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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路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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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她喜欢做头发,她的发型每周都有新变化的,药水,做工都要求是最好的,做一次就是几百快,我说,你头发做的再好,你就没发现走在你身边的我是个乞丐么?然而,她从不烫头是真的。比如:她喜欢看汽车杂志,她总是一面盯着名车的照片,一面挥舞着她的鸡爪子把我抓过来分享说,这个,这个,这个···将来全是我的,我就说,那又怎么样?就算你有一百辆劳斯莱斯,你会送一辆蓝魔精灵给我么?自私的家伙。

这些都不要紧,最要人命的是,她做什么都要把我拖着。买衣服的时候,试穿她要我代替了,或者一定要跟着,她说幸好是冬天,我说,要是夏天就好了。而买完衣服,提着大包小包的也总是我,于是我一路不停地抱怨着,她说,我都请你吃饭了,我说,一顿饭,我就成你的奴隶了?于是,我似乎隐隐约约的听见她小声说,那,你要做我的什么?

她做头发的时候就更让我不乐意了,因为,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还必须要我陪着,而在这期间,给她买水果的人是我,买锅巴饭的人是我,不时给她参考发型的人还是我。最让我郁闷的是,有一次我悄悄的溜了,而之后我从那家理发店门前路过,被店主叫住,为她上次做头付账的人还是我。幸好,那个月的饭全部是她请了,于是我就跟着她吃香的喝辣的,每天也跟她跟得更紧了。因为哪天不跟紧点,指不定就没饭吃了。那段日子,她就经常笑我是个跟班的。我总是不屑的跟她说,倒了我八辈子霉了,谁叫我上辈子欠你的。

她看汽车杂志的时候通常是在上课,每每看到精品名车的时候,她就挥舞着她那只魔爪,把我的头硬是抓搂了过去,然后忘我的大声讲着她要哪辆名车,弄得整个教室里的人都回头来看着,那感觉,感情我和她就是一个不良少年和一个不良少女在做什么龌龊不堪的事似的。

接着,我占她的光,在学校一下声名大作。

好像我们的行为还引起了学校高层领导的讨论什么的。

而楼晓衣也和我走的更近了,似乎我们整天像个连体婴儿一样粘着是打娘胎里出来就天生了的,就已经被设定好了,怎么着都是应该的。

可是,当所有的人都认定我们是小两口的时候,我们之间到底算什么呢?我不敢说,也没有勇气说。

后来,楼晓衣就完全成了我的跟班了,其实我们俩也没怎么着。

她经常跟我悄悄溜到男生寝室和我一起打游戏,我说,你就不怕别人说三道四么?她很肯定的回答说,我不在乎的。

然而事情还是跟着发生了,终于有一天,她被管理员阿姨发现了,那可恶的凶女人硬是抓着她不放,她就和那肮脏的女人一起厮打起来了,那女人破口大骂她不要脸,骂她贱,其实,我们都知道,这女人才最贱。可是旁边围观的人就那样无情的嘲笑着。楼晓衣她没有还口。她只是哭着,拼命从那女人的手里挣脱了。而我坐在六楼,赶下来,已经是事后了。

那次,楼晓衣受到了学校广播通报批评,我也被辅导员叫去问话了。

这件事后,楼晓衣有好一段日子没有来上课,她也没有跟我联系。我知道她在怪我。毕竟,在她受到屈辱的时候,我确实没能及时赶下来。

是我欠她的。

《失路人》--人在武汉'5'

'5'

武汉的冬天来的特别奇怪,特别突然。

不仅天气变得快,而且温度降得更快。

我觉得冬天,人在武汉,需要的不是太阳,而是火炉或被窝什么的。尽管这样挺俗气的,但是,很实在。

那年冬天,当第一场雪侵袭了这座城市的时候,消失了的楼晓衣就又重新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她做了一件很奇怪的事,说出来,你也许会觉得不可思议,她以我们两人的名义买了一块墓地。

那天,我们一起站在公交车上,车一直开到了郊外。

天地间是一片昏灰埋暗的素白,雪花正摇摇晃晃的从天空中被抛了下来。望着不停倒退到身后,正同时一点点被雪掩埋的泊油路,我感到很茫然,也很幸福。我不知道这条路何时才能到终点。

就像现在的日子,又何时才是一个尽头呢?

当时的那种幸福感似乎很遥远,而现在,我确信自己曾经把它紧紧握在手间。只是后来,我松开了手,它轻轻飞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奇软绵绵的雪,洋洋洒洒的数日,没有终结。风一吹起来的时候,那些柔嫩的雪花就开始漫天摇曳,枯草紧贴着大地,慢慢匍匐到了更远的地方去,小片的积雪在草上半遮半掩的,害羞似的刚积满,又一点点慢慢融化了去。没有远山,空旷的世界里除了雪花落地的沙沙声,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这时候,楼晓衣就把我带到了那片墓地。

书郊区的野外,冷极了。她让我闭上眼睛,等我睁开时,我看见她正微笑的站在一块墓碑前,四下是一片空寂的神秘气息,那些离离的坟墓上早已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雪,隐去了墓碑上的姓名,而在她身边的那块墓碑上的积雪已被她用手清理干净了,碑是新的,上面刻着天长地久,还有我和他的名字。冷风吹过,吹掉了她的帽子,也拂动了她颈上围着的长绒围巾,她的长发一散而开,迅速粘满了雪花,与雪一起随风轻舞,舞动的发尖上,是我被冰封了千年以前的思念。

我所有的感动,所有的伤感,在那一刻彻底突现。

我跑到她身边,心痛的抱住了她,她把头埋进了我的颈里,然后我们的眼睛彻底的沦陷,再也忍不住的眼泪,如大雨滂沱。

她说,我爱你。

我说,我也爱你。

多年以后,当这幕情景再次在我眼前浮现时,我热泪盈眶,满心激动,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清楚的记得,那年,那天,那块墓碑上刻着的是1994年。

以后的时间,纵然再漫长,纵然有再多的欢乐亦或悲伤,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意味。

那天,我问楼晓衣为什么要弄这样的一块墓碑,还要把我们的名字可在一起。她却说,好兄弟,讲义气吗,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我又问她,那你为什么要说爱我啊?她就装着一副很是不解的样子说,有么?

这不禁又令我大失所望。

楼晓衣就是那样口是心非的一个人,可惜我明白的太晚了一点。

楼晓衣家特别有钱,钱多的就像厕所里的手纸。她的父亲是房地产投资集团的,而且只有他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所以她有大把的钱花不完,这一点,我很羡慕。但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贪图她什么。

平安夜的那天晚上,她送给了我一块劳力士的名表,而我却送给了她一把两块钱的铁勺,寓意着她是个勺。然而她却喜欢的要命,这让我很沮丧。

楼晓衣她老是说我没有绅士风度,太过孩子气,所以送我一块表,希望我能天天戴上,看起来会很稳重。我想告诉她,我送她一把勺是想嘲笑她的,但是我没说。

那天晚上我们俩选择在凌晨时分逃了出去,像两个孤魂野鬼一样,在这座城市里游荡。也许是那晚玩的太疯狂,太随性随意了。我在很久以后才记起来,那晚,我是把楼晓衣挽着的。

那晚我都干了些什么呢?其实,想一想,也没什么,我只是挽着她的胳膊到处乱跑,一边尖叫,一边看烟火,一边吃好吃的,然后两个人一起找厕所。

那天,我们黎明的时候才乘公交车赶回学校的,车上,我们两依偎在一起,就睡着了。我做了一梦。

我梦见自己自己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条蓝色的牛仔裤,光着脚走在一望不到边的碧草间,草很软,挠的我脚心痒痒的,我觉得很快乐。可是,当我回过头时,我看见身后的小草正随着月光慢慢的苍白,一点点的变老,直到死去,然后时空流转,霞光突现,转眼间就到了秋天。

我看见家乡的柿子熟了,在那片金黄的山坡上露出了她们含笑晕红的脸。当夕阳缓缓坠下山头,一丝丝把自己藏在山后,小心翼翼的睡去时,父亲正扛着锄头,叼着旱烟袋,母亲提着大挎篮,他们一步一步的从山上走下来,走到市树旁摘下满满一篮。母亲挑了一个最大的给父亲,父亲一口咬下去,甜丝丝的,他又把柿子递给了母亲,脸上露出了舒意的微笑,伴着归巢的倦鸟,母亲也笑了,笑容灿烂如正慵懒睡去的夕阳。

那个梦里,楼晓衣没有出现,是唯一的遗憾。

《失路人》--人在武汉'6'

'6'

这些白日里的梦斑驳而冗长,梦里的人却不知要走向何方。

1995年,楼晓衣出国了。

出国前,她告诉我,她会回来的,要我等着。

我在黑暗中独自穿行,逃离了热闹的人群,在分秒流逝的时间流里等待,等待着她回来。我开始深深地感到了寂寞···

我把自己沉浸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没日没夜的为了游戏而消耗着自己。我沉默着,整日整夜的不出门,脾气古怪的跟每一个人敌对着。

我坐在这个随季节的变化而处在阴冷和火热这两种极端空气的寝室里,看着窗外的树一点点由光秃秃的枝桠变得满身翠绿,听着鸟儿的欢鸣和电脑里的枪炮声,心中突然不怎么想念楼晓衣了。只是在某个清冷的微晨,当大片大片的雾气灌进空荡荡的寝室里,我起身摸了摸窗户玻璃上冰冷的露滴,就看到了窗外的枯叶一片片孤零零的落地。我才发觉都没有人告诉我已经是秋天了,我突然觉得好难过。

楼晓衣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冬深了,跟她一起来找我的还有一个男的,我很荣幸的听她介绍说,那男的已经是她男朋友了。

其实,那男的长的特别猥琐。比楼晓衣矮多了,一头黄色的卷毛,还肥头大耳的,一双手十个手指,满是金戒指。特土,特俗气。

那天吃饭的时候,我都差点吐了,尽管楼晓衣依然像往常一样给我拼命地夹菜,把好吃的都推给我,可我什么都没吃下,就起身走了,我真想破口大骂她,楼晓衣,你他丫的不就是看见人家有钱么,有本事你叫他天天给你煮金元宝,给你煮金戒指吃。我算是看穿你了,你这白眼狼,睁眼瞎,你这么多年就当我是武大郎来着。

我在心里恨恨的骂着,可骂完了我才想起来问自己,我是她的什么?

我什么都不是。

我不能给她想要的。

我开始接受于现实,我是一个穷光蛋,没钱,也没本事。

那之后,楼晓衣来找过我,每一次我都躲开了。

有一次,实在没法躲了。于是,我当着很多人的面恶狠狠的嘶声对她说:“你犯贱啊?!还来找我做什么。你滚啊!我不想再见你。”

那天,她当众就哭了。

而我强装着不屑的离开。

其实,那天一回寝室,我就哭了。

《失路人》--人在武汉'7'

'7'

时间,重复了。事件,渐渐空白。

1997年的春天,我过的相当无聊,整个人都快霉烂在了学校图书馆。我一直在写东西,然后看书,看完之后再写,写了之后就把它们全都撕成了零星的碎片。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就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把它们全部抛向天空,然后像雪花一样一片片的落下来,落在了我身上,也落在了地上。

我觉得很愉快。

有时候,我在图书馆翻那一册册很旧的老书,我穿行在一列列书架中间,透过书的空隙去看对面的人影,那种感觉带着一种很特别的迷幻,仿佛看到了时间在透光的缝隙中飞逝,让我一时想不起,猜不透这年轮。

那些老书的纸张已经发黄变脆,有一股时间的味道,而且有很多书里面都住着白色近乎透明的小虫。我没有伤害它们,我觉得这些小虫很可爱。我想,要是有一天,我也能变成一只住在书里的虫子,那该是多么的奇妙。

没事的时候,我就到到市区乱转,我喜欢武汉的这种繁华破败的夹杂感。它虚伪得如同我的学业,如同我的人生。

摇摇晃晃,零零乱乱。

看不穿的梦境里,是遗憾。

唯有遗憾。

在那之后,楼晓衣没有再来找过我,我们也没有再遇见。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再次走进校门口对面的巷子的时候,才发现两边油腻的墙壁上攀沿着的是几片已发新叶的爬山虎。正张望着时,扑扑的一片振翅声响后,鸽群从二楼的楼顶一飞而起,qǐζǔü,四散开来,冲向了碧蓝的天。我看见一个穿着火红绒衣的老婆婆正向这边的女儿墙走来,她戴着眼镜,满头银发,笑容温暖亲切,正提着一个精致的小铜壶,应该在浇着墙角处摆放的花草吧。她看向我时,我也正看向她,然后,她向我招手,示意我上楼去。

我爬上楼时,才发现楼顶与楼下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金黄色阳光散照得并不太均匀,光线一束一束的,能分明看见空气中的浮尘和闪耀在远处的光斑。楼上摆满了小盆的桃花。花开的清粼粼的,那一片羞答答的绯红,好似浅浅浮动的浪涛,又仿佛红泥烟云。婆婆站在花丛中,正浇着墙台上的几棵兰草,她动作优雅而轻软,柔美的如同一位舞者,举止间跳跃闪动的是青春的韧性。

金黄的阳光下,我感觉眼前的一切像是在仙境。

婆婆向我招手说:“闵雨,我们又见面了。孩子,你瘦了。”这声音好熟悉,可惜我一时没有想起。

我站在那儿,努力的搜寻着脑海里的记忆,却还是没有想起来。

婆婆笑着说:“怎么,孩子,你忘记了么。你还买过我的茶蛋呢。”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她和卖茶蛋的那个她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

在与婆婆的闲谈中,我才知道,她原来是我们哲学院的一位老教授,老伴过世了。这些年一直一个人生活。我听过她的名字,但是因为我不喜欢哲学,所以没有见过她。

她说:“不是每个人都要按着固定的模式来生活的,偶尔换一种方式,换一种身份,我觉得会更好。

人生,本就是一种宽恕的过程。对自己宽恕,也对别人宽恕。再卑微的人都会有高尚的精神。只有用别人的方式生活过,你才能更多的体会到活着的乐趣。孩子,试着去宽恕别人吧。”

听着婆婆的话,我似懂非懂,她回屋去牵着楼晓衣的手来到我面前时,我才明白她的意思。

当婆婆把楼晓衣的一双手放到我的手里时,我没有接下,而是用力的甩开了。

在我转身走下楼的时候,我听见了婆婆叹息和楼晓衣的哭泣。

如果时间永在,飞逝的只是我们自己。

我不知道,当时我还会不会难过的走开,却没有回过头去。

所以,在故事说到这,说到曾经的我自己时,我突然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失路人》--人在武汉'8'

8'

时间,没有结束,记忆重新回来。你没有离去,我没有走开。

以前,看见故事里熟悉的陌生人时,我觉得这话写的特别矫情。我很不屑。

我觉得一个大男人为了一个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这特恶心。

可是,当我自己真的哭过之后,我才发觉,为了一个女生哭的时候,也并不是那么难以为情。

其实,真正的爱情,爱到深处后,你才会发现自己有多么的卑微。

我是一个自信的人,可是我也曾那么卑微的去爱过一个人,一切是那样的美,但回想起来的时候,我却不想再回去了。再也不想回去了。

我把那段时间称作金色与幽暗并行的岁月,一切只等时间来把它冲淡,抹去我们相爱过的印记。

看到你和别的男孩子说话时,我的心里很难过,而当我和别的女孩子在你面前说话时,我的心里会更难过。这种感觉,也只有在见到你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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