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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颗杨梅最红-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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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里,我看着排成长长的队伍的人群,有点发怵。确实不适应站立在这样多的人群中。
严磊将胳膊虚空着护在我身后:“刚好赶上下班时间了,人有些多。”可能是看出我有些紧张,他说,“要么我们上去吧,打车走。”
我摇头:“不用。第一次见地铁什么样儿,我想坐。”
他说好。
我抬头,从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他,稍一侧身肩膀就碰触到他的胸膛,微微仰脸就能看到他的眼睛。
原来他这样高。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在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宠溺,有着我从未感受过的温暖、安心。
还在恍惚着,车进站了。一大群人拥挤着往车门的方向走去。
我挤在人群中,踉跄一下,但太小的缝隙没有留给我摔倒的余地。
可能是感觉到我没有站稳,严磊的胳膊搭在我背上,手扶着我的肩上车。
上车后,严磊把我护在他和车门旁的扶手中间,手里拎着我来时拿的包,给我隔出了一小块空间。
我站在那里,眼前是他黑色夹克的拉链。可能也有些年头了,拉链磨得有些发亮。
严磊公司正好在市中心繁华区,公司宿舍就在附近。所以他帮我订的酒店也离得不远。
我们提前一站下了车。因为他说这段路夜景不错,顺便再吃点东西。
天色已晚,各处都打起了灯光,照得整条街亮如白昼。
今天是满月,可是在这一片霓虹闪耀之中,月亮仿佛失了光彩,躲在天空一角,轻易地就被人们遗忘了。
奔波了一天,加上有些晕机,所以晚饭也没吃多少。
严磊看出我有了疲态,说:“马上到酒店了,今天就不逛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养好精神明天我带你去些景点玩儿。”
“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
“请假就好,没关系的。”
我忙说:“那不行,请假多不好。我又不是小孩儿了还要人带路的。明儿看着地图自己逛就行了。”
“你第一次来,哪儿都不熟悉,万一走丢了怎么办。来这儿了我怎么也得把你照顾好不是。”
“不可能走丢,你还是上班去。这马上周末了,到时候你再带我玩儿。”
“没事儿,你就听我的。”
我见劝不过,便说:“我今儿可累了,明儿可能得睡一上午呢。你要是等我我就不好意思睡了,休息不好的话肯定也逛不好的。所以你明儿就让我自生自灭一天行不,后天,后天周六了再陪我好不好。”
他犹豫了会儿,终是答应了。
把我安置好后,自己回了公司宿舍。
惯性和惰性让我每次换了地方都会心中忐忑。
洗漱一番后,我站在窗口往外看。不一样的地方,连月亮都不一样,像蒙了一层纱的夜明珠,暗淡许多。
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不夜城”。
这样的城市,注定承载了太多人的故事,不在夜里宣泄,便无处安放。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9 章
第二天我自然是又早早起来了的。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呼吸着陌生的空气,展现出自己最放松肆意的姿态。
本来就不是有特别目的的出行,所以不用安排日程,不必赶着时间完成任务。只是随心所欲地四处游走。
看着流光溢彩的城市,和衣着光鲜的人们擦肩而过,为一处美丽的景色驻足,因一栋造型奇特的大厦而感叹。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任由自己随意地去接近并认识这个城市。
严磊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一家店里吃小笼包,赞叹着果真是“提如灯笼坐如莲”。
听到电话响,一下子就把我从这一天的只剩下自我的世界里拉回了现实。我才意识到已经是傍晚了。
他问我在哪儿。
我说:“在吃东西。”
“你一个人倒是挺悠闲自在的,让我很没成就感呐。”
“从明天开始我就把你当跟班儿使唤了,让你充分感受一下什么事成就感!”心情好自然开得来玩笑。
电话那头,他低笑了一声说:“本来想着带你去吃饭的,没想到你已经吃上了,还挺能照顾自己的。不错,让人省心。”
“你下班了?”
“快了。一会儿打算去哪儿?下班我找你。”
“别,我就要回去了。你今儿赶紧养好精神,明儿还得带我逛呢。”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并没感受到初来乍到的局促。我竟是挺享受今天这样一个人的自在,不愿有人打扰。
还好,严磊也没再坚持。
大城市中古老与现代化冲撞出的美感,使它拥有了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魅力。它以多面展示于众人眼前,有如百变女郎,吸引人们靠近,不断地靠近,又琢磨不透。
金融中心高楼大厦林立、步行街上异国风采尽显,现代文明打造的繁华在这里一一展示。
转眼,老洋房中播放着的古老歌曲使整个城市更添一份风情,古典园林中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更使它多一分韵味。
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念念不能忘的城市。
只是再怎样被吸引,我还是想家了。那里是可以容我扎根的地方,而在这里,就如汪洋中随波逐流的树叶,平添一丝飘零感。
很多时候,人们会在连自己都不知觉的时候迷失。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绕回原路就是了,毕竟沿途的风景已经留在了心里。
那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夺走的占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0 章
严磊尽心尽力地陪了我两天。在我看来,宾主尽欢相处愉快。
我说要回家时,他不大能理解。毕竟这么大的城市,没有人千里迢迢来观赏,却只花两三天的时间。
我说,本来就是出来散心的,现在身心轻松,目的达到了。
他见我坚持,便抢着帮我订了第二天的车票。
我说:“明天你就安心上班,我这两天对这儿的交通也算混了个半熟,自己走到火车站还是不成问题的。”
“这次别劝我,我已经请好假了,明儿去送你。”
难得被人照顾,我有些小感动。而且这两天也买了一些特产要带回家的,我自己一个人背确实有些困难,所以不再推辞。
晚饭后,我们并肩在街上走着。
严磊打破了沉默:“你妹妹婚礼热闹吗?”
“嗯,毕竟是村子里,乡里乡亲的都熟识,大家都会来给捧个场。”
“我们村子也是,家家户户都能攀得上亲戚。”
“是啊,不像这里,同一个城市,可能见一次就再也见不到了。”这样的城市,不管住多久都仍旧透着一股陌生。也难怪葛成能走得那样干脆,最亲密的人离开了,在这样个地方还有什么不舍的。
这样想着,不由话题又冷了下来。
隔了一会儿,听严磊问:“福玲,你回去后有考虑过我之前说的吗?”
我呆了一会儿,抬头看他。
不是没意识到这次来需要给个答复,只是潜意识里把这个问题忽略了。
再次看到他眼中透着的认真的神情,我没有任何想法地点了头。
当他欣喜地有些不确定地抱住我时,我才想到自己给出了个什么样的承诺。
我想,可能是这夜景太醉人了。直到严磊送我回去又离开,我都没有要反悔的意思。
夜色迷离。
第二天我却没能如期返程。
入夜时,福欢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说明天就回。
她惊呼一声,却不是兴奋的语调。
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小舅也要去家里了,让我等两天和小舅一起。
我想着,怎么着也是自己家里的客人,等等便等等吧,算是提前招待了。于是答应了。
严磊知道我会再待两天,自然开心。
新凑成的情侣总是喜欢腻在一起。但我却没有这种感觉。心想,多处一阵子可能就进入状态了。
本来就已经没有什么继续玩儿的心情了,所以接下来的日子我都是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走,等到吃饭的时间就到严磊工作的地方等他一起吃法。
当然,这样也是为了让他安心工作。实习期间就老请假总是不好。
我喜欢走路。用脚步丈量脚下的土地时总会安下心来。所以这两天过得也很享受。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1 章
转眼到了真正要走的日子。
因为有小舅一起,严磊总算是放心让我一个人离开了。只是在临走的时候叮嘱我有事就给他打电话。
我说,记住了。
福欢给了我小舅的电话,说:“两头都说好的,你们就在检票口等。到时候找不到了就打电话。”
不是什么节假日,人流量不算多。
我特意提前了些去,看着比较空旷的候车室,心想人应该不难找到。何况座位都是挨着的,上车肯定能找到,便也没想打这个电话。
有时候,命运的转弯总是在那些普普通通的日子里,在我们不经意间发生的。
然后,看着我们惊慌失措地乱了脚步,那躲在暗处悄悄安排了一切的人只是安然地看着。
仿佛一场慌乱就是一场戏,冲走了漫长岁月里的索然无趣。
此时此地的我正处在这样一种慌乱无措之中。
而我,感激在冥冥之中安排了这场慌乱的主宰。
晟昱。
那个在我十岁那年突然闯入我的生命又很快消失了的,让我渴望追索了十二年,一直纠缠于我梦中的男人,他再一次毫无预兆地出现了。
丝毫没有防备。
我看到了那个男人,他站在那儿,带了光似的。
容貌有所变化,神情也略显沧桑,浑身散发着成熟的气息。
可我就是知道那是他。
周遭仿佛变成了一个礼堂,他在舞台之上,我遥立在观众席后。所有的人、物都成了背景,那人就是聚光灯的所在。
一如那年夏日,杨梅树下初见,美好如斯。
我呆呆地看着,满脑子想的居然只是:我要给严磊打电话,我要告诉他我反悔了。
那人一步步走近。
“你是不是福欢?”
我呢喃出声:“晟昱。”
我一直相信爱情,相信两情相悦,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是在一个人漫长的等待中,渐渐不相信了自己。
不相信自己会被上天眷顾,不想信爱情可以降临在我的世界。
我以为,自此一生终了会平淡无奇,在爱和被爱中选择被人爱的爱情,过着简简单单、无波澜、无激情、无患得患失、无歇斯底里的日子。
只是,这些都在我再次遇见那个人之后,烟消云散。
不再有怀疑、迷茫和犹豫不决。
我幸运地遇见了,又再次等到了。
至于以后,谁还管它。
爱情原来一直存在,一见钟情也并不是人们终极文艺的幻想。
若遇见那个对的人,爱情,一眼就能确定。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我喜欢过很多人。
小学时候借给我橡皮的同桌,初中时那个穿白裙子,束马尾的漂亮女生,高中时总是考班里第一名的好学生。
还有,大学时那个一点都不起眼的女孩子。
我一直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对福玲产生这种名叫喜欢的情感。甚至在对她表白时也是找了一堆除喜欢之外的借口。什么都从山里走出来的,家离得近,脾气相似等等。
我都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想出来的这么些,鬼话。
最后我才明白,这一次的喜欢和以往都不同。
那个女孩儿,不管她做什么我都觉得特别,她的一个小动作我都觉得可爱。别人说起她从来不会想起优秀这个词,在别人眼中属于优秀的我在她面前却总是自卑。
可就算低到了尘埃中,也未必能开出花来。
我没想到她真的会来S市。
我去接她,在拥挤的地铁上,看着那个停在我胸口前的毛茸茸的脑袋,心里一阵满足。
福玲不让我陪,我只以为是她懂事,不愿影响我工作。
那时我还不明白,不缠人的女孩儿不是真的不想有人陪,她只是不喜欢你而已。
但当时的我只是在满心欢喜地想着怎样去再次表白。
可在我还没想好时,她竟然要回家了。
我有些慌张,总觉得这次错过就再不会有机会了。
意料之外的,她竟点头答应。
我欣喜地手足无措,有些颤抖地伸手抱她,又觉得太过着急了,想马上收回手,可行动并不听从指挥。
连自己都觉得不真实的欢喜必然持续不久。但我没想到竟然这样短。
那天福玲独自去火车站坐车。
我在公司听到电话响时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
“对不起,严磊对不起,我要反悔了,我不要和你在一起了。我终于见到他了,我不想再让他找不到,我……”
我焦急地说:“好好,都听你的,你不要哭。”
她继续断断续续地说着:“你知道吗,我等了十二年,等得我都绝望了,我以为再没可能,也没有希望再遇见。谁知道老天居然眷顾我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喜欢他那么久,可他或许已经把我忘记了,完全不记得了。我和他差距也大,我……我现在很乱,真的很乱。怎么办……”
很奇妙,她这样不着边际的话我居然听懂了。
我听懂了她的彷徨无助,听懂了她以为无望却突然见到曙光般的欣喜若狂。她可能压抑太久,只是想找个树洞而已。
而我居然还在庆幸那个树洞刚好是我。
后来,我们仍是朋友。
我不相信前男女朋友之间的纯友谊。我承认我对她还有非分之想。
可是她不像我。
我感觉得到她心里因为另一个我从不知道的人而产生的巨大空洞,除那人无人可补。我不想她抱憾终身,也不想她对我有任何愧疚之意。那样她会不快乐。我要她快乐,每天都能开开心心的。
而我,我还会喜欢其他名字不是“福玲”的人,不是么?
她说,谢谢我当时对她的宽容。
我说,是因为你太会哭了,那样绝望和无助,让我觉得你的难过远大于我的,让我不忍心责备罢了。
其实,不过是不想她为难。而且我一直感觉得到,她并不喜欢我。
有些人的爱情,一辈子只能有一次。
就好像是命中注定的一般。
我庆幸自己拥有可以去喜欢很多人的能力。
作者有话要说: 我预想这是一个关于等待和遇见的小故事
后来想写长点,让他们在一起
再后来,,,还是按预想的来吧,刚开始写文,总不是那么得心应手
谢谢看过这文的你们,哪怕只有一个人喜欢,也是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ps:杨梅还未转成深红色时,挂在树上映着绿叶,真的很好看。
。。 … m。。………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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