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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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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腿相触,电光火石之间,图腾心血奔涌,海底轮转动,军荼利尼喷薄而出!

    “砰砰!”两个马贼连人带刀撞飞出去,砸在墙壁上,浑身骨骼粉碎,烂成一团血泥。高登低哼一声,左手捂紧腹部,往金牙的方向追去。

    鲜血不停滴淌,两行深黑色的血迹蜿蜒通向远处,一行是金牙留下的,另一行是高登的。小妖精每次帮高登止住血,奔跑时的剧烈动作又扯开伤口,血液粘糊糊地浸透手掌,从指缝间渗流出来。

    再转过一条巷道,高登一眼望见背负金牙的马贼,正闪身进入路边的屋宅,另有一人为他关上大门。

    不等高登追过去,左面的巷口猛然冲出一个马贼,挥刀劈向高登。他们被金牙安插在赌场附近望风,如今陆续赶来,拼死阻击高登。

    高登脚步不停,在弯刀从头顶上方落下之前,倏然扑入对方怀中,匕首刺进心脏。当他推开尸体时,感到眼前发黑,大量失血令感官渐渐麻木。

    周围的巷道不断传来动静。赌场那一带,已是火光冲天,人声鼎沸,不少居民从睡梦中惊醒,跑出来察看。

    高登咬咬牙,竭力奔到屋宅前,伸手推门。随着一记闷响,门板震动,里面被铁条门闩牢牢插住,难以打开。“砰!”高登运转军荼利尼,拳头洞穿了足有半尺多厚的硬木门,他反手拉开铁门栓,径直闯入。

    一个人影站在院子里,弯刀横胸,面无表情,后方是门户紧闭的内宅。高登直冲过去,挥匕疾刺。那人大吼掷刀,弯刀尖啸着旋转飞出。“当!”高登手指弹中刀身,顺势一拨,弯刀倒飞而回,将那人腰斩。

    “扑通!”对方的上半身倒地,高登急掠而过。孰料对方还未死透,陡然伸出手臂,紧紧拽住高登的脚,死不松手。

    “轰!”息微术的波纹震荡,将对方的手臂炸得稀巴烂。高登右腿发力一蹬,像一枚****的石炮掠空数米,迅猛撞进内宅。“哐啷!”门板四分五裂,碎块迸溅,高登瞥见一道墙壁上的精铁暗门正在缓缓合闭,尚留出十厘米左右的空隙。

    “嗖!”钩索从高登腰间甩出,钩爪扣住暗门的门框,发出急剧摩擦的刺耳声响,暗门一时无法合上。

    高登一拉钩索,飞速掠向暗门。一只手从暗门后伸出,拨掉钩爪,暗门再次合动。

    霎时,高登扑至门旁,手臂闪电般探进空隙,不让暗门合闭。

    寒芒一闪,一柄弯刀狠狠斩向他手臂。高登眼中闪过一丝疯狂,不管不顾,息微术带动手臂上的肌肉纤维如波浪起伏。“噗嗤”一声,刀刃切进臂肉,被卸去一部分力量,与骨骼刮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

    高登闷哼一声,肩头卡住暗门的门框,全力猛顶,军荼利尼疯狂奔涌,仿佛咆哮暴走的凶兽。对方拔刀再砍,鲜血飞溅,又是一刀嵌入高登的手臂。

    “咯——咯——咯——”暗门被一寸寸强行顶开,空隙不断扩大。对方再次抽刀欲砍,高登已冲了进去,一脚踢爆了对方的脑袋,正是那个背走金牙的马贼。

    暗门在高登背后重新合动,他看到幽暗的密室内,金牙虚弱地仰躺在地,浑身染血,目光无神。

    老头艰难地侧过头,看着高登。双方对视数秒,老头嘴角微微牵动,好像笑了一下。

    “佩服。”老头嘴唇蠕动。

    “彼此。”高登慢慢走过去,一掌切碎了对方的咽喉。

    暗门缓缓关闭,高登摇摇晃晃地坐倒,四周陷入了黑暗。但更黑暗的是接下来的日子,他身受重伤,雀斑彻底暴露,马贼一定会展开最狠辣的报复。

    也不知道雀斑得手了没有?若是没有,情势就会更糟糕。

    半夜一点多的时候,番红花忽然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他住在酒馆二楼,房间原本是个杂物室,特意挪给他免费入宿。虽然狭小简陋,但番红花喜欢这种感觉。

    窗外,隐约传来人群的呼喊声:“起火了,起火了!”番红花披上外套,起身望去。街道上,一队队士兵匆匆奔走,人们拿着水桶大呼小叫。远处,天际一片红亮,升腾的黑烟像乌云一样涌动。

    忽然间,番红花听到门外木地板上的仓促脚步声,紧接着,隔壁的房门被撞开了。

第三卷 第118章 听我唱这首歌

    “砰!”木地板微微震动,重物倒地的声音清晰可闻。

    难道是小偷趁火打劫?番红花当即蹦起来,拉开门跑出去。酒馆欣赏他的歌艺,免费提供吃住,自己可不能坐视窃贼不管!

    二楼总共只有三个房间,另外两间一是洗衣房,一是酒馆主人的卧室,后者正位于番红花的隔壁。他一跑出去,便看到地板上的斑斑鲜血,不由一愣。顺着血迹延伸的方向,番红花看到卧室的门虚掩着,他想也不想就闯进屋子,大喊:“不管你是谁,立刻出去!”

    黑狒狒手肘支地,正吃力地从地板上爬起来,鲜血从他的大腿、肩膀、后背、胸口汩汩涌出。

    “怎么是你?”番红花吃惊地叫起来,一个箭步冲过去,扶起黑狒狒,“天哪,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快快,去我的房间,你这么乱闯可不行,别人会以为你是盗贼!”他侧过身,就要去背黑狒狒。

    黑狒狒按住番红花的手臂,喘息着说:“糊涂的小鬼,这可是我自己的房间啊。”

    番红花目瞪口呆:“你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你让我先治伤,再回答问题好不好?”黑狒狒苦笑着撑起上身,手臂抖抖索索,去够床头柜的抽屉。

    “哦哦,没问题。来,我来帮你!”番红花自来熟地拉开抽屉,第一层凌乱塞满了金币,闪闪发亮,各个国家的钱币都有。

    “哇,老板你好有钱!”番红花啧啧地说,又去拉第二层抽屉,里面堆着泛黄的旧纸张,纸上写满了曲谱和配乐的诗歌。因为时隔太久,书写的墨水已然褪色,字迹稍显模糊。但一笔一划,尽显工整。

    “真棒,这么多诗歌啊!”番红花激动地捧起纸张,两眼发光,“《饮酒歌》、《和我跳个舞》、《月亮河》、《老橡树上的黄丝带》……太厉害了,这是失传的《绿袖子》的曲谱啊,竟然也被你搜集到了!咦,这一首《听我唱这首歌》怎么没听说过,不会是——老板你自己写的吧?”

    黑狒狒瞧了瞧满身流血的伤口,刚要说话,看到番红花时而痴迷、时而惊叹的表情,他眼神恍惚了一下,陷入了沉默。

    “哎呀,你还受着伤呢,太对不起啦!”过了一会儿,番红花才如梦初醒地放下纸张,急急忙忙打开第三层抽屉,里面是各种伤药、绷带和几支炼金药剂。

    “帮个忙,倒一盆清水,桌上有瓶朗姆酒,拿给我。还有黑纸包着的那几包药粉,那袋白色的要兑水。再把那管贴着标签的炼金药剂给我……”黑狒狒接过番红花端来的水盆,脱掉衣服,熟练地清洗伤口、消毒,再敷上各种药物。整个过程,无论是把衣服连着黏住的血肉一起扯掉,还是往伤口上倒烈酒,他都面色如常,一声不吭,看得番红花钦佩极了。

    “老板,你怎么会受伤的?”番红花搀扶着黑狒狒上床,坐到身后,帮他缠上一圈圈绷带。

    黑狒狒迟疑了一下,道:“路上出了点意外。”

    “碰到劫匪了?咦,你身上全是伤疤啊。这道疤离心脏就差一点点,差点没命了吧?”番红花将绷带绕过对方的肩膀,打上结,疑惑地问,“老板,你以前是干哪一行的?怎么……”

    “我回城的时候,刚好听到你在一家酒吧里弹琴唱歌,觉得不错,所以让人请你来这里。”像一把生冷的刀切开木头,黑狒狒打断了少年的话,“听着小鬼,我只是一个想听你唱歌的人,而你只是一个吟游诗人。除此之外,何必要问别的?”

    “那倒是,嘿嘿。”番红花抓了抓脑袋,笑起来,“就像白朗宁说过的那句名言——相逢何必曾相识,对吧?”

    黑狒狒凝视着少年如黄金一样灿烂的笑容,心里莫名一痛。“你喜欢这些曲谱和诗歌?归你了!”他挥挥手,仿佛扔掉了一堆讨厌的垃圾。

    番红花欢呼一声,从床上跳下来:“真的吗?老板你真是个大好人!可你搜集这些诗歌肯定花了好多心血,夺人所好不太好吧。”

    “我不需要了。”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它们不能换钱,不能吃穿,只是一堆废纸加一堆废话。”

    “这不是你的心里话。”番红花认真地看着对方。

    “你这多嘴的舌头真该被割掉!”黑狒狒扭过头,咕哝了几句,“小鬼,最下面一个抽屉,把雪茄拿给我。对,还有火柴!”

    这层抽屉里很杂乱,雪茄盒、地契、宝石、黄金马刺、臭袜子……角落里还有一顶发白的大草帽。

    “哇,这是几十年前吟游诗人流行过的帽子!我死去的老师也有一顶,可惜丢失了。”番红花兴奋地拿起草帽,试着戴了戴。帽沿很宽,金丝带束边,呈现出漂亮的波浪形。整顶草帽是用稀罕的雪绒草编织的,不会渗水,也不易损坏。

    “现在的吟游诗人只戴丝绸帽子。”黑狒狒打开雪茄盒,里面有半根抽过的雪茄,茄叶纹脉细密,像一抹暗红褐色的血。“送给你了,拿走吧。”

    “老板你真够朋友!”番红花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草帽,眼睛忽然一亮,嚷起来,“你过去是个吟游诗人,对不对?”

    黑狒狒划亮火柴,忽闪的火光照出他阴郁的眼睛。倏然间,火柴熄灭,他重新划了一根,低声说:“是的,像你这样大的年纪,我做过吟游诗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这根顶级的舞之国雪茄,就是一位餐馆老板送给我的。”

    番红花道:“你一定唱得很棒吧。”

    黑狒狒点燃雪茄,烟雾缓缓升腾,遮住了回忆的就不能唱了,变声的时候,嗓子坏了。那些以前要我去表演的酒馆,不再欢迎我了。我试着唱过几次,总被人扔臭鸡蛋、烂番茄。”

    他用一种奇怪的声音笑起来,笑得绷带渗出了血:“那些人,曾经那么喜欢过我的歌,可一转眼,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我总得活下去。”黑狒狒深深吸了一口雪茄,慢慢吐出浓烈的烟雾,“没什么比活下去更丑恶的了。”

    “不对。”番红花正色说,“没什么比活下去更壮美的了。”

    “真是个傻乎乎的小鬼。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世道,哪里都是黑的。”

    “可我老师说过,世上没有绝对的黑暗,哪怕是再漆黑的夜晚,仍然是有光的。天上的太阳一直在那里,只是我们看不见而已。”

    “说什么傻话?能照到身上的阳光,才算是阳光啊。”

    “为什么不回家乡呢?”

    黑狒狒沉默不语,隔了许久,他猛吸了几大口雪茄:“曾经有个小镇,收养了一个弃婴。后来,孩子长大了,听到镇民们背后议论,说这孩子的母亲一定是个妓女,才会抛弃他。他受不了这个,于是离开小镇,再也没回去过。”

    他重重叹了口气,往后靠在床头上,望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番红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酒馆的招牌在风中晃荡,陈旧又残破,“春天要回家”上面的金漆已然褪色。

    和那些留在纸上的褪色墨水一样。

    “老板,别难过。”默然片刻,番红花说,“回去吧,你会快乐的。”

    “回不去了。走错了路,就回不去了。”黑狒狒狠狠掐灭了烟头,“回房去,小鬼,带着你的东西走吧,再也不要来烦我。”

    番红花静静地站了一会,抱着大堆的歌谱和草帽离开了。黑狒狒躺在床上,轻轻抚摸着那半根雪茄。

    那是他一生里最快活的时候。

    过了一会儿。

    门又被推开了。

    有人坐在门口,拨弦轻唱,歌声在狭窄的木板地上回荡。

    “当你满身疲惫,

    流浪街头,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快乐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黑狒狒的手忽然颤抖起来,门外暗淡的光线下,和他从前一样年纪的少年,戴着他戴过的草帽,唱着他写过的歌。

    “当你离开爱人,

    流下眼泪,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温暖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当你两手空空,

    失去梦想,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单纯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午夜寂静,少年的歌声一遍又一遍回响。终于,在他心里最深的角落,在那已经褪色的地方,有一个声音也和着歌声,轻轻地唱了起来。

    “让我们背起明天,重新上路。”

第三卷 第二十七章 通灵士

    “当——当——”浑厚的钟声从真主神庙的圆顶塔楼上响起,悠悠飘过云层,久久回荡。百度搜索书名加80;0;小說;网看最快更新

    灼热的阳光直射在砾石路面上,泛起白光。正午时分,人们从月牙城的各个角落涌出,犹如百川归海,朝神庙的方向汇聚。今日是礼拜五,也是每周一次举行聚礼会的日子。信奉真主的信徒们经过沐浴、斋戒,一起朝觐神庙,向神祗虔敬祷告。

    高登从成捆的羊毛毯背后探出头,聆听外面的动静。他周围黑魆魆一片,各种布料堆积如山,空气中渗透着纺织品特殊的气味。

    这里是一家小商会的仓库,位于城西的偏僻地带,专门用来储放布匹衣料。昨夜高登身受重伤,不敢再回旅馆,索性躲进这座仓库,暂避风头。

    他的小腹已然止血,但稍稍一动,伤口就如撕裂一般疼痛。手臂上的刀伤同样严重,肌肉向外翻卷,露出血淋淋的肉芽,骨骼也被挫伤。照目前的伤势,至少需要将养一个月,才能大致恢复。

    这座仓库平时少有人来,高登决定暂居此处,昼伏夜出,静心养伤。

    从仓库细长的门缝里,高登望见外面各色长袍飘动,无数人影赤着脚,从发烫的路面上走过。他本该加入他们的行列,前往神庙参加聚礼会,与那个留下字条的神秘人会面。他已经查到了那个卖纸商人,也找到了对方的账簿,但最大的几笔交易对象都是一名外乡人,早已离开沙之国,根本无法追索出神秘人的真实身份。

    不过高登对神秘人扮演的角色,有了一个模糊的猜测。

    只是现在他只能放弃赴约,马贼一定会发动所有的力量反扑,公开露面只是自寻死路。

    高登往后缩回脑袋,蜷起身躯,重重叠叠的织毯遮蔽了他的身影。

    仓库的门缝外,人流还在不断向真主神庙聚拢。神庙门前,众人放慢速度,表情虔诚,依次排成井然有序的长龙。

    跟着前面的信徒,黑狒狒在门口的人造喷泉前净手、洗脸。虽然他伤势沉重,步履蹒跚,每动一下都疼痛难忍,但他还是强撑着往里走。

    两边伫立着一根根雄壮的圆柱,整齐排列,连绵伸向主殿。这些圆柱由灰白色的岩石打造,简单古朴,不饰雕琢,构成了密如森林的柱廊。

    穿过柱廊,黑狒狒望见密密麻麻的信徒跪倒在主殿上,额头触地,默默祷告,气氛神圣而隆重。他也艰难地弯下膝盖,跪拜祈祷。穹窿顶的大殿内既无珍宝粉饰,也无雕塑供奉,只有恢宏肃穆的巨墙围绕四周,以最原始的状态存在。

    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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