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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风铃的风-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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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面前承认他在献殷勤。想他堂堂艺天总裁,卓氏集团最热门的继承人,就连那些红的发紫的明星大腕们他都懒得看一眼,何以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献媚啊,这要是传出去,以后他还怎么抬头做人呐。
卓凌峰的脸冷的似冰,可这心里已经急得似火了。他有点搞不清楚为什么在这个男孩儿的面前他就乱了分寸?
从第一次见面他就开始乱,现在已经乱成了一团麻了。明天?你的意思是要请假吗?”
卓凌峰故作镇定的说着。
一听卓大总裁的口气,风铃就知道想离开这里的希望又没戏了,脸上的神色不觉有些低落。
“用不了多长时间的,我保证快去快回。”
“从你签合约到现在,一项工作都没有完成。就这么的还想请假?你觉得我有理由让你如愿吗?”
卓凌峰的眸子比刚刚的更冷了,即便没有直视风铃的眼睛,那股彻骨的寒意仍旧令他从里往外的冷。
“可是,我。。。”
“这些你先拿去穿,等你的工作得到我的认可,我会考虑让你回去一趟!”
说话间,十几个纸袋子塞进了风铃的怀里,然后便是卓凌峰潇洒转身的背影。
卓凌峰绝对不会让风铃那小子看到,他此时的脸上居然会因为羞涩而染上红晕。
瞧那小子说话的底气还有精神头儿,他的身体应该没什么大碍了吧?也不知道他挑的款式合不合他的心意?对了,刚刚说话的时候,好像又听到他的肚子在“咕咕”叫了,他一定是又饿了。
卓凌峰掏出电话,又给刘景打了过去。
风铃失神的望着那抹英挺的身影消失在弧线的尽头,直到一只纸袋从怀里掉了下来。
给我的?
这个卓大总裁又是唱的哪一出啊?
刚把这些纸袋子放到床上,一阵悦耳的铃声在其中传了出来。
风铃在其中的一个袋子里找到了一个盒子,那是个装手机的盒子,款式是最近刚刚推出的限量版机型,价格在五万元人民币左右。它不仅价格贵,而且全球限量只有五台,能把它拿到手的人,不光是有钱,还要有实力。
风铃当时在看广告的时候就被它吸引了,但也只能是过过眼瘾而已。他买不起,更买不到。
悦耳的铃音还在欢快的唱着,风铃有些激动。因为他知道,以卓凌峰的实力,这个盒子里躺着的很有可能就是那款手机。
打开盒子的一瞬间,风铃的眼睛就直了。
像一块玻璃似的透明机身,正中间位置彩色的光随着音乐的节奏欢快地跳跃着,就像是在冰上起舞的彩色蝴蝶。
☆、条约第八十二条
风铃小心翼翼的将手机拿在手里,像是捧着一件绝世珍宝似的,不敢轻易的触碰,生怕它会一触即碎,亦不敢将目光移开半分,怕它会突然间消失不见。
屏气凝神的看了它好一会儿,那悦耳的铃声就像是背景音乐一样,成为了他此刻惊喜心情的陪衬。
站在鱼缸另一端的卓凌峰可是有些着急了,耳边的“嘟嘟”声听得他都有点儿头疼了,可对面床上的家伙还只是在那儿愣愣的看着,没有一点要接电话的意思。
无奈的某峰只好先挂机了,音乐一停,风铃那边马上就有了反应,如梦初醒一般的。脸上因为惊喜而展现的笑容慢慢的失去了色彩,澄净的眸子里闪着一抹失望的光。
这个电话是。。。卓凌峰买给谁的嬗?
风铃从和手机装在一起的袋子里拿出了一件衣服。那是一件黑色的羊绒衣,式样很简单,有些偏于商务装,又有点时尚的风格,一看就是沉着稳重男士的最爱。衣服整体没有任何的装饰花纹,领口是拉链式的,一个金黄色的心形链坠是这款衣服上的唯一亮点,ZILLI的商标就在那个链坠上挂着。
风铃小盆友单纯的想着,也不知道他这衣服是给谁买的?这个手机也应该是要送给那个人的吧?
失望和落寞的表情在那张细滑的小脸儿上愈渐的明显,不一会儿就垮成了一只小苦瓜儿恋。
卓凌峰在这边看的这个着急,情急之下又把电话打过去了。
突然响起的铃声下了小苦瓜一跳,看着手机中心的那个彩灯再一次亮了起来,他终于仔细的看了看。不过,这个来电显示着实让他惊叹了一把。
老公?这个手机是卓凌峰买给他老婆的?
风铃此时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好听的音乐在此时听来有点像扰人心智的魔音。
盯着手机又看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轻轻地按下了接听键。
“喂?”
听见了男孩儿的声音终于近在耳畔,卓凌峰急忙收起焦急的心态,沉着声音说:
“忘了告诉你了,这部手机你暂时用着吧,等你的找到了马上还给我!”
风铃吃惊的都已经说不出话了。似乎过了五分钟那么长的时间,他才缓缓的回过神儿来,
“卓总,您说的是真的吗?您真的要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在我这里吗?这可是全球限量版的诶,总共全世界就五台,要四五打的毛爷爷呐!您真的给我用了吗?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电话这端的卓凌峰居然有些后悔打这个电话了。这小子看来真是好了,又像个小喇叭似的在他耳边嗡嗡了。
皱着眉头听完了风铃一连串的疑问句,卓凌峰对着电话只说了一个字,
“哦”
然后,挂机的声音。
风铃本来还想问问这来电显为什么是“老公”,电话那端就传来了嘟嘟的忙音。不过,这个问题不重要,他现在已经被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砸晕乎了,美得都想跳到鱼缸里去亲吻那只小乌龟了。
卓凌峰站在鱼缸的角落里看着一脸兴奋的大男孩儿,拿着那部手机爱不释手的小贪婪样儿,嘴角不自觉的也扬起了一个迷人的弧度。
第二天一早,风铃又是被一阵叩门的声音扰醒了美梦。
昨晚上太兴奋了,吃过刘景送上来的夜宵以后,简单的洗漱了一下,躺在床上就开始鼓捣那部手机。
要说这名牌就是名牌,大把砸出去的钱还真是物有所值。
手机的外观自不必说,全世界只有五台。这配置简直就是一台迷你电脑,无论是上网还是玩游戏(风铃只关心这两样),速度都是杠杠的,跟他的水货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结果呢,越玩越兴奋,直到下半夜三点半才恋恋不舍的睡下。
卓凌峰气得牙根直痒痒,他这是何苦的呢?
弄了个小绵羊在身边,干看着不敢吃。寻思着让他侍候侍候自己吧,结果呢,他还得叫他起床。你说他这个雇主窝不窝囊?
听见里边霹雳扑棱的声音,然后是哗哗的流水声,不禁又让他想起了扶着那小子上厕所的事情。
门终于打开了,风铃居然还穿着昨天的衣服抱歉的笑着。
“对不起,卓总!昨天半夜头疼得厉害,折腾了好长时间才睡着,所以没起来。”
他可不敢说自己是因为玩儿游戏才睡懒觉的,万一这卓大总裁不高兴,又把手机要回去那可就惨了。
他尽量的以笑容来掩饰心虚,眼睛始终也没敢看卓凌峰。
“改口!”
某峰散发着寒气逼人的冷气,对着风铃命令道。
“啊?什么?”
风铃满头黑线,一时间没听明白这两个字的来意。
卓凌峰看出来眼前这小子的一脸茫然,耐着性子补充道:
“条约第八十二条。”
风铃这回明白了,他就算忘了第几条,也不会忘了“八十二条”这四个字,前天晚上他可是被这一条雷得不轻啊。
昨天一直“卓总,卓总”的叫着,还以为他只是开开玩笑,没拿那个当回事儿呢。现在看来,事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卓总,这一条能不能取消啊?或者改一改也行。那个称呼我实在是说不出口啊。”
风铃的脸上尽显阿谀奉承的笑容,希望卓大总裁能为之改变主意。
卓凌峰不知为什么,心里很不畅快。是因为风铃赖床了?还是因为他没穿自己送给他的衣服?亦或是因为他没有履行条约上的内容?
总之,他就是生气了。
冷冷的气息在二人之间环绕,半分钟的沉默让风铃骤然觉得寒气袭骨。他只偷偷瞟了一眼卓凌峰的眼睛,就被那里边蕴含的能量震了回来。
那眼神太可怕了。
“给你一天的时间适应!做不好就减薪!”
卓凌峰的语气冷硬的吓人。风铃完全不敢相信昨天在床前喂他喝粥的人和现在这个人是同一个。
莫非他有人格分裂症?
看着面前人的表情,就像是一个孩子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似的,撅着嘴,苦着脸,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卓凌峰的心里动摇了一下。
也许这样逼迫一个正常的男人做这种事是有点儿强人所难了。可是,既然合约都已经签了,这么好的机会他绝没有放手的道理。卓凌峰转身走了,不想再看到那张无辜的脸而承受某种煎熬。
做不好就减薪!
减薪!
这两个字在风铃的脑海里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他这几年辛辛苦苦的工作是为了什么?一心想成名是为了什么?在这里忍辱负重又是为了什么?
不就为了那红红的毛爷爷吗。
金钱对他来说就是支撑他不断忍痛前行的动力。没有了它,一切多他来说都将是幻影。
没等卓凌峰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风铃就急着追了过来。
卓凌峰侧耳听着脚步声接近,嘴角扬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斜眼看了一下那抹黄色的身影,淡淡的说了一句,
“陪我去晨练!”
走在他身侧的风铃又有些讶然。
晨练?这么冷的天儿?
他不禁//看了一眼一身运动套装的卓凌峰,又看了看自己带着网眼儿的衣服,心里又泛起了一股子的寒意。回去拿外套吧,一定又会惹卓大总裁不高兴,说不定又要减薪什么的。
行了,算了。反正是去晨练吗,练一会儿就暖和了。
出了电梯,卓凌峰就直奔楼梯口的一个房间走了过去,风铃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也没等他,直接下了楼梯,去门口等着他了。
本想看看脚下的鱼儿,可第一个出现在眼里的又是那只慵懒的小乌龟。
风铃就纳了闷儿了,怎么每次卓凌峰出现的前后,都会看见这个小东西呢?
莫非他对卓大总裁。。。
风铃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卓凌峰的脚步已经移到跟前了。左手臂上搭着一件黑色的运动服,是阿迪达斯的。右手拎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也是阿迪达斯的。
卓凌峰冷着脸扔到风铃的怀里,一句话也没说就去换鞋了。
一瞬间风铃又看到了那个在他床前喂他吃饭的卓凌峰,看着他系鞋带儿的身影粲然一笑。
☆、救命恩人
走下台阶,卓凌峰就向左边的甬道拐过去了。自然地端起双臂,开始慢慢的小跑前进。
卓凌峰以往的速度都是比较快的,今天为了照顾后面那只小绵羊,跑的稍微慢些。从这两天早上来看,这只小绵羊肯定是从来都不起早锻炼身体的。难怪身体那么单薄,几棵树就把他折腾的够呛。
听见稍稍有些慌乱的喘息声就在身后,卓凌峰的脚步又慢了一拍,又跑了十来步,眼角的余光里终于投入了男孩儿的身影。可是这个身影不是黑色的,而是黄色的,那单薄的身躯在初冬的干冷气流中正在瑟瑟的发抖。
卓凌峰的脚步瞬间凌乱,差一点就要停下来了。
这小子是什么意思?昨天晚上送给他的衣服,没穿也就算了,现在他居然宁可冻着,也没穿上那件外套嫘。
他是存心找别扭是怎么的?
一股无名火在心头燃烧,卓凌峰几乎是捏碎了拳头才将其压缩制冷。他可以不发火,但一定要知道原因,他无法忍受这种公然的挑衅。
“你不冷?獒”
卓凌峰可能不知道,他的火气压缩的过头了,他此时的声音比这寒流还要冷上数倍呐。
风铃几乎是抱着肩膀在小跑,裸露在外的白皙肌肤上,一层小疙瘩清晰可见,不用亲自去触碰,都能感觉出来那层皮肉有多么的凉。可即便如此,听了卓凌峰的问话,他居然还眯眼笑着回答:
“呵呵,当然冷了。我这衣服连个背心都不如,跑起来带的这点儿小风,全都顺着这些小窟窿钻进来了。”
风铃脸上的肌肉都快冻僵了,笑容看起来很不自然,脸色看起来和昨天晕倒的时候一样的苍白。
“我刚刚给你的衣服呢?为什么不穿?”
风铃收起僵硬的笑容,声音很微弱地回答了一句:
“我不喜欢黑色。”
这句回答差点把卓凌峰气抽了。
不喜欢?
难怪呢,他昨天给他买的衣服清一色的都是黑色呀。
卓凌峰近五年买的衣服几乎都是黑色的。不是他有多喜欢,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自己去买衣服也好,服装公司上门服务也好,他从不做第二选择。
只是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峰,黑色最适合你。
一个人的习惯是很可怕的,特别是像卓凌峰这种孤傲冷峻的性格,他认准的事情真的是很难改变。
因为他的眼里只有黑色,再看别的都觉得别扭。所以他为风铃选衣服的时候,除了黑色其他什么都不看。
可是。。。
可是这小子有多不喜欢这个颜色呢?
宁可穿着三天没换的衣服,宁可冻得全身发抖。这得是怎样的一种讨厌程度才会做到这一步啊?
两个人的晨练方式几乎是以散步的形式在进行了。
卓凌峰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视着那张越来越铁青的脸,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只为了找个搪塞自己的理由?
眼波下移,那双白色的运动鞋像是找到了自己最心仪的主人,幸福甜蜜的保护着那双纤美的玉足。
白色的鞋他穿着,黑色的衣服他却没穿。
他是真的不喜欢黑色?!
风铃的双臂越抱越紧,整个身体都在缩着,牙齿也开始打颤了。卓凌峰很想脱下自己的外衣给他披上,可是他穿的也是黑色的。
“走吧,回去吃早饭!”
他突然掉转脚跟,开始往回走。
风铃瑟缩着看着卓凌峰挺拔的背影,身体里蹿流着一股暖暖的气流。狠狠地搓了两下冻得有些麻木的胳膊,小跑着跟了上去。
还有一百米左右就要到台阶了,远处急躁的引擎声音将两个人的视线吸了过去。
一辆鲜红的兰博基尼嚣张的扬着沙尘狂飙而来。
风铃一下子就被这款炫酷的跑车吸引住了,一直只是在电视或杂志上看过,没想到今天会看到真的。
他既兴奋又惊叹的盯在那款车上,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就快要被这冷风冻成冰棍儿了。
看见跑车驶近,卓凌峰不禁轻蹙了一下眉头。
刺耳的刹车声响过,红色的车身旋过一道炫目的弧线。一记漂亮的漂移,车头居然冲着刚刚驶来的方向。
车门打开,一双金色的皮靴稳稳着地,然后是两条银白色的修长美腿,一件银色的亮片风衣下,是一件极其时尚的金色紧身衣,来人完美的身材尽显其中。
他摘下墨镜,扬着迷人的笑容向他们两个走过来,而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眸却一直是定格在风铃的脸上的。
“嗨,早上好啊!峰。”
风铃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耀眼的男人,特别是他的那双眼睛,好像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虽然没有自己好看,但也是一个极品了。(某荷:我们的小风铃永远都是那么有自信。某峰:哼!自信?我看他是自负。某荷:。。。)
卓凌峰本来就不想看见他,如今他又是这样赤果果的盯着自己的小绵羊看,这心里就更不爽了。他冷哼一声,如刀锋般锐利的眼神冷厉的盯在那张无害的笑颜上。
“这么早?今儿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的啊?”
莫仙平仍旧笑着,脚步停在了离卓凌峰一米远,而距离风铃只有半米远的地方。
他不紧不慢的脱下身上的银色风衣,温柔至极的披在了风铃的身上,将衣领往一块儿拉了拉,笑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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