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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楼之石榴红-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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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

十一郎怔了下,发现她看着自己的眼神是许久不曾见的温和,心口微动,下意识地便要露出一抹微笑,然而笑意尚未达到唇边,便因心中乍然升起的暴虐而消失无踪。他蓦然扭过头,看着窗外那已渐成荫的绿树,直到情绪渐渐恢复平静,才淡淡道:“无妨。”两人相互扶持走到这一步,就算她不缠着他,他也不可能再放她离开。自周巽那事之后,他一直被帝皇蛊压制的情绪便冲破了体内的那层障碍,不再是无法感知。然而帝皇蛊的力量还是太强,只要他的情绪稍微有一点波动,便会引起它的反弹。如果在这一过程中,他稍一不慎,只怕就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因此,就算明知梅六心中的结,他也不能再做得更多。

梅六一直以为他避自己唯恐不及,此时闻言惊得差点掉了下巴,竟不知要如何回应才好。

十一郎轻咳一声,走到窗前,没敢去看她的反应,只是道:“不知这塞外的夏天比长安的如何?”如果炎热更甚,那浑身是伤的她可就要遭罪了。

梅六还没想明白他之前那“无妨”的意思,听到问话,下意识回应道:“塞外天气干燥,夏天来得晚,冬天来得早,热也不过那么几日,若逢下雨,是要穿夹袄的。咱们这时候出塞,只怕要带些厚衣裳才行。”说完,她突然愣住,发现他竟然在跟自己闲聊。

“我们且在此地住上几日,待你……之后再走。”十一郎轻语,在停顿的时候,扶在窗上的手微紧,耳根再次泛起了粉红。

梅六正转头看向他,本来因为他再次提及那尴尬的事而心中着窘,却在捕捉到这细微的反应时突然就神奇地轻松下来,莫名地觉得只要他不是无动于衷的就好,倒没去想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此处离黑宇殿甚近,只怕不大太平。”想了想,她还是决定提醒一下。虽然知道以自己现在这个情况继续上路会很麻烦,但是如今的黑宇殿不比当初,以前或许是平衡塞内外局势的关键存在,如今在言卫掌控下却成了祸乱之源。宛阳是离黑宇殿最近的城市,怎么可能不受影响。

“不必担心。”十一郎说,而后想到她之前说的与塞外气候有关的话,又道:“你且歇息会儿,我再去置办些东西。”之前从南方一路走过来,气温变化不算明显,几人带的都是单衣,准备点厚袄夹衫却是必要的。而且听说塞外地广人稀,若在路上找不到借宿之处,露天而宿几个男人倒没什么,她重伤在身,却不能没有保暖防雨之物。

说完,他便匆匆去了。房间里便又恢复了最初的寂静,静得让人觉得有些寂寞。梅六平躺在床上,目光看向他方才所站的位置,虽然不能完全看到窗外的景致,却仍然有一抹绿从窗角斜映入眼中,脑海中浮起他之前坐在床前认真缝东西时的样子,原本有些纷乱不安的心突然就渐渐平静下来。

第三十五章 (5)

在宛阳停了三日,四人买了马车,再次出发。这期间倒是没出什么事,就算真有事也被其他三个男人暗中解决了,并没有惊扰到梅六。到是罗青曾问过为什么在此停留,被十一郎以补充物质打听进入草原需要注意的事项打发了。于是三日间,这货倒真拉着邓直颠颠地在宛阳城里南来北往客中四处取经,省了十一郎不少事。

出发时梅六身上已经干净,感觉轻爽许多。从宛阳到关塞要两日的路程,出了关塞便是魏水源。因为守关的将领是大晋赫赫赫有名的儒将阴柘轩,也就是阴极皇朝阴九幽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防止黑宇殿的动乱波及大晋,自去年九月他陈兵落雁关以来,便再没离开。后来等各大势力逐一退出宛阳,他便加强了关隘的防守,以至于魏水源上的势力争斗没能祸及关内。

一路上旅人不多,倒是遇到了两三个马帮,人人都配带着武器,还有镖队押送。皆是匆匆来去,人人神色凝重。

“以前这路人流不断,一日十来个马帮行过是极常见的,多时二三十个也有。没想到如今竟冷清至此。”梅六有两三年没回黑宇殿了,不想会变化如此之大。

十一郎没跟罗青邓直一样骑马,而是亲自驾车。车厢的帘子挑着,一是方便他照看,再来也让梅六可以看看外面的景致,不至于闷着。她的声音虽然不大,但三人都听到了。罗青回过头来笑道:“听说在关内还好,出了关后,那黑甲军可如狼虎一般,比血盗还要贪婪凶残。没有可靠的路子和强大的实力,是不敢再继续走这条商路的。不然轻的血本无归,重的只怕连命都要丢在这儿。啧,真是一群蝗虫。”

虽然明知如今的黑甲军是在言卫的掌控下,但毕竟都曾同属于黑宇殿,听到他们被这样骂,梅六还是觉得脸隐隐发烫,像被骂的是自己一样。

“只是我们四个,出关之后只怕会有些麻烦。”邓直没有理会罗青的感叹,直指他们将面临的问题。

梅六心中微沉,想到自己的身份,若被言卫的手下认出,又岂是有些麻烦可以形容的。

仿佛知道她想什么似的,十一郎回头看了她一眼,低声安抚:“莫怕。”而后才对邓直他们道:“若再遇到商队,可想办法跟上。”他虽有能力带着梅六安然闯过那片乱地,但是却不能连马车以及上面的一应物事也带上,那样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这倒是个好主意。”罗青嘿了声,一边说一边往怀里摸去:“我这里还有几百两银票,不知喂不喂得饱他们。”他倒是个大方的,什么事最先想到的就是用钱解决。

“在塞外,大晋的银票没什么用处。”梅六有些不忍打击他,但想想这事早知道总比晚知道好,所以还是说了。倒不是她有意隐瞒,实际上是忘记了,还是听到他提到银票才想起。

“没用?”罗青大吃一惊,摸到银票的手哆嗦了下,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古怪,有一种自己在转眼间变成了穷光蛋,需要人接济的感觉。

梅六轻咳一声,将目光转向十一郎挺拔的背脊,慢慢解释道:“塞外各族平时交易通用的是金银宝石和贝钱,也有铁铸的钱币,这又因族群不同有所区别。大晋的银号没开到这草原上来,所以没法用……”

她的话尚未说完,罗青已惨叫出声,突然伸脚踹向邓直座下的马腹,骂道:“滚你个弯子,你怎么不提醒我将银票都换成银子,这下可好,都喝西北风去吧!”

邓直抬脚,轻轻松松将他的脚挡下,免去了马受惊的危机,一拽缰绳,离得远了些,才慢条斯理地道:“不知道前儿我换银子时,谁在旁边笑我傻?”

一句话,罗青安静了,显然他也想起了这个原本不曾放在心上的小事来。在他看来,身上带点零散银子就行,真将轻飘飘的银票换成沉甸甸的银子背在身上,不是傻是什么。如今证明,傻的人是他吧。然而他也只郁闷了片刻,接着便又高兴起来,“对了,你换银子了啊,咱们担心什么?”

“除了你,没人担心。”邓直抚额,没好气地道。

大约是觉得自己理亏,这一回罗青倒没炸毛,只是嘿嘿地笑,看得人又好气又好笑。

“若主动提出以银钱相酬,怕会惹来祸事。”十一郎突然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们若出手太大方的话,难保不引来觑觎。

“我看谁敢,爷劈了他!”话题被转移,罗青登时来了精神,却再次遭到邓直的鄙视。

“你当塞外还是长安,是人都要卖你罗少几分面子?”这一回邓直的语气颇为严厉,“从现在开始,你给我好好收收你那毛燥性子!”

“我说你们俩个到了这边怎么都跟个娘们似的,那什么龟甲军王八军毛都没看见根,就开始缩手缩脚了……”罗青被训得不乐意了,嘟嘟嚷嚷地抱怨。

可惜没人理他。邓直将马速放缓下来,与马车并行,然后开始与十一郎仔细商讨起遇到商队该如何行事。梅六则时不时在旁添补几句一些关内外商队的行规忌讳。最后决定明面上罗青与邓直扮成护卫,护送以夫妻相称的十一郎梅六两人到塞外求医,而十一郎会武功一事暂且隐下,然后见机行事。

几人商量妥当,却迟迟不见商队马帮经过。直到傍晚时分,落雁关隐约可见,后面才响起关外马帮特有的悠扬铃铛和吆喝声。

是一个大商队,加上赶车护镖的,浩浩荡荡竟有两三千人的样子,如一条长龙蜿蜒于青翠的山野间,倒让几人吃了一惊。都怕罗青这个心眼大的不会说话得罪人,于是上前打交道的事便全权交给了邓直。

对方的领队是个外表粗犷剽悍的北夷汉子,性格豪爽,大约是看邓直颇为顺眼,竟是没怎么为难便答应了让他们同行。也是几人运气好,出了关以后,那传说中暴戾横行的黑甲军并没出现,商队顺顺当当地过了魏水源,又同行了两日,两方才分道扬镳。

第三十六章 (1)

子万虽非奢香的城主,但却有自己的寨子,而在他这个寨子里面,又有一个美人寮,里面收尽各色美人。自然,都是男子。就如当初乍然看到云二时,他在没弄清其性别之前,便是打着将她收入美人寮的主意,奈何不仅铩羽而归,反而招惹到纪小十这个缠人精。

其实子万真不风流,也并不强横霸道,他只是和纪十一样,喜欢美人而已。就好比普通人一样,喜欢自己的院子里姹紫嫣红,四季如春,看着就赏心悦目不是。而他寮子里收集来的那些美少年也都是自甘自愿的,且来去随意。当初,纪十缠着他不肯离开,也有部分原因是为了这些美人。

跟着子万回到奢香的奚言豫在知道美人寮的存在时有一瞬间的错愕,而后苦笑地叹了口气,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愉。事实上,在离开白水时,他又戴上了人皮面具,为此,子万还抱怨过几句,但也没勉强他。那面具是他草草做成,粗糙无比,看上去较常戴的那张更要难看了两分。所以,那美人寮他是没姿格进的了。

当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子万都没想过让奚言豫住进那种地方。他的花朝,要住也该是住在他的主寨当中。对于子万来说,如果要找一个人过一辈子,最佳人选无异是花朝,这个给了少年时的他正面承认自己性向的勇气,为他留下最美好回忆的男子。然而,当这个人真正变得触手可及的时候,他却犹疑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犹疑什么,他只是觉得心里似乎有一块地方很空,哪怕每天看到花朝温柔带笑的眼,仍然填补不了那种空洞。这种情况很奇怪,没有理由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身边,反倒不满足起来吧。然而,他就是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究竟是哪里不对呢?子万躺在屋顶上的懒人椅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琢磨着自己还有哪里不满足的。就算感觉到奚言豫上来,也只是随意地指了指旁边的竹椅,便又半阖着眼走了神。

奚言豫坐进竹椅里,尽管放轻了动作,竹椅仍然发出了嘎吱的声音,让还不太习惯的他神经一紧,在确定散架的情况并没出现后,才缓缓放松下来。

这里的气候与中原殊异,多时大雨小雨地不停,就算不下雨也总是阴沉沉,天空压着一层厚云。像现在这样云散天开的日子着实不多,因此即便以他喜欢缩在屋子里琢磨练蛊控蛊的脾性,也受不了晴天的诱惑,想到太阳下抖抖身上的潮湿霉味。

这边的建筑也颇有趣味,有竹木建造的寨楼,也有粗大石头筑的平顶屋。楼梯建在外面,没有扶手,可以直达屋顶,屋顶上可以放杂物,也可以晒粮食。像他们现在所在的便是寨子里最高最雄伟的一座石砌建筑,坐在上面便可将隐在绿阴丘峦间的整个寨子尽收眼底,连远处波光粼粼的小河以及在里面光着屁股嬉水的小孩也能看到。

奚言豫吁出一口气,看着远处山坡上忙着割油菜的人们,晾晒在太阳底下随处可见的五颜六色的衣裤头帕被褥,耳中不时飘来几句欢快缠绵的歌声,只觉这一生从来不曾这样悠闲过。

“花朝啊,想家了么?要不我再陪你回中原转转?”子万突然坐正身体,一副颇有兴致颇关怀朋友的样子。

奚言豫差点没笑出来,伸手从旁边的小竹桌上捻起颗鲜艳欲滴的樱桃放进嘴里,那入口即化的酸甜娇嫩让他不由半眯了眼,好一会儿才拿起张桐叶接住抿出来的小核,微笑道:“这里甚好。我对中原已无牵念。”才从中原来没几天,又要回去,这不是瞎折腾嘛。

“如此……那算了。”子万悻悻地道,又懒精无神地倒回椅中,半眯缝着眼看向反射着阳光的青翠山林。只觉得这日头……怎么这么刺眼呢?

奚言豫唇角微扬,没有接话。其实对方这些日子的躁动不安他都看在眼里,甚至还能猜到几分原因,但是这事他不能说,也不能点拨,这种与认定性向相违悖的事情,只能靠对方自己想明白。如果始终想不明白,他便真的陪他一辈子也没什么,何必让他再去伤人伤己。

不得不说,在此事上他将子万的心思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如果这会儿他傻楞楞地跑上去告诉人家你有可能喜欢上某个姑娘了,只怕会马上被对方压倒以证明自己的喜好如常。这种傻缺的事他能干吗?

于是一个仍然心思恍惚地走着神,一个则悠闲惬意地赏着风景吃着樱桃,谁也不打扰谁,倒也彼此安然。

******

而与此同时,为逃婚躲在破庙中的奚言少华却被纪十奴役得叫苦不迭,甚至生起了干脆回去成亲的念头。当然,纪十是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你这个蠢货,让你去打两只野物都能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还能做什么?”她一边鄙夷地骂着,一边却利落地为身上多处弄伤地奚言少华清理包扎伤口,止血生肌的草药还是她去找来的。

奚言少华也是满肚子的怨气委屈,想他堂堂奚言家的少主,从小便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如今却要天天打柴挑水,做饭洗衣,像个奴仆一样伺候这臭丫头,还要天天挨骂。这日子哪里是人过的!

瞟了眼他明明不服却又要强忍住反驳的憋屈样子,纪十心中好笑,但也知不能太过了,否则到时人一发狠跑了自己难道还真能去抓回来不成?

“行了,既然受伤,那就休息几天吧。这几天我来做饭。”利落地将最后一处伤口上好药,她摆了摆沾着草药泥的小手,一派大方地道。其实她也着实吃够了这小子做的饭,不是烧焦就是夹生,菜不是过咸就是淡而无味,自己倒还罢了,只要能填肚子什么不能吃,倒是不明白娇生惯养的他怎么能忍受这么久。

第三十六章 (2)

经过这些日子的旁敲侧击,她已将他躲在这里的原因弄了个清清楚楚,对此她倒没觉得有多不可接受。在她看来,既然享受了地位所带来的优越生活和特权,自然也要为之付出什么,他无能挽救家族颓势,那么遵循家族之意联姻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只知道,只要不欺到他的底线,短时间之内他是不可能冒险离开此地的。

看着蹲在院子外面收拾野兔的少女,再看看自己包扎妥当的手,奚言少华心中不由升起这臭丫头也并非全无人性的想法,于是满腔的不满似乎减弱了那么一点点。而当次日纪十出去半天带回一头全身骨头皆碎的野猪后,他心里原本还尽力压抑着的反抗念头登时化为乌有。

野猪自然不是纪十猎的,连从林子里拖到庙门她都没力气。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驱驶的那条大蟒蛇的功劳。她很清楚,自己若不显露两手,早晚会被奚言小子察觉,那时两人的处境只怕要颠倒过来。

甜枣加大棒,虽然不说将少年驯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起什么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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