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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花正在枯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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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我小心侍奉的跟卓央的爱情。 

  卓央在我家附近的一所大学念中文系。那所大学有葱郁的草坪和大片栀子灌木,风吹过来,穿花而过。有一条插在两排梧桐树间的小路,被来往的学生踩踏得平整。 

  我不止一次地去卓央学校。卓央牵着我的手逛他的校园,跟我讲些快乐的事,我在旁边扬着脸微笑。我和卓央牵手走过那条梧桐小路,像这所学校里的所有恋人。 

  有时候我只是站在人群里安静地看他,他跟身边的人说话,神采飞扬。我的裙子在人群里变得动荡不安。我转身离去。卓央并没有看见我的到来和离开。 

  从卓央学校北门往左走,一直走,有家精致小店,橱窗里挂满用五色棉线勾织成的小坠饰,琳琅满目的,就像卓央的戒指一样可以乱花我的眼睛。我相信这些精灵的东西可以为我祈福。 

  我走进去,比划着向老板要了套枕头十字绣,两块柔软有十字纹路的棉布和五色棉线,可以在上面随心所欲,绣出幸福的样子。 

  卓央,你感受得到我对你的深爱吗?卓央,请你用肯定语气回答我。 

  卓央,卓央。 

  那年盛夏,我穿着白裙子从书局往回走,手腕上的银镯叮当叮当乱响。天暗沉的,胡同里没人,只在空气里弥漫着栀子芳香和晚饭香。红灯笼还没有亮起来,胡同显得清远暗长。 

  我快步往里面跑,因为遇上坏人了,他们从书局出来就一直跟着我,我害怕极了,只能拼命往家跑。他们想要干什么? 

  那条胡同从来没这么暗沉过,我喘着气,只觉得周围盲目。为什么没有人来救我,为什么这时候不出现英雄舞着莫邪从天而降? 

  我拼命都跑不快,裙子在速度里飞成巨大的空洞。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很绝望很绝望。他们追上我了,他们好丑,我叫不出来。他们好高,好恶心。 

  卓央就是我的英雄,踏着五彩祥云从天而降。不知道卓央是怎样拯救我的,因为那时我已经吓昏过去。后来卓央告诉我,那天他看见我飞快跑进胡同里,神情是多么恐惧和哀伤。 

  卓央说我就是他注定要去拯救并且心爱的人。我醒过来后,看着卓央的眼睛,看着他的眼睛里只有我,一直哭。卓央把我搂在怀里,他说好了没事了不用怕我送你回家。 

  从那天起,卓央就一直送我回家,一直的。并且卓央给了我爱情,我对他百依百顺。 

  卓央是全世界对我最好的人。 

第一章:青春里的行走 美不胜收
 
丢,丢,丢手绢儿(4)

  卓央转过头来说,我们去书局转转吧。卓央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善良微笑。我点头,笑。我是葵花卓央是什么,卓央是太阳,指引我所有的方向。 
  经过卓央学校的时候,我和他一起转头朝里面望。校门里面站着一些卓央的同学,他们笑着打招呼。他们在空气里高喊,嗨,卓央,卓央。这是全世界最好听的名字。 

  这是全世界我最爱人的名字。 

  我看见五月的阳光在卓央身上闪着蛊惑人心的光芒。卓央在冷饮店里买了两杯奶茶,递给我,我在他身后咬着珍珠浓浓的香。 

  卓央,请你不要离开我,请你不要不要离开。 

  我们去书局开着空调的大厅里,在蓝色塑料椅上坐下。我喜欢跟卓央来这里,有干净光亮的大理石地板,安静人群,洁净空气,散着芳香的铅字,卓央在我旁边,归我所有。 

  除了卓央,我讨厌听任何人说话,觉得他们和她们的嘴唇一张一翕像是垂死挣扎的鱼。太丑陋。我喜欢听CD,那种从里边冒出来的不带任何方向的音乐,也找不到出口。拒绝一切MTV,看浓重华丽的所有文字。这些黑色有点灰的字在我手心里绽放,变成我在小阁楼上的舞蹈。 

  卓央喜欢村上,他坐在我旁边看那个日本男人导演的人间游戏。从左边第四排书架上抽取的素色封面的书。卓央无数次跟我说起村上,说起一些书,说起一些感受。我竟然不能跟他从容地交换什么。 

  这种无力感总是让我感到无限悲哀。 

  卓央合上书,转过头来说我该去学校了,先送你回去。我点头,站起身把书放回去,卓央买了《海边的卡夫卡》。 

  卓央拉着我顺原路返回,经过他学校时,我朝大门挥挥手示意他去学校。不用送我了,卓央。 

  他笑着转身进了学校,他说记得到家了给我发短信。我朝他点头,看他离开,离我越来越远。 

  我站在原地,阳光一下子刺痛我的眼睛,灼灼生泪。 

  卓央,你为什么要说谎? 

    

  卓央,你的新女朋友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刚刚她在学校里面叫你的时候,头发和裙角在门口带进的风里飞扬,跟你安静的样子很相配。你们是天生一对,真的,我从来都不曾骗你。她叫你的名字,卓央,卓央,我看见你的眼里全部是她,可是依旧转身拉我走了。 

  是以为我的存在,阻挡了你奔向幸福的道路吗?不,我不愿这样的。 

  你不会知道,那个女孩,你的女朋友,她很可爱。她在一个黄昏穿越我的爱情胡同来我家找我,她很坦诚。我之前是见过她的,在你的学校里,你和她站在人群里有说有笑,彼此可以从容传递所有心情。 

  真是好羡慕她,卓央,我真的羡慕她。我只能给你写一封封手信,发一条条短信,那种没有灵魂的东西,根本无法清楚表达我对你的至死不渝。每当这种无助感袭来,我总是恨透了自己,为什么是一个哑巴,开不了口跟你说话。 

  卓央,她在那个黄昏告诉了我很多,由于太多,我消化了很久,她走后我在房间里舞蹈得筋疲力尽。她说她真的很爱你,你们在一起,完美无缺。这更突出了我的不完整。卓央,你那么闪光,我配不上你。 

  卓央,她可以跟你一起说很多话,对么?她可以跟你说,村上真是一个温暖的男人,她可以给你唱好听的歌儿唱到花开。而我只能坐在屋里给你绣一个枕头套。 

  你告诉她,你不知道怎么开口跟我说分手。你说你太害怕伤害我。没错卓央我不能说话所以不能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只能在房间里一个人旋舞,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容易受伤需要保护。可是我不要你施舍的爱情。卓央我爱,当我听她一字一字从嘴里吐出这些伤刺我的句子时,我真的心如刀割。 

  卓央,这真是一场蹩脚的爱情。 

  我拖着身体穿越胡同,这里再不是我的爱情大道了,聪明的孩子提着易碎的灯笼。那些游戏的孩子还没有散去,不厌其烦地丢着手绢你追我赶。 

  他们的笑脸多天真,孩子是不应该有烦恼的。他们笑着闹着唱着好听的歌谣。 

  “丢,丢,丢手绢儿,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边,大家不要告诉他,快点快点捉住他,快点快点捉住他。” 

  我愣住了。我用了19年的时间才明白,爱情这美丽物证,不过就是一场丢手绢的游戏。一方扔下爱的花种,跑开,另一方捡起后奋不顾身去追,哪怕海角天涯。奔跑的途中花种在手心里开出迷人的花时,跑的那方却停下来,回到出发的地方,不再玩了,追的那一方拿着花,丢失了方向。 

  我蹲下身来,泣不成声。卓央,卓央,我在心里这样叫你,你听得见吗?旁边扎着蝴蝶结的小女孩睁着忽闪大眼睛看着我,姐姐姐姐,你怎么啦? 

  我心里更加难过,开不了口。 

  卓央,妈妈要我过去和她一起生活,她在北京,很不放心我。卓央,我明天就走了,一直没有告诉你,是想你了无牵挂。卓央,你今晚会拉着她的手去看电影,是么?你今晚根本没有课的。 

  其实,卓央你何苦说谎,何苦给我一个幸福的假象,我全都知道。 

  我把手机掏出来,给卓央发短信。一段歌谣。完了之后卓央的号码从我手机里狠狠消失。 

  “丢,丢,丢手绢儿,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边,大家不要告诉他,快点快点捉住他,快点快点捉住他。” 

第一章:青春里的行走 美不胜收
 
王泪泪花团锦簇的袜子(1)

  1。 
  王泪泪穿了一双花团锦簇的袜子。那真是双花团锦簇的袜子呢,白棉底上面印了红的紫的蓝的大朵花盘及嫩绿色叶子,王泪泪两只小巧的脚都开出了花。 

  王泪泪穿着袜子在木地板上走,一边走一边拿着小巧的手机发短信。一条长长的话发过去了王泪泪觉得有点渴,她拿了一旁的马克杯接透明水,加两片柠檬味的果片,饮水机发出咕咕咕的巨大声响。 

  我就是王泪泪。更多时候我愿意叫自己王累累,因为我总觉得自己很累,即使什么事都不做。越热我越觉得累,浑身无力,不想讲话,这个如火八月我累得奄奄一息。 

  加了果片还要加很多冰块。在我加第四块冰的时候短信回了过来,初七说,小泪,罗格他还是没醒。 

  我仰脖子把杯里的水一饮而尽。 

  2。 

  罗格说我的累其实是一种焦灼,我恍然大悟,那么我整个2003年夏天都在焦灼不安,蜷在冷气开得很足的房间里喝冰水,不停地把杯壁流泪的马克杯从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换到左手。那时候我19岁,2003年的爆热天气让我觉得整个19岁天空都焦灼透了。 

  可是我爱罗格依旧。我在电话里这样同任初七讲。外面烈人的阳光被我用厚窗帘隔绝,一想起罗格,他的清冽笑容就仿佛近在咫尺。 

  即便他永远醒不过来?初七这样问。 

  是。我笑着挂了电话,喝冰水,把头发扎起来,穿好跑鞋,出门。门一开,无尽热浪滚着进来,可是没关系,我是要去寻罗格,高山险阻都难不倒我。 

  我20岁。19岁时候与罗格在一起。我们说爱,即使20岁说爱太年轻。罗格说,我们的爱本身就很年轻。于是我把手放进罗格温暖的脖子里。那是2003年冬天,我20岁生日,太阳照常从东升起。我们说爱,说至死不渝。 

  罗格在F大附近的银行工作。罗格24岁,是笑容清冽的男孩,是在炎热夏天镇定我的最好的一杯冰水。 

  我打车去他的小公寓,有木头楼梯的楼房显得年代久远,我的深红色裙子在楼道的阴影里暗得快成黑色。我总是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等罗格下班回来,一点儿也不觉得焦灼,只有等待的喜悦。罗格轻轻浅浅地笑,然后我们一起上楼。 

  一抬头,看到罗格的清冽笑容。 

  3。 

  我是在2003年夏末遇见罗格。那时候我疯狂着迷一个叫莫离葵的写手在网络里写的小说。她编透了一个又一个冷艳的爱情,字字年轻,句句致命。 

  我就被震撼了,把她所有的字用深蓝色打印下来订成厚厚一叠,反复看反复爱不释手。 

  天气开始转凉,我在心情好的时候出门,穿深红色两侧有大口袋的棉布裙,墨绿色跑鞋,不穿袜子。我的脚很自由,是不是?我问坐在我对面的罗格,他穿米色棉T恤,笑容清冽,举止安静。 

  你明天还来吗?我想送你件礼物。 

  他连约人都这么清冽,这么清冽,凉透到心里。我说好,我明天来。他轻轻笑起来,那么好看呀,我也跟着笑。又有客人来,他站起身走过去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脚后跟被新跑鞋磨得红肿,每走一步都是刀割。我进了旁边一家水吧,罗格每晚兼职的地方。我一瘸一拐走进去,许多人盯着我看,笑,或许他们她们以为我是残障姑娘。 

  罗格皱着眉走过来,帮我拉开一旁的椅子。脚扭了?我抬头,多好看的一张脸,不,被新鞋磨了。 

  罗格笑起来,像是七月天里的一块冰。 

  4。 

  第二天我死性不改地依旧穿墨绿跑鞋依旧不穿袜子。深红色裙子在夕阳底下闪闪发光。去的时候罗格还没来上班,我在靠窗的位子上看刚打印下来的莫离葵的新小说,莫写道:爱情总是一件很碰巧的事情。 

  我19岁,还未遭遇真正的爱情,也不知道她说得对是不对。 

  罗格走了过来,罗格走过来的时候脸上有清冽的笑。他送了我一双花团锦簇的袜子,那真是双花团锦簇的袜子呢,白棉底上面印了红的紫的蓝的大朵花盘及嫩绿色叶子,手感好透了。 

  我即刻明白他的意思。这是一个关心我的好男孩儿。我抬头,你叫什么? 

  罗格。 

  罗格是莫离葵一篇小说里男一号的名字,Logger,一个古德语发音,轻念的时候,舌头在嘴巴里打了两个小小的卷儿。眼前这个好男孩,有跟男一号同样的清冽笑容。我心一惊,随后暗喜。真是巧了巧了巧毙了呀。 

  那么我叫莫离葵。 

  他愣了一下,又笑起来,她的小说很好看。 

  真是聪明的男孩呵,莫离葵一语成谶,爱情总是一件很碰巧的事情。喜欢莫离葵的我碰巧遇见了罗格。 

  5。 

  做学生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躲掉两个极端季节,夏与冬。夏天我极少出门,我怕热,我会累会焦灼。冬天时候我与罗格的感情已经走得很好,那家水吧关掉后罗格晚上不再做兼职,傍晚时候我买了吃的站在他公寓楼下等他下班,然后一起在他那儿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罗格父母都在很远的地方,20岁生日那天,我们站在小院子里放烟花,火光一团一簇,罗格抱住我抱得很紧,小泪,现在我只有你了。 

  那么我们的爱至死不渝,好么? 

第一章:青春里的行走 美不胜收
 
王泪泪花团锦簇的袜子(2)

  6。 
  我一如既往喜欢莫离葵,喜欢得不行。初七为我找来莫离葵的手机号码和QQ号。我惊讶至极。 

  初七是当初和罗格一起从远方考到这座城市念大学的好朋友。是那种真正男女友情的好朋友。漂亮的初七有她自己的一片桃花天空。 

  她眨眨眼睛说,没假就行了,我有方法弄到就行了。别的你别问啦。 

  多么好的初七。我拥抱她,然后迫不及待在QQ里加莫离葵为好友。 

  一直以来,我都固执地认为我与莫离葵灵魂相似,我从她的小说里看得到自己的影子。所以我同她说,莫离,我也有个叫罗格的男朋友,笑容清冽。 

  是么?你在哪。 

  S城。 

  好久好久,我已经喝光大杯冰水,莫离葵才回过话来,你的罗格,一定很幸福。 

  是的是的,罗格和王泪泪在一起幸福得不行,他们彼此相爱,即使耗干本身就单薄的青春,他们仍然说至死不渝。 

  想到这里我就笑,幸福的笑荡漾开来。我穿着罗格送我的花团锦簇的袜子去倒水,小小的脚在地板上遍地飞花。罗格送了我许多花团锦簇的袜子,一双一双漂亮得乱花我眼。 

  我的脚再也没被磨过。即使双脚不自由。我心甘情愿被罗格套牢。 

  7。 

  莫离葵写的罗格那篇小说里,罗格是她的青梅竹马。莫写道,就是这个笑容清冽的男孩,熄灭我17岁一生。他的转身,让我再不拥有爱人的力气。 

  她的罗格离开了她。她的罗格说缘分已尽,她不相信,追到他家门口堵住,悲哀哀地望住他。她的罗格只是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她的罗格,为了避她,连家都可以不入。 

  她愣在那里,粉白的樱花花瓣吹散了一地。那时她17岁,现在她23岁,6年的时候她仍无法忘怀依然深爱,她的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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