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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天使-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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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忆。

后来父亲的职位越坐越高,在中央内的地位非常显赫,奉承巴结的人几乎踏平了我们白家的门槛。

大哥在高考中以全市榜首的成绩提前破格入取了北京的清华大学。在父亲的厚望下大哥终于选择了和父亲同样的道路,从政。

其实,大哥一直是我的骄傲,虽然大哥不及二哥来的风流倜傥英玉树临风,但是大哥的才思大哥的聪颖是满脑子只装着身材惹火的美女和那种不切实际的浪漫幻想的二哥远远不及的。二哥自从上高中以来就没少在学校里惹出桃色纠纷来,为了他闹得当众发生打架流血的事件也不是一桩两桩,父亲为此也没少给他皮肉上的教训。大哥一直很护着二哥,每一回都跪下来替二哥求情,然后就陪着二哥一同挨了父亲的棍棒。父亲早年的脾气很硬,又参过军当过高级干部,时常会把部队里管教下级的那一套搬到家里来。母亲即使心疼儿子也不敢太帮着说话,只能事后给大哥二哥上药按摩。

我从来不站在二哥这边,我讨厌二哥那种游戏花丛把女人当成玩具的恶劣心态。什么时候也让二哥尝尝被女人狠狠玩弄的苦果看他还能不能笑的出来。二哥面对我冷漠的脸也不加以辞色。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们兄妹两人的距离就越走越远两看两相厌。直到后来他真正栽在一个毫无姿色可言的平庸小女人手里,然后被我活活拆散,那个女人也精神失常的从医院的顶楼纵身跳下摔成了一摊烂泥。

二哥对我的憎恨在那一刻升华到了极限。从此我们形同陌路,我们相见如同不见。我知道二哥在背地里骂我虎姑婆。但是我不会为那个女人的死向他道歉,是二哥自己活该,是他过去伤害的女人太多,上天给了他现世报,能怨的了谁。我也没有逼那个女人去死不过是让他离开二哥,是她自己不能完全信任二哥对她的承诺是她自己抵挡不了周围人的有色眼镜和流言蜚语的诋毁,最终懦弱的选择了死亡。能怨的了谁?哼,物竞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注定就是要灭亡的。尤其是女人,从一出生起我们就处在弱势之上,如果连我们自己都放弃自己看轻自己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未来可言!我从来就不是一个会同情弱者的人。

因为当我最软弱最需要的扶持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人来帮助过我,没有人!

大哥是个思想保守的人,虽然很传统但是并不封建,清华毕业后他坚持留在国内深造没有走出国门。而我选择了出国,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或许那时候也是为了逃避心灵上的创伤,逃避我这辈子唯一所爱却被我亲手毁灭的那个男人吧。

我在美国的普林斯顿大学与耶鲁之间分别获得了两个博士学位。终于在我30岁的时候学成归国。白氏是我们白家的心血也是倾注了我大半个人生的结晶,当我终于坐在权利的至高点上身旁围拢着对我投来崇拜和仰慕的目光的众多杰出俊才时,我却选择了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作为我的丈夫。论能力他不是最强的,论才华他也不是最出色的,论相貌他更是够不到英俊二字的边。但是他很安静,他很内向,他很爱我,最重要的是他很怕我。他不像那些个男人眼睛里充满了征服的欲望和对金钱与权利的巨大野心。嫁给他只是因为我可以确定我能完全掌控他驾驭他,我需要他的忠诚却不需要他的爱情。

当我们全家真正搬进了白公馆后,我才感觉到原来住进美丽奢华的城堡从来不是一种幸福的体验。二哥自私的逃到了法国去学建筑,两年不到便荒废了,改学了金融。而后便带着一身风尘气息的回来,我不用想都知道他一定在当地的红灯区里醉生梦死的度过了这空虚的几年。二嫂和二哥是相亲结婚,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两人就在媒体面前打得火热闪电订婚又闪电结婚。婚后,他们就各管各的出去过自己的生活。两只夜行动物,白天回来呼呼大睡,晚上就生龙活虎的跑出去。好在二哥结了婚也收敛不少,没敢惹出什么落人话柄的事情来。

二嫂是个美艳的女人,外表火辣,内心却阴冷的很,用蛇蝎美人来比喻她再合适不过。而且自从我在相亲宴席上见过她以来还从来没看过她素面朝天的模样,只要她出现的时候莫不是珠光宝器挂了一身,浓妆艳抹的快赶上当年的伊丽莎白?泰勒。二嫂的手段绝对不比希腊神话里的赫拉女神逊色,我想,如果哪个女人或者男人爬到她头上动土的话,恐怕会死的尸骨无存吧。如果骆依夏当初招惹的是二哥而不是那个修远小弟的话,此刻也泛不着我来头疼,那个蛇蝎美人早就用她们本家的黑道势力把那个小贱人抹煞的一干二净了吧。真是可惜了。林美惜太手软,对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男孩也下不了杀手。明明恨他恨得入骨却还要打肿脸在自己丈夫和那个小贱人面前充好人。到头来,自己的丈夫还是放弃了她放弃了白家的财产跟着那个贱人私奔去了。

白修远,我们白家最小的一个弟弟,其实他并非我一母所出的同胞兄弟,只不过是外面的野女人勾引了我们伟大的父亲,让他老人家一失足成千古恨以后诞生的一个野种。

当年母亲与父亲冷战的时候父亲一怒之下就犯下了这种无法饶恕的错误,让一个女佣有机可乘。好在那个女佣只是看重了钱,生下孩子以后抱着满满一箱的钱跑去美国移民了,却把这个野种丢在白家门外。若不是DNA鉴定如同铁一般的事实说明了他是白家的血脉,我想父亲绝对不会让他踏进白家的大门半步。母亲抑郁成疾,最终还是逝去了。父亲即使再自责也挽回不了母亲的生命,也无法让一个已经破碎的家庭恢复原状了。沙子堆成的城堡经不起海潮的冲击,最终也难逃崩溃的命运。

第三者是可恶的!我痛恨这世上所有的第三者!恨不得把他们全体锉骨洋灰!他们就像一粒老鼠屎会毁掉一锅原本鲜美的汤,把别人美好的姻缘横刀切断,将他人幸福的家庭生生的拆散。所以打从我知道骆依夏的存在的那刻起我就对他抱着强烈的鄙视和厌恶。我总有预感他会毁掉我们苦心经营的这一切,他会彻底给我们这个已经岌岌可危的家庭带来颠覆性的打击。

果然,他先迷惑了敬修,又恬不知耻的去勾引修远。一个男人却出卖自己的肉体像个下流龌龊的娼妓一样去取悦男人,这种肮脏的人怎么不去死掉!

当修远提出要放弃白家的一切跟着那个小贱人离去的时候我觉得愤怒但是更觉得高兴,很好,两个下贱的人合到一块儿去了。既然你们那么臭味相投我就成全你们。反正白家原本就不欢迎这个突然间冒出来的野种。父亲几乎都没拿正眼瞧过他一眼,从小就把他流放似的扔到美国去念书,直到他修完博士才允许他回来。若不是看在他还有利用价值的份上让他娶林家的千金,白家根本就不会有他立足的地方。现在他居然敢为了一个小贱人忤逆父亲忤逆白家,那就让他去吧。我倒很有兴趣看看他一个尊贵的少爷怎么带着那个小贱人在外面的世界求生存的。

其实想捏死他们对我来说易如反掌,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按下gameover的按钮。

林美惜也真够可怜的,还是对修远念念不忘。守着那间婚房一个人独居。她若是放不下心里这个包袱她就一生都得不到幸福。

敬修的伤一天天的好起来,他很聪明,知道自己再歇斯底里也不可能找到那个贱人,所以干脆收敛起情绪乖乖的收拾行装按照我的剧本去了英国。我想他也不可能再固执的留在国内留在F大,因为那里有太多他和那个贱人的回忆。他爱他,真是可笑!一个男人爱另一个男人,这真是我所听到过的一个最大最可恨的笑话。

临行前,敬修提着旅行箱站在机场里最后一次问我:“姑姑,依夏真的和小叔私奔了?”

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他:“是啊,他背叛了你,修远也背叛了我们白家,所以你千万不要原谅他们。”

敬修冷漠的望着我,脸上毫无血色。

“姑姑,我恨你。”

我笑着抚摸着他的脸颊轻叹道:“我可爱的侄子,姑姑是爱你的,以后你就会明白。”

夜深了,我放下手中已经变凉的咖啡,满满一杯却还未碰过分毫。

穿过走廊,望见大哥的书房内还亮着灯光。大哥还泡在书房里没有回房休息。

轻轻推开书房的大门。大哥一紧张将手中厚厚的词典打翻在地,一张架在泛黄书页中的相片飘落下来正好落在我的鞋前。俯下身捡起这张陈旧的相片。我不禁心头一凛。

黑白的相片里一位豆蔻年华的清秀女孩甜甜的笑着,虽然梳着两根粗粗的麻花辫,穿着粗布的充满乡土气息的花格衬衫,但是那弯弯的柳眉,晶莹清澈的双眼,以及嘴角边漾出的清纯恬美的笑容依旧让人无法不对她产生怜惜的心情。

我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抬起头瞪着脸色惨白的大哥竭力压低了声音吼道:“大哥!事到如今你居然还对她念念不忘么!你居然还藏着她的相片!你疯了吗!你不舍得毁掉她那就让我来替你毁掉她!”

说着我激动的撕扯相片企图将她化为碎片。大哥不顾一切的扑上来一把将我推翻在地夺回了被我撕裂出一个缺口的旧照片,仿佛至宝一样紧紧的贴在胸口。

我惊诧的坐在地上,看着自己曾经最自豪最憧憬的大哥一脸心痛的抚摸着相片的样子心头的怒火就熊熊的燃烧。

“她都死了二十多年了!你还想她做什么!还念着她有什么用!你究竟把温柔贤惠的大嫂置于何地!你对得起大嫂对得起敬修么!大哥!别再执迷不悟了!”

白穆文深情的抚摸着相片中那个女子的脸庞,轻轻的将相片夹回词典中。

他回过头,望着我,二十年的风霜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沧桑的痕迹。而唯一不变的居然是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

“小琴,这是我最后的请求,不要逼我忘记晓芸。我会对我的家庭负责,但是你不能再一次剥夺我对晓芸的爱和仅存的回忆。你说得对,二十多年了,请你忘记她吧,让她永远留在我心里。算我这个长兄求你。”

我独自站在偌大的书房里,昏黄的灯光将我的影子拉的很长。

我有预感骆晓芸的魔咒并没有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因为相片中的那张脸与骆依夏几乎如出一辙,因为他们都姓骆!因为他就是她的儿子。一年多不见,白敬修在外貌上有了许多改变。曾经还带着青涩的少年痕迹的脸庞如今已经出落得俊秀不凡、棱角分明的多。修长的眼眸越发的深邃迷人,像他的父亲一样,敬修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导者的气魄与丰姿。高大挺拔的身材穿着一席黑色风衣仅仅是安静的站在那里便能轻易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与白穆文薄情的唇线不同的是,敬修的双唇丰润性感,尤其当他扬起笑容的时候会透出致命般的魅力。我想,面对那种充满蛊惑力的容颜,没有一个异性能够抵挡他的魅力不被他虏获芳心的吧。

敬修的头发剪短了,比起一年前大学里仍旧残留着学生气的模样,如今的他将头发用发胶向后梳起,让我刹那间有种陌生的感觉。他,长大了。他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少年了。而我的记忆却依旧停留在过去的他身上,不曾前进。

过去因为分分秒秒都呆在一起,所以我从来不去留意他外貌上细微的改变,实际上也无从感觉得到,因为离得太近反而看不清楚,如今阔别一年多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才惊觉原来他已不是原来的他,或许我也不再是原来的我。时间会改变一切,人的外貌,人的感觉,应该还有人的心吧。

看着眼前那双修长结识的大手用修剪打磨的十分完美的指甲轻轻摩擦着咖啡杯边缘,我的心里便涌起一种无法言明的暧昧的情愫。曾几何时,这双手抚摸过我全身的肌肤,挑逗过我最私密的部位,甚至进入到我身体最深的地方蹂躏过我的感官。修长有力的手指曾经轻触过我的双唇,我的眼睑,我的脸颊,我的一切,甚至我的灵魂。刚离开的他的那段日子里,我的身体饥渴难耐,几乎每夜都和修远缠绵在月光下床铺上,散乱的被褥和弄脏的床单都见证了我自私而龌龊的背叛。明明是拥抱着修远我的心里却渴求着幻想着另一个男人。做爱的时候我总是闭着眼睛不敢让修远看到我的眼眸,我怕映在我瞳孔中的面容不是他而是敬修,我怕我会再度伤害一个爱我的男人我怕他会一气之下离我远去。我已经不能再承受另一次打击,不能再接受被孤独的一个人留下。宁愿怀抱着最丑陋最自私的愿望我也要把修远留在身边。我一直向我的心起誓,我会慢慢的忘记敬修的,我会重新正视修远对我的爱,并且把它和他深深的放进我心里,我会把敬修的一切埋葬进记忆的最深处的。然而,当我今天再次重遇敬修陷落在他温暖而有力的怀抱的那一瞬间我才发现,原来自欺欺人是多么可笑的事情!

从大卖场里出来,敬修坚持用自己的VISA替我付了钱,还不给我反对的机会便一把抢过沉重的购物袋大步的向前走去。我却落了个两手空空。而后我便半推半就的跟着他来到了这间环境优雅也很僻静的意大利咖啡馆里。

他依旧喜欢BLACKCOFFEE,而我面前的则是我最喜欢的拿铁咖啡。望着这杯浮着奶泡的拿铁我有点感动,敬修一直都牢牢的记着我的喜好,曾经第一次陪他去咖啡馆享受小资情调的时候,他用自己的标准替我也点了一杯黑咖啡,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我这种会抱着珍珠奶茶就满脸幸福状的草根阶级来说黑咖啡和黄莲根本就没有区别,不过那时候的敬修对待我的态度十分恶劣,看我苦着一张脸仍旧强迫我喝掉满满一杯,连块方糖都不让加,结果当晚我一回去就吐到胃抽筋面色泛青。从那次以后敬修再也没有逼我喝过黑咖啡,每一次也都替我点了甜甜的牛奶咖啡。

自从咖啡上桌以后我们两人一直保持着沉默。我不敢抬头看他却清晰的感觉到对面所投射过来的灼人的视线。我的眼睛始终停留在他的胸口以下。

这样也不是办法。总要有人先开口说话的呀。我不禁在内心叹息着。否则我怀疑他是不是打算看着我整整一个下午直到把我看的烧起来。

“敬修……”

我鼓起勇气抬起头望着他的眼睛,仿佛黑珍珠一般的眸子深情的凝视着我。那是我前所未见的属于白敬修的温柔。他的眼睛仿佛一个强烈的漩涡几乎将我灭顶其中。好不容易平复下去的心跳再次鼓动起来,喉咙里也开始泛起酸涩的感觉。

“敬修,这一年多,你过得好吗?”

我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蠢。像一把双面刃。

“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极其不好!”

他的声音有点阴沉,又带着浓重的苦涩暗哑。

我心头一凛,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捏了一把心脏。

“为什么……”

又是一个愚蠢的问题,可是我忍不住想知道。

“因为,你不在我身边。”

敬修仿佛自嘲似的扬了扬唇角。

“我很想你,依夏。想你一年前为什么不告而别,想你一年前为什么那样狠心的撇下我离去。即使我去了英国念书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无法开解。为了找你我费尽心力,虽然姑姑一直暗中阻挠着,但是我还是找到你了。只是没想到你会留在广州。如果早知道的话,我不会去英国我会直接飞过来把你带回去。牢牢的栓在我身旁再也不放开,我不介意买一条铁链子把你锁起来,也不介意买一个全世界最豪华的笼子把你当金丝雀一样眷养起来。哪怕要亲手折断你的翅膀。

依夏,你应该很了解我的脾性。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算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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