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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楼之石榴红-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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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倾身摸了摸那温热的身体,确定此鹿全身骨骼已被黑蟒绞碎,难怪体表看不到伤口,在被放开这许久又不挣扎逃跑呢。她心中并没有产生多余无用的怜悯,回手摸了摸腰间,发现竟然还有一把短剑在,于是拔了出来,一把划开麋鹿脖子上的动脉,然后俯下身大口大口地喝起那鲜热的血来。

第三十五章 (2)

清越悠远的磬声再一次响起,纪十将与她玩耍的小金放进怀里,开始往洞穴深处爬去。

这是她在洞口渡过的第十天,依靠着那只麋鹿,早晨藤叶上凝聚的露水,以及小金每日采回的药草,她的风寒好得七七八八,内伤也好了四五分。每天下午申末酉初的时候,洞的深处便会传来数声磬击之声。她怀疑有人住在里面,但是却从来没看到人出来过。刚来时没进去查探,是因为没兴趣,也不想惹麻烦。但是当她内伤好了一些后,她在藤桥对面以及洞口四围没有找到能够让如今的她离开的路径之后,往洞穴深处一探便成了必行之举。

洞底极平坦,像是由人开凿而成的一般,越往里越黑,纪十身上火折子等物皆在坠崖时掉落了,如今身上唯剩下一把短剑。她武功全毁,眼耳虽然已经全好,听觉目力却再也不可能恢复到以往的水平,只能以剑探路,以免懵头懵脑撞到什么。

大约爬了有小半个时辰的样子,前面隐隐透出微弱的光亮,她心中一喜,却并没有马上过去,而是停下来侧耳聆听了许久,确定没有任何声响后,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爬。

越接近光线越明亮,但是纪十心中的喜意却慢慢平复,因为从那柔和而昏蒙的特点她已判断出那并非天光。不是天光,那么自然不会是出口,至少目前还不是。

事实果如她所猜想,那只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石室,纵横皆不过丈许,有一案一席,还有一个烧炭的小炉子和可能是煮食的小鼎,以及碗勺等零零碎碎的东西。看得出,这里是有或者曾经是有人居住。案上有一座灯盏状的青铜器,上面放着一个拳头大的夜明珠,光亮便是由此而来。

纪十不关心这里住过什么人,主人又去了哪里,她关心的是除了自己来时那条通道外,还有没有其它路出去。

但事实是,任她寻遍整间石室,连席子几案甚至于炉鼎都搬了开,只差没趴在地上一寸一寸抠挖了,也没找到一点有可能是通道的痕迹。这个石室就像是自山腹里凭空挖出来的一般,四壁浑然一体,竟是连一丝裂纹也没有。

虽然是怀揣希望而来,但真正发现这处亦是绝路后,纪十也并没有多失望。她又在石室里转了转,最终在几案前盘膝坐下。

几案上一卷半展的素帛,题首是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后面是数行清隽的行书小字,旁有一笔,笔尖墨干,显是当初石室主人正在伏案而书,却因突发情况不得不立即离开,甚至于连笔都没来得及洗。

纪十成日在腥风血雨尔虞我诈中来去,哪里会对讲究因果轮回的佛学感兴趣,对于这么一部于佛家子弟来说需日常背诵的经典自然也是闻所未闻。此时不过是觉得闲得无聊,加上那字看着着实让人心静神宁,仿佛有魔力一般,不知不觉便读了下去。

虽然在“远离颠倒梦想”便停了下来,且“想”字一看便知是匆匆完成,少了之前的从容清净,颇有些格格不入的意思,但是这半卷残经还是成为了她以后数日内的消遣之一。不为别的,就为单看着那字就觉得心中清静,烦恼皆抛,至于经义,她还真是看不懂。

在发现半袋已经霉烂的粟米之后,纪十决定从洞口搬到石室内居住。山洞阴凉,所放米粮可数年不变质,因此她判断出此洞主人已离去了不少于五年,显然是不打算回来了,于是鸠占鹊巢便显得如此理所当然。只是就算有炉有炭还有火石等物,却没有水源和引火柴,她终究还是用不了,只能依旧日日啃生兽肉,饮兽血晨露。

每日磬声依时响起,在这石室中听来越发清楚悠远,仿似就在耳边似的。纪十每日除了看心经以及坐在洞口看云起雾散外,便是贴着石壁寻找磬声的来处。这磬声实在古怪,每日只响那么九下,而无论是在石室哪个位置听感觉都一样,仿佛破开石壁就能触摸到一般。

破开石壁……纪十自然是做过的,不过除了把已经不锐利的短剑砍出许多缺口外,再没有任何收获。石壁上连一丝划痕都没留下,可见有多坚硬,当然也间接证明了失去武功的人有多无用。

然而,虽然纪十没有慧根,堪不透空色,破不了无明,但每日里无论走到哪里都将那半卷残经带在身边,不时地翻看欣赏,早将每一个字印刻入脑海,多多少少受了些影响,至少心境越来越平静。而真正心平气和的结果就是,在第十日上,她一觉醒来终于找到了磬声的来源。

石室顶壁。

站在书案上,她踮起脚抬手在头顶石壁上一寸寸摸索敲击,直忙得大汗淋漓,倒真让她找到了一块大约长两尺宽一尺的松动石板。她没有马上将石壁往上推,而是等到夜色深沉之后,才吃力地抬着几块从洞口边找到的山石垫在书案上,然后爬上去小心翼翼地将那块松动的石板往上推。

石板悄无声息地被推开,却在落在旁边时发出轻响,在这寂静的夜中显然异常惊心。纪十屏住呼吸等了半晌,确定没有惊动什么后,才悄悄将头探出。

外面是一个很小很破的房间,月光从破损的门窗中透射进来,让人能清楚地看见屋内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哦,不是什么也没有……当她转过头时,立即推翻了自己最初的判断。

这里并不是什么房间,而是一座供奉着笑脸佛的破庙,佛前点着长明灯,还有一个破旧的铺团,以及一个黯青色石磬。佛身满布蛛网灰尘,长明灯只有黄豆大小,被从破门烂窗中灌入的夜风吹得忽明忽暗,昏暗得连月光也不如,难怪之前会被忽略。

或许是一座荒庙,但肯定有人,为佛像供奉长明灯以及每日定时击磬的人。纪十不敢耽搁,将那卷残经揣好,又确定了小金好好地缠在手臂上,这才将手伸上地板撑在两边,一个使劲,轻巧地翻了出去。她内力虽然已无,但身手还在,这种轻灵的动作并不是难事。

第三十五章 (3)

没有在殿内多做停留,她迅速地将石板还原后,便拉开门闪了出去。

从外面看,果真是一座简陋之极的荒庙,糙石作壁,草茅作顶,幸好是嵌在山腰里,否则只怕风一刮,屋顶就没了。月光下,可以看到黑越越的山林从院子外一直延伸向山脚,虎啸狼嗥之声不时穿过幽深的夜色远远传来。

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香火?此念在纪十脑海中一闪即逝,她现在烦恼的是,自己该不该就这样下山,还是留在破庙里等到天亮。

如果是以前,她当然可以不在乎,但是现在的她,若 只身闯入黑夜中的密林,无异于自投兽腹。这样一看,她其实没的选择。至于庙中之人……她抬手摸了摸臂上的小金,就算运气不好遇到一个心怀叵测之人,有小金在,她也不是没有反抗之力。

望了眼挂在中天的明月,纪十心念电转间,又退回了庙中。

“什么人?”还没等她找到一个避风而又不显眼的地方窝下来时,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厉喝,声音听着颇熟。

她一怔,眉毛挑了起来,颇感意外地看向出声之人,而后蓦然灿笑。

“哟,少年仔,人生真是何处不相逢啊!”

那人从佛像旁的小门走出,见到是她,脸色瞬变,时青时白,当真是精彩之极,却是数月前有同行之缘的奚言少华。

“你怎么找到此地来的?”奚言少华吃过她不少苦头,对她是又恨又怕,若不是极力控制,只怕已夺路而逃。

“当然是你怎么来的,我便怎么来的。”纪十笑嘻嘻地道,她此时脸上身上沾满了兽血,泥土,以及草叶的绿汁,明明狼狈之极,看在奚言少华眼中却比厉鬼还可怕。

“不可能!这里……这里……”他不觉后退一步,想说这处是自己外祖隐居之所,连他父亲都不知道,却在想到她有可能是跟踪自己而来,而跟踪的目的自然是想要严刑逼供,杀人焚尸等等,就一阵哆嗦,什么话也说不下去了。

“这里怎么了?”纪十逼近一步,心知如今的自己根本不是眼前少年的对手,但是却一点也不担心。

奚言少华又退了两步,撇撇嘴,再不肯多说一字。两人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他却清楚纪十脾气喜怒不定,如果她真想怎么他,求饶是不会有用的。何况他骨子里还是有些少爷的骄傲,怎么也做不出求饶的事来。

纪十啧了声,也不勉强,看了眼他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清清爽爽的头发,立时动了心思。

“我又不会吃了你,怕什么?”她摇头叹道,就在少年想要反驳的时候,突然眼睛一瞪,恶狠狠地命令:“给我烧水去,我要洗澡。”

奚言少华吓了一跳,反射性地就要依言而行,却在转身时蓦然反应过来,愤然道:“凭什么啊?”

“凭什么?”纪十挑眉,双手负后往前走了两步,看他明明害怕之极却还死命硬撑的样子,差点没喷笑出来,嘴角勾了勾,作出一副轻蔑的表情,“这里就你我两人,你不去,难道我去?”说着,她作势挥了挥拳头。

奚言少华当初是被结结实实揍过几顿的,一见她的动作,立即噤声,转身垂头丧气地去了庙后面的灶房。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只能这样默默安慰自己,甚至还有几分庆幸,庆幸那次从西南回来后,他狠下心将生火烤食等技能学会了,不然只怕真要硬生生挨上一顿。他要是知道纪十现在连个普通人都有可能打不过,不知会怄成什么样。

纪十笑眯眯地跟在后面,觉得心情甚为愉悦,觉得这世间上再找不到一个比奚言少华更好欺负的人了。

“喂,小子,你怎么跑到这里当和尚了?”在庙后简陋的僧寮中打了个转,确定此地除了少年外再没别人,那么每日击磬的必然也是他,纪十不免有些好奇,怎么也想像不出他会过这种清心寡欲的日子。

奚言少华蹲在灶前,闻言白了她一眼,却没说话。他才不会告诉她自己是为了逃婚才躲到这里来的。

原来继纪十子万大闹奚言主家之后,很多族人都对奚言长庚产生了不满,奚言长庚家主的地位岌岌可危,导致他想到了用联姻来寻找强力支持这一个历史悠久屡试不爽的办法。而奚言少华,这个奚言家未来的少主,也是如今唯一还留在他身边的孩子自然便成了不二人选。然而对于奚言少华来说,他实在受够了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他身体和皮相去为家族谋利益的做法,于是连联姻对象是谁都懒得打听,便果断地逃了。

这种丢脸的事他是绝不会对纪十说的,可以预料,如果被她知道后,必然又是一番嘲笑。

纪十眼珠一转,虽然没猜到原因,但想到以他这样娇生惯养的脾性,会甘于藏在这里过清苦的日子,只怕也是跟自己一样,不是被追杀,便是在逃避什么,不得不为之。想到此,她不由嘿嘿笑了两声,直吓得奚言少华全身汗毛都立了起来,心里升起强烈的不祥感,恨不得马上逃离此地。

纪十才不去理他有什么反应,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又抢了奚言少华的一套干净衣服,再抢了他的床,睡了一个难得的好觉。然后,在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看着那个从柴房钻出来顶着两个黑眼圈看上去必是一夜辗转难眠的少年,她宣布了一个让他差点自尽的决定。

“这里风光极好,我决定住在这里了。”又隐秘,又有好欺负好使唤的美少年,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地方?

“你住这里,我住哪里?”奚言少华愤怒了,觉得对方简直是欺人太甚。这里就一张床,虽然他觉得不是很舒服,但也胜过柴房啊。

“你想去哪里?”纪十眼神一厉,冷笑道:“想跑?敢跑就打断你的腿。”

此话一出,奚言少华便萎了,但眼中却仍然闪动着愤怒不服的光芒。纪十知道万事不能太过,否则会逼狗跳墙,于是又漾起了一惯的甜笑,“昨晚是意外,你还住你原来那房。不是还有空房间么,打扫干净,我住。”事实上一直住在别人住过的房间,她也不安心。

听出她没有要取自己命的意思,连自己的房间也还了回来,奚言少华原本气鼓鼓的表情登时消失不见,又恢复成了那个忍辱负重的样子。

然后,两个并不和谐的人便住在一起奇迹般地过起了极为和谐的日子。

第三十五章 (4)

陆路,水路,再转陆路,一路上没有什么耽搁,半月之后一行人已走到了离北塞最近的宛阳城。这时梅六再次遭遇了一件让她羞惭欲死之事。

她的月事来了。

这实在是一件让人尴尬之极的事。不止是她,便是极少有情绪波动的十一郎在看到她亵裤上的鲜红之后,先是意外地露出惊惶之色,等到确定那是属于女人特殊的生理情况,又破例地红了耳朵。

“这……要怎么办?”这么久以来,他第一次手足无措了。

如果是以前,见到他现在这样的反应,梅六必然会觉得有趣,但是现在她却只能刻意忽略掉心里恨不得就这样死掉的强烈冲动,木着一张脸,就像平时他给她擦拭身下秽物时那样,语气没有起伏地道:“要干净的布,还有针线。”语罢,才想起自己右手已经废了,不由一僵,待要再说什么,十一郎已经转身走了出去。

十一郎办事的速度自然是极快的,不片刻便将自己的一件干净棉布里衣撕成数片拿了过来。他倒是没有多想,反倒是梅六在认出那布的来源后,不禁红了脸,想说不要,又怕太明显。顿了一下,她忍着心中别扭问:“船上可有妇人?”让别人为自己缝制这样的东西,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是绝对说不出口的。

十一郎眼中浮起疑惑的神色,而后突然反应过来,于是扯了张椅子在床前坐下,“你教我,我来做。”对于她的问题却避而不答。在他看来,这样会接触到她私密处的东西,除了他以外,别人都是不能碰的,哪怕是女人。

梅六错愕地瞪大眼,在看到他眼中的认真,确定不是随便说说之后,才抿了抿唇,脸颊发热地开始告诉他怎么缝月经带。不得不说,虽然让一个男人来为她做这些确实荒谬,但是相较于其他人来说,她倒是更能接受他来做,毕竟在他面前,她已经毫无隐私可谈。

十一郎确实是极聪明的,什么都是一学就会,连这种女人的针线活也不例外。没过多久,便缝好一个给她垫上了,而后又将剩下的布料做了几个替换的,才拿了她换下的亵裤去洗。

看着被轻轻关上的门,梅六眼中浮起极为复杂的情绪。

无论是谁,就算是再狠心绝情之人,被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连着最私密的事也帮着做了,只怕都会有所触动。果子山庄那一夜后,梅六就死了心,她认为自己既然花了十多年来喜欢这个人,那么自也可以再花上相同甚至翻倍的时间来放下这段感情。然而这一段时间,他却一直为她做着连最亲密的夫妻也要避讳的事,却不见丝毫嫌弃以及不耐烦。她并不是铁石心肠,对他的感情也仍然还在,又怎么能够完全无动于衷。

“你这般待我,就不怕我以后死缠着你不放么?”等十一郎再次进来,她叹气道,带着若有若无的警告意味。那日被周巽挟持时,他说过的话她不是不记得,只是从来没当真过,故而对于他明说两人已不相干却又任劳任怨照顾她的矛盾行径着实想不通。

十一郎怔了下,发现她看着自己的眼神是许久不曾见的温和,心口微动,下意识地便要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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