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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西游-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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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所以会来到这个军事重镇,并不是因为他喜欢打仗。他是为追求香奈儿公主才来的,自从他第一眼看见公主便被她的美貌所征服,发誓这一辈子除了公主殿下,他不会和任何人结婚。当得知公主殿下被国王派到这里来伺机夺取拉文纳总督区的土地时,他毫不犹豫的向国王比下请求陪同在公主,位公主殿下效力。虽然他不喜欢军队,认为那些军人一个个浑身臭味,而且举止粗鲁野蛮,可是为了公主殿下,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最终他凭借着自己极好的口才获得了国王陛下的同意,虽然他一天也没有在军队中待过,但是他是贵族,所以依然获得了指挥布雷亚骑兵团的权力。不过既使成为了骑兵团的指挥官,没有上过战场却是不争的事实。在军队这个集团中,军功和资历无疑是最重要的,没有这些的西萨斯自然也知道这一点,因此他尽量避免谈论这一点。而其他的军官们显然不想得罪这个家世显赫的贵族,也都对他这个软筋敬而远之。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把西萨斯放在眼里。这其中就包括香奈儿公主的几个有分量的仰慕者,其中之一就是指挥布雷亚城重步兵的普莱德.汉普顿爵士,也就是那位站起来嘲笑西萨斯的年轻贵族。两人之间的互相攻击,从发现对方也爱慕着香奈儿公主开始便从没停止过。只要有机会,两人必定竭尽全力去挖苦对方。在公主面前,两人还能互道姓名,可私下里西萨斯称呼普莱德为“公牛”,而普莱德则称呼西萨斯为“娘娘腔”。只要其中一个发表自己的看法,另一个必然要站出来挖苦对方一番。以至于每一次举行会议,只要两人在场,那么必定有一大半时间要用来看他们的口水决斗。

在两人又开始新一轮口水战时,香奈儿公主第一次发了脾气:“够了,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两个贵族一迎上公主的目光,顿时没了脾气,老老实实地坐了下来。他们两个可不想给公主殿下留下任何,那怕是最微小的坏印象。公主的美丽不仅闻名于整个伦巴德王国的权贵阶层,就连与王国接壤的拜占庭帝国和法兰克帝国的贵族青年们也梦想着得到公主殿下的垂青。虽然没有人愿意承认,但是事实上夹在两大帝国中间的伦巴德王国之所以没有被吞并,一来是因为两大帝国之间需要一个缓冲地带,另一个原因便是香奈儿公主的存在。公主的美丽并不是仅仅因为她有着令所有少女羡慕的容貌和肌肤。作为王女的她同样受到很好的教育,对于戏剧、文学和哲学都有着很高的造诣,这些渊博的知识使她拥有了不同于普通贵族女性所不具备的人格魅力,并将这种魅力与自己的令人羡慕的美貌和王女的高贵完美的统一在一起。使得那些用漂亮衣服和首饰装扮出来,用精心设计的言语表演出来的雍容华贵的贵妇人们在她面前立刻变得可笑起来。不论她出现在哪里,总是能第一时间成为所有人注目的焦点。虽然仰慕者众多,但是其中的绝大多数都会不自觉地自惭形秽,真正敢表达自己爱意的少之又少,而且均是一方俊杰。面对如此多的强大竞争对手,使得公主的每一位追求者都如履薄冰,丝毫也不敢大意。

见两个年轻贵族安静下来,香奈儿公主的紧皱的眉头松了一些。军事会议继续进行,虽然两个年轻贵族并没有再向刚才那样争吵,但是在讨论下一步军事行动方案时针锋相对。两人争得面红脖子粗,就差打起来了。可两人并没有超出讨论军事策略的范畴,香奈儿公主自是不好发作。最后只得决定在侦察拉文纳总督区的军事部署后,重步兵团和骑兵团并雇佣兵一起向拉文纳大举进攻。

就在香奈儿公主在自己的城主府里讨论军事行动时,她的对手,拜占庭帝国拉文纳总督区的路西德伯爵也在自己的庄园里和他手下的军官们一起讨论在缺少一个兵团的情况下如何面对伦巴德王国的进攻。“先生们!在接到皇帝陛下的命令后,我们的一个军团已经出发前往若利亚总督区了。现在我们手中竟剩下四个军团的兵力,大约两万人。三个要防御罗马的叛逆,是不能随便动用的,因此只有一个能用来抵御伦巴德人的进攻。”路西德伯爵站了起来,离开会议桌,“先生们,我可以断定,伦巴德人已经知道了我们兵力不足的消息,相信他们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机会。而且现在小麦成熟的季节已经快到了,如果我们躲在城里,利用城墙来抵御他们的进攻,那么我们的麦田一定会被他们毁掉。即使我们守住了城,到了冬季他们的骑兵也将不会让一粒小麦从帝国其他地方运来,我们都得饿死。”看一眼手下的五个千夫长:“伦巴德人也确实准备这样做了,他们的进攻准备已经开始。根据最新的消息,他们刚刚招募了三千名新的轻步兵,正在进行训练,并且雇佣了两千名弓箭手,加上他们的重步兵团和骑兵团,可以用来的进攻的军队已经达到了一万四千人。而我们,即使采用同样的办法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招募到足够多的士兵了。现在我需要你们的建议。”

伯爵话音刚落,一个干瘦的千夫长站了起来:“阁下,我有一个主意。我们可以雇佣一些骑兵,然后把他们藏起来。而我们的步兵全军出动,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摆开阵势,引诱敌军主力前来决战。布雷亚城的香奈儿公主并没有军事上的专长,他们的城卫军必须保卫布里亚城,不大可能出战。指挥进攻的因该是重步兵团的军团长普莱德,或则骑兵团军团长西萨斯。这两个人中西萨斯只是个诗人,除了口才外,并没有指挥作战的能力。而普莱德虽然算是一个军人,但是只知道一味猛攻,至多也就是个厉害一点的士兵而已。据说他们两个都在追求香奈儿公主,关系十分紧张,这样一对情敌在战场上是很难相互配合的。我们的军团兵力少,只要主力一出现,他们两个一定会为了争夺功劳一拥而上。以骑兵速度,最先与我们接战的因该是那个叫西萨斯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人,只要我们的骑兵给他一次偷袭,相信他就会被吓跑。

然后我们便可以从容地对付敌人的步兵。那些弓箭兵不可能抵挡住骑兵的冲击,而他们轻步兵几个月前还是地里的农民,战斗很低。只要我们准备足够的陷阱将他们的重步兵拖住,我们的骑兵便可以在击溃敌人骑兵后从隐蔽处杀出,从侧翼迅速击溃敌人的弓箭兵和轻步兵,然后前后夹击敌军主力。”听完千夫长的建议,伯爵满意地点点头,见其他几位千夫长也没有异议,这个方案便确定下来。同时,伯爵命令,不仅要招募骑兵,而且要准备三百套魔法袍式样的长袍和三百个年纪在三十到四十之间,比较瘦弱的男性奴隶。至于有何用处他却没有透露。

其后的数天中,准备展开大战的双方异乎寻常的平静。香奈儿公主在等待情报,路希德伯爵在招募骑兵。一周后,香奈尔公主终于得到了拉文纳一个军团已经离开的消息,路西德伯爵也搜罗了自己土地上所有能雇佣到的骑兵。这些骑兵虽然来自十一个不同的佣兵团,配合上有些问题,雇佣他们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他们骠悍异常,不仅装备了普通骑兵的武器,还每人带有一张短弓,用于远距离射杀敌人,这样的优点足以填补这些不足。再加上伯爵手中的三百骑兵,现在可用骑兵达到了一千五百人,这支队伍由一个佣兵们推荐的一个叫奥斯特克的人率领。奥斯特克虽然将近四十了,但是看上去依然如三十出头,强壮和敏捷令所有人钦佩,而且他早年曾经作为骑兵服役于拜占庭帝国,与阿拉伯骑兵交过手,因此对于骑兵的运用颇有心得。毫无疑问,这样一支骑兵部队的战力是相当可观的。虽然人数上只有伦巴德人的一半,但是一只狮子率领着一群狮子与一只绵羊率领的一群狼交手,即便是数量上少了一半,胜利依然是毫无疑问的。更何况一个是偷袭,一个是被偷袭。现在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剩下的只有战斗了。两天后,两支踌躇满志的军队分别离开了自己的驻地,开始向各自的目标前进。伦巴德人的指挥官是普莱德爵士,毕竟他多少还参加过一些战斗,但是却没有担任过一支军队的统帅,再加上和他不对路的西萨斯爵士,他能指挥得动的也就是自己的重步兵团和三千轻步兵,以及凯文所在的两千弓箭兵。而拉文纳总督区则是路西德伯爵亲自率领自己的军团而来,而那用来偷袭的骑兵已经在奥斯特克的带领下消失在了拉文纳的土地上。

四十一

在亲卫的簇拥下的普莱德充满了自信。那一身沉重的铁制铠甲是从矮人那里重金购得的,精巧的设计和制造使得这身铠甲异常坚固,而且穿在身上活动自如。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重了,普通士兵穿上它不仅行动不便,而且一旦摔倒,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根本别想起来。可是对于身强力壮的普莱德来说,这些缺点已经不存在了,即使穿着这身重甲他也能跳上自己的战马。而这身重甲可以保护他不受任何伤害,除非被大型弩机或者投石车直接命中。凭借着这身重甲,他几次带领自己的重装步兵迅速冲破敌人的防线,建立了赫赫战功。望着身边的钢铁洪流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六千重装步兵前进中有节奏的强有力的轰轰声使得大地都为之颤抖,一种骄傲油然而生:“谁也不能阻挡我的前进!公主是属于我的。”陶醉之后,转过头来,望向不远处与自己的队伍并排前进的骑兵团,重重地冷哼一声:“小白脸也能打仗吗?别吓得尿裤子。”

不知道是普莱德的声音太大,还是情敌之间会有特殊的心灵感应,总之就在普莱德冷哼的时候西萨斯忽然回过头来。两个情敌的目光顿时交汇到一起,同时重重地哼了一声后又同时转过头去。“没教养的野蛮人,一点都不能明白美的真谛。与公主在一起的只能是我这样的诗人。”西萨斯心中不愤地暗道。此时的他身着一身华丽的骑士服,骑在高大的,有着羽毛头饰的骏马上显得英姿飒爽,再加上他那张英俊的脸,如果被少女们看到一定回引来一片惊呼声。不过这种骑士服并不是用于战斗的,他那华丽的花边,精美的刺绣和考究的衣料虽然华丽无比,但是这种出席宴会的礼服没有丝毫对刀剑的防御能力。除此之外,为了显得挺拔,这种衣服制作得十分贴身,使得人的活动也受到了一些限制。这是西萨斯为了这次出征,命令他的专职裁缝制作的,并且制作了不同款式颜色的几套。在真正遇到敌人前,他都会打扮得像只骄傲的花公鸡。骑兵用的内层链子甲,外层皮夹的装束对他来说,一来无法满足他的美学嗜好,二来太重。在时间稍长一些就会腰酸背痛,而且这种装束对于养尊处优的他来说实在是太别扭了,宽且将军的铠甲更重。因此不到战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穿的,而且出征时他特意带上了自己的裁缝,现在这位裁缝正在马车里为他的主人竭尽全力使那身铠甲看上去更加美观一些。

西萨斯在巴威亚也算是一个剑术高手。对于喜欢诗歌、戏剧、华丽衣服等等一切美好事物的西萨斯来说,除了华丽的长剑外任何武器都是缺乏美感的。因此虽然他不喜欢军人,但是却练了一手好剑法。不过他是使用的剑又和普通军人使用的剑不同,剑身要窄上将近二分之一。这种镶嵌了宝石,做工精美的剑,配合上他轻灵华丽的剑法的确很美,再加上他在文学艺术上的天赋,因此在贵族小姐和夫人们眼中西萨斯是个拥有高明剑术“白马王子”,梦中情人的最佳选择。不过这个“白马王子”在普莱德眼中却是一个花拳绣腿的草包。那种窄剑上了战场根本一无是处。两军对垒时,双方士兵拼死冲杀,身边全都是人,跟本就没有地方让你躲闪。华丽的剑法只会白白消耗自己的体力,还没等战斗结束,自己就给累趴下了,远不如直来直去有效。而且战场之上往往要同时面对数个敌人,面对四面八方的同时到来的攻击,再高明的剑术也是枉然。因此战场之上气势和勇气往往决定一切,况且那种好看的窄剑虽然锋利,但是在粗糙的宽剑面前极易折断。而且自从这个西萨斯做了骑兵团的军团长后,这个骑兵团受到了他们的“优雅”军团长的影响,军人原本的那种粗旷作风渐渐被“优雅”的举止代替了,战斗力下降已经成了事实。因此普莱德对与西萨斯带领的骑兵团不抱任何希望,他的全部作战计划都以自己手中的重装步兵和那些弓箭手为基础。那些新招募的轻步兵只负责一下后勤补给,和保护弓箭手。

普莱德瞧不起西萨斯,西萨斯同样不把普莱德放在眼里。对于普莱德以前取得的那些胜利嗤之以鼻,那种领着一群人向前冲,看谁先顶不住的战斗方式在西萨斯眼中完全属于蠢笨的野蛮人。对于他这样一位优雅的诗人来说,他所憧憬的战斗要像诗歌中描述的那样壮丽,最好在自己带领骑兵们冲向敌人时,有一个合唱团来为自己唱圣歌,使自己在圣歌优美的音符中迎来胜利。而在自己得胜归来时,远远便看见自己深爱的公主身着华丽的结婚礼服站在城门前等待自己的归来,然后手挽手一起走进教堂,在主教面前为他们之间的伟大爱情宣誓。而所有那些曾经和自己作对的人都跪伏在自己脚下,请求原谅。每当想到这些,他就会不由得沉静在自己编织的美妙画卷中。有时甚至会这样呆坐着几个小时。

“等着瞧吧,我要让那莽牛见识见识什么叫作史诗般的战斗。公主殿下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的。”西萨斯恶狠狠地瞪了不远处的普莱德一眼,暗暗发誓。在他心目中,如果普莱德那头莽牛都能做到的事,那么他这个聪明人一定也能做到,而且不仅仅是做到,而是做得更好。根据斥侯传回来的消息,敌人唯一能调动的军团是一个纯步兵的兵团,不足六千人。并且他们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城堡,准备与自己一方决战。而在所有的诗歌,戏剧中,每当骑兵团出现在战场上时,都将会像飓风肆虐般摧毁一切。而自己率领的正是步兵们的恶梦,一支三千人的骑兵团,相信只要自己的部队冲到他们面前,他们除了溃败将别无选择。“真是一群愚蠢的家伙,明明是送死吗!”西萨斯轻哼一声,似乎胜利就在眼前。虽然直到昨天他才知道拉文纳总督的名字,而且仅仅知道个名字而已,但是他已经将拉文纳的指挥官归类于愚蠢一类了。

枯燥无趣的行军在两天后结束,因为活动在军团周围的斥侯们发现了拉文纳的军队就在十里外。双方似乎同时发现了对方的存在,十分默契的一起停下了脚步,各自扎营。这样的距离,只需要双方各自行进不到一个小时便可以相遇。明天就是两军对垒的日子,双方都赶了一天路,都需要好好休息。这一晚,两支军队的指挥官都在召集自己的部下,布置明天的进攻。不同的是,普莱德则只召集了自己重步兵团里六个千夫长,和轻步兵团和弓箭兵团的指挥官,对于西萨斯则是派人送去一个口信,叫他明天在后面呆着,不要出来惹麻烦。在询问回来的传令兵后,得知西萨斯被气得脸色铁青,普莱德更是哈哈大笑。而十里外的路西德伯爵则召集了自己所有的部下,这其中除了那五个千夫长外,还有一个五十开外,有些发福的老头。这个不起眼的老头穿着一身蓝色的魔法袍,而他便是伯爵的秘密武器。那魔法袍上的盾形徽章是魔法师公会核发的高级魔法师徽章,拥有他就表示得到了高级魔法师能力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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