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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云低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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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恩不言谢,到了蓬莱山脚,她坚决告辞,而林姨也不多纠缠,和那个笑起来一脸阳光的汪奴耳语几句,掉头就走,倒让她吃惊了许久。
        说起来蓬莱寺是她最后能投奔之处,娘亲曾带她来过一次,还嘱咐她,以后如果有难,千万记得蓬莱寺的一戒大师帮忙,他一定会倾全力相助。
        娘亲和方丈似乎有着很深的渊源,两人从未曾提起,她也懒得去问,做人太辛苦,问出来只会徒增自己和他人的烦恼,何必多事。
        让她耿耿于怀的是,娘亲临终前叫的不是她的名字,更不是爹爹的名字,而是一个奇怪的名字“阿呆”,她拒绝所有人的陪伴,反复地喊着这个名字,直到断气。
        那一刻,爹爹就在门外,负手仰望着满天星辰,丝毫不见悲喜。
        等到娘亲断气,他不安排后事,竟然命人将她赶出云府,将人连同院子一把火烧个干净。
        院墙极高,根本烧不到外面,火整整烧了两天两夜,她也在外面守了两天两夜,看到那片冲天的火光,她感觉不到任何疼痛,只有死一般的空,仿佛五脏六腑全部溃烂,然后被人掏空了身体,只剩躯壳。
        听到云家的仆人窃窃私语,院子只剩下一片灰烬,母亲尸骨无存,她才茫茫然离开,再没有回头。
        只是,时至今日,那种死一般的空再无法填补,也许会延续到真正长眠山林的那天。
         她隐约记得,与娘亲上蓬莱寺时,娘亲唤过一戒大师“阿呆”,于是,真相昭然若揭。
        她不能忍受自己在娘亲心中竟连那和尚都比不上,所以,选择性地把他忘记,流浪时舍南求北,径直到了翡翠边疆最壮阔的太平山,自己向往已久的地方。
         在那里,她画出平生最满意的作品,交到第一个朋友,也得到了最屈辱的回忆。
        事到如今,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不会躲到这深山老林,面对那心有芥蒂之人。
        人生就是如此,兜兜转转,仍然回到原地,她有些悔不当初,如果早两年想到,也不会受这么多苦,到最后仍然一败涂地。
        “这蓬莱山真美,能死在这里,上天也算对我不薄!”她闷闷地想着,深深呼吸几口芬芳的空气,很快进入梦乡。
        然而,她的美梦很快被冰凉的触感惊醒,有人带着浓重蒜味的呼吸喷在她脸上,让人毛骨悚然。
        “别动!书院有没有一个叫玉连真的学生?”随着问话而来的,是利刃逼在喉头的恐慌。
        她把心一横,冷冷道:“你难道没看出来,我是新来的夫子!”
        那人面色冷酷,如戴着青铜的面具,眼中露骨的杀意让她温暖的阳光下瑟瑟发抖,她悄悄抠住一块突出的岩石,却怎么也扳不下来,那人眸中露出一分异色,用力揉捏她的脸,突然一把抓在她胸前。
        摸到柔软的物事,那人脸上泛起一抹诡异的笑,狠狠抓了两下,对上她惊恐的目光,笑意更浓,俯身把嘴凑了上来,却突然眼珠暴突,软倒在她身上。
        她惊得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喂,起来!”仿佛晴空一声霹雳,她猛地惊醒,正对上一张宽阔的脸,那人浑身如涂了漆,黑得耀眼,双目有如铜铃,不经意的一个眼神就不怒自威,让人心里发寒。
        最可怕的是他左脸一道长长的疤痕,把本来的浓眉大眼高鼻组成的英伟形象破坏殆尽,如果不是天边彩霞灿烂,云韩仙真以为自己遇到了山中的鬼煞。
        而刚才那人像一场噩梦,梦醒来根本不见踪影,如果不是抠石头时手指隐隐的痛,她实在无法相信,自己竟会如此倒霉,在进蓬莱的第一天就差点命丧黄泉。
        那人本一脸好奇与兴奋盯着她看,把云韩仙的瑟缩尽收眼底,眸中闪过一丝黯然,手一甩,退出两步,冷冷道:“这里是睡觉的地方么,还不快走,我等了你好久了!”
        “刚才……”云韩仙刚开口,那黑脸人大吼道,“什么刚才,做梦也不看看地方,起来!”
        云韩仙被吼得不敢出声,颤巍巍爬起来,看清他的身形,几乎一口气憋晕过去,只道京城那人的侍卫已是巨人,没想到真正的巨人藏在这深山之中!见那人眉间霜气凝结,她顿时醒悟过来,赔笑道:“在下韩仙,请问兄台如何称呼?”
        那人甩手就走,洪钟般的声音在山中回荡:“我叫秋水天,‘秋水共长天一色’里有我的名字,大家都叫我阿天。
        你最好赶快跟我回去,晚上山里毒虫野兽多,还有,你少跟我来文绉绉那套,小心我听烦了一拳砸死你!”
        云韩仙也算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何曾见过这种莽夫,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脚自动自觉提起,奋起直追。
        秋水天长手长脚走得飞快,她哪里追得上,跑得气喘吁吁还只能捕捉到他模糊的背影,连沮丧都不得闲。
        上山的路有些陡,秋水天如履平地,轻轻松松上到半山腰,在蓬莱书院的大匾下站定,抱胸遥望着西天的霞光,仍是一脸寒霜。
        良久,云韩仙踉踉跄跄跟了上来,见他鄙夷的目光,心里一股无名之火冲出,暗骂一声“蛮子”, 调整呼吸,挺直了胸膛,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
        可惜,她根本不知山路的可怕,经过那庞大的身躯时,被那人发出的森冷吓得一阵头晕目眩,脚一软,朝侧边的斜坡倒去。
        说时迟那时快,秋水天大手一伸,将她小鸡一般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放,趁她惊魂未定,眉头一拧,三步并作两步越过她,循着左边一条小路走入密林之中。
        她再也不敢嚣张,缩着脖子乖乖跟了上去。
        这里坡势较缓,经过一片花开妖娆的桃林,前方豁然开朗,一片整齐的屋舍依山而立,遥遥望去,整片建筑显得巍峨雄伟。
        远处,白头的天柱峰恍如羞答答的新娘,在云雾中若隐若现。
        屋舍边是大片竹林,竹子粗壮如擎天的柱,把这里层层遮掩,从苍翠欲滴的竹林间,桃红梨白隐约露出娇羞的笑脸,香溪水声如泣如诉,催响清歌万首,让人浑忘今夕何夕。
        走进竹林的小径,秋水天径直推开第一座院落的柴门,中间小院用青砖铺成地面,左边栽着一棵高大的桃树,现在正是满树桃花,桃树的一个大枝桠已伸到院外,桃花比外边所见略红,花瓣落了满园,如一层红红白白的地毯,院墙角落里放着一个大水缸,缸里满满的水,映出天上一朵正优游而过的白云。
        正屋只有三间房,旁边搭着矮小的侧屋,靠着墙角整齐地堆着些干柴,从小小的侧门出去是个低矮的茅厕,周围全栽种着矮小的兰花草,不见脏乱,只闻幽香。
        云韩仙走了一圈,立刻喜欢上这个干净整洁的地方,客厅里就一桌两凳,还有一把宽大的躺椅,椅子是用竹子编成,竹色仍青,似乎刚刚做好。
        她累得眼冒金星,闭着眼睛把躺椅拖到桃树下,往上一缩,只来得及瞄到头顶一片粉红的云,立刻迷糊睡去。
        秋水天还想为她介绍一下情况,在她屋里左等右等等不到人,出来一看,气得两眼瞪得浑圆,一把抓起她大吼:“你这头猪,到底睡够没有!”
        云韩仙浑身一个哆嗦,抡起拳头就打,秋水天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横眉怒目道:“敢跟我动手,你活腻了!”
        云韩仙只觉得那只手似已断成两截,心中憋着一口气,紧咬住牙关,疼得冷汗直冒,却也不想示弱,一声不吭地用目光化成刀子,一刀刀往他身上戳。
        秋水天见她丝毫没有惧意,似乎有些疑惑,松开她的衣领,把那只手拿到面前左瞧右看,云韩仙哼了一声,见他不动粗,也没力气理他,又蜷成一团开始迷糊。
        “怎么像根柴棍子!”秋水天攥着那细瘦的胳臂比来比去,自己的膀子都比这小子的腿粗,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活过来的,他拧拧眉毛,小心翼翼戳了戳,再次确定这个是货真价实的手臂,不是什么树枝,突然没来由地觉得很烦恼,至于烦恼什么,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
        不过,他一贯是行动派,马上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养肥这小子!
        研究完手臂,也做出了重大决定,秋水天心满意足,抬头一看,云韩仙竟又睡得口水直流,顿时哭笑不得,进屋子拿了床被子出来为她盖上,看着她苍白细嫩的脸,下意识地摸摸脸上的疤痕,轻叹一声,端了盆水钻进屋子打扫,不由自主哼起刚从山下桃花县听到的歌:“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唱到一半,他想不起后面的词,抓了抓脑袋,觉得实在不尽兴,心头一痒痒,拖着扫帚跑出来,小心翼翼蹲在她身边,歪着头看来看去,细细在心中描摹着她的眉眼,只觉得面前的人怎么看怎么好看,心头又是一阵欢喜,拖着扫帚又钻进屋子,把那四句翻来覆去地唱。
        其实屋子已收拾得很干净了,方丈说有人要来跟他住时,他高兴极了,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三四遍。
        怕新夫子滑倒,他把青砖上的青苔铲得干干净净,地补得平平的。
        山里冷,他用纸把窗户糊了三层,还特意在房间里放了个火盆,加多了床被子。
        他衷心希望方丈的故人之子与其他人会不同,会如方丈一般,不嫌弃自己的粗鄙丑陋,肯跟他做朋友,不,他并没有奢望能做朋友,新来的如果肯跟他一起住,他都会感激不尽。
        他还设想过跟新来的韩夫子以方丈所说的方式相处,焚香煮茶,喝酒对弈,携手游遍蓬莱山甚至翡翠大好河山。
        听说新人要来,他做过许多次这样的美梦,梦中的自己正意气风发地为一个俊朗青年指点蓬莱山的如画美景,两人言笑晏晏,气氛无比和谐。
        甚至,在危急关头,他还为那青年挡下老虎的利爪,当即被那青年当成英雄崇拜,两人结成异性兄弟,他有了平生第一个好友。
        可是,从下午等到傍晚韩夫子都没来,他还以为韩夫子与其他人一样,嫌他长得凶长得丑,不愿与他同住,灰心丧气地从书院离开,想去问问方丈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刚好看到那惊心动魄的一刻,自从来了那么个大人物,山中刺客如过江之鲫,让他的事情无端端多出几倍,真是可憎!
        解决了刺客,他这才看清楚那倒霉鬼的样貌和方丈所描叙的一模一样,破旧的青色棉袍,脸色苍白,眉目如画,瘦削单薄。
        那一刻,他真比打到老虎还高兴,因为这块大石也是他睡觉的地方,吃过午饭,就着耀眼的阳光,往这大石上一躺,听着流水潺潺,鸟儿欢唱,再烦心的事也能抛到九霄云外。
        这个韩夫子和别人果然大不相同,懂得享受山林的美好,一定能在寂寞的山中安心住下来。
        然而,韩夫子脸上的惊惧让他惊醒过来,一颗心如坠入冰冷的潭底,恨不得一巴掌打飞那种让人难堪的目光。
        不过,很快他的怒气就烟消云散,因为乍见面的惊恐之色消失后,新夫子就完全变了个人,还会对他耍小脾气呢!
        真可爱,比小江小海还要可爱!
        学生还没来,大厨房还没开始做饭,而且他们做的也实在难吃,秋水天摸摸脑袋,开始计划晚上的大餐,要留住他的人得先留住他的胃,这第一顿千万不要搞砸了!
        京城人喜欢吃什么呢?他完全理不清头绪,急得抓耳挠腮,突然想起秦水浔也是从京城而来,秦水浔那冰块脸不好伺候,乐乐总会弄一两道辣一点的菜,一是去山中的湿气,二是让他有胃口。
        就这么办,他定下菜谱,仿佛看到新夫子连连称赞的情形,咧着大嘴无声地笑。
        看着那睡得如猫一般的漂亮柴棍子,他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新夫子不怕他,对他脸上的疤痕视若无睹,如果能留下来与他做伴,那他以后该有多快活!
        他似乎看到两人说说笑笑,一起躺在青龙潭边晒太阳的情景,心头一股热流涌起,憨笑着开始点火做饭,灶台的火光中,他似乎看到久远的热闹场面,笑容如烧红的铁,在最滚烫的时候熠熠发光。
        “别闹我,让我睡觉……”那人湿热的吻落脸颊,让她憎恶不已,却无力挣逃,云韩仙轻声抗议,连眼睛都不愿睁开,翻身继续与周公厮杀。
        “小江小海,不要调皮!”秋水天出来搬柴火,刚好看到两只大笨狗趴在云韩仙身边舔她,又好气又好笑,他家烟囱一冒烟,这两只狗肯定会来报到,真不知道书院那些伙夫是不是天天饿它们。
        仿佛晴空一声霹雳,云韩仙猛地惊醒,脸色惨白,浑身冷汗涔涔,刚才竟然又梦见他,难道他已在自己身上打下烙印,让自己走到这一步还无法撇清。
        她的惊恐不安里,似乎带着隐隐的绝望和不甘。
        秋水天有微微的心疼,听口音韩夫子是京城人士,京城繁华热闹,美女如云,这个年纪正是风光的时候,实在没可能来到这幽僻之所。
        而且,韩夫子看起来娇生惯养,肯定出身不凡,落到今天这个田地,想必吃了不少苦头,京城到这里路途遥远,她孑然一身,真不知怎么熬过来的,而且,她的运气还真不好,一进山就遇到刺客,以后得好好看着才行。
        云韩仙还在发呆,小江小海见秋水天不理她,摇着尾巴回头朝她扑来,用自己的方式表示欢迎。
        云韩仙惨叫一声,骨碌碌跌到地上,两只狗老实不客气地扑了上去,按在爪下又是一顿好舔。
         
      秋水天哈哈大笑,“小江小海,给我过来!”两只狗这才放过云韩仙,撒着欢跑到他脚边绕来绕去,秋水天俯身摸摸它们的头,抱了一捆柴火进去,两只狗紧紧跟进厨房,很快叼着骨头出来,以警惕的眼神看了坐在地上发呆的云韩仙一眼,见她对骨头没有兴趣,这才安心趴在厨房门口美滋滋地啃起来。
        跟畜生怎么计较?云韩仙自认倒霉,抹抹脸上的口水,慢腾腾挪到水缸边,舀了一勺出来洗脸,又慢腾腾挪到屋里。
        客厅里是简单的方桌和板凳,连椅子和字画都没有,左边那间门口还贴着已褪色的红福字,她探头进去一看,屋子里只有一床一柜一桌一椅,家具上的红漆斑驳,看起来都已年代久远,却收拾得特别干净,到处都一尘不染,床上的被子叠得工工整整,桌上的笔墨纸砚也摆得一丝不苟。
        她深深呼吸,屋子里充满了桃花馥郁的香,还隐隐带着竹林清新的气息,比起那深深庭院里终年不断的名贵熏香,这里宛如海外蓬莱。
        她突然爱上这个地方。
        上下打量自己一眼,她打开柜子,随手拿出一件青色棉袍,听到蛮子还在厨房哼那不成调的桃花歌,三下五除二把自己剥了个精光,也懒得再找中衣裤子,把棉袍一裹,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衣服大了许多,下摆已拖到地上。
        她把换下的衣服拎了出去,径直走进厨房,也不理会那蛮子惊诧的眼神,把衣服统统塞进灶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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