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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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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高登默数自己的心跳计算时间。从离开口水怪算起,他沿着地沟走了两天左右。沿途仍然一片黑暗,但裂开的沟缝里长出零星的苔草,他以此充饥,勉强维持体力。

    对于黑暗与孤独,高登向来习惯。但自结识阿泰,又遇蝉蝉,便有了一点点不同。

    有时候,四周太寂静,高登禁不住轻哼起口水怪唱的歌。蝉蝉爬在魔命树上,张着小嘴,“一——一——一”地应和。

    他的脚步因此轻快,饥饿也变得不那么难捱。

    随着他不断深入地底,陆陆续续发现了更多的植物。它们扎根在岩缝的泥沙里,细长多刺的茎叶紧贴着岩层攀爬。周围的地势也豁然开朗,延伸出一条条狭窄的地沟,宛如四通八达的蜘蛛网,岩壁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天然洞穴。

    拐过岩石,一个小水潭映入高登眼帘。水色暗沉浑浊,四周地岩环绕,还长满了一种香味扑鼻的块茎植物。高登立刻跑过去,扳断肥壮的块茎,仔细闻了闻,咬了一小块慢慢咀嚼。块茎的味道还不错,脆生生的,清爽多汁,吃起来有点像番薯。

    “有小偷!有人偷山芋!”远处响起一连串尖细的叫声,幢幢黑影从洞穴里钻出来,跑向高登。

    高登平静地瞥了对方一眼,继续扳断块茎,大口吞咽。

    “偷山芋的小贼,快点住嘴!”黑影们大呼小叫,冲到高登跟前,瞥见他干瘪皱裂的样子,不由吓了一跳,忙不迭地往后退。

    高登一口气吃掉了数斤块茎,才转过身,向为首的黑影走去。

    “你想干什么?”为首的黑影颤抖着说道,双臂胡乱晃动,抓着一柄岩石打造的粗陋小刀。

    高登打量着对方长满灰褐色斑点的小脸,暗绿色的褶皱皮肤,矮短的四肢和圆滚滚的肚腩,开口询问:“地精?”

    “原来是个人类。”为首的地精松了口气,挥了挥石刀,趾高气扬地嚷道,“卑贱的小偷,看到伟大的哥伦布大人,为什么不下跪行礼?

    高登飞起一脚,踢中地精手腕。石刀脱手飞出,高登跃起抓住,刀尖轻送,抵住地精喉咙。“哥伦布大人,我更喜欢用这样的方式问候。”高登似笑非笑地说道。地精的战力还不如一个普通人类,哪怕是一个族群,高登也有把握扫平。

    哥伦布神色一僵,费力地吞咽了一下口水:“人类,千万不要冲动,放开我,有话好好说。要不然,你的下场会非常悲惨!”

    高登突然挥拳,打在哥伦布腆着的肚皮上。哥伦布发出刺耳痛呼,高登一连数拳,打得对方弯腰呕吐,惨叫哀求:“人类勇士,请手下留情,我已经被您征服了!”

    其余的地精手拿石叉,面面相觑。一个地精小声嘀咕:“哥伦布大人不是最骁勇善战嘛,怎么一下子就被人抓住了?”

    哥伦布抬起头,恶狠狠瞪了一眼那个地精:“哥斯达!你敢背后议论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面色抽搐,赶紧举起石叉,冲向高登,嘴里叫道:“大人,我来救你了!”其余的地精也挥舞着粗陋的石器,乱叫扑上。

    高登石刀一紧,勒住哥伦布的脖子,吓得他双膝跪倒,一股臊臭从裤裆里传出,岩石上湿了一大滩。“不要啊,你们这些蠢货,快住手!”哥伦布杀猪般地尖叫起来,“哥斯达,你敢谋害长官,回去给你小鞋穿!”

    哥斯达刚刚冲至高登身前,听到这话,面色如土。高登横肘将他击倒,纵身扑出,双腿旋风般扫过地精群,一个个地精前仰后合,像抛飞的麻袋摔落一地,随即僵卧不动,开始装死。

    高登反臂探出,揪住正想偷偷溜走的哥伦布:“哥伦布大人,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只需照实回答,我会让你活着离开。”

    地精怎么可能诚实呢?这个人类摆明了是想刁难本大人啊。哥伦布暗自腹诽,嘴上道:“勇士放心,我尽量不说谎。”

    高登问道:“据说这里的地底有一条河?”

    鬼才知道有没有?哥伦布挤出笑容:“有,当然有。好大一条河呢,河里还有好多凶狠的鳄鱼,它们都被我征服了。”

    高登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哥伦布,又问道:“再往下走,是不是有一片食人花?”

    “还有好多死人骨头呢!”哥伦布脱口而出,“勇士,这回我可没吹牛!那个地方阴森森的,还住着一头凶残可怕的瞎眼巨人,我们好多族人都被他吃掉了。”

    高登沉吟片刻,如果瞎眼巨人真在食人花附近,他就必须解决这个麻烦才能顺利进入罪坑。“好,你带我去。”他用石刀拍了拍哥伦布的屁股,示意对方跟他走。

    哥伦布呆了呆,哭丧着脸道:“勇士,你说过让我走的。”

    “我撒谎了。”高登不以为然地答道。他刚好需要炮灰,地精既能充当猎杀巨人的诱饵,又可一试那条光阴之河。

    他们离开许久,地精们才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掩嘴偷笑。“他们要去瞎眼巨人那里,这件事必须禀告族长。”哥斯达转了转眼珠,一溜烟跑回洞穴。

    高登押着哥伦布一直往下走,前方越来越开阔,岩石耸立成林,大片植物覆盖地面,不时可以看到花鼹鼠、犰狳、石龟和一些飞过的黑亮甲虫。

    “这应该是那头瞎眼巨人留下的。”高登蹲下身,仔细查看草丛里印出的硕大脚印。

    脚印深陷地表,长约半米,生有六根粗壮的脚趾。哥伦布恐惧地用手蒙住眼睛,浑身发抖,牙齿咯咯打颤。

    “你很快就不用害怕了。”高登笑了笑,一掌劈出,切中哥伦布后颈。地精晃了晃,昏厥倒地。

第二卷 第三十二章 地心游记(六)

    在一阵摇晃中,哥伦布迷迷糊糊睁开眼,眨了眨,发现四周全变了样,仿佛一下子置身在恐怖的魔宫里。

    食人花妖艳盛放,如火如荼,像恶魔燃烧的王冠,戴在一座座环绕成圈的岩石上。那些岩石狰狞扭曲,如一张张撕裂的脸,无声咆哮,颜色幽暗得仿佛能将光线吸入。

    岩石中间是一片蠕动的黑暗泥沼,汩汩冒泡,漂浮白骨腐骸。远远望去,好似恶魔围聚黑色餐桌,正在享受一场血肉盛宴。

    哥伦布还望见,几十棵白惨惨的怪树形如侍者,用恶爪般的根系来回走动,根须上结满丑陋的圆瘤,不时渗出猩红色的液体。

    “天哪,这里是巨人的巢穴!”哥伦布爆发出一记撕心裂肺的尖叫,小腿一蹬,想要逃跑。无奈两只脚空空荡荡,一个劲地晃悠,根本碰不着地,连手臂也动不了。

    他这才惊觉,自己被藤条捆绑,悬吊在一座高岩的棱角上。稍一挣扎,全身各处传来火辣辣的刺痛。

    “怎么回事?难道我被那个人类污辱了?”哥伦布脸上色变,低头瞧去,自己的腋窝、大腿、小腹、臀沟绑着一根根木刺,锋锐细长。一旦乱动,木刺就会扎进皮肉。

    他当即松了一口气,还好,屁股不痛。不过那个人类干吗绑木刺,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嗜好?“勇士!勇士!你在哪里啊?快放我下来,我不想当巨人的晚餐!”哥伦布东张西望,大声叫唤。其实他从未亲涉此地,更没见过巨人吃掉族人。只是祖祖辈辈一直提及,才有点模糊的印象。

    没过多久,哥伦布觉得头晕恶心,只想呕吐,叫声变成了剧烈的咳嗽。

    高登握住石刀,躲在两块岩石的夹缝里,外面以枯枝遮蔽。透过缝隙,正好可以清晰望见百米之外,地精惊惶不安的面孔。

    这里到处充斥着甜腻腐败的空气。刚吸入时,味道还有点像杏仁糖,但时间久了,就会轻微中毒,晕眩恶心。好在高登以风孔呼吸,些许毒素一进入风孔,就会被息微术重新排出。

    毫无疑问,那就是罪坑。高登的目光掠过食人花,移向岩石环绕的沼泽。

    仿佛一只墨黑妖诡的眼睛与他静静对视,高登有点心神不宁,脑海中的牙影不自觉地轻摇。

    如果沙穴族的渎神者深埋沼泽,倒也符合“罪恶之血如墨”这一句。但他如何挖出渎神者的遗物呢?黑沼不知深浅,浓稠如浆,想从里面搜索武技秘笈等于大海捞针。

    若非这里已是裂沟的尽头,高登早就放弃离开。

    他沿着裂沟,一路追踪瞎眼巨人的脚印来此,却发现前路被石壁封闭,再也无法深入地底。他要么往回走,在当初遇见鬼螈的分岔口重新摸索出一条路;要么在这里找到出路。

    高登同样没看到瞎眼巨人,想必是外出打猎。高登干脆把哥伦布绑起来,又在周围布置了几个陷阱,打算活捉巨人,拷问一番。

    “咳咳,勇士你在吗?快放了我,咳咳!下贱的人类,我要用鞭子狠狠教训你一顿!”哥伦布断断续续地叫着,时而破口大骂,时而苦苦哀求。

    高登置若罔闻,正在思索“恶魔张开双翼,光芒无法照入。”这两句的含义。“光芒无法照入”可能是指地心深处一片黑暗,但“恶魔张开双翼”又做何解呢?

    “砰——砰——砰”地面突然微微颤动,沉重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一个十米高的巨影闯入高登的视线。

    他肤色墨绿,酒糟红鼻,额角高高隆起,满头灰黑色的乱发纠结起球,积满尘垢和枯草,两只红头雀正在发丛里啾啾鸣叫。一路走来,巨人佝偻着背,低头弯腰,手里拎着一棵大树磨成的木棒,喉中不时地发出一阵阵吼叫。

    哥伦布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巨人忽然耸动着酒糟鼻,四处嗅了嗅,往哥伦布的方向大步而去。他的眼珠泛白无神,像两只圆滚滚的白蜡壳,显然已经瞎了。

    走到哥伦布跟前,瞎眼巨人突然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一只脚随着枯藤往下陷落,踩进一个凹坑里。“痛!”瞎眼巨人不满地吼了一声,抬起粗如图腾柱的大腿,从光秃秃的脚板上拔出几根木刺,随手抛掉。

    这是高登布下的陷阱,但在强悍的巨人面前收效甚微。他只在藏书图鉴里看到过巨人,他们的身高一般在五米左右,根本不能和眼前这个庞然大物相比。

    “地精?”瞎眼巨人蹲下身,鼻子凑到哥伦布身上,急切地嗅动了一阵,猛然打了个喷嚏,裂嘴呵呵大笑,“地精,呵呵,臭烘烘!”

    哥伦布被雷鸣般的喷嚏声惊醒,睁眼瞧见瞎眼巨人,又晕过去了。

    瞎眼巨人伸出小船般的巨掌,挥了挥,悬吊住哥伦布的藤条“咔嚓”断落。与此同时,机关发动,一块岩石从上方轰然滚落,砸中巨人脑袋。

    “砰!”瞎眼巨人的头顶心发出沉闷的响声,两只红头雀惊叫着飞起,黄白的鸟蛋浆液顺着发丝流淌下来。

    巨人茫然不解地摸摸头,直起身,瓮声瓮气地道:“地震了?把我弄痛了!”他挥起大木棒,狠狠砸向上方的岩壁,碎石迸溅如雨,木棒也“砰”地折断了。

    高登心头一沉,这头瞎眼巨人力大无穷,皮粗肉厚,战斗力远远超过赤铁级。如果不是对方的眼睛瞎了,速度也不快,他没有一点胜算。

    “啊!”哥伦布惨绝人寰的叫声响彻四周,他一屁股摔倒在地,木刺刚好刺入臀沟,痛得他鲜血喷溅,再次苏醒。

    瞎眼巨人被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一步。

    “不要,不要过来!”哥伦布捂住屁股,浑身颤抖得像筛子,不敢正眼看瞎眼巨人,“你再过来,伟大的哥伦布大人就要把你吃掉了!”

    “吃掉?为什么?”瞎眼巨人疑惑地问道,“巨人和地精不是亲亲吗?”

    “因为伟大的哥伦布大人已经吃掉过一百个巨人了!”哥伦布脱口而出,旋即如梦初醒,两眼一翻,不能置信地尖叫,“亲亲?你说巨人和地精是亲亲?”

    瞎眼巨人点点头:“亲亲就是爸爸和妈妈。巨人是妈妈,地精是爸爸。”

    “靠!我还在昏迷当中做梦吗?”哥伦布用力打了打自己的屁股,痛得跳起来。“你是巨人和地精生的?这也太不讲道德了吧!”

    高登也愣住了,口水怪讲述的故事难道是真的?

    “我还没碰到过地精呢,你们总是跑得很快。”瞎眼巨人伸出手指,好奇地摸索着哥伦布。

    “那我们就是血亲的兄弟了?”哥伦布眼珠转了转,眉开眼笑,“哈哈,忘了狗屁的道德吧,有个下贱的人类等着你去干呢!”

第二卷 第三十三章 地心游记(七)

    在地精的怂恿下,瞎眼巨人开始搜寻高登。

    为了隐藏气味,高登在身上涂过草叶汁。只是瞎眼巨人的嗅觉太过灵敏,没找多久,他就循着高登藏身的方向,大步踏来。

    “好样的,小弟!加把劲,我们把这个可恶的人类揍出屎来!”哥伦布骑在瞎眼巨人的肩膀上,耀武扬威地挥动藤条,俯望四周。

    高登本以为,瞎眼巨人会吞吃地精,木刺顺势扎进喉管,造成重创。孰料双方莫名认亲,令他计划落空,反遭逆袭。

    “在这里!”瞎眼巨人弯下腰,大吼一声,声音挟着一股腥臊的热风扑来,枯藤泥沙飞卷,高登被吹得左摇右晃。

    “我看到了,这小子怕得躲进了石头缝里!”哥伦布兴奋尖叫,“小弟,往左一点,逮住他!不对,再往右一点!”

    瞎眼巨人双掌抓住岩石,猛烈摇动了几下,又摸到岩石缝隙,把粗大的手指插进来,乱拨乱捅。

    高登敏捷后退,手臂搭住岩角,翻上另一块岩石。瞎眼巨人挥动手臂,紧跟着撩向高登,高登骤然一倒,身子平平俯低,巨大的手臂从头顶上方扫过。瞎眼巨人又是一脚踩来,高登贴着脚跟跃起,凌空翻身,从瞎眼巨人胯下窜出,绕到背后。

    “小弟,快转身,他就在你后面!还得转身!他又回来了,继续转!”哥伦布手舞足蹈,大呼小叫,“噢,小弟,别再转了,我的头好晕!”

    瞎眼巨人索性抓起一棵白惨惨的怪树,双臂抱紧,抡起来狠拍猛扫。

    “砰砰砰!”怪树砸在地上,碎屑激溅,尘土飞扬,一个个鲜红的树瘤像蠕动的人脸,发出乱七八糟的嘶叫:“痛死啦!痛死啦!”

    高登躲闪飞窜,高纵低伏,故意绕着食人花丛兜圈子。瞎眼巨人大肆咆哮,连番追打,树干把一片片食人花砸成烂泥。高登得以轻松跳上岩顶,不必担心那些食人花缠住腿脚,吸噬血肉。

    “哇,小弟你打的真不错,以后跟着我干吧,伟大的哥伦布大人会天天给你山芋吃!”哥伦布一边兴高采烈地指挥瞎眼巨人追打高登,一边喋喋不休地吹牛。

    高登跃上岩顶,向黑沼的方向不断接近。瞎眼巨人迟疑着停在原地,“那里不能靠近。”他烦躁地抓了抓头,使劲把树干扔向高登。

    高登跳起躲开,突然挥手,石刀旋转着飞出,刀柄砸中哥伦布的肩膀,痛得他龇牙咧嘴,慌忙缩到瞎眼巨人的脖子旁,愤怒地挥拳嚷嚷:“不要脸的人类,居然玩偷袭!小弟,快上去踩扁他,不能让你的地精兄弟白白挨打!快上啊,难道你比伟大的哥伦布大人还要胆小?”

    瞎眼巨人犹豫了一下,踏上岩石。高登向后纵跳,闪到岩石边上,背后就是黑暗蠕动的泥沼,腐臭的沼气熏得人眼睛刺痛。他激怒哥伦布,就是要把瞎眼巨人引来,变成通往罪坑的探路石。

    瞎眼巨人抬腿踩来,高登突然虚晃一下,骗得对方上身前倾。接着一个前扑,图腾心血的力量凝聚双拳,全力爆发,击在瞎眼巨人的脚拇指上。

    “痛!”瞎眼巨人狂吼,受创的一只脚忍不住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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