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田缘-第7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杜鹃则两眼一扫,掠过大多数人,将目光定格在一个少年身上,激动地想道:“就是他!”
******
虽然还差一票,但原野今天准备加更的,于是就加了。谁让亲们一直支持原野呢,原野也不好意思太计较。咳咳,不必太感动!o(n_n)o~~
☆、第139章 似是而非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外婆的意思:没有人陪,冯氏自己来看,若一眼能找出儿子来,则更证明母子连心。
杜鹃凭的是什么?
她只能凭外貌。
这少年十岁左右,顶上头发用银色发冠束住,脑后黑发垂直,身穿宝蓝锦袍,系着青色如意绦。面貌身材有着冯家男儿的健朗和英气,然一双浓眉下,双眼却温润柔和,那是老实爹的标识,还有那嘴唇……
这些特征,若看久了便不显,但初次见面的人,尤其是对冯家和黄家都熟悉的人,便可一眼看出他身上结合了黄老实和冯家舅舅的特征。
难怪外公会怀疑,因为少年像冯家舅舅更多些。
猛一看去,像极了四舅舅冯兴业。
认定以后,杜鹃便丢下冯氏,兴冲冲地朝那少年跑过去,脆声叫道:“三表哥,你放学了?”
笑得眉眼弯弯。
三表哥冯志明昨晚不在,据说在他外婆家住着,她便借此做幌子搭讪了,反正认错了人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杨元微张着嘴,神情错愕地看着面前笑靥如花的小女孩,他怎不记得有这样一个表妹呢?
杜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立即解释道:“我叫杜鹃!泉水村的。你不记得了?”
说完紧盯着他。
就见杨元一怔。
可惜,不是震惊的“震”,而是茫然的“怔”。
杜鹃心直往下沉,依然不肯放弃,轻声叫道:“李墩!”
杨元正想,泉水村,那是什么地方?
忽听小女孩又叫“李墩”,便断定她认错人了,遂有礼地笑道:“小妹妹,你认错人了。我叫杨元,不叫李墩。你要找李墩?好像咱们私塾没有这个人呢。”
冯氏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向二人走去。
她刚才也一眼认准他就是自己丢失的儿子,又见杜鹃直奔他去了,还把他误认作是娘家侄儿,心里百感交集,几乎站立不稳,哪还能挪得动双脚。
杜鹃忍受巨大的失落,强笑道:“你叫杨元啊!我跟我娘是来找我表哥冯志才和冯志明的。认错人了,对不起啊!”
杨元微笑道:“不要紧。冯志才还在里面呢。”
他身边站着两个十一二岁的少年,是跟他一起的,已经看了半天了。这时忽然笑道:“认错了也不要紧。杨元你就认她做妹妹也不错。她一来就看上了你。怎不叫我们呢?”
说完还霎霎眼睛。
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皮的时候。这话就有些调笑的意思了。
杜鹃哪还听不出来。
只是她抱着巨大的希望来,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虽然当初也做过最坏打算,依然有些承受不住。
因此也没心情发作。只强笑道:“是我眼花了。瞧他跟三表哥有点像,才喊的。你们都是读书人,看去都斯斯文文的。听人说,读了书的人‘腹有诗书气自华’,都是谦谦君子呢。”
两少年听她如此高评价自己这些人,便不好意思了。
杨元正要说话,忽觉旁边有道*辣的目光,转头一看,是个中年农妇。盯着他,嘴唇哆嗦,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的样子。
他心下奇怪极了。
杜鹃也发现冯氏异样,忙介绍道:“这是我娘。”
杨元便对冯氏微微一笑。叫了声“大娘”。
冯氏“嗳嗳”两声,终究还是没说出话来。
另外两个少年想要弥补自己的君子形象,便问杜鹃,要不要他们进去帮她叫一声冯志才和冯志明。
杜鹃忙说不用。
她还不肯死心,见杨元手里捧着一摞书纸,故意羡慕地说道:“我也认得几个字,好想读书呢。我听了一句诗,‘人间四月芳菲尽,杜鹃啼血猿哀鸣。’不知什么意思?”
几个少年愣了下,忽然大笑起来。
杨元才笑了一声,看见杜鹃眼睛微红,忙止住,柔声对她道:“这两句话是两首诗里的,不相干的。一首是……”
他也不厌烦,竟站着跟杜鹃说起了白居易的这两首诗《大林寺桃花》和《琵琶行》。
杜鹃看着他,泪水止不住溢出。
这个少年,究竟是不是李墩?
若不是,她盼了九年,岂不是一场空?
若是,昔日恋人对面不相识,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
面对少年温和的双眼,她并没有当初刚穿来时的疼彻心扉,有的,只是淡淡的忧伤,从心头慢慢向四肢百骸弥漫扩散,仿佛缓缓沉入水底,被清水淹没到头顶……
人间四月芳菲尽,若论阳历,差不多五月了。
前世,五月一号是她和李墩举行婚礼的日子。
可就在四月三十号那天,他们双双跌下山崖。当时景况,又岂是“杜鹃啼血”可以形容的?她的名字又叫杜鹃。
两句诗完全不相干,可旁人看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句诗,若是李墩听了,必定会明白她的意思。
没什么特别的隐喻,不过从字面上联系事实而已。
但是,杨元没听懂。
另外两个少年笑了一阵,见杜鹃眼含泪水,紧闭嘴唇,便讪讪地止了笑。
听着杨元尽心尽力的讲解,杜鹃深吸了口气,微笑道:“多谢你。我记住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她十分流利地将那两首诗都背了一遍,然后看着少年灿然一笑,明媚中带着些凄楚。
杨元便愣住了——他好像只随便讲了一遍吧?第二首《琵琶行》还没讲完呢。
这个女孩子竟然能过耳不忘!
还是她本来就会,只不过不小心把两首诗弄岔了?
他凝神打量面前的小女孩,倏然撞入她的眼眸,不禁又是一愣:那黑亮的眼眸深处,闪烁着不知名的光采……和忧伤,竟然看得他心一颤。
好奇怪!
他困惑地摇摇头,对杜鹃夸道:“小妹妹好聪明!”
杜鹃瞟了冯氏一眼,见娘还是那么精神恍惚,只得打点起精神笑道:“我听人念过的。这位……杨少爷,刚才不好意思认错了人。耽误你们了。真对不起!我进去找我表哥了。”
一个少年忙道:“这私塾外人进不去的。我帮你去叫吧。”
说完,不等杜鹃回应,转身就又跑进院子。
这里,一个小厮模样的下人走过来,对杨元道:“少爷,该回去吃饭了。”
杨元看了看杜鹃,竟有些不舍,便对小厮道:“再等会。等赵勤出来一块走。”
说完,就问杜鹃是哪里人。
问过后方想起来,刚才杜鹃已经说过了她是泉水村人。不禁疑惑道:“没听说这附近有泉水村啊?”
杜鹃尚未回答。那小厮笑道:“少爷。泉水村在大山里面呢。上回厨房买的鹿就是泉水村的猎户送来的。”
杨元“哦”了一声,恍然大悟。
另一个叫钱伍的少年也惊道:“山里来的?那好远呢!”
杜鹃点头道:“是好远。”又指着杨元手上的书问道:“我能看看这个吗?”
小厮忙道:“你这丫头,又不认得字,看什么看!”
他觉得这个乡下丫头好奇怪。一直拦着少爷说话。她那个娘更奇怪,直勾勾地盯着少爷看。
哎哟,莫不是拐子吧?
他顿时警惕起来。
杨元瞪了他一眼,把手中的书递给杜鹃。
杜鹃却不接那书,却看向书拿开后下面的字纸。最上面一张是一副景物画,好像硬笔画。
她便指着画问道:“这是用什么画的?”
杨元道:“这个呀,是用鹅毛笔画的。”
杜鹃怔住了,“鹅毛也能当笔?”
其实她更想问“你是怎么想起来的?”
钱伍笑道:“杨元跟人不一样,就喜欢用鹅毛笔。我是用不惯那东西的。都不知道怎么握住。”
杨元也笑了。道:“我自小就喜欢用鹅毛笔,觉得顺手。”
自小就有的习惯?
杜鹃觉得自己心跳加快。
她忽然往杨元身边靠了靠,在距离他面颊一尺距离的时候停住,悄声说了一句话。
杨元面上现出惊喜神色,追问道:“真的?”
杜鹃点头。又对他微声道:“我明天还要来镇上,带给你瞧好不好?”
杨元也小声问:“还是这个时候?”
杜鹃含笑点头。
她的心情已经平复了。
来之前,她也做了一番心理建设的。
毕竟带着记忆投胎转世比中五百万大奖的几率还要低,不排斥李墩投胎后记忆全无的情形。
如果真是那样,她就要花些心思找出李墩了。
但有一点她很坚信:李墩会投胎到冯氏丢失的儿子身上。毕竟当时山上就两个孩子,而她穿到其中一个身上,李墩就只能是另一个了。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越看杨元举止,越觉得像李墩。
但眼前首先要确认杨元就是冯氏丢失的儿子。
有了这个前提,才好进行下一步。
虽然她已经有百分百的把握断定杨元就是冯氏丢失的儿子,却没有确凿的证据,要相认更是渺茫的很。
所以,她才用了些心思,以期跟杨元第二次接触。
钱伍和那小厮见两人说悄悄话,都不高兴。
钱伍觉得被排外了,小厮觉得这丫头心术不正,回头要提醒少爷一声才好。
ps:
抱歉女娃们,今天只有一更,下周争取加更。祝大家开心o(n_n)o~~
感谢“100615163035406”、“喜盈门”、“没记姓”、“kkmay”、“wlniuniu2008”、“双清柳渡”、“偶滴号怎么没捏”“88169580”童鞋投出的粉红票票。
谢谢“偶滴号怎么没捏”、“逍遥九世”、“newcastle”打赏的平安符。谢谢大家!
☆、第140章 约会(补昨天更新)
真抱歉,昨天有事没更新也没打招呼,先补上。
******
就在这时,赵勤带着冯志才和冯志明出来了。
冯志才高兴地跟冯氏和杜鹃招呼,问她们怎么找到私塾来了。
冯氏这才略收回心神,跟侄儿说了缘故。
冯家兄弟自然高兴万分。
杨元看了看跟那母女俩说笑的冯家兄弟,对喊人的赵勤道:“我跟她表哥长得像吗?”
赵勤把目光来回在双方身上扫了一遍,奇道:“还真有点像呢。是不是钱伍?”用胳膊捣了捣钱伍。
钱伍也端详了一番,点头道:“是像。以前怎没发现呢。”
杨元就笑了,说难怪杜鹃会认错人。
至于跟冯家兄弟长得有点像,他根本没往心里去。
那小厮见冯氏母女果然是来找人的,排除是拐子的可能性,遂放下心来,催着少爷走了。
临走的时候,杨元对杜鹃微笑告别。
不料眼光一转,正碰见冯氏热切的目光。
他怔了怔,也对她有礼地点点头。
冯氏顿时泪如泉涌。
杜鹃看着杨元等人往前走了一小段,然后拐入一条街巷不见了,方才拉着冯氏道:“娘,表哥,咱们走吧。外婆和小姨还等着呢。”
冯氏胡乱答应了,几人便往黑山酒家行去。
到了酒家,冯婆子察看冯氏神情,心下暗叹。
她便问道:“秀英,吃了饭你想去哪?”
冯明英先笑道:“黑山镇就这么大地方,还能去哪?横竖从街头逛到街尾,逛完了就完了。”
冯氏却道:“娘,你头先不是说要去三舅母家看看吗?叫明英陪你去吧。杜鹃头一回来山外,我带她四处看看、逛逛,也不定要买东西。”
冯婆子便笑道:“我正要说呢。既这样,你娘俩慢慢逛。我跟明英去你三舅母家。”
冯明英刚要抗议,冯婆子便嗔道:“你都两年没回来了。这回来了,不去瞧瞧你三舅母?亏她往年那么疼你。”
冯明英无奈,只好答应。
却又忍不住看着冯氏和杜鹃问道:“咱们一块去不就好了,干嘛总是分两路?”
杜鹃猜冯氏另有打算,所以拿自己做挡箭牌,便配合道:“小姨,我是最怕去人家做客的。你行行好,别拖着我去了。”
冯明英听了噗嗤一笑,白了她一眼。道:“随你!”
其实她也不想去。因此倒理解了杜鹃的心情。
一时饭毕。冯婆子结了账,带着冯明英等人先走了。
冯氏呆坐了会,仿佛下定决心般,对杜鹃道:“杜鹃。娘……娘有好重要的事跟你说。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去。”
杜鹃心里“咯噔”一下,暗道“难道娘要把丢了儿子这件事告诉我?”
脸上却慎重起来,道:“娘,咱们出去找。”
于是,娘俩就出了酒家,在小镇上四处寻找。
四下查看后,杜鹃领着冯氏上了小镇背后的黑山,在一片山石上坐了下来。
这里不但安静,还很敞亮。前后左右都尽在眼底,不用担心有人藏匿,以至于听见她们的谈话。山下就是黑山镇,高高低低各式屋顶铺开一大片。山脚的官道上,依然有三三两两的人车经过。让人诧异这小镇的人流量。
午后的阳光将山石晒得暖暖的,坐着一点都不冰。
冯氏对这里很满意,坐着慢慢跟杜鹃说起当年的事。
她说当日自己在山上生了一对双胞胎,因产后支撑不住,昏迷过去,让狼把儿子给叼走了。但根据后来她撵去找的情形看,儿子并没有被狼给吃了。因此这件事一直在心里梗着,总想把儿子找回来。直到冯长顺进山……
说到最后,冯氏急切地抓住杜鹃胳膊,哭道:“杜鹃,娘敢肯定,那杨家小少爷就是你弟弟!娘是个没用的,看见他就傻了,不晓得怎么说。娘晓得你是个聪明的,一定能想出法子来。杜鹃,你一定要帮娘要回弟弟。你不是说,你一直觉得有个弟弟吗?就是他呀……”
杜鹃急忙安抚她,“娘别急,慢慢说。”
她不禁佩服冯氏,算是有急智的了,想出双胞胎这个说辞来,让自己出面。
她本就机灵,加上还是个孩子,跟杨元接触自然比冯氏便宜。不过,这也给了她名正言顺的借口,可以公私兼顾,观察杨元究竟是不是李墩。
想毕,她对冯氏道:“怪不得我瞧着他眼熟,那么像小舅舅,还有些像爹。可是娘,这事咱不能说出来。无凭无据的,要是上杨家要人,人家肯定不认,往后还要防着咱们。”
冯氏连连点头,道:“你外公也是这们说。所以我今儿就算认准了他,也忍着没敢吭声。杜鹃,你有什么好主意么?”
她知道杜鹃聪慧,丝毫不觉得自己做娘的跟九岁的闺女讨主意有什么不对。
杜鹃之前就在想这个问题,心里早有了想法。
这时假意歪着头思考了一阵,才对冯氏说了一番话。
冯氏不住点头道:“好,好。就这样。咱明儿再来。”
杜鹃又劝道:“娘,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备,这事怕不是三两天就能有结果的,得慢慢来。在这之前,你别总是一副丢了魂的模样,要想开些。凡事有我呢,娘就看着吧。”
冯氏心里升起无穷的希望,也能听得进劝了,“放心。娘这下心里有数了,就不急了。”
母女俩又低声说了一阵,才下山去了。
回去的路上,冯氏明显精神振奋,面色好多了。
当晚回到外公家,杜鹃找表哥借了砚台和纸,又用鸡毛管子做了一只硬笔,蘸着墨汁画了几幅素描。
晚上,冯长顺听冯氏说了她的打算,忙把杜鹃叫去。
仔细问了她的想法后,又指点一番,才叹道:“亏得你娘养了你这么个好闺女。也算是没白吃苦。”
第二天,冯氏便单独带杜鹃去了镇上。
也不知外公和外婆是怎样安排的,小姨和舅母她们也没追问,也没要跟着陪着。
来到黑山镇,等到晌午的时候,杜鹃和冯氏又去了私塾。这次,她没有靠近,而是在私塾对面的街上远远地看着。
下学后,杨元出来四下一扫,就看见了杜鹃。
他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