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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情书集-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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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四个小例子,我忽然连带想到,所以随便写给你看看。
  我现在的官司情形如下:
  一、台北高等法院——胡秋原告我,我反诉。
  二、台北地方法院——我重新告胡秋原,让他也尝尝被告的味道。(另外雷啸岑马五先生、萧孟能太太也分别把胡秋原告进去。)
  三、台中高等分院——我告徐复观。
  四、台中地方法院——我告中央书局。(为了他们印发徐复观骂我的话。)
  四个官司集于一身,这真可说是“官司缠身”了。
  昨天收到居浩然自澳洲的来信,他读了我在《教育与脸谱)中你信里的话,写道:
  “不过她对你确是蛮好的,从美国还写信替你惋惜。
  但说你众叛亲离则不知何指?你有群众?我从未听到过。亲离可能指她自己,此外亦不知何指。”
  这一阵我又忙上加忙,(民族晚报)、(台湾日报)都拉我写连载的专栏,尚不知能否应命也。
  敖之
  一九六五年正月七日
  八十七
  亲爱的贝贝:
  你圣诞夜写的信昨天收到,你说“一直没接到你的信”,我很奇怪。因为十月二十三日、十月二十五日、十月二十九日。十二月二日我都有信给你,此外还零星寄过书和杂志,十二月二十三日还打了一张电报,不知你“何出此言”,是不是没接到我的信?我一再向你要你的电话号码和要你寄回的美国福利部待填表格的副本,还一直得不到你的回讯,所以更令我起疑!
  这封信,决定寄挂号,算是“投石问路”。
  昨天国民党《中央日报》上,已正式登出(文星》杂志被罚禁止发行一年的消息。光凭此一停刊消息,你就不难猜想在消息后面的许多“节目”了。总之,这一阵子“困扰”极多极多!若不是我的坚强和定力,换成别人,非得精神分它几裂不可。
  梁实秋力劝我休息休息。放弃杂志上的攻击,改换走学术专著的路。我也逐渐感到我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努力上,如今已达上限,已达毛姆(W.Somerset Maugham)小说所谓的The Razor's Edge,我颇多感触。……要写的专书太多了。不论是学术性的,普及性的,我的主旨都要坚持“经世致用”的原则,我最不喜欢逃避现实,最不喜欢“置四海穷困而不言”!
  敖之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夜深
  八十八
  亲爱的贝贝:
  去年十二月三十号写了一封挂号信给你,不知你收到也未?我这方面,这一阵子与遭到的困扰和谣琢极多,(文星)方面,除了九十期、九十八期被查禁(已见报),又“罚”了停刊一年的处分(已见报)外,今天警备总司令部又送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令文,又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我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一书并扣押这两种出版品,理由是这两种出版品中都载有我的《新夷说》一文,“内容将国父遗教,断章取义故为曲解,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土气”。这次事件,是我遭遇到的第一次自己出版的书被查禁。在我的生命里,这也是重要的一天。(过去《文星)被查禁,只是因为我的单篇文章,查禁的是杂志,这次则是书,是(文星)丛刊被查禁的第一本,我又是“不祥的”祸首!)
  今晚与“监察委员”黄宝实及李律师等吃饭,谈了很多。
  对书的被禁,我没有什么灰心,也没有什么感慨,我几乎没有太多感觉。如果有,那只是我所遭遇的环境,未免对我太过分、太过分。我没有任何政治野心,没有任何党籍,不加入任何团体和宗教,甚至息交绝游,没有职业。只是靠写文章过活,在“宪法”标准下写文章,如此平凡又平淡而已。但是我低调如此,却仍不为环境所容,仍旧是如此“断我生路”——唯一“生路”,我真未免感到有点被欺太甚也!
  我在这边还不知道被逼到什么地步,如此吉凶莫卜之时,你该知道我多么怕你们回来,我仍旧不得不说:“能不回来,最好不回来,我真不愿你们跟我一起受罪!
  敖之
  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夜一时三刻
  八十九
  亲爱的贝贝:
  今天又是忙糟糟的一天。
  中午醒来,与萧同兹一起吃饭,他谈到他过去主持国民党宣传时,在化“敌”为友方面的努力……
  三时后回来,忽接徐复观限时信(这是他最近给我的第四封信),约我去中国大饭店喝咖啡(我们已喝过一次——官司以打。咖啡照喝),又扯到五点半。他说他是提倡中国文化的原因之一,乃是把握“不把任何可抓的武器遗留给敌人”的原则的缘故,他认为中国文化是一个不可放弃的好武器。他认为若能从中国文化的研讨中,推行出中国文化中本有自由民主的因子,岂不更好?我却觉得他这种看法是有问题的。
  徐复观又说他极不希望我被抓起来。我说:“抓起来就抓起来!我认倒霉!可是我一旦被抓起来,从当局、国民党,直到你们这些跟我打群架的文人,都要背上恶名,背上害贤之名,背上迫害青年之名,看你们失不失立场!看你们觉得划得来划不来!如果你们不在乎有伤‘令誉’,我绝不在乎坐牢!大家如果玩得不漂亮,硬要给世界人士看笑话,大家就走着瞧吧!”
  最近青年党的机关报——(醒狮)上,又以六千字激烈攻击我的长文,我还没看到。有人已在《自立晚报》上连写五六天回骂了。国民党的(政治评论)这一期上,以(文星)走了(自由中国)底道路”为社论题目,已展开最毒恶的攻击。这篇社论,并在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上登出大广告。《中央日报)已拒登(文星)的任何广告,这也是对付过帕由中国)杂志的老手法!)
  “李鸿藻”晚上来,已问我如被捕,他能为我做什么?我说:“替我送几张Playboy中的大屁股女人到牢里来吧!”
  敖之
  一九六六年一月六日夜二时
  九十
  亲爱的贝贝:
  今晚孟能请客,欢宴徐讦、陈刘笃(香港出版人发行人协会头子),在座者有吴心柳、吴炳钟、吴申叔(王莫愁丈夫)王洪钓、李子大、丁中江兄弟、欧阳醇。徐讦一上桌,第一句话就是:“李敖长大了没有?”我说:“长大了一点点。”
  徐讦又埋怨今天的女孩子已经不喜欢他那一类文人了,她们都改喜欢李敖了。言下颇有没落之感。
  听说这次(文星)被禁事件,香港、日本、美国皆有公开消息或评论发出,你见到了吗?
  这一阵子此间舆论界已对我形成“围剿”之势,轻淡的如《公论报》、《新生报》,重要的如(中华日报)、(政治评论)、(中华杂志》、(民主评论)、(醒狮)(青年党的机关报)、(新天地)。《古今谈)等等,花样很多。但从远大的观点看,究竟是支持的是主流,反对的势力也大多畏众怒式的或天良发现式的采取沉默的表示,此足见公道尚在人心,足见我们努力不是不得大众肯定的。 我相信我们这些非政治的思想运动,非政治的促进中国现代化的运动,一定会越来越根深蒂固,一定会早晚得到大多数人(包括当权者)的最后了解,在这种最后了解到来的时候,也许我已经被冤枉的或没有必要的坐了牢或不存在,如果真的演变到这一地步,那对我和抓我杀我的人说来,都是划不来的——我们双方,都是大傻瓜!
  敖之
  一九六六年一月贝贝离台后两年零两天
  九十一
  亲爱的贝贝:
  一直惦着给你写信,可是这一阵子又为人过旧年(我自己反对过旧年,并且一直不过。后来我老子死了,我怕我家老太难过,乃为她过旧年)。又忙着为“文星事件”擦屁股(这屁股好难擦!)。又因“文星事件”而不得不重新检讨我的写作方向和谋生计划,所以这封信一拖,又拖了二十五天!
  孙智乐从美国寄来一月五号《金山时报》的社论——(关于台湾(文星)杂志被勒令停刊)内容颜仗义执言,要求大老爷们“应有勇气改过,收回成命”。“文星事件”据我所知,美联社已发出消息,海外侨报大概都是从美联社得到的消息。你信中所说看到的侨报,是哪一种报?英文报纸上有没有消息?盼你有空将所有的你能见到的消息、新闻稿、评论和一般反映剪下寄给我,别忘了。 你离台后两年零三天,我参加王企祥、徐露的婚礼(新郎新娘我全认识)。有三位女读者(皆已婚)特别找人介绍,要认识我。婚礼中又碰到毛子水,毛子水说:“你看到人家结婚,你羡慕不羡慕?”我说:“我注重实质,不注重形式!有些人也跟我一样。”他听了,脸红而去,因为他也“那个”啊! 但无论如何,毛子水是很有修养的人。他被徐复现千骂万骂,他总是不闻不问,真见工夫。
  忘了告诉你,我的香烟已戒掉两个月零二十多天了(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开始戒的)!我不但自己戒,并且联合张白帆、辛八达一起戒,还有陆啸钊。四个人除陆啸钊外,我们三个人直到今天也没抽烟。烟戒掉,使我每个月省掉不少钱,使专卖的统治经济制度,少了一点垄断的苛税!
  文星书店方面,我从十月七号起不再去了,至今已经快四个月,不去的内情很复杂,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我要更进一步的不跟人来往和减少别人找我的可能性。我这样做,也算是减少一点“文字狱”的组织理由吧?此外,我延长了半夜写作读书的时间,经常天快亮才睡,如此起得更晚,一个人孤独的时间也就更多,相对的“麻烦”和“麻烦”的可能性,也就更少了! 过旧年后(初三)跟“李鸿藻”去洗了一次土耳其浴,蒸汽蒸得热汗直冒,很好玩。只是浴室不太卫生,故也不愿再去了。
  上月二十六号与美国大使馆专员美国新闻处中的一个洋鬼子吃饭,我认为他们都是美国国务院中外放的冗员,对中国的了解完全狗屁。前年四月十四日。费正清(J0hn K.Fair.bank)请我和殷海光、许悼云等吃饭,在座的就有三位这类美国国务院的冗员,被我大骂一通。费正清很赞成我的话。我真想由我来写一本 The Ugly American,好好批评一下这些速成的所谓支那通,叫他们知道知道:中国不是那么容易就了解的!
  Kennedy最头痛于国务院的笨家伙; Hopkins曾笑他们是“要交女朋友的男学生”,美国由这批混小子们来办“外交”,不搞得乌烟瘴气,那才怪!
  从大陆跑出来的周榆瑞(写《彷徨与抉择》的),最近从伦敦到台湾来。大前天我们一同吃早饭(那时我还没睡)。他说他早就听说李敖是台湾最会写文章的人,非常高兴能跟我神聊一气。此人颇爽快,他住在伦敦的文人区,我问他是不是Grub Street?他说还没穷到那样子。
  敖之
  一九六六年二月五日晨四时
  九十二
  亲爱的贝贝:
  我前天傍晚到台中,办三件事:一、看老太病,二、校诸子遗稿(中国文学史讲写序;三、跟徐复观打官司。现在三件事都办完,一小时后,就要北返。
  两天来睡眠极少,有点累。
  我控告台中中央书局的官司,终于在二审(高等法院)打赢。中央书局诽谤罪成立,被罚银五百元折合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中央书局请了两个律师来跟我打,我没有律师,可是打赢了。这是我有生以来完全打赢的第一个官司。中央书局这次败诉,被罚之款乃是给当局,不是给我。我将另外要求民事赔偿,我已登报表示,要两万元赔偿,一万元捐给东海大学法律系,给专门研究诽谤法的人,一万元捐给台大医院,给专被老疯狗咬过的倒霉者,我自己一个钱也不要。 《中央日报)广告课长为了登过这个启事,竟被警告一次,表示以后再也不登他妈的李敖的启事了!
  还有十多分钟就要开车,先写到这儿。
  敖之
  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九十三
  亲爱的贝贝:
  托大小姐从台中挂号寄给你的(中国文学史)一部二册,你收到了吗?这部书我写的序文,颇可看出我对中国文学的见地。我的“大眼光”是从根上扎刀,一刀见血,剖出骨髓所在,而不从枝枝节节上去费精神。一篮烂苹果,还有什么好挑的? 去年七月二十二号,陈世骧到台湾来,大家一起吃饭,他说他看了我的(没有窗,哪有“窗外”?)颇为欣赏我的文学观。我常常想:一般人只知道我的思想能力和史学能力,却不知道我在文学方面的“本领”,这真是“妈妈的”!
  这次在台中校正爸爸的遗稿,校完后,我对自己说:“看了这本文学史中的中国文人相,他们真是不行,真是笨。尤其在方法上和表达法上,他们更是差。以致民国六年胡适登高一呼‘文学革命’,乃有天下风从的效果。当时胡适并未读过多少中国书,可是因为方法好,表达法好,所以立刻能把握住大趋向。中国文人中像他那样聪明的,真是太少了!” 告诉你一个最妙的消息:孙婉到文星去做事了。从今天起,先到我家里上班,帮助我做“和文星分家”的细节。我和文星分开,“些技术上的麻烦需…一克服,我估计至少需要两个月,才能分出它个眉目。
  刚做了一阵出奇的计划,现在已经是二号清早四点(或一号深夜四点),要睡了!
  敖之
  一九六六年四月一日
  九十四
  亲爱的贝贝:
  今天是我三十一岁的生日,正好又接到你十九号寄来的“小疯狗”贺卡,谢谢你。(此后地址不要再写文星了,可直寄信箱或家里。)
  九十四
  今天生日,收礼十几件。贺客有孙婉、孙白帆、官成飞、黄胜常、高继梅、陈彦增、三姐全家四口、六小姐和她那一半、七小姐、老杨、老萧、老郭、小张等。夜又与老萧谈到两点多,谈分手细节。
  今天我还照了一张像,洗好后,当寄给你。
  已是清晨五时,先写到这儿。
  敖之
  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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