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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珠鬼话(全文完结)by水心沙-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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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朱允文很享受于这种感觉。不断的令人麻痹的寒冷,不断的反复在头脑里的那一幕记忆,就好像破城那天血腥和漫天大火焚烧后的焦臭,让他由衷的恐惧,却又根深蒂固地烙刻在他的记忆里。
“这地方就是座坟墓!爷是想让奴家们一个个活生生闷死在这坟墓里吗?爷?!”
筝娘,十八岁,进宫时不满十四,笑面如花。
这天当着朱允文和一众仆役怒喊出那句话的时候,满头华发。
朱允文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这小小的妻子脸上花团般的笑。似乎从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天,所有的颜色就从那张明媚圆润并且带着丝稚气的脸上消失殆尽,或者,被冻结了,就像脚下那片臣服于严寒的土。
很多个夜她一丝不挂站在他的床边,抚摸他,推他,亲吻他。然后撕下那些帷幔用力扔向他。
“连女人也无法征服,你拿什么去征服江山!”她说。十七八岁的年纪,什么都敢说,敢做的年纪。
而他看着她静静微笑。
今次他却没有笑。
四周飘荡着被筝娘扯下的帷幔,在窗外吹进来的寒风里,飘荡得像红色的幽灵。
那些是死在紫禁城烽火中的冤魂吧。
他想。
然后撕开了包裹在筝娘身上那些厚重而繁琐的衣裳。
筝娘尖叫,因为他尖锐的手指划破了她脖子细嫩的皮肤,很深的伤口淌下了颜色很深的血。他想起红老板身上那件同样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曲高山流水。于是用更用力的方式将筝娘压到了床上。
帷幔无声无息在两人的喘息声里滑落,像铺天盖地倾倒下来的血。
“什么颜色?”
“红。”
一个身体进入另一个身体,很简单。却用了三年的时间。
红色慢慢从那具身体里渗透出来,柔软而娇小的身体。她说不想死在这座如同坟墓般的府邸里。是的,他不会让她们如此沉默而沉闷地死去。
节奏,律动,如一曲高山流水。
流下鲜红色的水。
筝娘再次尖叫,没有人理会她,所有的人在朱允文撕开她衣服的一瞬间退得干干净净,只有风雪尖刀般在她赤裸的身体上滚动,还有朱允文粗暴的手指。
回家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雪,夹杂着雨,不大,但冷冰冰的粘得人皮肤很难受。我想象着北岭城的雪,一大团一大团的,干燥而蓬松,那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雪。
可惜朱允文并不喜欢那些雪,如果他能在那样的雪里寻到些乐趣,我想大概他也不会活得那样难受。很多东西掌握在手里未必是那么令人快活的东西,譬如过多的金钱,过多的权利,他始终不是块当政治家的料,或许他至死也没有能想明白这一点,虽然他曾经确实是个还不错的好皇帝。
快到家门口时远远一蓬红让我吃了一惊。
细看原来是个人在我家店外站着,手里撑着把伞,伞面是鲜红的,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先生,我们关门了。”经过他身边掏钥匙的时候,他仍在原地站着,看着我家的店门。我不得不提醒了他一句。
他闻声朝我看看,然后微微一笑,“那可不太好办了,小姐,我是来取我订的蛋糕的。”
男人的笑真好看,是那种让人见了不由自主心里会微微震一下的感觉。但我不太明白他这话。怎么会晚上十点来取蛋糕的,狐狸现在连夜班生意也开始拉了么?“可不可以看下单子。”于是我问他。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张纸给我。
12。20,晚,10时。10吋巧克力慕斯+1。
的确是我们店的单子,落款人是狐狸。“那跟我进来吧。”赶紧去开了店门打开灯,我把客人领进门。
门里杰杰被突然而来的光吓了一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狐狸刚做好的蛋糕,十吋的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很厚,蛋糕很软,加在一起就是绵厚而肥软,并且带着喷香的甜。
发现是我,杰杰不太高兴地咕哝了一声,目光继续转向桌子上的蛋糕,舔了舔它的舌头。我刚想赶跑他,身后男人走了过来一把将它抱起:“你养的猫?”
“嗯。”
“很可爱。”说着挠了挠它的毛,我朝杰杰瞥了一眼,发觉它没和往常一样皱着眉表示不快。这有点稀罕,因为杰杰是很不喜欢被人抱的,那会让它感觉自己像只真正的猫,那种被它所看不起的宠物猫。
“洪先生是么。”确认了桌上的单子,我将那只透明的蛋糕盒用绸带扎起。
“能不能用鲜红色。”
“紫色的盒子配鲜红色绸带么?”看了看手里扎到一半的那根粉色带子,我问他。
他点点头:“是的鲜红色。”
“好的。”
紫色配鲜红色,我觉得那种组合有些奇怪,但客人有着怎样奇怪的品位都是可以的,只要他们满意。
杰杰终于被男人放了下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猫,而杰杰似乎也不讨厌他。在他脚下徘徊了好一阵,我猜这猫是不是期望能因此得到男人施舍的一块蛋糕,但无论怎样它总是要失望一记的,馋嘴的肥猫不可能因为偶然一次的献媚,就平白得到它想要的。
可是没想到失望的人会是我。
在我仔细地把整个蛋糕盒漂漂亮亮地像朵玫瑰花似的包装好交给那男人后,男人只看了它一眼,就把它放到了地上。然后拆开包装,打开盒子,将那块浓香四溢,软得戳一下几乎都快要化开的巧克力慕斯推到了那只眼睛放光的肥猫眼皮子低下。
肥猫呆了呆,也就一秒钟不到的时间。然后整个头就没了,它好像几天几夜没吃过东西一样,把自己半个身体塞进了那团浓郁的巧克力酱里面。
男人离开的时候雪开始大了起来,一片片飞在夜色里,被窗外的圣诞树灯照得一闪一闪的,很漂亮。
杰杰告诉我狐狸出去找乐子了,说的时候它正很卖力地舔着自己毛上的巧克力酱。
狐狸找乐子的地方一般就两个,一个商场,一个酒吧,不过商场到了晚上十点肯定已经关门了,所以狐狸这会儿能去的地方只能是酒吧。酒吧里很热闹,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这就是狐狸没事总去那里转转的原因。他说热闹如动力,美女如氧气,如果这世界上没了动力和氧气,妖怪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看,他总是能这样成功地绕着弯子把我从美女行列里划分开来,还让人没办法对他发脾气,这就叫老狐狸。
“你这几天怎么老往外跑,”正琢磨着,听见杰杰问我。他眯着眼睛看人时的样子像蓝精灵里的阿兹猫,不过比人家长得委婉那么一点点,“难道是约会……”
“猫也懂什么叫约会。”
“猫的约会肯定比小白要多。”
虽然听完我马上在它脑袋上抽了一下,但我想它说得没错。
按照猫一年到头叫春的旺盛精力来看,杰杰的夜生活可能连狐狸都望尘莫及。但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总不免要争辩,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那两口“男人”的话,我想我的约会应该也是不会太少的,至少,不会在被一只猫嘲笑的时候连反驳的话也讲不出来。
林绢总是很热衷地给别人介绍对象,因为她结识的男人非常多。但她从来不把那些人介绍给我。我想我知道是什么原因,在她的逻辑里,和一个男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就是同居,同居就等于同床,哪怕是表兄妹关系。何况,和我同一屋檐下的,是两个男人。
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我和两个血气方刚,相貌堂堂的年轻男人住在一幢房子里,会什么事也没有。拿她的话来说,我家小得贴隔壁就能听见对面房间里的呼吸声,而狐狸或者铘的呼吸声对于女人来说,即使他们不来侵犯你,你保得准自己哪天不春心荡漾地去侵犯他们么。
我到现在都还没忘记她说起这句话时眉飞色舞的样子,也没忘记在听她说着这句话时,我想起狐狸那些不拘小节动作时春心荡漾的样子。
真的荡漾了,我记得那天还喝了蛮多的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到家准备如林绢所说,找机会荡漾一下。
可是没荡漾成,因为睡着了,回到家一边脱衣服一边唱歌一边睡着的,还是狐狸背我回的房间,而我那会儿对他什么也没做成,只会像个神经病一样重复着两个字:荡漾……荡漾……
那天之后我几乎俩礼拜没和狐狸说过话,每次看到他就恨不得把头往墙上撞。后来有一天狐狸很认真地问我,小白,我脸上是不是长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说没有啊。
他说,哦呀,那你怎么每次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一坨大便。
貌似我是被这句话给救活的,因为我确定,狐狸非但记性差,而且缺心眼。这毛病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哦呀,有时候真是件大好事。
“你在傻笑啥?”突然间听见有人问我,把我吓得一跳。然后看到狐狸叉着腰低头在看着我。黑暗里一双眼绿宝石似的闪闪的,他进门没有开灯。
“小样今天蛮帅。”本来想问他去了哪里,结果脱口而出变成了这句。
我又荡漾了,这怕是应该怪霜花那个让人听得无比荡漾的故事。
“荡漾了?”可是这两个字从狐狸嘴里冒出来的时候还是冷不丁叫人惊一下的。有点坐不住我想站起来,但被他朝下坐的动作给打断,“蛋糕被取走了?”
“嗯。”应了声,我觉得自己心脏跳得有点乱七八糟。可能因为他坐得离我近了点,肩膀挨着肩膀,这么近的距离,头发扫在了我的脸上,软软的,好像杰杰的尾巴。
我偷偷用鼻子蹭了下他的头发。
上帝保佑,我今天荡漾有点超出警戒线……可问题是……这只狐狸似乎也有些荡漾。
还是我的错觉?黑暗里他的荡漾与否和平时的不拘小节实在是有点难以区别的,而且我得承认我有点慌乱,在这样的黑暗里。林绢说,他的呼吸是那种他不来侵犯你,你也保不准是不是不会去侵犯他的诱惑。我想她形容得很贴切。
而这种诱惑就在我耳边起伏着,一点距离都没有。
不知为什么又突然想起无霜的声音,他用那种清透的,雪一样纯净的声音说,人总有某些需要,不论那需要叫做什么,“安慰”,或是,“欲望”。
他还说,他进入她的身体。
进入……进入……进入……
上帝保佑……我好像越来越荡漾了……连心跳声也变成了“进入……进入……进入……”
“狐狸你去哪里了。”于是只能趁周围还没有彻底安静下来之前,我用嘴巴推出了我脑子里所能想到的唯一一个问题。
“我?”他似乎愣了愣,然后耸耸肩:“路上转了转。”
撒谎,他身上充满了形形色色不属于男人的香水味。
但狐狸对我撒谎,又跟我有什么关系。诚如他身上有再多不属于他的香水味,又同我何干。我是他的老板,他是我的职员。
就是这样。“对吗……”我承认这次荡漾得不轻,因为我就这么问出口了。
他再次一愣。然后微微一笑:“你去哪里了,小白,最近几个晚上你好像很忙。”
“路上转转。”
“哦呀……反应很快。”
哦呀……也许因为撒谎这东西可以礼尚往来。
意识到这一点,我好像偷偷笑了,但狐狸没有看到。因为他似乎在想着什么。然后忽然看向我,他问:“抱抱好么。”
这次轮到我微微一愣。
“抱一抱。”
他朝我伸出手,好像以前开玩笑这么做时的任何一次一样。
可是这次我没有拒绝。也许我本能的是想拒绝的,可还没来得及,却发现已经把他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主动去抱狐狸,而不是他来抱我。
这感觉真奇怪,我说不上是好还是坏。只是心跳的速度是吓人的,吓人得一度让我以为自己不知道怎么去呼吸了。他头发软软的,他的身体坚实而温暖。
“你还好么宝珠……”然后听见他问我,问得有点突兀,并且没像以往那样叫我小白。
“挺好。”我下意识应了一声,不确定是不是要把自己身上觉得不太对劲的一些东西告诉他。
也许……再等几天?
我不知道自己还想再等多久,或者,等霜花把那个故事说完吧,然后我再和狐狸去说说,说说霜花这个人,他的故事,还有……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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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九年,八月,北岭城一年里最温暖的日子,南方有密信报,朱棣不日将宣朱允文回朝。
都说人是样捉摸不定的东西,确实是如此。
当你苟活于世无性命堪忧的时候,或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你总在心心念念地寻死,似乎死亡是唯一能将自己从这令人烦闷的尘世解脱出去的方式。可是一旦死亡的阴影清晰而真实地笼罩到你头上的时候,你却发觉自己突然间不想死了。你会瞬间发觉,有很多东西是自己还无法割舍的,那些曾经你一心一意想要抛弃干净的东西,忽然间全成为你留恋这片世界的原因。
或许你昨天还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心情苦闷地想着,缘何我不死。而今天,当真切看到死神在远处旖旎飘摇地朝你走来的时候,你突然会想大叫:
为什么我要死??
我不想死!!
当听到那则来自南方的密报时,朱允文很安静地坐在灶台前,看着铁铲里的饼在滚烫的油上变得金黄,又一点点焦黑成炭,最后融成一小团,在油里吱吱尖叫出最后一点呻吟。
方孝孺曾对朱允文说过,若上位者将君遗忘在北岭,君可得保性命。如召见进京,君命则休矣。
在说完那句话后不久,方孝孺被问斩,株连十族,行刑七日,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发配充军者两千余人。
那个时候朱允文是一心寻死的,他站在北岭城的中央,似乎丢失了很多东西。都说江山是由鲜血堆砌而成的,当你无法将血腥变成手中的权柄时,那么你只能沦为这滚滚红流中静静的一滴。
那天真冷,北方的风雪让人变得麻木,麻木到最后,便是想挣脱那副僵硬的躯壳乘风而去。无数个夜晚他在睡梦里看到方孝孺,那个耿直并被世人嘲笑为愚忠的男人,在黑暗里断断续续哭着,一边用两只手慢慢朝他爬过来。
那男人只有半个身体。
听说他是被腰斩的,咽气前在地上写了整整十二个半的“篡”,朱允文无法想象他死前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痛楚,亦无法想象他是以怎样一种毅力在那么痛楚的状况下一笔一笔将那些字烙刻在刑场的土地上。更多的时候朱允文只是感到恐惧,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只是每当在梦里看到方孝孺那张被血泪模糊了的脸,和他朝自己爬来的那种缓慢而坚决的动作时,朱允文会无法控制地感到害怕。
他觉得方孝孺在试图要对自己说些什么,那些在他死前所没有说过的话。可是他不想听,因为他很害怕。而那种因恐惧而带来的痛楚每日每夜折磨着朱允文,每个寂静而寒冷的夜,他不得不独自一个人面对那个爬行在黑暗里的魂,听他哭泣,听他手指拖动着半个身体在地上冷冷拖曳出的声音……那个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死。
如果无法承受苟活于世的痛楚,不如早日赴死。
可是现在朱允文却不想死了。
他守在北岭城,这座寒冷而庞大的堡垒,曾经被他认为是道巨大枷锁的堡垒。现在它令他平静。
也许因为它没有硝烟,没有争权夺势,亦没有血腥。冷冷的风里只有冰雪的味道,虽然一阵阵仿佛刀子一般,却也一寸寸把人凌迟得清醒。
亦可能因为红老板。
那个风尘里一尘不染的男人,总在他寂寞得想用把刀子在自己心脏上剜一刀的时候用琴声平静他的心。
‘无心即无伤,王爷的心被北岭的风吹久了,自然就不会再有伤痛了。’红老板说。
他还说,‘荣华如酒,很醇很香,饮罢则无,除非做那盛酒的金樽。’
‘金樽,怎样才做得那金樽。’听完,朱允文呐呐地问。
‘无心,无伤,城作无霜,权倾天下。’
这句话却不是红老板说的。
那是个跟随红老板一同来到府邸的陌生男人。
当时天很黑,朱允文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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