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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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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这么说,”我听得难过到不知怎么安慰她,一面不由想:或许,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不过都是一块提拉米苏,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郑滢要搬家了,她终于决定跟杨远韬分手。搬家那天,她对着床头一个小茶几发了好久的呆。她说:“我买的时候先是挑了一个有棱角的,后来他看见,说那样走路不当心可能会撞痛,硬是帮我去换个圆的才安心。”她擦擦眼睛,“男人对你好的时候,真是像小孩子一样,让你想恨都恨不起来,他们不知道这样最最可恨了。”
“你为什么决定跟他分手?”我问。
郑滢一下一下抚摩着那个小茶几的圆边,淡淡地说:“上个星期,他来找我商量以后怎么办,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没个头绪,就索性上床,你猜怎么样,他居然不行了。还是头一次这样,当时,我们都很吃惊,他盯着我看,我也盯着他看,看着看着,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我跟他之间有一根带子,就像电视上轮船开船的时候扔出的那种五颜六色的带子,他拉一头,我拉另一头,船开了,带子越绷越紧,慢慢地变成很细很细、蜘蛛丝一样的线,我就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线‘啪’的一声断掉,他把他的心收回去,我也把我的收回来。他应该也有这种感觉吧,后来我就说,我们分手吧,估计我不跟他分手,他大概也会跟我分。”
“你还爱他吗?”
“莋爱都做不起来了,想爱也不行,”她叹口气,“我觉得莋爱大概也有份额,做完了,由不得你不服。身体最诚实了。”
“他老婆现在还要离婚吗?”
“老公都已经浪子回头,还离什么?自然眼开眼闭,大家当没那回事,你以为女人真有那么争气?就是可惜了那个流掉的孩子,听说她以后倒是还可以再生,不过说来说去,女人总是比较吃亏。算了,不跟她抢了。你看我干什么?”
“你其实心蛮好的。”
“也是为了我自己,否则,只怕真的每次跟他莋爱都会犯恶心。”
郑滢没有把杨远韬送她的手链还掉,她说:“反正他付不起账,留着当小费吧。”
八月份,程明浩回旧金山。我叫他陪我去买巧克力,“你说过要补给我的。”
走到一半,他突然说:“璐璐,有件事情跟你商量。”
“什么?”
“有关我的工作……我可能暂时不会回旧金山了。”他告诉我,有一家明尼苏达州的制药公司决定录用他,条件优厚,而且,估计进去不久就有机会负责一个实验室。
我抬头望着他,“你想去吗?”
他点点头,“机会的确很好。”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开始和那家公司联系的?”
“很久以前,不过,他们上个月才叫我去面试,又过了两个星期才发录用通知。”
“那也就是说,上次我动手术,你回来看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他犹豫一下,点点头,“当时没告诉你,是怕会影响你的心情……璐璐,我想……”
我的心里像一块好不容易拼好的拼图骤然被一把拆开,一时间连个头绪也找不到。我想起那天晚上,我问他工作的情况,他说“没定”,原来那时,他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只是为了不影响我的心情,不肯告诉我——他倒也知道那会影响我的心情!在我希望他早点回到我的身边、然后永远不要离开的时候,他却惦记着半个美国之外某个地方的前程,何等讽刺!
我打断他,“那家公司在哪里?”
“明尼阿普勒斯。”
“假如我说不要你去呢?”
他脸上浮起一层为难的表情,“璐璐,这就是我想跟你商量的。”
我凝视他一会儿,摇摇头,心底那张拼图还是乱七八糟。我终于挤出一个介于微笑和冷笑之间的笑,“你都已经想好了,还跟我商量什么?其实,我这个人很通情达理。不是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吗?明尼阿普勒斯算得上什么?小意思,你想去,就去吧,我没问题。”
“璐璐。”他拉住我。
“干吗?我都同意了,你还啰嗦什么?”
“你在生气。”
“我没生气,我好得很呢。走,先陪我去买巧克力。”
他顺从地陪我走到那家卖糖果的商店。我找到那种椰丝巧克力,拿起店里最大型号的纸袋,对程明浩说:“把它装满吧。”
我们一起往纸袋里装巧克力,记不清抓了几把,反正最后袋子沉甸甸的。
程明浩付了账,我们走出商店,我说:“谢谢你。”
他问我:“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微笑一下,“慢慢吃,总归吃得完。”
我们沿着缆车路线爬上一个僻静的坡,隔着生满常春藤和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魔鬼岛上的白色灯塔。
“我还没去过魔鬼岛呢,从前放《石破天惊》的时候我就想着,将来假如能到美国,一定去看看,”我喃喃地说:“不过要坐船。其实,旧金山好多地方我都没去过。”记得有一次,我差点就去了,后来想起他也没去过,就没去,我想等他回来以后一起去。
“等一下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转身对着他,吸了一口气,说:“我们分手吧。”
我站得比他高,正正好好直视他的眼睛,认识这么久,好像还是第一次同他肩并肩、面对面说话,感觉有点奇怪。程明浩脸上的表情在刹那间冻结,好像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过了几秒钟,他的眉毛慢慢地往一起皱,眼睛紧盯着我,“璐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分手。”我的心头一阵发紧,随后痛楚逐渐蔓延开来,就像手上被刀子划开,一开头没什么感觉,过了一会儿眼见鲜红的血珠浸润伤口,一点一点冒出来,直到一发不可收拾,才明白伤得不轻。
“你说我们分手?”他居然还没听懂。
我开始不耐烦,“是的,我说,我—们—分—手—吧!”我的声音尖利地划过空气,惊得旁边树丛里两只鸟扑簌簌飞走了。这一次,好比在伤口上泼了一瓢盐水,让我痛得眯起眼睛。
“为什么?”他终于反应过来,扳住我的肩膀,“为了我要去明尼苏达工作吗?”他的眉头拧成一个结,声音里有些惊诧、有些不解,甚至有点愤怒。
我甩开他的手,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蒙太奇般地闪过很多片段:从第一次见他,到那条银灰色的围巾,到海盐拼成的彩虹,到浪管风琴,到非洲紫罗兰,到套鞋花盆,到冬日风里的第一个拥抱,到旧金山湾边的散步,到雨夜里的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真是谈了一场色彩缤纷的恋爱。我们曾经离得很远很远,远到我觉得自己在发神经,远到他不相信会有结果,后来终于渐渐接近,一直近到此刻碧空白云下的四目相对,近到我以为可以牵手一生的距离。然而,每一次,都是我在向他靠近,而他,却要把自己拉得越来越远,远到我够不着,还在这里问我:“就为了我要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为了……为了……很多事情,”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一面说话一面感觉血往脑门上涌,我努力把声音控制得还算平静,“不是你的工作,是你……你让我很难过。”
我黯然地垂下头,“跟你在一起,我好像总是很难过,谈恋爱,不应该越谈越难过,对不对?”我抽了一下鼻子,“你很厉害,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让我难过,我吃不消,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
他把手插进裤袋里,慢慢地握成两个拳头,许久没有说话。我们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我终于无法忍受,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又从包里拿出手机,递给他,“还给你。”
我把手机和项链捧在手上,等他来接,他却一动不动。
“还给你,我不要了。”我重复一遍。他还是不动。
“你没听见吗?”我用力把他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扳开手指,把两样东西塞进去,“就这样吧。”
程明浩盯着手机和项链看了很久,终于开口,“璐璐,我真的让你总是很难过吗?”
“是的。”
“为什么?”
“你自己知道。”
他突然坚定起来,“我不知道。”
没想到临分手还要做一篇记叙文,“好,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你和我的好朋友谈恋爱,还跟她上床,我很难过;你同她分了手还私下见面,还对我说谎,我很难过;你跟我上床害得我去吃事后避孕药还过敏,我告诉你,我难过死了;实习你要跑到西雅图去,弄出来一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废话,我当然难过;现在好了,你大概觉得西雅图不够远,不过瘾,看上明尼苏达的哪个鬼地方,天晓得你在那里又会碰到谁,你说我难过不难过?”
他倒是知道抓重点,“那天你是在过敏?”
“长了一脸痘痘,”我泄气地说:“丑得要死,像小时候出风疹一样。”
“难怪你不肯让我去看你,”他抿紧嘴唇,“璐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其实,后来,我也想过……不过,那时候,我以为你后悔了,讨厌我……对不起。”
“对不起管什么用?我最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但你怎么老抓着以前的事情不放呢?这次找工作,我承认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告诉你,可是——”
“可是,没有可是了,”我感觉自己的耐心像一个吹到顶的气球,马上就会爆掉。我转身要跑,突然被他拦腰抱住,“璐璐,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你立刻放开我,”我想挣开他,他把我抱得很紧,一边在我耳边急促地说:“你说我总是让你难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你是在让自己难过?你好像总是不相信我……”
岂有此理,他居然把帽子扣回到我头上来。我火冒三丈,加倍用力挣扎,用足吃奶的力气拳打脚踢,还是没用。当一个男人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于,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是三个坡之外。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会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这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从满眼高楼的金融区,穿过熙熙攘攘的唐人街,到洋溢着意大利风情的北滩,再从滨海区安静的街道上绕回来,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时,我沿着市场街回到一号码头边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我,迟迟不肯飞走。我歪着脑袋看它,它也歪着脑袋看我。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只找到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于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和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
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世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了,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大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将信将疑,“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信,不过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也有他好几个留言,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那他怎么还这样?”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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