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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末世生存录-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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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谦洗了把脸醒醒神,把厨房里的东西细细收拾一遍,趁着这会儿还没有断电,他从空间里取了好几个电饭煲出来,淘米、煮饭。作为过来人,他深知哪怕是吃冰疙瘩似的米饭也比嚼米粒强太多了。明天午夜的地震过后,天然气在很长的时间里将会是一个毫无意义名词,所以,陆谦现在要做的就是煮肉,煮足够多的肉。蔬菜可以生吃,但是肉生吃的话,对于习惯熟食的Z国人的肠胃来说,绝对是致命的。
陆谦把高压锅里放上水,把大块儿大块儿五花肉,飞快切成大小不一的肉块儿,即使这堆鲜血淋漓的冻猪肉毫无任何美感可言,他还是忍不住狠狠咽了咽口水。在末世活了七年,不仅仅只有丧尸对血肉有着无与伦比的渴望,人类为了吃肉同类相残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尽管他已经摒弃了善良,但他仍然还保有着作为人,作为高等智慧动物的底线,不吃同类便是其中之一。
在高压锅里放入肉和洗净的大土豆,再倒入几袋从超市里买来的卤料,加点儿酱油和盐,很快香味儿就飘来出来。对旁人来说,这种充满卤料的气味算不上多好闻,猪油的肥腻味道足够让任何一个爱美的减肥女士崩溃,不过,对某个对肉的渴望直逼丧尸的人来说,这种味道足以让他眼冒绿光大流哈喇子了。
高压锅最大的好处就是炖菜快,二十来分钟足够把一锅肉炖得烂熟。陆谦把炖好的肉倒进特大号不锈钢锅里,继续做下一锅,然后切肉切土豆块,机械的重复着。
陆谦的空间里最不缺的就是土豆,比起其他蔬菜,土豆的淀粉含量高,是最耐饿、最具食用价值的。每个超市的生鲜区都有特定的供货方,这些供货方通常跟菜市场的各种批发商贩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只要陆谦想要没有他们即刻买不到的菜。陆谦的空间里的食物,除了最基础的米面,余下最多的就是土豆和各种冻肉,以及鸡蛋。
这会儿的猪肉并不怎么稀罕,但当X病毒全面爆发以后,猪肉将成为奢侈的代名词。等到丧尸潮爆发以后,半数以上的猪变成了狂暴的丧尸猪,余下的要么成为变异野猪,要么沦为丧尸或者其他变异兽的食物。
猪肉有没有感染病毒很好区别,因为不管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一旦感染X病毒进化失败沦为丧尸的话,身体里血液和肉的颜色会立刻发生很大的变化,全部从大红色变成暗红色或者墨黑色带着容易辨识的脓黄色。而且气味上也会有很大的区别,会从血腥味变成腥腐味儿,闻起来很臭,根本无法通过检查上市,所以陆谦是不用担心自己买到受感染的猪肉的。
在末世,只有有实力的生存者基地饲养得起动物,而这些肉食只有有能力异能者或者基地上层才能享用,能力差的异能者或者普通人就只有流口水的份儿了。上辈子,陆谦和薛晨为了省晶核提升自己的力量,三五个月没吃上一顿肉是常事,即使偶尔在野外猎杀到小型的变异兽,也咽着口水拿去换晶核了。因此导致了陆谦如此馋肉,准确来讲,陆谦其实馋末世前一切可以吃进嘴里的食物,什么防腐剂,什么三聚氰胺,什么苏丹红,对他来说都是浮云。
据末世后期一份统计报告显示,什么都能吞进肚子里的Z国人,在霉腐食物抵抗力上是全世界幸存者中数一数二高的。虽然这份报告多半是瞎掰的,不过咱Z国人常年被各种食品添加剂‘熏陶’的肠胃器官跟其他国家的人比起来,绝对是杠杠的。而凡是带肉的就能下肚的饮食文化,让Z国人在食物方面的选择也趋于多元化,因此,即使在末世Z国依然是世界上排的上号的人口大国。
陆谦的旧空间保鲜能力相当不错,食物放进去从来不会变质,放进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拿出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子。
新空间看起来跟旧空间的差别非常大,但那种本质上的清新舒适充满灵气的感觉是没有变的,所以,陆谦相信新空间的保鲜能力一定不会让他失望。而后,事实证明,新空间的能力确实没令他失望。
一直到天亮,陆谦都在忙着做饭做菜,临着天亮的时候他馋得受不了了,吃了满满一大碗土豆炖肉,油嫩肥滑的五花肉配上炖得烂熟的土豆泥,吃得他差点儿囫囵着把舌头吞进去,因为太心急,舌头和上颚还被烫伤了几处。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一下吃饱喝足的满足感,很快就尝到了乐极生悲的滋味儿,在末世前‘娇生惯养’肠胃就提出强烈的抗议,咕咕响了一阵后,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原封不动的贡献给了‘五谷轮回之所’。
薛晨一觉睡到九点钟,拖着病体起来晕晕沉沉走到楼下一看,顿时心尖尖都在疼——怎么小谦的样子病得比我还厉害?
可怜陆谦熬了两个通宵,再加上拉了一上午肚子,此刻凤眼浮肿,脸色青白,脚步虚浮,确实还不如发烧烧得‘满面红光’的薛晨看着精神呢。
在薛晨的强烈要求下,陆谦终于答应先去睡一觉。刚躺上床,陆逊的电话就打来了,他听到哥哥和薛晨平安抵达青桐镇,悬吊着的心总算落地了,安心之余,心里又嫉妒的厉害。
凭什么陪在哥哥身边的人是那个混蛋?!凭什么他可以……
想到了什么,陆逊的眼神蓦然变得阴沉,捏着手机的手暗暗握紧。
转眼陆逊脸上的阴郁褪得一干二净,他担忧的问道:“哥,你的声音听起来不太好,是不是昨晚没休息好?”
“嗯,这两天一直忙,没怎么休息好。”陆谦才不会说自己吃肉吃得拉肚子这种丢死人的事情,就算亲弟弟也不能说。
“那你好好休息,晚点儿我们再联系。”
“对了,你租的那套别墅里的天然气还能用吧?”
“能,怎么了?”
“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多做一点熟食在那儿,最好买点儿液化气备着,A市那边的情况我不太清楚,但过了元月三日,水电气可能会停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天灾人祸接连爆发,在末世初期,水电气的供给停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后来陆续建立起生存者基地,供给才慢慢逐步恢复。
陆逊没有再多问什么,只心疼道:“我知道了哥,你好好休息,不用担心,我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嗯。”
☆、第六章 焦炭
陆谦的睡眠很浅,刚睡了两个小时,就被外面街道上的哭闹声给吵醒了。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从床上爬了气来,走到窗户边上,只拉开一点窗帘往外看去。
街道上围观的人群不少,大家指指点点低声窃语,陆谦看了一小会儿,便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邓老头估计离真疯不远了,居然用大铁棍把邻居老李家的京巴狗给敲死了,一条杂交京巴值不了多少钱,偏偏老李家的小孙女特别喜欢这条狗,看着邓老头把狗给她打死了,先是被吓着了,看着小狗死了血流了一地,又开始嚎啕大哭。她奶奶在整个青桐镇都是出了名的泼辣,这会儿楼底下闹得最大声的就数她。
最近因为‘热症’人数大增,闹得人心惶惶,前两天国家统一规定所有大中小学校先放假十天,等元旦节过了疫情稳定了再恢复上课,因此,这会儿镇上的小孩儿特别多。不懂事的孩子们在家长们的默许纵容下,纷纷围着邓老头大骂他疯子,个别胆子大的甚至会往邓老头扔小石头,不过这些小孩儿年纪最大的不超过十岁,最小的才三四岁,所以再怎么打骂也不会给邓老头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邓老头脸上带着憨憨的笑容,神情有些呆滞憨傻,不过他手里那根滴血的大铁棍还是让周围围观的大人们暗暗戒备。
整场闹剧的高…潮是邓老头的儿子邓青带着媳妇儿开着小车回到镇上,李家老太哭得愈发卖力,邓青的漂亮老婆嫌恶的从钱包里抽了三百块钱赔给她,邓青则跟他妈一块儿把邓老头半扶半拖拉回了家。
陆谦没有漏看邓青老婆脸上的轻蔑傲慢和看向邓老头夫妇时的厌恶,邓青的脸色同样不好看,再一会儿,邓青把车开进了家里,关上卷帘门,把一切好奇的视线隔绝在外。至始至终,陆谦都没能看到邓家捧在手心里宠的聪明小孙子,这难道就是邓老头发疯的原因?
算了,是与不是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过,邓青这个时候好端端的不上班,带着媳妇儿回到镇上,就有些值得推敲了。在他模糊而久远的记忆力里,邓青是一个很圆滑很有心计的人,为了攀爬很有几分不折手段的味道,这样的人在这个时候回到镇上,他必须更加小心些才行。薛晨现在‘病’成这个样子,他们在接下来最混乱的一段时间里,根本无法启程上路,必须得在青桐镇呆上一段时间了。
想着即将到来的末世,陆谦心里烦躁不安哪里还能睡得着,他穿好衣服走了出去。薛晨的房门虚掩着,他轻轻推开门看了看,薛晨躺在床上睡着觉,眉峰紧蹙,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
人类已经停滞了数千年的基因,因为未知的病毒,突然开始进化,这个过程绝对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
陆谦虚掩上门,很快下了楼,厨房里飘出一阵阵香味儿,他的脚步立马不自觉就偏离了轨迹。厨房的电饭锅里熬着小米粥,餐桌上还放着一盘碎肉芽菜,盘子下面压了一张纸条,陆谦把纸条抽出来一看,上面写着:记得把菜热一热再吃。后面还附一个傻乎乎的笑脸符号。陆谦也忍不住勾起了嘴角,不管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薛晨总是这么贴心这么照顾他,这辈子能够遇上这么个哥们儿(?!),值了。
陆谦一厢情愿自欺欺人的‘兄弟情‘冲淡了不少他心中的郁结,咕噜咕噜喝掉稀饭,解决掉一大盘碎肉芽菜,摸摸胀鼓鼓的小肚子,餍足的不得了。
青桐镇是个没落的工业小镇,如果末世不来临的话,明年市政将会拨款几个亿招商引资,毫无疑问这里将迎来第二次繁荣。然而,小镇注定等不到这天来临了,现在这里只有一条条纵横交错坑坑洼洼的水泥路,间或有几辆大货车呼啸而过,轮胎与地面巨大的摩擦声,引擎巨大的轰鸣声,汇集起来无比刺耳。镇上的人早已习惯这些声音了,脸上带着麻木的表情,自顾自坐着手里的事情。也会有调皮的小男孩,带着羡慕的眼神看着这些颠颠颇颇的庞然巨物。
在如此破败的小镇里,陆谦那辆经过改装的路虎就显得格外吸引人了。陆谦的爷爷姓吴,叫吴凡,是第一个抱着大笔资金到小镇上发展工业的归国华侨,人很斯文又有文化,说话幽默又平易近人,对厂里的员工和附近的邻居都很好,在小镇上极有人缘,从吴哥到吴老,从来都是亲近不失恭敬。
可惜,他在陆谦兄弟俩堪堪满十九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到现在已经有三年了,因为小镇上空气不好,他夫人又是在镇上的老房子里去世的,到了老年,他一直住在郊区养老,很少再回小镇上了,人走茶凉,还有谁记得他呢。
陆谦和陆逊在小镇上住的时间也不多,小时候一直跟父母住在一起,后来父母车祸去世了,跟爷爷奶奶一块住受尽白眼和冷待,外公外婆看不下去便把他们接到小镇上了。他们兄弟俩在这儿住了三年多,外婆也去世了,又因为要读初中的缘故和其他种种原因,外公索性搬出了小镇,他经营的工厂一早已经高价转让了,所以没什么牵累,直接带着钱跟他们一块儿搬到了B市,买了一套小别墅住着。
陆谦和陆逊倒是挺喜欢这个小镇的,这里尽管环境不太好,但毕竟有一个他们给予了他们温暖的家,他们都是很念旧的人,所以搬到B市去了以后,他们每年寒暑假都要回到小镇上住上一段时间。
因为每年住的时间不太长,他们跟小镇上的人谈不上有多熟,大家彼此混个脸熟而已。再加上吴凡有钱又身份,不管他再怎么有亲和力,跟镇上的居民到底还是有那么几分格格不入。
很快,陆谦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把路虎开出了镇上居民区,加快速度跟上了前面那辆装满焦炭的大东风车。他按了好几声喇叭,又跟司机挥手示意,司机总算把车停在了路边。
“小兄弟,好家伙,这车不错嘛,找我啥事儿呢?”司机操着一口带着浓重东北味儿的普通话问道,他打量着陆谦,一米七八的个子,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有得一拼,身材板还没他儿子壮实,年纪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居然能这么好命的开路虎,啧啧啧,这年头奋斗多少年都TM不如人投个好胎。
陆谦开门见山道:“你这碳是给哪家厂送去的?”
陆谦这趟出来就是想弄点焦炭,没想到瞌睡碰到热枕头了,居然这么巧碰上一东风车焦炭。人类对自然界肆无忌惮地破坏终于招到了报应,到了末世除了人祸,天灾同样连绵不断,不说别的,光每年冬天的寒潮就能冻死很多体弱的人。树枝藤蔓不禁烧,没有能力的普通人根本甭想弄到足够过冬的柴禾,多少人为了砍柴死在了山上?至于煤炭,一来开采有难度,而来就算开采出来,也被军方或者大的生存者基地控制起来,用来生产军工了,幸存者们想烧煤生火取暖,没问题,用晶核或者基地的通用券、物资等等来交换,价格上绝对不比食物便宜就是了。
晶核因为它的特殊能量,在异能者崭露头角之后,立马成了比黄金还要硬的硬性流通货币,只要你有足够的晶核,在末世你能换到各式各样的东西。但晶核是异能者进化的关键,又有多少异能者舍得拿晶核出来换东西呢?不管别人如何,反正他和薛晨上辈子是舍不得轻易用晶核换东西的。
“N县的纸厂。”
N县距离青桐镇不太远,比起青桐镇的没落,N县的工业那是蒸蒸日上,在附近地区都极其有名。从青桐镇到N县这条路上没有什么关口,因为比较偏僻交警也很少来查,是超载车辆最好的路线,这在当地人和长跑这条路线的老司机来说不是什么秘密。
“四万块,把这车碳卖给我。”陆谦非常满意司机不是本地人,这意味着他卖了这车碳以后,今天之内是不会再回来了,至于以后,应该更没机回来这里了。
司机脸上明显闪过一丝贪婪,这车焦碳一共十二吨,他老远跑这趟就挣个三四千块钱辛苦费,还得自己垫本钱,转手卖给眼前的青年,他就能挣上两万多,这样的好事儿上哪儿找去?当然,司机跑了这么多年长途,也是老江湖了,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开路虎的富二代买这么多碳来做什么,但只要给能银钱两清,他就是卖了又何妨呢?有钱不赚那是傻子!
“我要现钱,四万五就卖。”司机坐地起价。
陆谦从钱包里掏出一小叠钞票:“四万五就四万五吧,这一千算定钱,跟我走吧。”
“成!”司机接过钱喜出望外道。
陆谦把路虎开到青桐镇工业区深处一个偏僻破败的化工厂,这家倒闭的化工厂是外公以前开的,外公高价转让后,对方经营不善,没过几年就破产了,被抵押的厂房也被银行收回了,却没能拍卖出去,一直这么荒废着。
司机把碳倒在陆谦指定的空地上,收了钱,乐颠颠的跟陆谦套话:“小兄弟,这厂子是你的?打算重新经营?”
陆谦冷淡道:“跟个朋友一块儿弄着玩玩儿的,没想赚多少钱,就想混个事儿做做。”
司机暗叹,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这么大一个厂子没个一两千万怕是撑不起来吧?一两千万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人也就玩玩儿,还是老话说得好: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司机套了会儿近乎,拿到钱以后,乐得眼睛都眯起来了,一趟就赚三万,赶得上他生意好的时候跑一个多月长途了。这小半会儿功夫,陆谦也把这个司机的脾性摸得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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