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之坑王还债系统-第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说完转身往主持人那边跑去。
易修胡一口气,把龙泉往怀里抱紧了些,转身回到片场。
他回去的时候,刚好赶上萧重锋挥剑把一群人打趴。
萧大侠打趴人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所以咱就不多说这些事儿了。
几个群众演员更是被萧重锋的剑锋吓得缩了回去……
在导演他们看来那是演技,而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是因为萧重锋身上散发的压迫感让他们不由自主就缩了啊啊啊!!!
“咔!”
导演鼓掌:“很好,下面正式拍,快给演员补个妆。”
易修打理了一下情绪,打算把刚才发生的事当成日历的一页揭过去,振奋起来去祝贺萧重锋。
萧重锋脸上扑着厚厚的粉底,微微眯了下眼睛,忽然整个人僵住:“谁动过我的龙泉?!”
易修呆了呆:“没别人啊,我连上厕所都带着它……怎么了?”
萧重锋脸沉得简直像暴风压境:“我父亲留下的印痕不见了。”
易修:“……!!!”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横店厕所的资料我看网上11年还有人吐槽说太少了,所以写在文中。
然后跟大家说个对不起我今天实在是太困了,本来一章我要修改两遍的不过今天实在是太困……于是只修改了一遍我就放上来了,大体情节不会有错,但是某些词句估计会有逻辑性问题……我在困意中写出来的东西一向有这个毛病……_(:3」∠)_
不介意的话我明天早上会修改一次,不要当成更新点进来就好啦!字数不会比现在少的可以放心……
33第三十二章:印痕(上)
没有自带神兵的主角不是好主角。
没有自带传说的神兵不是好神兵。
说起龙泉这把剑,易修当初为了把它设定得出神入化跟其他兵器比起来与别不同可着实费了不小的功夫。
首先硬件方面;削铁如泥吹毛立断就不说了。
除了它本身是一把绝世无双引无数英雄尽折腰的神器之外;这把龙泉剑身上还蕴藏着一个江湖上天大的秘密。
好比屠龙刀里藏着武穆遗书;倚天剑里夹着九阴真经一样。
这把龙泉剑里……虽然没有夹层,但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桩江湖奇事。
传说中,龙泉剑是萧重锋的爹去了一趟西域天山;从那座高耸万丈白雪皑皑的山顶上一口四季如春的泉眼里□的。
传说那口泉里有上古神龙栖息;因此被称为龙泉。
而这把剑,自然也就叫做龙泉剑。
当然这都是官方说法;萧爹真是从龙窝里拔的还是给自家铸出来的剑翻花样搞噱头,咱谁都不知道。
萧父临死前把剑留给萧重锋,同时在刀鞘上留了一块印痕。
这块印痕是生生烙上去的,只有拇指盖大小;形状不精细,图案更是没有规则。
萧重锋一直记得父亲遗言让他保管好这把剑,不要忘了上面的印痕摸样,这个印痕将来一定会助他一臂之力。
至于是什么一臂之力,他爹没说,他也没问。
可惜啊,萧重锋至今没有参透这块印痕到底有什么秘密。
现如今,萧重锋将剑横在面前,面沉似墨。
剑还是那把剑,独独上面的印痕却消失不见。
易修从萧重锋把剑拿回去后就一直愣怔在地。
他不愣怔又能干什么,这印痕又不是什么玩意儿,也不会掉在地上等着他回去找。
但这却是萧重锋父亲留给他的唯一遗物。
而在自己手上它丢了。
这个认知把易修打击得恨不得马上拔了龙泉以死谢罪。
最要命的是,当初他写文时候的设定太多太杂……连他这个原作者自己都忘了龙泉上的印痕是用来干嘛的!
直到萧重锋抬起头冷静地询问他刚才去过哪里,见到什么人。
易修慌张地垮□,跌坐在地上,脑袋早就成了一筐浆糊:“我……我刚才去上了个厕所,我拉了个人问厕所在哪,我还碰到余粱……余粱!”
他猛抬起头抓住萧重锋的胳膊,仿佛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余粱碰过龙泉剑!虽然只有一小下……可是不对啊,他怎么能把印痕擦掉,他为什么要把印痕擦掉?”尚且残存的理智让易修飞快地转动起脑筋,喃喃自问。
萧重锋捏住他无措收紧的十指,把它们一个个从胳膊上掰开,望进易修惊惶的眼中:“你不用太自责,能在你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抹掉印痕,这绝不是寻常人。况且这印痕的模样我记得。”
虽然萧重锋这么说。
易修心说这可不是说一句别自责他就真能不自责的事儿啊:“你再让我想想。”
某种程度还是他害得萧重锋家破人亡,现在连人家的父亲遗物都在他手里被弄丢了……果然还是应该以死谢罪!(……
此时天气忽然转阴,夺目的太阳渐渐从众人头顶消失,空中闪过两道惊雷!不到十分钟,大雨倾盆而至。
被淋得浑身湿透的导演怒骂道:“操!快收拾起来,等雨停了再开机!”
众人匆匆收拾机器,一起躲到屋檐下。
雨势过了半个小时有增无减,导演像在炉子上烤着的老鸭子一样火到极点,破口大骂:“剧务!剧务!不是说今天晴天吗!你看这是个蛋的晴天!”
被导演一嗓子喊得三魂不见了七魄的剧务颤巍巍打开电脑,顿时连那剩下的魂魄都没了:“对不起导演,我看的是……是明天的天气预报……”
导演:“操!那今天呢!”
剧务抱着电脑往角落里缩:“全……全天有雨……”
导演怒摔剧本:“不拍了!”
不拍就不拍吧,今天不拍明天还能不拍吗?
由于今天到场演员全是配角,场子里没人敢跟导演叫板,于是大家全都识时务地换衣服走人。
这半个钟头里易修越想越有愧,觉得这印痕丢了绝壁是他的问题。
是他的问题,他就得负起责任。
想到这儿,易修蹭一下站起来说:“我去找余粱。”这小子现在嫌疑最大,“他应该在参加海选,还在影视城里!”
听到他们的对话,给萧重锋卸妆的化妆师抬起头:“海选?你们要找海选的话,去宋城城楼前面广场,就是不知道现在下雨他们还在不在。”
易修急吼吼往雨里冲:“我这就去!”
萧重锋拦住他:“我与你一起。”顿了下,道:“如果确实是有人有意把印痕消去,这个人或许知道我父亲留下来的秘密。”
易修眼睛一亮:“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萧重锋看到他瞬间活跃起来的神情,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个笑脸:“所以,也许我还能因祸得福。”
虽然明知道萧重锋是在安慰他,易修依然忍不住跟他一起弯起了嘴角:“谢了,萧兄。”
萧重锋接过化妆师递过来的黑色雨伞,撑起:“走吧。”
……
宋城城楼前面是一块挺大的广场,城墙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爬山虎。
覆盖了整片灰扑扑墙面的绿叶在雨中显得格外鲜脆欲滴。
别有情调。
城楼前的广场原本是给游客租车的地方,还有一些卖玩意儿的摊位。现在被清出来了,搭了个不高不矮的帆布台子,十多个在路上被抓来的‘海选’选手们排排站着,他们穿着各种朝代的古装,唐宋元明清齐全,一个个神情或紧张或淡定。
易修跟着萧重锋摸到这儿来时先是小小诧异了一下居然还真的大雨天搞节目,一面低声向古人科普:“我听副导演说,冠军得到的角色虽然对性别没要求,但一定得是不超过三十岁的年轻人,长得老的都不行。”所以被抓上场的清一色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而为了保证节目质量,找来的也都是有过几年资历的老演员。
游客们陆陆续续围过来,琳琅满目的伞面在台子四周像是开了一簇簇鲜花。
也因为是雨天,气温并不炎热,几个游客干脆收了伞,挤到别人的伞底下,满脸兴味地等待选拔开始。
选拔方式很简单,每个参赛者随便想个命题演一出戏,所有人演完之后,再由现场观众投票、统计最高票数的三位晋级。
公平、公正、公开。
那几个嘉宾不过是叫来看场子的。
宋城其实算是个主题公园,工作人员全都穿古装,也有衣物租用服务。
几个参赛者已经租借好了衣物,没得租的也全自带了……余粱在一群人中十分显眼,不光因为他看起来年纪最小,还因为他在现场数个参赛者中,是唯一一个拿了把剑当道具的。
余粱跟易修相遇时说是要用他的剑来表演。
现在看来这话不假。他不知又从哪儿弄来一把青色剑鞘,拴着半长剑穗的长剑来。
易修仰着头看他那把,再低头瞧瞧萧重锋怀里的黑棍子——他当初怎么就没把这东西的时髦值定高点?
萧重锋看出他在想什么,沉声道:“剑是武器,若颜色鲜亮,则不易隐蔽。再加上繁重的饰物,更会拨乱气劲。”
言下之意,就是那小子的东西中看不中用。
这边这个才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易修没听出他的弦外之音,定了定神把目光投向台上。
几个嘉宾撑着阳伞坐在城楼上由上至下俯视他们几个。
主持人给他们挨个排了号,打头阵的一号是个眉清目秀的女孩,着淡妆,穿的不知道哪个朝代的古装。衣袂极长,素色淡雅,眼笑弯弯气定神闲。
虽然是第一个上场,但这女孩足够沉得住气,往台下鞠了一躬,直起腰后,全然换了一副神情,站入雨中仰头厉声道:“陛下!”
易修一呆,这是在演哪出?
妹子把脸一拉,三分哀怨七分动情,竭尽全力地饰演出一个哀怨的宫中女子形象,还把自己长的能上吊的袖子圈在脖子上……还真是拿来上吊的!
原来这演的是个要为了皇帝殉葬的妃子。
易修瞠目结舌。
姑娘演的不错,下雨天演悲情戏最深入人心,因为天朝群众就是看着这样的狗血桥段长大的。连眼泪都不用硬挤,再加上大雨磅礴把她浑身淋得湿透,凹凸有致的身材大刺刺地展露在观众眼前。
连易修都忍不住想冲上台去帮她把脖子上的袖子拽下来——把那露点的胸脯遮住!
矜持点!矜持点啊妹子!
表演完毕,台下观众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后面几个选手脸色有些挂不住,上场后虽然都演的各有千秋,却再没比这个女孩更深入人心。
最后一名选手是余粱。
他沉默半响,抽出剑:“前辈,献丑了。”
说罢,起手一个剑花,在雨中凌厉地耍起剑来,一招一式都看着挺像那么回事,一面舞一面拿眼睛往虚空处瞟,眼神带了点期许又带了点傲气,仿佛那边真的有个什么前辈高人在看着他练剑一样。
雨中舞剑的噱头不比雨中上吊小。
表演完毕。
围观群众同样很给面子地给予他一定的掌声——虽然没有开始那个妹子响,至少能排个第二。
易修想不到这个余粱还确实有两把刷子。被外界娱乐媒体误导他一直以为这位单靠颜氏捧才有以后的成就,现在看来他本身实力也是有些的。
至少在上银幕前就去学了这么一身看起来挺费工夫的花架子,也确实不容易了。
易修看别人耍剑看的入神,萧大侠面露不快:“他的剑招虽然漂亮,却没一招能打到人实处。”
易修打哈哈:“拍戏嘛,大家看的不就是漂亮。选手下台了!走,咱们去找他。”
下面是现场观众投票时间,选手们纷纷下台,有几个自带了家属,在下面端茶递水伺候着。
余粱跳下台,旁边伸过一只手给他递了瓶水。
易修透过人群往那边望了一眼。
这一眼,就在余粱身后望见了两个怎么都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影。
举着水瓶的竟然是颜氏电影的总裁颜烨。
而跟在他身后的人就更让他大跌眼镜了——这不是几天前才被他轰出门去的颜二少吗?
这水火不相容的兄弟俩跑这么个地方来作甚?
易修压力大之余,硬着头皮凑过去。
他这人浑身上下没几个优点,倒有个缺点叫脸皮厚:“颜先生,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你。”
颜烨仿佛看出他的疑虑,淡笑道:“这部戏这场秀好歹都是我花钱,总不能不盯着吧?”
颜兴文在后面嗤了一声,冷笑:“分明是爸的钱。”
颜大少的心理素质十分良好,刺耳的话权当没听见,继续朝着余粱道:“剑舞的不错,我看好你,再接再厉。”
余粱的脸因为运动过度而显得红扑扑地,被大老板看中而兴奋得双眼闪闪发光:“谢谢!”
易修:“……”
喂喂这是我打开剧本的方式不对吗?
你们是不是站错CP了啊!
颜兴文皱着眉撇过脸,像是不堪跟这两个人站在一起似的,下一秒把目光投向易修:“我是来找你的。”
易修:“……”找我干嘛我现在跟你有关系吗?
颜烨微笑着道:“这位是易修?我听兴文说起了,你是他的老同学对吧?”
易修:“呵呵,是老同学没错。”
颜烨:“易先生在哪里高就?”
易修:“在家里高就。”
颜烨表情一顿,保持风度:“易修先生原来是自由职业者。”
易修挺着胸道:“不,我是网络小说家。”
颜兴文:“……”
颜烨客气地道:“小说家?您的笔名是什么?我有空一定拜读您的作品。”
易修恶趣味地冷笑一声,扔出五个大字:“老坛酸菜面!”
颜烨:“……”
颜兴文:“……”
易修洋洋得意,傻了吧,统一把老坛酸菜面这个名字推得家喻户晓那是在好几年之后,现在这会儿,南方平民百姓有几个知道这东西的?
余粱忽然被水呛到猛咳一阵,抓着易修的胳膊不住喘息:“你……修哥你是面大!”
易修:“啊?”
眼睛比刚才被大老板夸奖还闪耀的余粱:“我在追你的书啊!我可喜欢你写的文了!每章我都看了还留下书评!书评区的小粮就是我!面大你记得吗记得吗!”
易修:“……好像……有这么个人?”
那边余姓少年已经完全进入梦幻模式:“原来修哥就是面大!我说怎么觉得你特别亲切!我可以管你要签名吗?从你写第一章起我就在追你的文了,写得特别好!我还给很多人推荐!虽然现在我能力不足,可等我赚了钱一定做你的第一盟主!”
易修:“……”
……谁来告诉他,这又是哪种展开?!!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我昨天没更新QAQ
这章有四千五百字奢望可以得到原谅_(:3」∠)_
然后本章中的宋城……没错我还是看了网上资料写的……估计05年没这东西所以BUG在所难免干脆厚着脸皮其实这是个架空世界哈哈哈哈哈哈哈(此人已癫快拖走……
以及……余粱成功晋升主角脑残粉一枚=w=(小声剧透一下,其实他上辈子就是了……不过他不知道易修就是面大OTZ
然后我真是爱这个重生后把渣渣身边的人收过去的梗啊……_(:3」∠)_
34第三十三章:印痕(下)
如果不是观众投票结束准备宣布结果。
脑残粉余粱是绝对不会松开他心爱面大的手臂的——就这样还一步三往后;三步一回头。神情哀怨地活像个深闺十八年终离家出嫁的小媳妇。
……咳;这比喻雷了些。
身为一名写手的职业修养,易修可以百分百从对方的言行举止中断定余姓少年确实是他的脑残粉无误。
——他要真是装出来的;还用在这边参加什么晋级赛啊;直接上奥斯卡领小金人!
“等比赛结束后;我请你吃饭啊面大!”
易修揉着被抓出五个指印的胳膊冷汗连连;心说你还是叫我修哥吧;面大面大;一不留神就听成面瓜了。
颜家兄弟在后面当了半天背景板;颜兴文牙根有些发痒;颜烨却并不在意道:“我们也该回宾馆了。”
颜兴文脸色变了变:“再等等;我有事找易修。”
易修好奇这俩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