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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录之穿越瓦罗兰-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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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漏,也成为了莫干娜最得力的武器兼助手。
无用大棒:别的人辛苦寻找厉害的宝贝。而诡术妖姬却很幸运,她现在用的魔杖是当时主动找上门来的。
如果在你还是小孩时,一个人送你一根木棍,你会怎么办?扔掉吗?那好吧,你永远也不能当上诺克萨斯军队的最高领导。但诡术妖姬很幸运,也是很不幸的被诺克萨斯隐世的高人选中,成为了无用大棒的使用者。
之所以称为无用大棒,是因为这只法杖在别人手里真的是一根无用的木棒而已。当时的诺克萨斯,为了权利而争斗的你死我活是常见的事情。而一旦你有了实力,有了崛起的资本,便会成为传统贵族的眼中钉。诡术妖姬在称为绝对强者之前,很幸运的躲过这一劫。诡术妖姬的潜在竞争者心想,一个内向的女孩子手持烧火棍是绝对不会有威胁的。这种想法持续到他们死前的一秒。而那个高人,我们讲到灭世者的死亡之帽时会详细讲到。
米凯尔的钳锅:狼人被索拉卡诅咒之后曾经在第一时间想通过自己的能力解除诅咒。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天才的化学家兼魔法师,他几乎要成功了。在他的徒弟,同为天才的炼金术士的帮助下,狼人制成了一个混合了化学科学和魔法力量的强大净化装置,狼人满怀信心的认为这个以他的恩师米凯尔命名的净化装置可以解除世间所有诅咒,但是他想错了。一个凡人,即使他是天才,也不可能和一个神相抗衡。
贪婪之刃:在诺克萨斯,有一对全民偶像,他们兄弟俩在诺克萨斯的知名度绝对超过了春哥在地球的知名度。他们一个叫做之手一个叫做邢官。他们是胜利的象征,是德玛西亚军队的梦魇。
之手以后再说,现在我们先说邢官。邢官的身手大家也有目共睹,战场上跑来跑去接斧头这得需要多大勇气和实力……(嗯,开个玩笑。继续。)但他又有一个弱点,那就是非常贪心。在乌鸦想收买之手的时候,曾经送给邢官一把可以点石成金的匕首,传说此匕首杀死的人的尸体都可以化作黄金。
要追求一个人,可以先从他身边最亲近的人入手。乌鸦之所以能够让小学生之手归顺于他,除了乌鸦本身卓越的才华以外,可能也有邢官在后面吹枕边风哦!
破败王者之刃:在这里要说明一点,所谓“破败王者之刃”,原本叫做“王者之刃”。为什么要加上破败二字呢?因为它原本的主人将它破坏了。
想到谁了?瑞文?恭喜你猜错了。在英雄联盟,将自己武器损坏的家伙不止他一个。
这个人曾经是诺克萨斯军队的百夫长(低级军官)。以他的实力其实可以当上将军。但在军官招募的比武大赛的决赛中他没有杀掉已经向他投降的对手,他的仁慈引来诺克萨斯高层的不满,将他一撸到底,沦为小队长。
之后他离开了诺克萨斯,四处流浪。最终,他来到了战争学院,毁掉了手中的王者之刃,随手拔下一根黄铜灯柱,对挑衅他的人说:我要打十个!
黑色切割者:在诺克萨斯有一对全民楷模,前面说过了。小学生之手从和他志同道合的高官,乌鸦那里拿到了黑切。在此之前,黑切的主人是塞恩。后来塞嗯死了,尸体被复活成为杀人机器,无法再发挥黑切的强大威力。本着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乌鸦将武器赐给当时已经斩露头脚的德莱呃斯。因为塞恩死前,一直和乌鸦在争权夺势。双方分成两派,暗中互相暗算。塞恩死后,乌鸦成了诺克萨斯唯一的的将军级前线指挥官。他需要一个帮手为他造势,一鼓作气整跨塞恩党余孽。之手和邢官两兄弟就成了政治宣传的产物啦
军团圣盾:很多带圣的东西都和神有关。比如军团圣盾就和索拉卡有关。索拉卡诅咒狼人后自知神快要当不下去了。又担心自己失去神力后不能再保护艾欧尼亚。便将自己收集的材料与魔法传授了一部分给当时艾欧尼亚的精神领袖卡尔玛,也就是联盟最火,几乎场场都能看见的天启者扇子妈。在索拉卡的帮助下,扇子妈完成了军团圣盾。但后来随着艾欧尼亚与德玛西亚联盟,艾欧尼亚战区防守压力不那么大了,甚至有开始反攻的迹象。军团圣盾的作用在进攻中并不明显,扇子妈就把它归还给了星妈。
振奋盔甲:波比的父亲是班德尔城最有名的铁匠。振奋盔甲是他为一位德玛西亚高官打造的盔甲,在押运盔甲前往德玛西亚的路上,正义与爱的化身,当时的将军塞恩(还没死)派出杀手来借盔甲一用,结果盔甲被波比拼死带到了德玛西亚。最后,盔甲被盖伦所得,盖伦被波比的坚强所感动,为它取名振奋盔甲。(波比好坚强啊。。。)
灭世者的死亡之帽:谁是灭世者?为什么叫做“死亡之帽”呢?
它的第一任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灭世者”莫雷洛。大家都知道,至高无上的强者一般都有些莫名其妙的嗜好。他们的思维常人无法理解。在第一次符文战争中,也许是心情不好,也许只是想试试他的实力究竟怎样,也许是看到凡人们打打杀杀烦了。总之他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用他的魔法摧毁整个大陆。
毫无疑问,莫雷洛可能是世上最接近神的人。没人知道他究竟是用什么方法完成修炼达到这种实力。强大的魔法摧毁了瑞兹的故乡,杀死了依泽瑞尔的父母,烧掉了易大师的村庄。卡尔萨斯在魔法的冲击波中感受到灵魂的力量,猜到了莫雷洛是通过灵魂作为武器。临死前,他来到莫雷洛的身边,答应为他收集亡者的魂魄,并提出拜他为师。可能是被死歌强大的实力惊讶到了,莫雷洛没有杀掉死歌,对他说,你可能是除了我之外最强大的生物了吧。
死歌的实力应该是与妖姬,剑圣,流浪,EZ持平的。但是他的攻击方式与莫雷洛相同,属于灵魂攻击。莫雷洛收他为徒,但是只教给了死歌一种魔法,就是他用来毁灭世界的魔法,大家也猜到了,就叫做“安魂曲”。并将他的帽子交给死歌保管。之后,莫雷洛便从此消失在世间了。死歌当然不会再次毁灭世界。一是他没那么变态。二来他也没那个实力。可是死歌与莫雷洛签订契约,为他收集灵魂,从此不能踏出嚎叫沼泽半步。而那顶帽子,死歌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留在身边的。
让我们回过头来先说说一战之后的世界。本来这个贴主要说装备,但楼主忍不住讲一些背景知识。被灭世者用安魂曲洗漱过的世界,嘉文一世重伤,光盾家族的圣物兰盾碎掉。暗黑玫瑰几乎全军覆没。剑圣在的家乡在爆炸中心,当然灰都不剩了,剑圣也带伤隐居。EZ年纪最小,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而死去,而他则在这一片狼藉中开始了游历。流浪法师由于自身强大并且离爆炸中心较远,所以虽然被带走了一切,但是伤势并不严重。他励志做瓦咯兰大陆的守护者,找到真凶,离开家乡,开始四处流浪,并在日后结识了EZ。符文大路中部隆起形成宏伟屏障。均衡教派所在的大路边缘被爆炸分离出去形成一个岛屿。死歌因为忌惮莫雷洛实力,认为自己是和死神有着契约。莫雷洛的帽子,也就是后人所称的灭世者的死亡之帽被死歌抛弃。后来帽子被杜克卡奥的父亲,诺克萨斯的开国元勋找到,并永久收藏。
(PS:小我评价:虽然不是全部正确的,但是却很有参考与借鉴的价值!在这里,小我再次严正声明,这篇非原创,是转载文,另外也只限于参考,不用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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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难兄难弟
范海乐,20岁,是一名普通的爱玩英雄联盟的中史系大二学生。唯一的一点与大众不同就是他是王者,国服前百。玩英雄联盟的玩家,国服何止千万,他能入前百,也是技术使然,虽然他没号称国服第一狮子狗,但是他的狮子狗确实很6。
范海乐的好基友闫罗,自称国服第一球女,他们俩合作往往打遍天下无敌手,这不,今夜他们又在一起开黑呢!
“哥哥,救我!哥哥!哥哥!救我啊!啊。。。死了!”阎罗大吼大叫之后,一脸无奈的看着范海乐,“大哥,怎么回事,明明能救我的,你怎么不救我?”
范海乐不屑地看着他;“你撒啊,似不似撒?两个残血在前面呢!”
“我的超神,你妹——”
“好了,这这局打完回去吧!明天我们班组织郊游野营,得早起!”范海乐盯着屏幕上大大的胜利,道。
“不是吧?大哥,你竟然去?”闫罗不可思议的看着范海乐道。
“走了——”范海乐起身就走。
“等等我——”
“对了!你为什么叫闫罗?”
“我爸爸姓闫,我妈妈姓罗,所以。。。”
“好了知道了。。”
两人声音逐渐远去,路灯下拉下长长的背影,透着一股阴森古怪之感!
第二天。
S市郊外公路上行驶着一辆大巴,大巴上范海乐看着匆匆向两边飞逝的树木,又看着前座不远处的清爽的女孩,叹了口气。女孩面容不算太漂亮,但是十分清秀,瓜子脸蛋有着一股发自内心的清纯,轻笑着与邻座女孩谈笑着,一举一动透着轻灵洒脱之意。范海乐喜欢她好久了,可惜没勇气表白。
“哥,看啥呢?”阎罗一脸奸笑的凑了过来,眼光不时的瞄着前方的女孩。“哦——你在看李晓璇啊!”
范海乐撇了他一眼,没说话,将眼神投向了窗外。
半个小时后,大巴到了郊外一处树林停了下来,树林茂密,隔边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河畔绿草悠悠,是个郊游的好地方。
随着一批人在小河边“安营扎寨”之后,老师的一声令下,分工开始了。
首先就是把大巴车后车厢的烤架拿出,然后几个同学便负责组合烤架。大巴车随后驶回!
有的想吃些河鲜,便在老师的叮嘱声中成群结队、嘻嘻哈哈的去河边抓鱼摸虾去了!
有的想吃些野味,便组织人前去抓鸟掏蛋去了!
还有的提议搞一个篝火派对,然后便组织人手前去拾柴了!而范海乐很荣幸的和李晓璇一起分配到了这一任务!
范海乐走在李晓璇后面,看着她空灵婀娜的背影,不由得轻声说道:“李晓璇——”
“恩?”李晓璇疑惑的转过身看着身后有些单薄的身影。
范海乐欲言又止的看着眼前心仪的女孩,又看了看身边的人群,摇了摇头,微笑道:“小心点,别摔倒了!”
“谢谢!”李晓璇对他笑了笑,继续向前小心的走去。
范海乐叹了口气,继续跟在了她的后面。闫罗将这一切看在了眼里,眼中划过一丝狡黠的笑意。
范海乐人不算帅,比闫罗要差很多。闫罗可以说是很帅了,脸上棱角分明,尤其眼神带着邪气,嘴角也常挂着一丝坏坏的笑意,是女人都会对好感要高。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而范海乐可以说是标准的宅男了,常常不修边幅,虽说面容清秀,但脸色常带着一丝病态的苍白,身体也十分瘦弱。
闫罗之所以常常叫他大哥,一是因为范海乐LOL玩的不错,可以和他“相提并论”。二是范海乐年龄要大一些,另外也没什么心机,除了吃了睡,睡了吃呢,就是撸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众人在一顿玩闹之后,时间已经接近了晌午!
随后,老师因为临时有事,所以提前离开,大概接近傍晚的以后回来,众人则嘻嘻哈哈的恭送老师走了,并没过多在意!
也因为毕竟这一帮子人都是成年人了,懂得事情的分寸,老师也没有太过担心什么,便直接离开了!
午饭时间到!
众人席地而坐,或围着烤炉吃烧烤,或围着篝火吃野味,闫罗与大家混在一起,吃吃笑笑着。
而范海乐由于平常沉默寡言,别人打招呼也不带理的,所以并不受大家的欢迎!
这使得现在范海乐独自一人呆在人群的角落里,慢慢的吃着东西,偶尔偷看李晓璇一眼,旋即立马低下头去消灭他的午餐了。
闫罗是个比他合群的人,自然在那边狂欢,偶尔跑过来,和范海挤眉弄眼鼓励调侃一下,碰杯啤酒便又跑了过去和广大男性同胞聊聊那些年的事了!
李晓璇其实对范海乐了解并不多,因为范海乐的性格在这。但是他对范海乐还是比较好奇的,因为李晓璇的室友兼闺蜜比较喜欢玩英雄联盟,她经常告诉李晓璇,范海乐技术多么多么牛哔,多么多么厉害,完全能参加职业或者成为一名主播或解说。所以说李晓璇对这样的一位电竞高手还是特别好奇的,但是范海乐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李晓璇也不好意思主动找他说话了!
也就是说,就是这么狗血的错过了!
接下来的就没什么需要多说了,无非就是几个男孩聚一起聊聊游戏和女孩,几个女孩聚在一起聊聊八卦和男孩!
时间很快到了傍晚,老师还没回来,但是天空中却来了乌云,天气预报给他们一行人开了一个很冷的玩笑,打雷了,乌云来了,这一来,老天就要撒尿了!
“真扫兴,真倒霉!”闫罗看了看乌漆抹黑的天空,无比幽怨的嘟囔了一声。
范海乐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天上厚重的雨云,皱了皱眉,附近也没有什么躲雨的地方,而在这样的雷雨天,没有躲避地,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另外方圆十里别想有人家,这实在是个不好的征兆!
范海乐看着同样一脸担忧的李晓一行人,轻声道:“现在赶紧把帐篷扎牢实,马上雨就要下了!司机师傅也说明天早上才会把车开来,只能先坚持过一晚了。”
“咔擦”随着范海乐声音的落下,老天爷立马给一道响雷做出了回应。
由于声音太小,很多人没听见,一脸惊诧和疑惑的看着范海乐。范海乐刚想继续说,闫罗立马扯开他的大嗓门把范海乐说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这时全员都开始动了起来,把帐篷扎实,这么大的雷,肯定风会特别的大。
随着一顶顶帐篷的坚挺的竖起,一声响雷过后,瓢泼大雨也随即而已,雨雾慢慢布起,整个世界突然变得喧哗起来。
大雨,像泼,像倒!
每顶帐篷里都有两个人抱着腿蜷缩的坐在里面,一边希望这帐篷不要飞走,一边希望大雨快点过去。但是老天爷脾气貌似不怎么好今天,二十分钟已经过去,随着雷声滚滚,大雨倒是一点都没变小,反而貌似又大了一些。帐篷随着狂风左摇右晃,仍顽强的咬着已经积水的地面。
伴随着大雨的总是惊人的狂风,一些细弱的小树早已经连根拔起,飞的没边了。
帐篷里的人都能清晰的听到外面的雨声、雷声、当然还有树枝断裂的声音!
谁都没心情在这时候聊天或者干别的,都是在紧紧地盯着像舞池女郎般疯狂扭动着身姿的帐篷顶,而有的女生已经直接抱着头开使了啜泣。李晓璇和她的闺蜜在一个帐篷,这个平常看起来大大咧咧胆大如男生一样的女生已经躲在了李晓璇怀里泣不成声。
“我们会死吗?”女孩抬起梨花带雨的脸蛋问道。
“不会的,一定!”李晓璇微笑的坚定道。
同时在另一边,闫罗与范海乐同样的面色苍白的看着帐篷顶,毕竟是大学生,说起来他们没有多大,现在却在面临着如此境地。
“我们要是就这样死了,我一定不甘心!”闫罗还在开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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