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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大明星-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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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风掀起的窗帘发出呼啦的声响,偶尔几片枯叶飘落进来,这里仿佛被世界给遗弃了。
林翰打了个哆嗦后,双臂环抱在胸前,一下子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身上鸡皮疙瘩跟寒毛都竖立起来,双手不顾形象开始摩擦生热。
“奶奶的,这什么破地方,快冷死我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快速避开房间内的障碍物,朝着那敞开着的窗户跑去,合上窗户,将冷风隔绝在外面,这时才长松了口气。
站在床边,林翰疑惑不解的看着自己眼前的房间,拥有轻微洁癖的他根本不敢想象,这地方居然能住人!
地板上随意摆放着各种杂志书籍,衣服裤子随处都是,袜子不知道躲在哪里散发出臭气,可乐跟啤酒易拉罐到处都是。
过期的披萨在茶几上若隐若现,被打开的薯片碎渣将遥控器给淹没,电影蓝光dvd盒胡乱堆砌,墙角的外卖餐盒仿佛积累了数百年,就连方便面盒里面的汤汤水水都还没有倒干净。
邋遢得不能更邋遢,林翰觉得自己仿佛来到了地狱一般,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上面赫然还有些油渍跟黑点,仿佛已经有好几天没洗过了。
大脑一下子就懵了,他喃喃自语道:“这一定是梦,一定是梦,太可怕了!”
手不是自己的手,身上这件衣服绝对不是自己的,林翰清楚的记得自己衣柜里面每一件衣服的款式,他扭头打量了这房间一眼,然后走到洗手间的镜子前,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穿越了!
如此重大的一件事硬生生将他的那点小洁癖给压制住了,他不顾洗手间的脏乱,自己使劲儿对着镜子捏了捏脸,然后跳动一下,身体的感受不能更真实。
眼前镜子里的男人看起来胡须参差不齐,头发微乱,但颜值却不低,此时颇有种落魄帅哥的感受。
林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穿越过来,但他觉得似乎自己脑海里面多了点什么东西,正当他认真思考的时候,一股不属于他的记忆力突然涌现出来。
倚靠在洗手间的门框上,哪怕是太阳穴鼓鼓胀,可林翰也不愿意委屈自己去沙发上坐着休息,被摧残一次就足够了,再也不想坐上去。
简单梳理一下这记忆后,他赫然发现这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家伙居然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导演,至少曾经是。
这个世界的构造跟林翰以前的世界极其类似,不大的差别让他觉得颇为亲切,起码还是在现代,没有穿越到古代去。
这个时候的中国跟美国并驾齐驱,生活水平上来之后,社会娱乐就成了关注的焦点。电影、音乐、文学作品、艺术样样发达,只是很少有林翰熟悉的那些人。
在原主的记忆里面,唐宋元明清个个都有,但唐太宗宋太祖明成祖却统统不见了踪影,四大名著同样有,但写床前明月光的诗人却叫李杜。
不知道历史在哪里拐了个弯,历史名人仿佛换了一半,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娱乐圈里面的明星一个个都是陌生名字,书店里面的读物只有林翰古代经典名著,近现代文艺作品全都是从未听说过的。
繁荣的经济,自然有百花齐放的文化艺术,各行各业都有极其出众的代表,优秀的作品如同过江之鲫一般。
原主作为华夏戏剧学院导演系的毕业生,一出来就给大导演当副手,去年更是鸿运当头,接过一部科幻大片《冲出太阳系》的执导权,根据同名畅销小说改编的电影票房大扑,接近3亿人民币的制作成本最后票房收入不到五千万,而且口碑只有4。8!
正常来说,只有电影票房达到成本的三倍才能开始盈利,结果票房连成本的六分之一都不到,投资方糖果娱乐亏得内裤都要卖掉了,结果只能申请破产。
于是,原主在娱乐圈就成了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一个人搞垮一家公司,妥妥的灾星。
没有任何一家投资方愿意聘请原主当导演,没有任何剧组愿意要他担任副导演,甚至当原主屈尊从电影圈进入电视界时,依然没有任何机构、剧组愿意聘请他,灾星的臭名远扬三千里。
甚至各路娱乐杂志、八卦节目时不时就把原主拉出来鞭尸,什么盘点十大最亏损的电影,什么最被高估的导演,到后来名声直接臭得让他的母校都想把毕业证给收回来。
融合完所有的记忆之后,林翰忍不住想要吐槽起来,这人生还真是戏剧化,年轻得志,随后急转直下,现在成了一个每天只知道用酒精麻醉自己的人。
长期以来的酗酒让他的身体处于亚健康的状态,皮肤甚至都有些不正常的白,头发又长又乱,胡须弥补,要是走在路上,妥妥的一个犀利哥。
林翰并没有太过于雄心壮志,他只是想当一名安安静静的文艺青年而已,目前来说还是活下去比较好。
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可面对这样人间地狱般的公寓,林翰根本吃不下任何东西,他卷起袖子,准备好好把家里收拾一下。
眼前这样可不是人住的地方,根本就不能忍!
从记忆里面找出垃圾袋来,将桌上、地上的垃圾都捡进去,然后把衣服裤子拿起来扔到洗衣机里面去,袜子跟内裤就等会儿单独洗。
披萨盒扔掉,方便面盒先把汤倒进下水道再说,薯片零食全部装在垃圾袋里面,另外一个垃圾袋则是将外卖盒装好。
把大件垃圾清理好之后,他又拿起了扫帚开始满屋子打扫起来,什么纸屑、灰尘、包装袋、花生粒、饼干屑、易拉罐环等等一网打尽,一个不留!
清扫干净后,他就打开门把满满当当的垃圾袋拿出去扔到楼道的垃圾桶里面,顺便还看了一下帝都蓝蓝的天空。
光是清扫还不够,还得用抹布将小茶几、窗台、床头、柜子、沙发都给擦拭干净,之后再用拖把将地板拖得干干净净。
轰隆作响的洗衣机持续不断的运行,林翰觉得自己很苦逼,穿越过来第一件事情竟然是打扫房间,自己难道真的有清洁工的属性?
不知道从哪里响起的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莫名的旋律很是悦耳,林翰在沙发靠背的缝隙里面摸索一阵之后才找到这手机。
上面赫然有三个未接电影还有几条短信,这些都是他的前经纪人陈佳璇打过来的,作为娱乐圈的资深经纪人,陈佳璇无疑是成功的,捧红了两位歌坛天王跟一位影后,但她唯一的败笔就是在林翰身上。
“你丫的赶紧接电话,别给我装死,颓废一年就算了,现在应该重新起来工作!”
看到这短信的内容,林翰就能想起陈佳璇那暴跳如雷的表情来,自己这位前经纪人还真是负责,哪怕原主已经没有任何钱支付经纪合约,但她依然时不时关心一下原主的死活,经常带着食物过来看望原主。
最难消受美人恩,林翰作为旁观者自然能察觉出一点猫腻来,这份关心似乎超过了工作的界限,他暂时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陈佳璇,所以只好装作没看到消息,能拖一时算一时。
一上午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对于这屋子来说却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的脏乱已然消失无踪,窗明几净的小屋隐隐透露出一丝温馨。
靠在沙发上面,林翰露出满意的笑容来,这样看起来才舒服多了嘛!他刮掉了脸上的呼吸,将原本杂乱的头发也清洗干净,此时正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青年。
房子只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五十多个平米,对于单身汉来说并不算小,只是在燕京这边租金可不便宜,每个月三千块钱的租金对于失业在家的人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曾经的林翰虽然执导过三亿成本大制作电影,但亏损得那么厉害,他也不好意思找公司要剩余的资金。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可面对这样人间地狱般的公寓,林翰根本吃不下任何东西,他卷起袖子,准备好好把家里收拾一下。
眼前这样可不是人住的地方,根本就不能忍!
从记忆里面找出垃圾袋来,将桌上、地上的垃圾都捡进去,然后把衣服裤子拿起来扔到洗衣机里面去,袜子跟内裤就等会儿单独洗。
披萨盒扔掉,方便面盒先把汤倒进下水道再说,薯片零食全部装在垃圾袋里面,另外一个垃圾袋则是将外卖盒装好。
把大件垃圾清理好之后,他又拿起了扫帚开始满屋子打扫起来,什么纸屑、灰尘、包装袋、花生粒、饼干屑、易拉罐环等等一网打尽,一个不留!
清扫干净后,他就打开门把满满当当的垃圾袋拿出去扔到楼道的垃圾桶里面,顺便还看了一下帝都蓝蓝的天空。
光是清扫还不够,还得用抹布将小茶几、窗台、床头、柜子、沙发都给擦拭干净,之后再用拖把将地板拖得干干净净。
轰隆作响的洗衣机持续不断的运行,林翰觉得自己很苦逼,穿越过来第一件事情竟然是打扫房间,自己难道真的有清洁工的属性?
不知道从哪里响起的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莫名的旋律很是悦耳,林翰在沙发靠背的缝隙里面摸索一阵之后才找到这手机。
上面赫然有三个未接电影还有几条短信,这些都是他的前经纪人陈佳璇打过来的,作为娱乐圈的资深经纪人,陈佳璇无疑是成功的,捧红了两位歌坛天王跟一位影后,但她唯一的败笔就是在林翰身上。
“你丫的赶紧接电话,别给我装死,颓废一年就算了,现在应该重新起来工作!”
看到这短信的内容,林翰就能想起陈佳璇那暴跳如雷的表情来,自己这位前经纪人还真是负责,哪怕原主已经没有任何钱支付经纪合约,但她依然时不时关心一下原主的死活,经常带着食物过来看望原主。
最难消受美人恩,林翰作为旁观者自然能察觉出一点猫腻来,这份关心似乎超过了工作的界限,他暂时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陈佳璇,所以只好装作没看到消息,能拖一时算一时。
一上午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对于这屋子来说却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的脏乱已然消失无踪,窗明几净的小屋隐隐透露出一丝温馨。
靠在沙发上面,林翰露出满意的笑容来,这样看起来才舒服多了嘛!他刮掉了脸上的呼吸,将原本杂乱的头发也清洗干净,此时正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青年。
房子只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五十多个平米,对于单身汉来说并不算小,只是在燕京这边租金可不便宜,每个月三千块钱的租金对于失业在家的人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曾经的林翰虽然执导过三亿成本大制作电影,但亏损得那么厉害,他也不好意思找公司要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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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蚊子血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林翰想清楚了故事的脉络之后,就开始认真写起来,这是他很看重的一篇小说,能流传几十年的爱情故事肯定不一般,甚至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梗一直沿用到现在。
小说里面可以说是妙语连珠,随便找出来一句都可以让人反复品味,所以林翰写起来也算是顺当!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且在工厂实习过的,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从来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用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
如果光看到这里,似乎佟振保就是小说里面的完美主角,不论从哪方面看,他似乎都是完美的。
可联想到最初的红白玫瑰话语,大概就能猜测出来在这完美的生活背后同样也有着不为人所知的故事!
接下来林翰就开始描写佟振保生命里的那些女人了,除了妻子跟情。妇之外,原来他还有过其余两个女人,第一个则是巴黎的妓。女,第二个才算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那个叫玫瑰的姑娘。
正因为初恋的原因,所以他把以后回国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在讲诉完这两个人生中的过客之后,故事终于来到了高。潮处,佟振保租用了老同学王士洪的房子,同时遇上了那朵红玫瑰!
王娇蕊一出场就显得分外不同,“内室走出一个女人来,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雕塑似的雪白的波鬈。”
大概佟振保这时候就有些心动了吧,不然反应不会那么奇怪,“这女人把右手从头发里抽出来,待要与客人握手,看看手上有肥皂,不便伸过来,单只笑着点了个头,把手指在浴巾上揩了揩,溅了点沫子到振保手背上。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
“振保抱着毛巾立在门外,看着浴室里强烈的灯光的照耀下,满地滚的乱头发,心里烦恼着。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这里的一根已经做了太太而且是朋友的太太,至少没有危险了,然而……看她的头发!――到处都是她,牵牵绊绊的。”
张爱玲的文笔非常独特,在生活层面上跟经验层面上进行了偏离,有钱做不了主的妓。女,坐怀不乱柳下惠的初恋就是以前的经验,现在生活上面他经受不住红玫瑰王娇蕊的诱惑,但最终却为了自己的名声主动放弃了这段情感,在结婚之后却又无法忍受白玫瑰孟烟鹂毫无生气*给他带来的缺失,转而寻找其余的诱惑。
振保的确算是人生赢家,他几乎实现了所有男人的梦想,拥有了两朵风格各异的玫瑰,但现实却好像在跟他开玩笑一般,那个被自己抛弃的情。妇居然变成了贤妻良母过上幸福生活,而自己娶回家的纯洁妻子却跟别人偷。情!
这本来就是站在男性主人公视角和感官为中心的故事,所以林翰写起来倒还不错,只是这样的角色并不具有普遍性,不是每个男人就有这种贪婪的虚荣。
每一部小说虽然都是独立的存在,但人们在解读它的时候,总会带入到时代以及作者背景身上去,所以当《红玫瑰与白玫瑰》脱离了张爱玲以及那个时代之后,就少了许多辛辣的嘲讽,纯粹当成是一个故事来看!
小说里面最常使用的就是一些动作、意象等形式来表达人物的内心,这是张爱玲想要表达的文章主旨,用这种暗示的形式传递到读者的内心深处。这类型的写作手法是林翰所欠缺的,现在正正好是可以取长补短,学习一下如何写得更细腻一些。
长期都是在科幻小说里面打滚,林翰的整体文风也就偏向磅礴大气,雄浑壮阔的那种,对于有些细节上面的描写还有所欠缺,所以现在就边学习边写作。
两万多字对于任何一个作家来说都是不容易的,哪怕林翰脑袋里面已经有那些文字在浮动,可他不能用意念直接变现,还得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击出来!
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一直都没有停息,宽敞的书房里面流淌着舒缓音乐,林翰给自己的时间很宽松,足足两天应该没问题。
……
如今网络上面关于林翰pk钟铉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关于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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