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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人鱼之净水明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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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海澄依然不能离开雁回湖,也幸好他生性淡泊,如果是个性子跳脱的,恐怕早就被这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枯燥孤寂的生活给逼疯了。

他总有法子给自己找到乐趣。

比如,观察一年四季当中,那些一景一物,或动或静,或荣或枯,绿了又黄,花开结果的妙处。

他如今也不用睡觉,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干这种琐琐碎碎的事情,守着一颗桂花树种子慢慢发芽,守着一朵紫花野菊慢慢枯萎,看嫩竹怎样抽去笋衣,看青苔怎样爬满石椅……

除了植物,雁回湖里也生活着许多会动会跳的小生灵,比如草丛里的蟋蟀、青蛇,花树间的蝴蝶、蜜蜂,湖水里的游鱼、青蛙,这些可爱的小东西陪着他消磨了不少时光。

闲来无事,他还给他们取了名字,他尤其喜欢其中一只叫做“小玉”的玉色大蝴蝶,小玉在花丛中飞来飞去忙活着采蜜的时候,君海澄也缀在后面飘来飘去,刚开始的时候,这种幼稚的行为给他带来很大的苦恼,要么转得昏头转向,要么一个刹车不及撞到树杈上去,虽然不疼,可是丢脸啊!

不过慢慢的,他的动作越来越灵活,起转腾挪,穿花度柳,说不出的自由自在,身姿竟比那翩翩蝴蝶还要飘渺灵动几分。

对此,君海澄十分得意,功夫不负有心人么。

至于之前那些在半空中团团打转、挂在树杈上下不来、从天上栽到地上的囧事,君海澄脸皮厚厚地表示,那都是浮云啊浮云。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当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林逸谦和方霖再度回到雁回湖的时候,君海澄才惊觉,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十年。

五十年的时间,足够两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变成两个日暮西山的老头。

两个老头不让手下人动手,颤颤巍巍地亲自打扫出一片干净地方,然后摆上祭品,点燃香烛,烧起纸钱。

香烟弥漫,火光袅袅,一时间两个人都沉浸在往事当中。

方霖从祭品里扒拉出一颗巧克力糖,扔进自己嘴里,忽然笑道:“也不知道为什么,澄澄的骨灰明明葬在墓园里,偏偏大家都喜欢到这里来祭拜他。”

林逸谦凝视着火光,仿佛能透过火光看到昔日佳人的音容笑貌,他站起来,双手撑着拐杖,多年位高权重的生活让他身上多出一股难以忽视的冷冽威严,只是站在那里,就能夺去所有人的视线。

声音低哑:“那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让海澄选,比起墓园那阴森森的地方,他一定更喜欢呆在这里。”

对啊,君海澄呆呆地点点头。

旋即想起来,他们看不见!

“是啊,”方霖也点头,“我们年轻那会,大家都爱去酒吧、歌舞厅、赛马场之类的地方找刺激,偏偏他像个小老头儿似的,成天往深山老林草堆子里钻。”

林逸谦脸上也浮现淡淡的笑意。

我不是小老头儿,你们如今这样才是真真正正的小老头儿呢!君海澄怒瞪。

两人在风中伫立良久,直到香烛燃尽,方霖又从祭品里刨出一颗牛奶糖,塞进嘴里,砸吧砸吧。

林逸谦侧目:“那是给海澄的。”

方霖摆摆手:“放心吧,小澄澄不会介意的。”

谁说的?君海澄斜眼,我很介意!跟一个死人抢吃的,你好意思吗你?

方霖当然不知道有只鬼正在腹诽他,继续道:“我最近日子过得有点糟心,很需要糖果的甜蜜来安慰一下。”

林逸谦冷哼:“你不是一直吹嘘自己有个得意孙子吗?后继有人,安享晚年。”

“我原本是这样以为,不过方子歌他,”方霖顿了顿,神情复杂,“最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是娱乐圈的明星,那孩子,居然跟我说这辈子就认定了他,再不会娶别的女人,就算放弃家族继承人的位置也无所谓。”

林逸谦静默半响:“……也许是小孩子年轻,只是玩玩。”

方霖哼笑:“他可不是玩玩,连绝食都闹出来了,他老子气得差点打断他的腿。”

“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的那些子孙里,只他有魄力支撑起整个方家,其他的都是些不成材的东西,只会吃喝玩乐。”方霖叹口气,“我给了他三年时间,三年里不许他与对方联系,并且不靠方家的钱势,打拼出一番看得过去的事业,如果他做到了,我就认下那个男媳妇,其他的人我也帮他摆平;如果做不到,就一切免谈。”

方子歌的事给了两位老人不少触动,一时间又安静下来。

君海澄歪着头,坐在树枝上,随风摇摆。

林逸谦和方霖在这里停留了一天,离开了,雁回湖再度恢复寂静冷清。

地上的香灰被风一卷,了无痕迹。

没过多久,林逸谦就死于一场政治风暴当中,同年,方霖病死,他的孙子方子歌提前接管方家,在他的掌舵下,方家的实力更上一层楼。三年后,方子歌不顾世人的谴责议论,堂堂正正风风光光地与同性情人,天王巨星柳沫举行盛大婚礼,夫唱夫随,婚后生活很是甜蜜。

君海澄依旧一只鬼在人世间飘荡,安安静静、淡淡然然地活着,继续探寻雁回湖的角角落落,给自己寻找乐趣。

自从他有一次掉进湖里,发现鬼是淹不死的时候,探险范围开始从地面扩展到水底,骚扰过不少小鱼小虾,钻过不少水坑石洞,顺便学会了游泳。

雁回湖的水很清,沙子也细腻,他最喜欢在月朗风清的夜晚,躺在湖底的水草上面懒洋洋地晒月光,看着游鱼在上方游来游去。

当君海澄以为这种生活会天长地久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慢慢变得虚弱,仿佛一阵微风就能轻易把自个吹散,这样下去,想来用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消失。

君海澄也就愣了一下,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当预感愈来愈强烈时,他便不再四处飘游,停留在雁回湖边的蔷薇花丛里,等待自己最后的结局。

某天,阳光普照,蔷薇花丛里的灵魂恬然一笑,慢慢地消散了,那丛蔷薇,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开过花。

☆、重生

四、重生

君海澄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会再次醒来,结果他现在,眨了眨天真无辜的清澈大眼睛,挥了挥肉呼呼的小拳头,不单只重新张开了眼睛,还变成了一只又肥又嫩的小婴儿。

这意味着,他可以再世为人。

做人呵……他做鬼的日子远比做人的时间长,长到他都快要遗忘,昔日为人的感觉了。下意识地将小拳头塞进嘴里,咬~~不疼,他的牙齿还没长出来呢,口水把拳头涂得黏黏答答的。

不过……他确实活着,真真实实地活着。

真好。

日光煦暖,鲜花熏香,躺在摇篮床里的小婴儿望着虚空,露出一个让人心醉的纯洁笑容,抱着小被子陷入香甜的梦乡。

在废奴村里的人眼里,黑巫医巴德兰一直是一个心肠灌满毒水,夜晚会散发毒雾,阴险狡诈又贪财的小老头儿,除了吃人的变异兽,没有什么比他更坏的了,可是尽管如此,村民们却不得不用最美味的食物,最值钱的宝贝去供养他。

没办法,谁让这里是废奴村呢?

废奴废奴,顾名思义,就是被废弃了的奴隶,住在村子里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奴隶,这些奴隶因为身体残废或者犯错误,或者仅仅是因为贵族老爷看你不顺眼,在大城市里呆不下去了,被驱逐出安全线外,赶到这些边远的山区,让到处出没的变异兽来吃掉。

为了生存,这些人组成了一个个大部落,以血肉之躯和从垃圾处理区里捡来的武器,努力在变异兽的血口之下夺得一片生存的空间,只要不遇上兽群或者兽潮,还可以挣得一命。

只是,和变异兽斗争就免不了受伤,感染病毒,甚至发生瘟疫,作为一群连奴隶都不是的人,就别奢望会有白巫医愿意过来治病施药了,只有等死的份。但很多时候,如果有一个医生,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伤亡,减少损失,因此平日里无论巴德兰的要求有多过分,村民们除了怒目相视,也只能乖乖去做。

黑巫医和白巫医虽然都是医生,但是黑巫医远远不如白巫医那么受欢迎,甚至可以说是恶名昭著,因为黑巫医喜欢研究杀人的医术,擅长制作各种匪夷所思的毒药,性情大多喜怒无常。

在一千年前,曾经有过一名丧心病狂的黑巫医,私自拿一个小国所有皇室成员来试毒,结果那种名为“七月泣血”的毒药让这个小国在一夜之间变成死亡之地,无一人生还。

当时因为这个,小国效忠的主人中央帝国领头发起了一场对黑巫医的大型屠杀运动,继而纳索魔帝国、海盗宇宙城、塞洛玛星际联盟、威特苏拉大联邦等宇宙超级大国也纷纷加入,不管是真正仇恨黑巫医,还是碍于表面的面子问题,或是政治上的纠葛,总之,在那场屠杀之下,黑巫医的数量急速减少,到最后完全销声匿迹。

直到近几百年解禁之后才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冒出来,不过还是不为一般民众所接受,生活状况很不好,不是受控于特殊机构失去人身自由,就是在白巫医不愿意涉足的地方沉默地过贫困潦倒的生活。

巴德兰不知是什么时候来到废奴村的,反正等村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阴测测的拖着瘦弱的身体,在离村落水源不远的地方安了家。

这种强盗行为让村民们很气愤,然而没人敢赶他走,又不是不要命了,谁敢去碰那个整天藏在黑不隆冬的屋子里不出来的老毒物?再者两者也算是同病相怜,都是被驱逐的人,我需要你的钱财食物,你也需要我的医术药物,毒药在对抗变异兽的时候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因此除非巴德兰有时行为太过可恶,两者也算相安无事。

只是村民们发现,近些日子巴德兰有些反常,不再像只蝙蝠似的躲在他的洞里了,也不怕阳光照瞎他的眼了,频频外出,然后拎着大包小包回来。在村里人看来,就是这个邪恶的黑巫医又在打坏主意了,一个个都警惕万分。

有人说巴德兰在准备剧毒的药物来报复他们这个村子;有人说看到巴德兰在野外挖土坑掩埋死尸,还吃尸体上的肉;还有人说夜里在黑巫师居住的地方传来阵阵婴儿的哭声,里面还发出诡异红色的幽光。

总之说的越来越玄,越来越离谱,最后巴德兰光荣的成为了一只披着人皮在行走的变异兽!

废奴村村长泰蒙在众人群情激奋、杀气破表之前,赶紧将人们的情绪稳定下来,黑着脸命令所有人立刻回家去,不许再胡说八道瞎起哄,还揍了几个最活跃的小子一顿。

泰蒙在废奴村里是一个神话般的存在,他原本是一名军人,还是级别不低的那种,只是后来在一次争斗中打伤了一个贵族的纨绔子弟,被人整了,剥夺战绩,成为一个奴隶,辗转几番来到了废奴村,就留了下来领导着一帮残腿废胳膊的奴隶们在变异兽的眼皮底子下建设家园。

将整个废奴村包围起来的那道高高的城墙,就是他带领着村民,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垒起来的。

泰蒙不同于一般愚昧无知的奴隶,他上过学,接受过军事教育,因此更明白一名黑巫医在战斗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当初如果没有他的鼎力支持,巴德兰想在废奴村里安家落户,还真没那么容易。

因为这个,巴德兰虽然时常对村里其他人冷嘲热讽,对泰蒙倒还算和颜悦色,表现是泰蒙来寻医问药的时候,总会有一窝热情的尖嘴蜂对他夹道欢迎。

为此,泰蒙无数次捶胸,痛恨自己当初为毛要支持这个恩将仇报的小心眼进村?完全是在打击他继续做好事的积极性啊有木有?!

他决定,以后再也不乐于助人了!

揍完人,泰蒙身心舒畅,溜溜达达地向村口走去,摸着自个儿醒目无比的大光头想,最近巴德兰还真有些古里古怪的,难道他脑子真的被毒药熏傻了,打算灭了废奴村?想起巴德兰那鬼森森的小眼神,泰蒙不由打了个冷颤……

泰蒙走到村口,刚好遇见外出归来的巴德兰,一如既往的黑衣黑斗篷,风尘仆仆的牵着一头驼满货物的巨型四脚鸟。

四脚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生来脾气温吞,耐力好,经得起长途跋涉,速度还强差人意,在那些落后的星球上算是很普遍的代步工具。而且四脚鸟肉味道鲜美,在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还可以当成粮食储备,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之物,很受人们的欢迎。

不过废奴村的人个个穷得响叮当,全村也就巴德兰家养了一头,有钱人!

巴德兰微微掀起眼皮,阴测测地看了泰蒙村长一眼,绕过此人,继续低头走路,四脚鸟慢慢悠悠地跟了上去。

泰蒙…_…|||,赶紧出声:“喂,老不死的!”

人不鸟他,鸟也不鸟他。

泰蒙深受打击,三两步窜了上去:“诶,老不死的,你最近有点不对头啊!吃错药了,还是怎么的?老是往外跑,跟小情儿约会去了?”

巴德兰冷飕飕地盯着他:“你很闲?”

泰蒙动作一滞,严肃可靠状:“怎么可能,身为村长,我一向尽忠尽责,日理万机,不辞劳苦……”

巴德兰轻蔑地道:“那你现在的工作,是审问我?”

泰蒙皱起粗黑的眉:“这话也太伤人心了,我俩好歹也算朋友了吧,是关心你……瞪我干嘛?”这老家伙的脾气越来越阴晴不定了。

“放心吧,不会危害到村子的。”

泰蒙瞬间感动死,自打他们认识以来,巴德兰还是第一次对自己的行为动机作解释,平常他根本就吝啬于多说一个字。

“灭这么一个小村子,动动手指头就够了,哪里用得着这么大阵仗。”

没感动完,泰蒙就在好人二字后面打上无数个“×”。

看巴德兰牵着四脚鸟渐渐走远的身影,泰蒙插腰摸鼻,脑筋飞快转动起来,按老不死的说法,他动动手指头就灭了废奴村,如今这样进进出出大包小包的……到底发生了毛事?

还是……真有小情儿了?泰蒙忽然想起来,巴德兰最近身上打理得很干净,头发清清爽爽的,跟以前油腻腻一套衣服穿到底的行为有很大不同,于是越琢磨就越觉得,巴德兰一定是跟谁勾搭上了!

莫名不爽,泰蒙颇为恶意地想,得了吧,就老不死那黑漆漆的模样,那那副干巴巴的尊荣,谁会那么没眼光看上他?没准是个丑八怪!

想着想着,忍不住狞笑起来。

小奴隶豆生刚好挎着个破草篮路过,远远地就被自家村长的扭曲表情吓了一大跳,小心翼翼地凑上来:“村长,村长……村长!你中邪啦?!”

泰蒙一巴掌将小奴隶拍得原地转了两圈:“你才中邪呢,小毛崽子!”

豆生捂着脑袋嘿嘿直笑,赶紧跑开:“我走了!”

泰蒙吼一声:“挖野菜的话,不许走太远,你那身板还不够变异兽塞牙缝的!”

“知道啦——”

泰蒙又在原地站了半天,做了个决定,他要去探巴德兰的草窝,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黑巫医家是废奴村里的“富户”,家里有一栋两层木制小楼,还有一个石砌围墙圈起来的院子。小楼二楼是卧室、浴室,攀爬满紫藤萝的阳台,一楼是杂物间、客厅兼饭厅、厨房,还有一个地下室,是巴德兰的实验室。

院子里搭了个木棚,用来做四脚鸟的窝,空地上开辟了两块药田,种药供黑巫医实验所用。

巴德兰远远看见自己家的木楼,脸上浮起笑容,脚步急切地往前走,进了院子,也顾不得卸下四脚鸟背上的货物,匆匆进屋,走上二楼。

家用机器人斑斑迎了上来,瓮声瓮气地道:“欢迎主人回家!”

斑斑是三十年前就淘汰掉的老式机器人,被巴德兰从垃圾堆里刨出来的,东拼西凑好放在家里使用,巴德兰一旦进了实验室就会进入疯魔状态,平日里就靠斑斑打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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