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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疯魔录-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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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柱副团长,他们是什么来路?”一位与他并行的暗夜精灵德鲁伊问道。
被称作塞尔柱的盗贼摇了摇头,表示不知。
瞎子都能看得出来,那两人绝对是高手,而在这当口赶往血环的高手,都是潜在的竞争对手。
“远远跟着,今晚,请他们喝酒。”塞尔柱阴森森说道,其余团员心下了然,眼中都露出了一抹凶光。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那两骑速度稍稍放慢了些,领头的中年男子紧皱着眉头,在思考着什么,神情说不出的凝重。
这二人,正是暴风城的瓦里安国王,以及魔法师格里芬。
说起来,格里芬其实是瓦里安国王的侄子,不过他更喜欢另一个称呼:当今人类第一魔法天才!30岁不到就成为了织法者,这等天赋前无古人,似乎只有当年的麦迪文有此成就,可谁都知道,麦迪文那强大的魔力是他老妈灌注的,与格里芬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陛下,那就是程晓天大领主吗?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对刀锋山大王的位子感兴趣?还有,那三个小孩……”格里芬见瓦里安国王神情凝重,好奇问道。
瓦里安闻言摇了摇头,打断他话语说道:“程晓天领主的事不用理会,真正让我担心的是另一个人,他……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他,如果真是那个人,事情可就复杂了。”
那个人?哪个人?格里芬疑惑了,不过似乎瓦里安国王也不确定,他也不好追问。
说话间,前方山道一转,一座典型的食人魔村落出现。一栋栋简陋的石屋,门头上拴着绳子,吊着一颗颗骷骨,被风吹得相互碰撞,发出不太悦耳的“嘭嘭”声。
这是食人魔的习俗,他们外出猎杀其他种族为食,并视为荣耀,谁家门头上挂的头骨多,地位也会随之水涨船高。当然,这些都是异族头骨,吃本族的人,一般是被唾弃的,刚才那一帮子拦路的食人魔,不过是嘴馋而已。
行到这里,瓦里安一带缰绳,勒住了马匹,指着这小村子说道:“今晚,我们就住在这里。”
天色已经不早,二人在村外寻了处平坦所在,撑起了行军帐篷。紧随其后,第七天堂赶到,他们紧挨着这二人,也扎下了营地,各自相安无事。
而在另一边的山道上,程晓天一行仍在赶路,现在其实天色还早,反正又没有住宿点,能多走一段是一段。
转过一处大山后,前方又出现了一个三岔路口,远远望去,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抓着一张皮卷地图,正站在路口左顾右盼。在他身边趴着一头巨大的棕熊,把下巴懒洋洋搭在前爪上,不时打着哈欠。
显然,这个人站在路口已经踯躅不前了很久,连熊都不耐烦了。它无聊的东张西望,终于回头,将目光放在了程晓天一行身上,豆粒大的熊眼顿时瞪得浑圆。
第六十一章:莫克萨那
准确说,它是看见了玛莎,两头熊个头差不多,毛色也几乎一样,这可真是太难得了!要知道,一般的熊根本就不可能长这么大,唯有高阶魔兽。
当时程晓天正悠哉悠哉坐在玛莎背上看风景,玛莎没来由“嗷”的一声,甩开大队向前发足狂奔,把大伙吓了一跳。好在程晓天身手敏捷,就着惯性做了个单掌后手翻,稳稳站在了地上,仨孩子飞了满天,又反扑回来,挂在了程晓天身上。
“死笨熊,发什么神经?!”明萱指着玛莎大骂。
可一贯听话的玛莎,今天却完全不搭理,撒着欢跑到人家的熊跟前,摇头摆尾就差谄笑了。
程晓天哭笑不得,你是熊啊,又不是狗,摇什么尾巴啊……
人家的熊可不这样,面对狂喜失态的玛莎,那头熊一动不动,瞪着眼保持警惕。玛莎兴奋过头往上蹭,那头熊连忙爬起来,躲到了那大汉的另一边,结果这一头正蹭在那大汉的腰上。
“哟呵!”那大汉回头一看,正对上玛莎堆满苛求的熊脸,顿时就乐了。“这哪儿来的小熊熊?真可爱……”
说完他伸出一只蒲扇般大的右手,疼爱的拍了拍玛莎脑袋,程晓天一家四口全喷了。这么一条昂藏大汉口称“小熊熊”,还是对玛莎这样的庞然大物,换了你也得喷。
不过那大汉这一侧身,大家到时看清了他的形貌。
这人的身形极为高大,比加尔鲁什还要高一些,浑身肌肉肱结,充满了爆发力。他不是战士那种强壮,而是类似于豹子那种健壮,敏捷而又充满了动感。
他的相貌有些奇特,有些类似于兽人,又有食人魔的特征。不过很奇怪,混合了这两个种族后,竟然让人不觉得难看,还挺协调的……
他下穿兽皮长裤,上身着棉布开襟衫,外面随意套着一件皮甲坎肩,敞着怀,露出健壮的前胸,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红丝巾。这身打扮,正是艾泽拉斯今年最流行的四六不靠混搭风,穿在他身上格外的潮。
“米莎,你怎么啦?”那大汉又回过头去,不解看着自己的熊,就在他跟玛莎亲热的时候,自己的熊重重撞了下他的腰。
很明显,米莎很不高兴,它见那大汉回转头,连忙低吼两声,又狠狠瞪了玛莎一眼。玛莎立刻堆了满脸谄媚,冲着它摇头晃脑示好。
程晓天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也太丢人了。
“很抱歉。”程晓天几大步窜上去,一边道歉,一边装作摸玛莎的脑袋,不经意的揪住了它耳朵。
“小家伙太调皮了,冒犯了阁下,我这就把它带回去。”程晓天笑嘻嘻说着,手下暗自使劲,揪着玛莎耳朵往回拖。
这下可就捅了篓子了,玛莎今天跟个孩子似得,他抗不过程晓天的怪力,被拽着往回走,竟然一张嘴,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
那声音要多惨有多惨,在拢音的山谷里回响,程晓天听得汗毛一竖,下意识松开手,那货又屁颠屁颠跑了回去,追在那头名叫米莎的熊后面傻乐。
程晓天目瞪口呆,它这是撞邪了?
“究竟回不回来!”程晓天终于发飙了,这也太丢人了吧。
玛莎终究还是怕他,被这声断喝吓得一激灵,站在原处发呆。
那大汉看不下去了,在一旁劝道:“随它去吧,要知道,现在是德拉诺的春天,而米莎,是一头母熊……”
“哈啊?”程晓天不明所以。
那大汉这时候忽然变得有些扭捏,压低嗓音小声补充:“而你的熊,是一头公熊……”
“啊!”程晓天闻言如五雷轰顶,呆愣半晌后,手忙脚乱把仨孩子全塞进背篓里,转身就走,恶狠狠吼道:“这熊我不要了!爱上哪上哪去!”
他也是真无语了,你说你一头公熊,干嘛要叫“玛莎”啊!哦,对了,这是那便宜老妈给取得名字……
已经这样了,程晓天是真的失望透顶,你就浪去吧!
“我们走!”程晓天大吼一声,竟然真的就这么走了。
其他人无奈,一一从那大汉身边走过,点头致意。
玛莎这次是真的慌了,它哀鸣着追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望,最终进退不得,发出一长串哀嚎。
那大汉看得怪不落忍,随手飞了根本看不懂的地图,追上程晓天,问道:“你们要去哪里?不如,我们同行吧。”
这话说的太不合逻辑了,祭司德贡问道:“这位勇士,你又是要去哪里?”
“你们去哪里,我就去哪里。”那大汉斩钉截铁回答。
“这……”众人对望,面面相觑,竟不知如何拒绝。
“那就……那就一起走吧。”程晓天气也消了一些,其实他也不舍得丢下玛莎,这似乎是最恰当的办法了。
当下,各人通了姓名,就此结伴上路,总算是皆大欢喜。
通过交谈得知,这个大汉名叫——雷克萨…雷玛,各有兽人和食人魔一半血统,不过他自小流落艾泽拉斯,这还是第一次回德拉诺。
他的父母都已经死了,他只记得,自己的父亲是原本刀锋山莫克萨那氏族的首领,这次想回来看看那养育了父亲的地方。说实话,德拉诺可没有这样的情怀,他这举动带着浓浓的艾泽拉斯风格。
只可惜,在群山里瞎逛游的他,似乎错过了什么。
黄昏过去,天黑了下来,另一边的山道上,那座小村庄外,第七天堂的营地燃起了篝火。一只当地的野兽被洗剥干净,架在篝火上烤得嗞滋冒油,浓香扑鼻。
队长塞尔柱独自坐在一边,手里提着个酒壶,不时“滋溜”一口,目光却放在不远处那座悄无声息的行军帐篷上。
天还没黑的时候,他亲眼看见那两个人钻进去睡觉,自此再也没有出来。
远处传来呼喊,一位佣兵跑了过来,在他身边坐下,说:“烤肉送过去了,这些食人魔很老实,问什么就答什么。”
“说。”塞尔柱淡淡道,把喝了一半的酒壶递了过去。佣兵团毕竟不是真正的军队,驭下之道也完全不同,这方面他拿捏的很好,否则,任他多能打,也做不到这个位置。
那佣兵接过酒壶道了声“谢”,狠狠灌了一口,抹了把嘴说:“这里叫做莫克萨那村,据说以前还挺有名,出过什么大人物,不过现在没落了。从这里去血环,最近的路是顺着东面一直向前,再转向……”
塞尔柱一边听一边点头,他记性很好,行军经验也丰富,只需听过一片,这地图就算是烙印在了脑海里。
等到佣兵说完后,塞尔柱站起身拍了拍那佣兵肩膀,小声说:“现在,该请我们的朋友喝酒了。”
说罢,二人转头看向那孤零零的小帐篷,脸在篝火的映照下,显得有些阴森。
第六十二章:请你喝酒
“二位先生,能有幸请你们喝一杯吗?”一位身高两米的人类大汉站在那顶孤零零的帐篷前,细声慢气说道:“我家头领相邀。”
帐篷里一片寂静,完全没动静。
远处,塞尔柱对手下们使了个眼色,所有人都放下酒肉,缓缓站了起来。
那大汉对头对着塞尔柱耸了耸肩,稍稍放大了嗓门,又对着帐篷喊了一声,依然毫无响动。
篝火边,塞尔柱偏了下脑袋,一干手下开始轻手轻脚摸了过去。
“都睡了吗?”大汉又问了一声,等了片刻后,开始小心翼翼退后两步,手摸到了腰间。
就在这时,终于有了回应,却不是在帐篷里。
“想请我喝酒吗?”后方传来恬淡的话语,所有人被吓了一跳,回头看,只见那位年轻英俊的法师站在远端,满脸好奇看着他们。他处在篝火的边缘,明灭不定的火光映照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犹如一尊雕塑。
面对众人愕然的目光,“雕塑”忽然展颜一笑,道:“这么多人,莫非是想把我灌醉?”
一干佣兵目瞪口呆,分明看见他二人进了帐篷,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又是怎么出来的?
“啊,怎么会呐?尊敬的魔法师阁下。”塞尔柱连忙打起了哈哈,“只不过身为艾泽拉斯同胞,在这异域他乡相逢,想要与二位增进下友谊。”
说完,塞尔柱从怀里掏出一个酒壶,抬手扔给了格里芬。
“是吗?”格里芬有些心不在焉的左右打量,也不知他在看什么,不过众目期盼中,他随手拧开盖子,浅浅啜了一口。
“唔!好酒!”格里芬喝了一口,眼睛突然一亮,连声叫好,端起酒壶“咕咚咕咚”大口灌了起来。
塞尔柱松了一口气,盯着格里芬仰起的脖子,眼中凶光一闪,向后招了下手。
他原本还以为遇到了老鸟,没想到,竟然是个雏,来路不明的酒,岂能随便喝?到目前为止,那个战士仍然没有出现,不过这是好事,本以为将要发生一场恶战,现在就轻松多了。
发完命令,塞尔柱的身形瞬间自原地消失,那些佣兵掣出兵器围了上来,而此时,那个公子哥儿魔法师仍在仰着脖子喝酒,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仿佛毫无察觉。
距离在快速拉近,大约30米的时候,那位领头大汉突然暴起,向着沉醉在美酒中的年轻法师发起了冲锋。他的身形快如闪电,带着一声破空转瞬及至,举起大刀迎头就砍!
这么快的速度,根本来不及念咒,他确信,那法师必会伤在他的剑下。
不过,就算失手也无妨,那酒里加了料,喝下去这么多,大象都能撂倒了。
心念转动之间,刀光劈到,就在这时,那魔法师终于放下了酒壶,似笑非笑看着那大汉。下一刻,他突然张开嘴,用力一喷,一大团通红的火焰被他喷了出来,立刻就将那战士笼罩在内。
这时候从后方看去,这团火球剧烈翻滚膨胀,转眼就充塞满了视线,并且还在快速向后喷涌。
“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传来,一个“火人”冲出大火球,发疯般乱窜,被绊倒后,抽搐了几下就此一动不动,被烧得“嗞滋”作响。
一位三阶战士,竟然就这么没了!
佣兵们目瞪口呆,看向格里芬。
咳咳!
格里芬重重咳嗽了几声,又吐出几团火焰后,方才满意的长出了几口气,表情夸张感叹道:“果然是好酒,这才够劲!”
这话说得佣兵们汗毛一竖,那不过是普通的朗姆酒,怎么可能发出那么大的火焰,这法师……
“咦?”格里芬忽然疑惑的抽了抽鼻子,不满的嘟囔:“还要请我喝酒吗?不过,这样敬酒可不太礼貌。”
说完,他也不解法杖,站在原处双手一拍,口中开始念念有词。念着念着左手曲起中指一弹,一个白点脱指飞出,如萤火虫般围着他盘旋飞舞。
接下来,他双手连连弹动,无数魔法“萤火虫”飞了出来,横飞斜舞到处乱窜。如果程晓天在这里,必然会一眼看出,他的每一点奥术魔法里都带着灵力,可以随心掌控而不消散。
无数魔法纵横交错,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渐渐向外扩散,格里芬又笑了,“既然要和我亲近,为什么又要走?”
“噗嗤”一声轻响,远处现出了塞尔柱的身形,他看着满眼的光点,面色阴晴不定。盗贼的特长就是偷袭,可现在他根本就近不了身,这还怎么打?
一般来说,魔法师很少会去用范围魔法来逼迫潜行的盗贼现身,这样作用不大,还会徒然消耗法力。魔法这种东西一旦被释放出来,就失去了掌控,用一点就少一点,可现在看到的一幕却颠覆了他的认知。
眼见逼出了塞尔柱,格里芬摇头叹息,反手取下法杖,格里芬下意识眉头一紧,凝神戒备。先机已失,这个魔法师深不可测,接下来只怕要迎来雷霆一击!
不过,出乎所有人预料,格里芬对着他们一笑,张口一吸,那些魔法光点如百流归川一般被他吸入口中,转眼就一个不剩。
“我没兴趣杀你,说不定还会帮你,接下来的路,你好好走吧。”格里芬说出一番谁都听不懂的话后,竖直法杖在地上一顿,身形立刻如炮弹般冲天而起,在半空中折向飞往了北方。
一干佣兵目瞪口呆,这究竟是什么人?他的话又是什么意思?
塞尔柱看着天际那颗“流星”消失,半晌后方才咬牙切齿吩咐道:“今天的事,谁都不许说出去,立刻拔营,我们连夜赶路。”
这里,他已经不敢再待了。
与这里的闹哄哄相对,北方一座山谷里,战歌氏族的营地一片寂静,绝大部分人都已入睡,除了程晓天和三个孩子。
他们都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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