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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手江山讨你欢-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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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很是享受的样子,我这个大口大口灌烧刀子的人,完全不能理解那种苦苦的茶水有什么好喝。

但……偶尔尝尝看似乎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他是个挑食的人,就算与他相处再久的人恐怕都看不出来,因为他掩藏的很好。

有时候菜里会有生姜进行调味,他从没有一次主动夹起生姜填入口中,就算夹到了,也会不着痕迹的蹭掉。

对于酸辣的食物,他格外的喜欢,比如麻婆豆腐,和那些开胃酸辣小菜。

我为自己能发现这些细节而感到高兴,可高兴过后……又不知道自己在高兴个什么劲儿。

不去关注一个人你永远无法知道这是一件多么好玩的事,好比大麻,容易让人上瘾。

他爱穿浅色衣衫,给人一副纤弱少年的样子,但实际上,他并不是。

残阳被人抓走时,我只犹豫了一瞬,就决定留下来。

保护三爷才是我的使命,其他人,就算残阳是太子变相让三爷保护的人,也毕竟不是我的使命。

本来想现身直接告诉三爷残阳被人抓走,又想到,既然那些人抓走残阳,一定是为了威胁三爷,因为残阳本身不过一介百姓而已,没有任何值得被抓的地方。

所以,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只安心欣赏着他品茶的样子。

茶喝完了,他也发觉了不对劲。

然后我便跟着他,看着他被人蒙上眼睛,黑色的布条让他的面容秀气到极致。

那些人轻功极好,跟起来有些吃力,不过老天爷通常不会这么偏心,轻功好的人,武功不一定很好,反之亦然。

二王爷临时的宅子守卫并不森严,可要入到房间里,还是有一定难度。

尤其是在二王爷和我们暗卫的武功差不多的基础上。

有时候我也觉得皇上很偏心,给别的皇子的太多,给三王爷的太少。

相比之下,相形见绌。

但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三王爷,也比别人多了一样东西——无心无情。

我能感觉到,他没有对任何人动情,哪怕是他身边那个和他交好的尘飞扬。

他对谁都深深防备着,别人以为他情绪外露了,实际上他只是在做戏。

他小心翼翼的把能掌控的东西都牢牢掌控在手中,日积月累,他一定会成为无法让人小觑的存在。

我没办法进入到房间里去,只能藏身于房顶。

二王爷是个悲剧,他看清了自己的心,却看不清心上人的心。

疼他爱他?三王爷想要的,绝对不是这些。

哪怕他最后没有登上皇位,也绝不会屈居人下,任人践踏,因为,他总是在伺机寻找着能将敌手撕个粉碎的机会。

比如那些牢役。

糟糕,我了解的这么多,会不会落个斩草除根的下场啊?!

冷眼看着二王爷在快要得逞时被认出,我舒爽一笑,乐的看戏。

天色渐暗,屋后偷听的人还是被我瞧了个清楚,唔,看来没我的用武之地了。

尘飞扬带人来将三爷救走,残阳成为把柄被二王爷握在手中,作为威胁三王爷和他能为所欲为的筹码。

我思忖了下,决定救残阳。

残阳就在隔壁的屋子里,看守他的有五个人,分布是在门外两个,门内两个,残阳身边一个。

残阳正在昏迷中,我等了半个时辰,等看守的人懈怠下来后,才悄悄准备动手。

我的武器是,袖中剑,这种剑短小精悍,没有可握的地方,只有锋利的剑刃。

撬开后窗,速度极快的打开窗子跃了进去,在离残阳的那个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剑刃已经没入他的咽喉。

其余两人发现不对立刻左右包抄过来,我故意露出致命的空隙,果不其然遭到毫不留情的袭击,然后借着两人出招的空当,将袖中剑甩了出去。

剑飞快的旋转着轻松收割掉两条人命,我将残阳的绳子解开,扶起他就要跳出后窗离开,谁知,这么细微的动静竟让门外的两个人察觉,暗器凌空而来,我又背着残阳,只好转过身,生生挨了这一下,长长的剑穿透左边的胸口,那一刻,真的不痛。

残阳不知是什么体质,这个时候竟醒了过来,他表现出与这个年龄不符的果断和迅速,将我胸口的剑徒手拔出,另一只手狠狠摁住伤口处,长剑脱手而出,将两个人生生串到了一起!

靠了,就这武功,要是没迷|药作祟压根用不着我来救……

他夹着我,脚踏实地的往回赶,看来是个一点轻功都不会的家伙……

只是,好冷……越来越冷,像掉进了冰窟窿,我浑身遏制不住的哆嗦起来,一双夜视力极好的眼也越来越模糊……

残阳将一颗药丸喂进我的嘴里,不停的说着:“撑住,撑住……”

这药丸味苦闻着挺香,炼制的药材里一定有名贵至极的血参吧。

只是,伤口处的血依旧流的汹涌,想必,他摁在伤口上的手已经渐渐感觉不到我的心跳。

拼着最后一口气,我也要见到我必须要见到的人!

浑浑噩噩的感觉到进了王府,进了房间,那个人也到了眼前。

我伸出手,颤颤巍巍的去抓他垂在身侧的手。

抓到了,可是……竟然比我的温度要高!

怎么办……

我所无措的是,我再也无法温暖他的冰冷……

失了全部力气握不住那只手,他幸福难求,我只希望,他余生活的,不那么痛苦。

☆、番外 谁更腹黑

话说小宝入住将军府以来,成天无所事事,吃了睡睡了吃,采松常常不回家,留在操练场一呆就是好几日。

小宝无聊了,管家伯伯见他整天无精打采的样子,便提议道,不如,玩点东西找找乐子吧!

投壶——很简单也很难的一项游戏,就是投壶人站在离壶一定距离的地方,把箭投向壶中,投中即可,管家伯伯说,若这游戏能玩好,那集市上的小玩意儿就任你拿啦!因为集市上有很多小摊摊主,就是靠投壶招揽生意的。

小宝跃跃欲试,起先离得近还好说,十支箭能投中五六支,可是隔得越远,就越难投中,加上壶口不大,投中的次数就越发悬乎。

小宝可是个肯吃苦的人,哪会惧怕这点困难,当下耐着性子练了四五天,终于能做到站在屋子的最角落,也能投中到**支箭的地步,不禁有些沾沾自喜。

这夜,采松意外回家来睡,沐浴过后便抱着小宝往床上压,小宝瞬间明白了他回来的原因——敢情是想做这档子事儿了!

可是可是,为啥他一直是被压的那个啊!大家都是男人,你有的我也有,为啥你能做的我却不能做呢?

小宝挣脱开他的怀抱,眼角余光瞥到放在门口的壶,来了主意。

采松有些不满他的逃离,再次蛮横的把他揽进怀里,欲要低头吻去,小宝急忙道:“采松采松!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什么?”采松有些好奇,这大半夜的玩游戏,难道不该是爱爱之类的吗?

“咳咳,你看那里,咱们来玩投壶游戏,如果你投中的箭比我多,那么今晚……我就是你的,随便你做几次都可以。”

采松呼吸一紧:“你说真的?”

“别高兴的太早,”小宝把壶中插着的十支箭全部拿过来,递给他五支,继续道:“若我投中的箭比你多呢,你就要在下面,让我上你!”

满脸孩子气的家伙说这种话的样子真的是……很让人牙根痒痒啊。

采松看看壶,又看看自己手中的箭,心中暗笑,这点小把戏能难的住自己?面上却故作为难道:“我这输了的代价也忒大了吧!你也知道我不舍得做太多次累垮你,所以,不公平!”

小宝苦恼道:“那你要怎么样嘛!”

“这样吧,我蒙上眼睛,你不用蒙,如果你中的多呢,你就上我,如果我中的多,你就要自己坐上来,自己动来取悦我,怎样?”

啊?小宝还从没做过这么主动这么羞人的事,当下为难起来,可转念又想到,采松是蒙着眼睛的,自己练了好几天才能做到投中,他没提前练过,肯定没自己投中的多,当下答应道:“好,你可不许反悔,拉勾勾!”

两人的小指勾在一起,摇晃道:“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小宝找来一条黑布,让采松提前看清壶在哪之后便蒙上了他的双眼,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见他毫无反应方放下心来。

“谁先来?”

“你先来吧。”采松很大度。

小宝窃笑,这壶并不重,箭投进去时总会摇晃一会儿,位置有时会发生偏移,可是些微的差距,就有可能造成失手。

再者,如果他五支都中,只能容下十支箭的壶口自然就更小,投中的可能性也会减少一半。

反正采松也看不见,这弊作的自然是神不知鬼不觉,小宝与他并肩而立,出声道:“那我开始咯!”

他聚精会神,每支箭都是瞄准好长时间后确认无误才会出手,可纵使是这样,还是只中了四支。

小宝恨不得自己跑过去把掉在地上的箭捡起来狠狠插进去,把地插穿为止!可那是不可能的,只能忐忑道:“该你了。”

采松默然一笑,五支箭一并握在手中,扬手便扔了出去!

小宝一惊,预想中噼里啪啦箭掉一地的景象没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五支箭像长了眼睛似的全都稳稳当当的投进了壶里。

“不可能……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采松解下黑布,看了眼壶中的箭,指着地上的那支道:“那是我掉的吗?”

小宝最不会撒谎,小声喃喃道:“不是,是……是我掉的。”

“自己说的话还记得吗?”

“……记得,可是,为什么你能全部投中!我可是练了好几天的!啊不是!”小宝忙捂住自己的嘴巴,完了……

“怪不得你要跟我玩这个游戏,原来是早有准备啊,没关系,我不怪你,愿玩服输,今晚,就看你的表现了,来,我的玄儿,我们赶快就寝吧!”采松张开双臂,笑得春风得意。

小宝不知道的是,采松就是闭着眼睛也能百步穿杨,他靠的并不是眼力,而是耳力,壶在哪里,只要发出哪怕一点声音,都能被他准确的捕捉到,投中,还不是小意思。

可当他知道这点时,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夜漫漫,春色无边。

☆、番外 摘来沽酒君肯否

继玩游戏找乐子之后,小宝吃一堑长一智,决定以后再不在某人面前提这种弱智的要求。

他是闲不住的人,眼看着采松成为人人敬仰的大将军,总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有点……配不上他。

当然啦,他殷玄先前可是皇上身边伺候着的红人,走在大街上认识的都要喊一声宝爷,背地里大家也都知道这就是名副其实的将军夫人,大殷民风开放,对此事有好奇者,但绝没有敢闹事者。

宁城热闹繁华,商业尤其发达,小宝在街上无所事事的溜达了两天,终于突发奇想——要开家客栈,当……小二!

当然,老板也是他,小二也要做,只做老板的话太没劲,小宝眉飞色舞的跟采松表达了自己想做出一番事业的强烈愿望,采松想既然他不是女子,自然也不可能后半辈子都耗在家里相夫教子,不如就如他所愿吧。

可是开客栈这种事,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首先,需要招几个厨子,这点好办,采松直接进宫向皇上要了几个御厨,其次,需要有客源,这家店的对面就是一个老字号的客栈,地理位置特别跄行!

不过,御厨的手艺岂是普通厨子能比得上的?很快,小宝所开的‘宝源客栈’便因菜色精致美味吸引了一大批客人,继而因服务亲切周到,客房干净舒适,赢得了来往游客的青睐,最重要的是,价钱还比对面的老字号人道的多。

客人多了,生意红火了,小宝也就愈发忙碌了起来,有时候难得和采松一聚都是倒头就呼呼大睡,雷打不动,采松只能亲亲摸摸过过瘾,然后给他打水洗脚,给他按摩经常会红肿的脚踝。

小宝的脚又小又白,脚踝很细,一只手就能握的过来,采松看的喜欢,按揉完后忍不住亲了亲,然后心满意足的把睡得人事不省的小家伙拥进怀里,美美的闭上眼睛。

老字号眼见着对面新开的破店把自家的生意都抢没了,又气又怒,可又忌惮对面那家店老板的身家背景,不能明目张胆的去砸场子,只得折中了一下——去闹事!

老字号的老板有个长得人模狗样的弟弟,他弟弟花心在外,哄人最拿手,上青楼不用花银子都有大票的女人往上凑,是宁城花花公子中的传奇人物。

这日,天气晴朗,饭点还没到,客栈大堂里人不多,小宝抻了个懒腰,站在客栈门口看来来往往的行人,见到有熟人就熟稔的打个招呼,有问路的就给人家指路,有过客住店的就直接招呼进自己的客栈里来,不一会儿就招揽了好几笔买卖。

“看到了吗,就是他!他就是宝源客栈的老板。”老字号的老板摸着高高腆起的肚子,咬牙切齿的对着身旁站着的高瘦男子低声说道。

高瘦的男子有副好皮相,一双勾人的丹凤眼不笑都带了三分风情,他薄唇一抿,眯起眼睛透过不断过路的行人仔细观察对面的小家伙。

细胳膊细腿儿的,倒是生得白嫩,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灵动有神,笑起来腮畔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给人十足的亲切感,小牙齿雪白又整齐,衬得肉嘟嘟的唇愈发粉嫩水润。

高瘦男子转动着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他男女不忌,这小家伙还真是很合他的口味。

“行,就他了。”

老字号的老板吓得脚下一跌,着急道:“我可不是让你来逛窑|子的!他你可惹不起,我只是让你来帮个小忙,去试试他有没有武功。”

宝源客栈里的几个伙计的家底都被老字号的老板掏光了,里面没有会武的人,而据说这个客栈老板是将军夫人,可是传闻中骁勇善战的将军却从未来过,闹事当然不能挑硬柿子,不然一起哄立刻就能让人家给揍出来!

宁城是帝都,有太多人惹不起,也不用去追根问底,不过听到猎物不在自己的狩猎范围之内,高瘦男子顿时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你自己不会去试!”真是浪费他的感情!时间!

“哎呀我哪有你那些花花肠子,你聪明又伶俐,这世上可没什么事能难得倒你,好弟弟,你就去试一试,帮哥哥这一回,当哥哥欠你个人情,如何?”

哼,话倒是中听,高瘦男子眼珠一转,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榆荚树,计上心来。

榆荚树上的榆荚叶长得很像铜钱,高瘦男人返身回屋里拎起一壶酒,仰头灌了一大口,却有一半顺着光洁的下巴滴落前襟,沾湿了湖绿色的衣袍。

他摇摇晃晃朝着榆荚树走去,随手抓了一把叶子,又摇摇晃晃的随着行人往前走,瞄准目标,一接近这小家伙立马发酒疯,整个人都扑到了他的身上,小家伙身板可真够瘦小的,被他这么一扑,整个人都埋进了他的怀里头了,不过瘦是瘦,有肉肉,抱起来手感相当的好。

“店家!掌柜的!嗯……给我来一壶酒!不、不对,两壶!要大壶的!喏,这是银子,给你了啊,你可要收好了……”

高瘦男人只抱了一瞬就放开了他,顺手拉起他的手,郑重其事的把一把叶子塞进他的手里,抓住他的那只手正好搭在了小宝的脉门上。

小宝被人闷头闷脑的抱了一下,搞的胸前也是湿漉漉的,又被塞了一把叶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可做老板兼小二久了,这忍耐力也是愈发的好,当下客气的退后一步拉开距离道:“客官,您给的这不是铜板,是树叶!”

高瘦男人见目的达到,也不多做纠缠,装模作样的捏起一片树叶凑到眼前来看了看,作恍然大悟状道:“是树叶啊……真的是树叶啊……怎么会是树叶呢……”说着,已经拎着酒壶走远。

小宝随手把叶子扔掉,拍拍手,转头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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