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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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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你们都叫他三少?感觉像手下对主人的尊称,明明你们都比他大。”

“那个啊——”拖着长达十几秒的尾音,林末才慢腾腾道:“打从他一出生大家就都这么叫他,习惯了,算是一种昵称吧,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安乐点点头,不再追根问底,虽然他觉得林末的解释有点此地无银的意思,但,具体如何却跟他没有多少相干,就当是昵称好了。

两人转移话题闲扯着,十二点过半时,宁珂来了,笑容可掬的把一只比安宁还高出一个头的超大灰熊放到他枕边,两只手好奇的在他身上捏来摸去,乍乍称奇,为孩子柔软滑腻的皮肤感叹,又为孩子小小脆弱的身骨疑惑,就跟从没见过没摸过孩子的非地球人似的。

安宁巴眨着大眼,愣愣不知所以,但因为昨晚哥哥说过有朋友过来,知道是眼前这个奇怪的人,便也不觉得害怕了。

“诶你别这样弄他行么,布娃娃呢!”林末心疼了,赶紧将小家伙抱起来搂住。

“娃娃,叫宁叔叔。”安乐一派平静道。

“宁叔叔。”安宁从善如流唤道,一把童音让宁珂是既兴奋又不满。

“为什么要叫叔叔,应该叫哥哥才是!我才多大呀就成人叔叔了,还跟林医生排一队上了……”嘀嘀咕咕,抱怨不已,末了将那颗耀目的红脑袋伸到他面前,讨好的谄媚笑言:“娃娃,来,叫宁哥哥。”

安乐一把将他扯到床边,眼神横过去,慢条斯理道:“行了,他才六岁,叫你一声叔叔也不过分。你一个人过来的么?”

“没啊,还有咱们三爷也来了,他先到楼上看望一下他爷爷的故友,那老头子是昨天中午进的院,好像是心脏病什么的。诶,老人家就是麻烦得很,不是这个痛就是那个病,我将来要也这样,qi书+奇书…齐书非得在病发前把自个埋了,一了百了,化作春泥还能护花呢,赖活着把身边一群人都给折腾得死去活来,作孽……”

话没说完,林末已经操起桌上一颗硕大的丰水梨砸过去,阴森森道:“你小子在这么口无遮拦,我现在就把你灰飞烟灭了。”

“嘿,别啊!”宁珂讨好的举手示降,嬉皮笑脸道:“我随便说说而已,别当真。你也知道我平日对那些老爷子们多尊敬多孝顺多爱戴有加,病在他身,痛在我身啊。”

林末乜了他一眼,漫不经心问:“是老爷子哪个故友?”

“你不知道?”问完又拍额——昨天林医生休息,当然不知道了,耸耸肩道:“是莫老爷子,好象不是很严重,具体的呆会儿你自己去问问。”

“你知道了怎么不上去看看他?”

“一,我拿这个大娃娃去探一老人家的病会被人当傻子;二,我估计此时莫家兄弟也在,为了不让流血事件发生,三少也希望那个我别上去;三,我对安乐的孩子很感兴趣,之前连听都没听他提过,太神秘了。”

“是我弟弟,他叫安宁。”安乐平静的纠正。

“嘿,这名字听着就深得我心,是跟我一家的。”宁珂笑,探身朝安宁伸手,“来,让叔叔抱一下。”

安宁犹豫不决,望望不做表示的哥哥又望望笑盈盈的末叔叔,半晌,终于怯生生张臂攀上去。宁珂如获至宝的兴奋不已,小心翼翼的放轻手力搂着,笑嘻嘻对安乐道:“我从没抱过孩子,想不到这么可爱,跟猫咪一样。诶,他好养么?”

这语气怎么听都像是在问:你猫挑食么?平时丢吃什么?会随地大小便么?会……

安乐和林末都不忍看他了,觉得再多的言语对他来说都不啻对牛弹琴、夏虫语冰,这人轻狂张扬的个性里暂时还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父性。他只是好奇心作祟,不出多时便会觉得无趣了。

“你的手碰到他的伤腿了,宁珂。”

拾荒 act 65 :娃娃

悠然的声音自门口响起,房内的人齐齐望出去,原来是那朵风姿卓越的牡丹移植过来了。他展颜漫笑的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亮如点漆的眸子温柔的看着安宁,两手伸到他面前,轻言细语的说:让我抱一下好么,小娃娃?

安乐暗翻白眼,不耻他每次出场都像是众星捧月似的,也不怕闪了别人的眼!

安宁望着牡丹,忽然笑了,小身子蹭过去,小胳膊揽住他颈子,小脑袋也搁在他肩上……

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涌上来了,安乐感觉这个孩子喜欢牡丹,就如同当时他喜欢萧香一样,第一眼见这就不自觉的靠上去巴着不放,是因为这两个人身上都带着香气么?“娃娃……”

“嗯。”安宁睁着一双无邪的眼看他,欢喜的笑道:“哥哥,他和萧哥哥的味道不一样喔,可是很好闻。”

安乐抚额,无奈至极。“他是……呃……”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说牡丹哥哥很奇怪,说三少哥哥更奇怪,说官越……这名字还是从别人的嘴里知晓了,他们没有正式的自我介绍过。

“管越。”牡丹轻快的接口,“叫管叔叔。”

“一听官叔叔这三个字,立即就让人联想到你爸你叔伯他们,”林末忍俊不禁,“真让人崩溃的三个字。”

“嘻。那叫越叔叔吧。”安宁抬起小脸对他笑,“我叫安宁。是哥哥起得名字,他说不仅是邦安家宁的意思,还希望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君子安宁。”

牡丹笑盈盈颔首赞同,顺着他的话一路迂回巧妙的询问,不稍片刻,便叫对他深信不疑又喜爱的安宁把自己怎么到安家的大概情况都交待了,小家伙尤不自知,兀自说得飞快,让安乐着实无语。

林末和宁珂早已各自拉了椅子端坐,兴致勃勃地听他讲,连连点头表示明白理解,心里也对安乐更多了几分佩服:一个未成年的少年能独自带着个孩子,却是非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四哥,小家伙什么时候做复健?”牡丹高坐在床沿问矮坐跟前的林医生,那阵势还真像是皇帝询问臣子。

“安排在下周三。怎么了?”

“没什么。那什么时候出院?”

“现在就可以出院了。”林末淡淡道,“可出院回去没人照看他,便让他继续待在这儿,反正我的时间多的是。”

安乐惊疑的望向他——他从没跟他提起过,还一直以为是伤情问题不得不继续住院,这,这都多久了?白花了多少钱在这儿啊!可怜他节衣缩食得到现在连那笔庞大医药费的零头还没凑齐呢!

“看我做什么?”林末飞了个暧昧的眼神给他,无辜道:“你也没问过我呀,我会自动默认为你是同意的。”

安乐脸上青白交错,气急败坏又无可奈何,忍了又忍才平静道:“现在就去帮我办出院手续。这地方我们住不起。”

“医药费一分没叫你就想走了?美得你。”林末慢条斯理的把大口袋里的笔、纸取出来,龙飞凤舞一串数字画上去,有慢吞吞把纸片折成漂亮的小纸鹤,准确无误的飞到他膝上后又得意洋洋的飞转起笔。恶劣的笑道:“贵宾折后六万八千五百五十八元,免你小零头,只需付六万八千五,什么时候交清什么时候走人,噢忘了说了,这费用并不包括复健费在内,所以你最好备个六万块。”

安乐这回变黑脸了,咬牙切齿愤懑不已。这才几天啊涨了近一万八千块,他是往药里添百分百精纯提炼的黄金了还是添银了?难不成连那汤饭水果的钱一并计算进去了么!

“哥哥他骗你的!”安宁忽然扬声叫,手指林末,求证似的沮丧着小脸道:“末叔叔,你明明昨天才跟我说医药费是四万不是么?李伯当时也在,他也听见了……”

“诶你个小乖乖,”可怜兮兮的表情激起林医生澎湃的爱心了,飞快将他接抱过来,大手抚上他苍白的小脸,赶忙安慰:“是是是,末叔叔跟你哥哥开玩笑呢,别急……”

安乐打断他,掩饰不住语气里的浓浓尖刻:“怎么又变成四万了?那又是打了少什么高级别的折?”

林末斜眼乜他,扬起调子道:“你是不是好歹还是怎么的?人家千恳万求的想多减些医药费呢,你还嫌太少了?这么跟你说吧,娃娃住院这一个多月的床位费是零。知道什么意思么?你们现在站着坐着的地方不是病房,是我的专用的休息室,明白了?你以为这么个大间为什么一直只是你们出入、还有书桌椅、卫生间和淋浴设施、连床都比一般病床大很多?我都委曲求全的每次都去跟同事合挤一屋了!”

每次?同事?安乐咬牙。明明大部分时间都跑来跟孩子挤着睡觉,亏他厚脸皮的说得出!

“就这样了,继续住着吧,等做完复健再办出院。”林末又替他拍板了,转而笑眯眯问安宁:“好么娃娃?”

安宁只顾蹙着细眉担忧的望向自家哥哥。

牡丹突然轻笑出声,似责备的眼神扫了林末一眼,有安抚似的朝安宁眨眨眼,最后停在如老僧入定看不出何想法的安乐身上,一寸不漏的细细巡视,半晌后才悠悠然道:“想什么呢?咱们林医生从来都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事实上他温文尔雅又豁达大度,待人是很真诚的。”

这话是褒扬没错,但怎么听都觉得背地里是暗讽的。安乐觉得应该重审牡丹在他心目中一惯的高贵温雅的形象,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事物,透过现象看本质,将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抓住事物的本事——这人该是个笑里藏刀的人,且功力高深比唐奸宰李琳辅犹过之无不及。

“你们吃过午饭了么?”

“什么?”宁珂反应不过来。明明刚才还在赞扬林医生的,怎么瞬间就转到吃饭的问题上了?

“没有等会儿就去吃。”牡丹笑答。

“都一点多了,赶紧去吧,饿着了伤身体。”安乐说的虚情假意,摆明了赶人。

牡丹斜睨他一眼,朝宁珂眨眨眼,又笑意盈然的把安宁请放到床上,温言道:“叔叔先走了,有时间再过来看你好么?你喜欢什么?”

安宁紧捉他的手,嘟起小嘴撒娇:“要漂亮的图画书,彩色的。叔叔明天还来么?”

牡丹作势思索,摇头笑道:“可能不行喔,叔叔最经很忙,等忙完了再过来看你好么?”

“……好吧。”安宁垂下眼敛,细声细气道:“等我能走路了,我去看你。”

“行了行了,这是上演还十八里相送呢,还没完没了!快走吧!”宁珂不耐烦的把牡丹拉开,往门外去。

安乐目送两人身影消失,转向瘫在椅上当静物的林末——那眼神此时正一波波向他传达“他们都走了,你也该走了吧”的讯息,可惜林医生视而不见,甚至连眼都没眨一下,犹歪着头不动如山。

“你是神经突发性瘫痪呢?”

“你居然连这个都知道,佩服。”林末依然维持静物该有的性质,连话都是从喉咙里飘出来了,非常机械。

安乐鄙视他,遂去把门锁上,刚转回头是问就被嘭嘭拍的山响,打开发现是李伯,他抱着个无提手的保温瓶,一身湿淋得跟落汤鸡似的,汗衫肩膀处被不规则划开,露出里面冒着血的七零八落的伤口,血把白色汗衫给染红了一片。

“这怎么回事!?”安乐把他拉进屋,接过轻飘飘的保温瓶又朝里面喊:“林末,快过来看看!李伯受伤了!”

“别紧张、别紧张。”李伯扯笑安慰他。

林末把李伯按在椅上,两手揪起衣领处,呲拉就把汗衫给撕了,俯身仔细查看那一片伤口,半分钟后,轻描淡写道:“擦伤,没什么大不了的。这身湿淋淋的又怎么回事?掉医院门口的鱼池里了?”

“别废话!快先清理伤口!”安乐横他。

“行了知道了,等一下。”

林末说完便飞跑出去,一会儿又跑回来,手上多了些消毒水、棉笺、药盒、绷带等东西,迅速灵敏的清血消毒又上药绑绷带,弄完后也不过几分钟时间。安乐总算是亲眼验证了他时时挂在嘴边的“医术强项”了,看着确实挺那么一回事的。

“怎么弄的?”

“我出门时突然下雨了,下车过马路时路太滑,一不小心就跌了,一辆摩托车没来得及刹车就擦了过去,伞也飞了东西也撒了……诶,我炖了一个多小时的汤呢,真可惜,都快到了还遇上这种事,真是!”

“管那汤做什么!人好好地就行了!”安乐怒斥。“等会儿我送你回去,明天也别出来摆摊了,先休息几天。”

“不要紧,没怎么样。”李伯惦着他那些小玩意儿,也惦着每天那些东西带个他的几十元收入。

“李伯,听我的,不然我把你那些东西全烧了!”安乐板着脸道。

“好好,听你的。”

安乐抿着唇等林末去取了药过来,立即拿了伞把李伯送回家去,拿了几本书后又返回医院,林末这时候已经不知所踪,他锁了门换了身衣服上床和小家伙一起睡午觉。

傍晚六点多时醒来,吃了晚饭后安乐坐在床边看书,安宁则也伏在床上小桌上写字——这是他每天要做的功课——安乐不希望他因为没继续上学校而就此停下该学的课程,他甚至已经把二年级的课本都买齐了,打算等他出院后再慢慢教。

约一个小时后,安宁把本子放到安乐面前,扬着小下巴道:“我写完了,没有错字。”

“我检查完了才知道。”安乐笑睇他一眼,逐字逐句看,然后指点一处挑眉问:“这个是什么?”

安宁探头一看,小脸蛋蓦然泛红,扭捏着把本子抢过去,飞快擦掉又重写,解释:“‘云’和‘去’太像了,不注意就写错了,我保证下次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安乐似笑非笑的撑着腮帮子看他,慢悠悠道:“讲个小故事给你听。古时候有位教书先生,有一天他教学生们念孔子的句子‘都都平丈我’;学生说‘先生错了’;先生说‘哪里错了,教你念你就跟着念’。其实呢,孔子那句子的原句是‘郁郁乎文哉’,这位白字先生就这么不懂装懂又不知悔改的误导了学生。”

“我懂……”安宁垂着头小声反驳。

“哥哥又没说你,你垂头丧气做什么。”安乐伏在床沿,笑眯眯的揉他小脑袋,“末叔叔有跟你说了什么了?”

“他讲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了。”提起这个,安宁一张小脸就发光,兴致勃勃道:“白马王子骑着他的黑色千里马去森林里找金矿,不小心迷路了,他走啊走,又累又渴,好不容易找一汪泉水,可是没等他拿出水晶杯,那汪泉水就飞到半空中了,还说‘嘿哥们,你想喝我啊?没门儿’。于是白马王子只能又无奈的走啊走,然后他就死了……”

中西结合,童话与神话共存,狗尾与貂尾并蒂,非常强大、有力且有奇特的阵容!

安乐郑重的追问下文:“那白雪公主呢?”

“还没说完呢!”安宁不满的嚷嚷,继续说:“白马王子死后,屋子变成一个坏巫婆,她咭咭咭的奸笑着,想把白马王子带回深山老林里当压寨老公。这时候,七个土地公公突然冒出来,用土冒神仗施了仙术把巫婆变成一朵黑蘑菇了,然后他们嘿哟嘿哟的把白马王子抬走,放在土地庙里供着当形象代言人,每天给他烧三炷香祭一个猪头。有一天,土地公又一起出门猎猪了,白雪公主戴着一顶小红帽到土地庙前捡苹果,看见了供桌上的猪头,顿时口水稀里哗啦的流,见四周没人,立马就进去把猪头放进篮子里,然后又看见躺在桌上的白马王子,心想:啊,这小哥哥长得真不错,不如一起带回家了吧。然后就把他带回家了。”

“……”安乐无言,此刻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林医生非得留娃娃住这儿了,因为只有这孩子才会出对她乱七八糟的故事追捧有加!

“末叔叔还说白马王子后来被救活了,从此过上了幸福的小白脸生活。不过我觉得这样不好,爷爷说人生出来就不应该赖活着,应该努力体现自己的价值……”尾音减弱,小家伙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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