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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肋骨-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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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又是怎样一种令人畏惧的命运,令我与他相见?

在我们,都可称之为最美好的十九岁那一年。

我至今仍然能想起那个画面,我从讲台上落荒而逃,撞到台后的他,凌乱的道具布景和电线将我们纠缠在一起,我还记得高而阔的天花板上吊着的日光灯一晃一晃,惨白色的光束里,有无数的细尘用一种缓慢的速度飞行。

其实有无数种必然,本可以阻止我们相遇。

如果那天上台的不是我;

如果那天抽签的结果我不是7而他不是8;

如果我没有搞砸那个演讲……

然而,命运的女神却从不慈悲,亦不怜悯。她微笑着,用一条丝带把我们两个系紧。我本以为那是缘分。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孽缘。

“乖乖……”黎祖儿惊讶,“敢情他们两个还是老情人?19岁时就认识了啊!”然而,宁燕夕的笔触总是很虚幻,文字虽然很美,却始终没有清晰的事件,更多时候,她只是呓语般的诉说她的爱情。

罂粟一般的爱情。

大体来讲就是她对关郁辉一见钟情,但关郁辉总是对她若即若离,最后两个人虽然在一起了,可她还是很没有安全感,觉得会被背叛,觉得他不爱她。日记里还暗指关郁辉心中一直有另一个女人的存在,黎祖儿拧着眉毛,总觉得她指的那个人就是朱玳儿。可是,再一想那位正室的容貌,就觉得不可能,换了任何眼睛没瞎的人,都会选大美人,而不是土掉渣的朱玳儿吧?

不过也难说,朱玳儿虽然貌比无盐,却有万贯家财,也许关郁辉就是为了少奋斗20年才娶她的。要真是这样,这个宁燕夕还真是满可怜的。

日记不多,不过20多篇,每篇用1234隔开,并没有写日期。不过,从字迹看,中途换了很多支笔,应该不是在短时间内编出来做假的。

最后一篇,只有一句话:“一万年后,我从林中走过,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有你的肋骨。”

黎祖儿的睫毛颤了一下,这最后一篇日记,虽然只有24个字,但细细咀嚼全是数不尽的相思之意,缠绵入骨。

没想到宁燕夕还是个文艺女青年啊!

再回想昨天见到她时的情形,她把纸巾递给她,冲她微笑,妩媚里,有着谁也比及不了的优雅……那样一个人怎么会杀人呢?

因为职业的缘故,黎祖儿见过无数的罪犯,他们有的斯文有的暴戾有的镇定有的阴沉,虽然千姿百态,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眼神都因过于丰富而浑浊。

可是大美人不同,她的眼瞳非常清澈,还带点婴儿的钢印蓝,尤其是她最后回头的那个微笑,眼角微微弯起,那笑容里没有嘲讽没有轻蔑,有的只是很纯粹很纯粹的欢愉。

黎祖儿合上复印件,长长的叹了口气。再看手表,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12点半了,赶紧起身走人。

卫景辞那人她太了解了,是绝对不允许迟到的。

她发动小绵羊,开始争分夺秒的赶路,结果证明,意外像个喜欢恶作剧的顽童,总是在最不设防时前来拜访。当她抄近路拐到一条叫桃源巷的小道上时,一声凄厉的女声喊道:“救命啊!抢劫啊——”

黎祖儿不禁闭了闭眼睛,有没有搞错,一连两天,都赶上这一招?

不行,我赶时间,所以我没有看见我没有看见我什么也没看见!

心里明明是如此催眠的,可一睁眼,看见那穿黑夹克的削瘦男人在前面跑,身体先本能的把车掉个头,追了上去,然后一手驾车一手出示证件:“警察!你给我站住!”

那人一看,跑的更急。

黎祖儿加大码力,紧追其后。

那人异常狡猾,连忙转出小巷,外面是个市场,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虽然中午时分,人不算太多,但那东一扎西一扎的摊子,阻碍了摩托的行驶。黎祖儿眼看他距离自己越来越远快追不上,心中一狠,索性跳车丢了摩托靠双腿追。

那人经过卖桔子的小摊,一把抢过摊主手里的车把,将整个三轮板车往黎祖儿面前一倒,山般的桔子哗啦啦滚下来,砸的她生疼生疼,而且不知为何水果里还多出一串香蕉,她正好一脚踩到香蕉上,整个人顿时扑地而倒。

一时间,汁水飞溅,狼狈异常。黎祖儿想,完了,这下肯定得追丢了,正在沮丧的抹掉脸上的果物残渣时,一只手伸到了她面前,手里还放着一块格子手帕。

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白皙,修长,乍一看以为是女子,但抬起头后,才发现竟然是个男孩。

其实说是男孩并不准切,他的年龄应该在25岁左右,穿着银灰色与白色相间的NIKE运动衫,留着向外翻翘的时尚中发,眉眼细长如狐,双瞳乌黑发亮,似笑非笑中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魅惑。

她忽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是在哪见过。按理说这么迷人的男孩子,见过应该就不会忘记才对。

“Madam,你没事吧?”NIKE衫拉着她站起来。她接过手帕胡乱的抹了一通后才想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

NIKE衫又是一笑,从狼籍一片的地上捡起一物,递到她面前,黎祖儿一看,正是自己的证件,当即脸上一红,赶紧接过来塞兜里。

真倒霉,抢劫犯没抓到,还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她拍拍衣服,刚想走人,NIKE衫说:“你不把他带走吗?”

黎祖儿回头,这才发现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正躺在不远处的地上直哼哼,她惊讶的把目光转向NIKE衫,NIKE衫眨眨眼睛:“不用太感动,协助警察是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吗?”

她跑过去将那个抢劫犯拘捕,一边拷手铐一边赞叹说:“真看不出来,你身手还不错嘛,一拳击中这家伙的要害,看他这样子,估计半个小时都起不来了……你学过空手道?”得不到预期中的回应,扭头一看,身后空空,哪还有那个人的踪影?

只有他给的手帕,还在她手里,米色底色,浅褐色格子条纹,右下角上,还绣有Barbie的标志。

真不错呢……这个年代,居然还有这么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啊……

黎祖儿拿着那块手帕,越想越觉得欣慰。

5、史努比

到得警局,自然是迟到。

把那个抢劫犯塞给一同事后,她连忙赶到会议室,小心翼翼的推开门,果然,里面已经在开会了。

卫景辞埋首在资料之中,正在聆听身旁的同事说些什么,很好,就这样摸黑进去,也许能不被发觉。

她猫着腰慢慢的往前挪啊挪,眼看自己的座位就在前面,一叠资料突然从头顶掉下来,啪的落在地上,与此同时,响起青草春晖般的悦耳男音:“对不起。”

这下子,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朝这边看了过来,不偏不倚的盯着蹲在地上企图潜行的她。

黎祖儿露出一个生硬的笑容,摆手说:“啊哈,大家早啊,哦呵呵……”

“早。你迟到了24分钟。”冰冷的语音伴随着犀利的目光一同射过来,顶头上司脸色果然很不好看。

而一旁拾起资料的赫连澈却表情漠然一幅置身事外的模样,真是太可恶了,她敢打赌,他刚才分明是故意的!故意把资料碰下桌子!

既然行踪已露,索性也不再藏了,黎祖儿直起身来,大大方方的走到位置上坐下,回答:“对不起,长官,我在路上抓了个抢劫犯,所以耽搁了一下。

卫景辞盯着她看了几秒钟,别过脸说:“OK,人到齐了,我们现在来总结一下大家在看过日记后的想法。”

为了将功补过,黎祖儿自然是立刻举笔。果然,卫景辞眼波一扫后,点了她的名。

“各位,在看过宁燕夕的日记后,我一共总结出3个发现:第一,宁燕夕不仅字写的漂亮,文笔也很好;第二,宁燕夕是19岁时认识的关郁辉,大学毕业后就在一起了;第三,他们之间因为出现第三者,而导致感情破裂。至于那个第三者是否就是朱玳儿,还有待考证。”

同事们点点头,很显然,他们的看法也跟她一致。

卫景辞环视众人说:“还有其他发现吗?”

一同事补充:“根据日记背后的印刷码,这是一本05年6月出厂的本子,只在X城的大商场内出售,所以,宁燕夕就算不是本城人,也应该是在本城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牛啊,这都注意到了。黎祖儿在心里夸赞。

汪明明补充:“我们找笔迹鉴定专家鉴定过,证实第一篇日记写于两年以前,而最后一篇日记的笔迹较新,应该在3个月左右。也就是说,持有者真的用两年的时间在写这些日记,并不是短时间之内编出来做假的。”

靠,连这女人也变精明了!黎祖儿有点坐不住了,敢情她是这一小组里最没用的?

卫景辞点头,“还有吗?”虽是这样问,目光却只看向了赫连澈一个人。

一阵短时间的沉默后,赫连澈终于开口了:“首先,个人认为,这本日记,有可能不是宁燕夕的。”

好大一颗炸弹!

整个会议室顿时因为这句话而起了一片私语声。

赫连澈打开投影机,屏幕上出现了日记照片,左下角上,NYX三个花体字母格外妖娆。

“因为宁燕夕的首写字母是NYX,和这个签名符合,所以我们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她的日记,但事实上,我们却忘记了,NYX还有其他的意思。”

“什么意思?”黎祖儿忍不住问道。

赫连澈看了她一眼,“NYX,尼克斯,乃是希腊神话中黑夜女神的名字,出生于混沌卡厄斯Chaos,是五大创始神之一。而她的女儿阿勒克图Alekto、墨纪拉Megaira,和底西福涅Tisiphone,则是赫赫有名的三女神,她们专司一件事——复仇。”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惊。

“所以,我认为,所谓的宁燕夕这个名字也有可能是假的,因为我们根本找不到她的任何资料,而日记上的NYX,意指复仇。这本日记其实是用来转移视线,蒙蔽我们警方的东西。否则,以凶手未在公寓里留下任何指纹和脚印的谨慎个性,她根本不可能留下一本日记。”

黎祖儿提出异议:“但正如明明所说,日记从第一篇到最后一篇用了两年时间,难道,你觉得凶手在两年前就在预备这样一场谋杀,开始准备这个日记?这个办法不是很笨吗?”

“请用你那木疙瘩做的脑袋好好的想一想好吗?日记是两年前开始写的,但是谋杀这个念头却可以在近期才得以萌生,然后为了实现完美犯罪,利用了这本日记。这样,不就解释的通了吗?”v

黎祖儿闭上了嘴巴,被一个小自己6岁的家伙当众贬低,还真是尴尬。

汪明明冲她眨眨眼睛,丢过一张纸团,她展开一看,里面写着:“现在的孩子就是这样嘴巴毒,完全不懂得尊敬前辈呢,很讨厌吧?”

又来了,每次这女人一开口,她就知道没好事,果然又在暗讽她年纪大。心里气的要死,但她脸上还要回对方一个灿烂的笑容,以证实自己其实根本不在意。

赫连澈继续说:“所以我认为,如果我们再把重心放在寻找宁燕夕此人身上,根本就是浪费时间,我们应该把目光放在其他更实质一点的线索之上,比如那张人脸拼图,比如毒药的来源,再比如爱玛士的皮包。”

卫景辞点头:“关于皮包你有线索了吗?”

“是的。”

黎祖儿在一旁瞪大了眼睛,什么?等等,不过是回家睡一觉的工夫,这家伙就已经查出线索了?

“我已经查过,这个皮包是从帝海花园那家米兰店卖出的……”

有没有搞错,明明说好她和他一起负责追查皮包的货源的,结果这家伙却自己偷偷去查,完全没叫上她啊!

“根据店内的销售记录,06年9月21日,有位客人从他们店里买走了这个包包,而那个客人是——”赫连澈停顿了一下,才说出答案,“朱玳儿。”

黎祖儿跳了起来:“什么?是关郁辉老婆买的包包?”

“很正常啊,老婆死了,就拿她的皮包去讨新情人的欢心喽。”某同事如此说道。

赫连澈说:“具体是怎么回事,现在不便妄下推测,所以申请搜查令,我想去朱玳儿家中看看有没有线索。”

“批准了。”卫景辞拍案,宣布散会。

大家纷纷拉开椅子退场,回办公室。黎祖儿趁机叫住赫连澈:“喂!”

赫连澈回头,懒洋洋的扬了扬眉毛。这家伙,真就敢这么嚣张,一点对前辈应有的敬意都没有!

黎祖儿一把夺过他手里的资料,非常严肃的说:“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拍档?”

赫连澈睨着她,一点想回答的意思都没有。

“拍档就是同进同出有案同查有鲜花同拿有子弹同挨什么事都一起做!”她啪的将资料拍还到他胸前,“这次皮包的事我就先不跟你计较了,但是如果下次你还敢撇下我不叫上我一起,就死定了!听清楚了吗?死、定、了!”

在他伸手接住那叠资料的同时,黎祖儿转身干脆利落的走人,唇角上扬了一个弧度,越想越得意:很好,祖儿,你很了不起,你终于克服了美少年有爱论,展现出了身为一个前辈应有的威严。以后都要这样……

没等她自我陶醉完,赫连澈的声音就不急不缓的从身后传了过来:“走光了。”

呃呃呃?什么?

他的下一句继续不冷不热的响起:“你,走光了。”

莫名其妙的黎祖儿下意识的低下头,立刻发出一声尖叫,原来她刚才爬着进会议室时,牛仔裤的拉链不知怎的滑了下去,开了三寸来长的一道口子,露出了里面的小裤裤。她连忙手忙脚乱的把拉链拉上,而就在那时,赫连澈与她擦肩而过,忽然扭转头朝她眯眼很邪恶地一笑:“看见了,白色史努比。”

黎祖儿的脸顿时火山喷发,变成了关公。

啊啊啊啊,太丢脸了真是太丢脸了妈妈我不要活了啊人家的纯洁就这样毁于一旦了为什么不是别人偏偏是这个家伙看见啊啊啊啊啊……

5、新仇旧帐

两个小时后,搜查令批下来了。

黎祖儿和赫连澈立刻出发,前往座落在X城最富盛名的别墅区明珠湾。

朱宅位于别墅区的东南侧,邻海而建,地理位置绝佳。在古色古香的大门前按了半天门铃,才有女仆来开门。女仆姓宋,人称宋嫂,五十四岁,腿脚因患有风湿症的缘故,显得很不利索。

黎祖儿向她出示了搜查令和证件,说明来意。

“自从夫人去世后,先生也很少回来,又没有客人,所以这幢宅子基本上就废了……”宋嫂转身带路,“现在就只有我和老头子两个还住在这,负责日常清理维护。这边请……”

设计精美的庭院里,一头发花白的老头正在光着膀子修剪花枝,看见他们,停下手里的活,冲他们憨厚的笑笑,看样子就是宋嫂的丈夫。

行至主屋,宋嫂打开房门,按亮开关,具有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就呈现在了眼前:弧线流畅的圆形楼梯,廊前卷草舒花,缠绵盘曲,连成一体'奇。书',墙面则以嫩绿、粉红、玫瑰红三色为主,饰以金色线脚,护壁板做成了精致的框格,框内四周镶嵌着一圈花边,中间衬以浅色东方织锦……整所房子看起来细腻柔媚,古典奢华,恍如童话梦境一样。

而且看的出,这对下人是老实人,并没有因为主人不在就偷懒,打扫的非常干净,找不出半点污垢。

“两位请上来吧,我带你们去夫人和先生的卧室。”

黎祖儿将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精神发扬光大,一边垂涎一边问道:“朱女士和关先生的感情好吗?”

“夫人生前跟先生感情很好,从来没见吵架。不过,夫人身体不太好,喜欢安静,喜欢待在家里,而先生老要外出应酬,所以,夫人经常会很寂寞。”

黎祖儿在心里想,跟别的女人分享同一个丈夫,不寂寞才怪呢。啊,不知道朱玳儿生前知不知道关郁辉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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