。孩子还小,父亲就在家看孩子,母亲去生产队挣“公分”养家(一个古老的词汇)。那是一段最艰难的日子,母亲的心里很苦,但是从不外露,他相信男人一定会好起来的。几年以后,母亲又生下妹妹。安宁、和谐的家庭,让父亲的病情有了很大好转,在村子的建筑队里干活,挣钱贴补家用。母亲就自己在家里养鸡、养鸭、养猪、养羊,照顾一家人的饮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