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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将求妻-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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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是作恶的山贼,却也是言出必行的男儿汉。他不会花言巧语,也不懂拢络芳心,只会凭着自己的直觉,固执地坚持着。他相信,真心这个玩意儿,假以时日公孙筠秀必能体会。人非草木,她总不能对他的情意视若无睹吧?
骨子里,陆惊雷到底还是个大男人,怎么都不相信柔弱的公孙筠秀能从他手里翻出天去。
也不知是认了命,还是太过挫败,公孙筠秀听完他的话,便像没了力气一般,缓缓地滑坐在地上。
陆惊雷随着她一起矮下身子,眼中满是怜惜。电光石火间,公孙筠秀捡起地上一片花盆碎片,就往他的脖子上扎去。
看清她的动作,陆惊雷不禁暗骂自己人头猪脑,好了伤疤忘了疼。公孙筠秀要真是个肯服软的,还能有前面那些折腾事儿?不过,任她动作再快,也快不过从小习武的陆惊雷。可转念之间,陆惊雷却决定按兵不动。他就不信,公孙筠秀一个闺阁小姐,就算胆儿再大,还能真把他杀了不成?
果然,事到临头,公孙筠秀便怯了。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她才明白之前觉得自己杀了人也不会后悔的想法有多可笑。就算是取条畜牲的性命,那也是罪孽,更何况是要了断一个活生生的人。公孙筠秀生平连只蚂蚁都没捏死过,现在要她捅死陆惊雷,借她一副铁石心肠只怕都不能够。
瓷片顶着他的脖子,却没有顶进去太深,若不是她实在手抖得厉害,这“武器”连陆惊雷的皮都擦不破。其实,她心里隐隐期望着陆惊雷能反击,最好是一怒之下取了她的性命,让她从此脱离苦海。可他却偏偏不动如山,满脸的不在乎,仿佛她的行为不过是幼儿的顽劣之举。
不一刻,陆惊雷开口了,语带讥诮:“你就想拿这么个破玩意儿割断我的喉咙?要不要我借刀给你呀?”
“兔子急了还咬人,你不要欺人太甚!”公孙筠秀终于掩不住怒意,恨恨地瞧着陆惊雷,恼这人总有办法逼出她最尖锐的一面。
“你咬啊!爷就在这儿,不咬你是小狗!”说着,陆惊雷便笑了。他还真的挺愿意公孙筠秀来咬他的,打打闹闹怎么都比她之前自残伤身好,反正她也没有伤他的能耐。
孰不知,他的笑容真真刺得公孙筠秀剧痛难忍。她不甘心,怎么就惹上了这么一尊瘟神?!拼不过,躲还不行吗?曾经关闭的黑色大门复又开启,公孙筠秀仿佛看到了门后的海阔天空,面色不由一黯。
她死了,这世上的事便与她无关了。周妈妈或程家,连累也好,不连累也罢,她都管不着了。一了百了,再轻松不过。
心念已动,公孙筠秀便不再迟疑。拿着瓷片的手转了个方向,就对着自己的脖子划过去,下手又狠又准,一丝余地都不肯留。
见她突然来这一手,陆惊雷吓了个结实。但本能终究是本能,他还是比她快了一步。陆惊雷是什么人?他可是祁山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山贼头子,一身武艺虽非承袭名门,却也是腥风血雨里锤炼出来的。公孙筠秀就算再狠再绝,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所以,他不过是反手一掰,那瓷片便易了主。公孙筠秀拼不过,争抢中滑破了手掌,痛得轻呼一声。
鲜红的血液涌出来,陆惊雷看着竟比自己受伤还要心痛。气愤之下,抬手就要抽她一耳瓜子,可掌风都鼓起了她的碎发,却在最后一刻硬生生地刹住。
哎,果然还是舍不得!他娘的!
陆惊雷忍不住暗骂自己。
可是,公孙筠秀对他的怜惜并不领情,只听她道:“你阻得了我一次,阻不了十次百次。陆惊雷,不怕告诉你,我公孙筠秀此生绝不可能与山贼为伍。我不能辱没了公孙家的名声,哪怕自我了断会违背我对娘亲立下的誓言,我也不会退缩。你要我从了你,就是要我死。”
这是认识陆惊雷之后,公孙筠秀说得最长的一段话。一字一句,果断清晰。陆惊雷虽然被她文绉绉的说话方式绕得有点晕,但公孙筠秀的意思他还是听得十分明白。
“你以为死了就能和我断干净了?”再没有嬉闹的心情,陆惊雷暴跳如雷。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公孙筠秀心意已决,此刻拥有前所未有的坚定。可她高估了自己,也低看了陆惊雷的恶劣程度。所以,陆惊雷的下一句话,又将她轻易推回了先前的地狱,甚至让她跌入了更黑暗的底层。
“你信不信,你就算死在这里,我也要把你变成我的人!”
“你……”
“没错,你敢死,我就奸尸!”
公孙筠秀错愕,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陆惊雷却狠狠地捏住她受伤的手掌,掌心传来的刺痛毫不吝啬地证明了她的清醒。
陆惊雷冷笑着,俊脸有些扭曲,他说:“我不但要奸尸,还会将尸体带回祁风寨,埋在我陆家的坟地里。等我死后,就和你埋在一起,管你是人是鬼都要跟着我姓陆!”
羞愤难当的公孙筠秀语尽词穷,只能死死地瞪着同样怒火中烧的陆惊雷,一时间火星四溅,硝烟弥漫。两人好像进了搏杀场的斗鸡,恨不能下一刻就将对方的脑门啄出个血窟窿。可心思如此,却谁也不见动作,仿佛要这般天长地久地僵持下去。
公孙筠秀的心里,眼前人是魔鬼,是禽兽。他毁了她的人生,还要逼着她拍手称颂。可在陆惊雷心里,眼前人却是他的掌中宝、心头肉,话说得再狠,也不过是为了迫她妥协。总之,她不肯让,他便不退。如意算盘一直是这么打的,可为何此刻直面她眼中恨意,他竟有点招架不住。
第一次,陆惊雷开始思考他与公孙筠秀未来的另一种可能。他们会不会就此一条道儿走到黑,谁也回不了头呢?越想越心惊,隐隐意识到可能的失败,陆惊雷压抑着甩头的冲动,决定继续将力气放在与公孙筠秀的视线角力中。
半晌,就在他快要忍不住去细数公孙筠秀有几根眉毛的当口儿,不远处被打晕在地的周妈妈有了动静。
就像得了台阶似的,他松了一口气,扯下挂在脖子上的遮脸巾子缠住公孙筠秀的伤口便松了手。站起身来,烦躁地将公孙筠秀的鲜血揩在自己的黑衣上,他走到门边。
“我不逼你,你慢慢想明白吧。”不愿再看她的眼睛,陆惊雷转身,背对着她留下一句话:“三天后,我接你回祁风寨。”
门扉开了又合,掀起一道冷风,激得公孙筠秀打了个寒噤。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好奇大家是从哪里看到我的?因为笔名注册得早,文章发得晚,新人榜上都看不到,其他榜更不要说了。在晋江穿梭了一下,发现,大海捞珍也不过如此吧……我虽不是珍珠,但还是非常感谢大家捞到我,哈哈。
☆、可乘之机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公孙筠秀便去向姨母辞了行。
“堂叔在兴城做买卖,十分忙碌。堂婶生了孩子以后身子一直不大好,我想过去的照顾她,为堂叔分忧。”
这理由说得十分牵强。堂婶身子抱恙是真,可公孙筠秀的堂叔公孙德还有两房小妾,照顾妻小的事哪里轮得到她?
程夫人也不点破,只是说:“你去住些日子也好。等迟些时候,姨母再去看你。”
公孙筠秀笑着点头,然后跪地行了个大礼,再从袖中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书信,交给了程夫人。
“这是给清风表哥的,还请姨母代为转交。我与表哥的婚约,不过是娘亲当年与姨母的戏耍之言,娘亲从未当真,筠儿也是。要说的话,筠儿已在信中写明,只可惜表哥赠我的佛坠遗失在祁山上,无法原物奉还了。”公孙筠秀想起被陆惊雷拿走的那个佛坠,本已灰白的面色变得更加黯淡。
没想到她如此决绝,程夫人先是一怔,回过神来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千言万语在触上外甥女倔强的眼神之后,都化为尴尬的沉默。
公孙筠秀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决定离开,就不可以拖泥带水。留下这封诀别书,担了负情寡义的名声,对姨母、对清风表哥都好。
陆惊雷仍在纠缠的事,她没打算告诉姨母。就连昨夜被打昏的周妈妈,公孙筠秀都没有实话实说。反正周妈妈没有看到陆惊雷,连自己是被人敲晕的都不太清楚,还以为是身体出了什么毛病。
公孙筠秀藏好了陆惊雷留下的面巾,将手上的伤口彻底归罪于破碎的花盆。一切都很顺利,谁也没有发现祁山匪寇仍然对她心存觊觎。她要做的,就是迅速逃离这个地方,将陆惊雷彻底抛诸脑后。
他定下三日之期,那这三日便是她的可乘之机。傻子才要留在这里坐以待毙。
她想好了,先去堂叔那里避上一避,再托人回老家顺昌把遗失的田地契约补上,等来年佃农交了租子,她便有银两安置自己。到时候就算嫁不了人,她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漂泊无依。
至于陆惊雷那边,如果还有生机,她便好好活着;如果他仍是痴缠不休,大不了鱼死网破。有了这样的觉悟,公孙筠秀反倒没那么恐惧了。只是,一想到真要离开程家,她还是会有些惦念。
她的清风表哥啊……
脑中闪过那个已然模糊的身影,公孙筠秀听见自己心底传来一声酸楚的叹息。
不顾程夫人与周妈妈的劝阻,公孙筠秀执意仓促起程。当日午时不到,便上了租来的马车。程夫人送到车前,拉住外甥女的手,几次张口,欲言又止,最后只是低声嘱咐了一句:“路上小心。”
公孙筠秀红了眼框,却仍是挂着笑容,大礼拜别。
本欲随行的周妈妈被公孙筠秀留在了程府。一来她年事已高,公孙筠秀不忍心看她随自己奔波。二来,周妈妈知道了她在祁风寨的事,加上昨晚陆惊雷夜闯,她虽人事不知,却全程都在场,这让公孙筠秀在面对她时,总有种奇怪的心虚感。
知道自家小姐是个有主意的人,当初执意要遣散公孙家所有奴仆时就是这样,任谁相劝都无用,最后还是看在她一个老婆子孤苦无依,动了恻隐之心,才勉强将她留在身边。所以这回,周妈妈央求几次无果,也就放弃了。
“小姐,您真的不打算嫁给程少爷了吗?”
等公孙筠秀上车坐稳,周妈妈还是觉得不死心,便踮起脚,掀开车窗上的纱帘,最后确认一次小姐的心意。
有人真心关心自己,公孙筠秀也不是不知感恩,于是柔声说道:“路是死的,人是活的,妈妈莫要担心我了。”
大不了自梳不嫁,或是入庵堂当个尼姑。
公孙筠秀默默地发狠,却没有真的说出来。她心里也怕,害怕说出来就成了真的。她才十四岁,自然不会希望自己下半辈子凄凉至此。
周妈妈点点头,略有些沮丧地放下帘子。
车帘一落,车内的光线便暗了不少,公孙筠秀没入帘纱的浅影里,面容变得有几分模糊。
“小姐,奴婢叫车夫起程了。”
这时,随她一起上车的小丫鬟润莲开了口。程夫人实在不放心公孙筠秀孤身上路,便强行塞了她来伺候。除了润莲,还有两名仆役一路护送。
“嗯。”
公孙筠轻轻应了声,只觉满身疲累,半个字都不想再说。
半个月后,公孙筠秀到达了兴城,但她并没有立刻去找堂叔的宅邸,而是先在客栈投宿,然后寻了借口,遣走了随行的仆役与车夫。若不是润莲死活不走,她连那个小丫鬟都不想留。
第二天,她命润莲再找一辆马车,转道去了德安城。小丫鬟满心疑惑,公孙筠秀也只是敷衍说自己记糊涂了,堂叔已经举家搬迁至德安城。她当然不可能是真糊涂,这么做只是不想让陆惊雷有机会探得她的行踪。
公孙筠秀的堂叔公孙德与程家来往不多,所以程夫人并不清楚他家在半年前已经搬去了德安,而周妈妈以前也不是近前伺候主子的,对公孙德的事也知之甚少。正因为如此,公孙筠秀才动了隐藏行踪的念头。
之前陆惊雷以程家人的性命威胁公孙筠秀,公孙筠秀也是一下子慌了神,才被吓得半死。冷静之后细想,他本事再大,也只是见不得光的山贼而已,不可能堂而皇之地跑去程府作乱。何况程仕之已经入朝为官,程家岂是他那般宵小可以随意拿捏的。想透了这些,公孙筠秀的胆子便大了起来。
这次去德安,公孙筠秀连程家人和周妈妈都瞒了,料那陆惊雷就算想法子打听,也打听不到什么。她只要一年半载的不与程家联系,日子一久,想他也就慢慢作罢了,总不可能卯足了劲缠她一生一世吧?
公孙筠秀不断安慰自己,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万全之策,悬在心头的大石便跟着落了地。
又过了五天,她终于抵达了位于北泽国东部的德安城。
时值深秋,气候正是宜人。
德安距北泽国都永邺不远,人口、面积仅次于永邺,是北泽的第二大城池。德安城里最热闹的地方,是城东一横一纵两条宽街。那里商铺云集,贸易繁荣,公孙筠秀的堂叔就将自家的琴阁开在了那条横街上。
公孙筠秀乘坐的马车入了德安城,便融进了人潮里,慢悠悠地踢踏着往琴阁行去。
丫鬟润莲时不进挑起帘子,好奇地张望,眼底是难掩的兴奋。公孙筠秀与她一般年纪,也是第一次来德安,却无她一半活泼。如此对比,只觉得都是被沧桑的心境拖累了,情绪也愈发低落起来。
“又是那辆黑色马车!巩叔,他不会是跟着咱们的吧?”
忽然,润莲指着不远处的一辆马车,询问赶车的车夫。大约是知道公孙筠秀在祁山被劫的事情,小丫头一路都非常警觉。
公孙筠秀顺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只看见驾车人山一样的背影,她觉得有几分眼熟,却又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
“普通马车都是那个模样,你别疑神疑鬼的吓着小姐。”
车夫不以为然,润莲却越琢磨越不安,“可是……”
“没什么可是啦!如果真是盯上咱们的坏人,荒郊野外大把的机会他不动手,反而跟到满街是人的城里来,你当他傻啊?!”
被驳得无话可说,润莲只得悻悻地放弃自己的推断,撅起的樱桃小嘴,一张俏脸写满了不服气。
原本跟着担心的公孙筠秀也放下心来,随即又觉得好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大概就是如此了吧?
公孙筠秀回到程家就一直在养病,程夫人想说等她康复了再叫人送信给公孙德报平安,这一等便等到了现在。而公孙筠秀此番前来投靠,更未事先说明。所以,当公孙德在铺子里见到侄女,那表情夸张得几乎跟见鬼无异。还好他存着理智,很快便镇定下来。
浅淡了几句,公孙筠秀大致表达了求其收留的意愿,公孙德虽然疑惑颇多,但总算是笑着点了头。见堂叔并无嫌弃之相,公孙筠秀安了心,也有了打量琴阁的闲情。
琴阁名曰“鸣琴”,两层楼宇的规模,满室琴瑟。公孙筠秀自幼习琴,看着很是喜爱,一扫之前的郁结之气。不过,琴阁到底不是休息的地方,也不方便谈话,公孙德交待了一下伙计,便将侄女送回了自己的宅子。因为下午还约了熟客,他不得不返回琴阁,留下公孙筠秀独自面对素未谋面的堂婶洪诗诗,以及李咏秋与白仙芝两位姨娘,生疏之下气氛略嫌尴尬。
“瞧这丫头,长得真清秀,一点儿也不像咱北泽的姑娘。”二姨娘白仙芝最先开口。她进门最晚,也长得最为娇艳,一身石榴红裙,掐着纤细的腰肢,举手投足都是风情。
公孙筠秀得了称赞,只是腼腆的笑着,并未搭话。她从前听娘亲说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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