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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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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都听不见。

心里有了疑虑,他喝酒时就不敢放开量。总想着长安街头说平话艺人口中所描述的场景,高达夫冷不防举起手中酒盏往地下一摔,左右立刻冲出几百个事先埋伏好的刀斧手……

以高适的年龄和阅历,如何看不出王洵心中的猜忌来。所以也不勉强,约略劝了几轮,便开始自斟自饮。待客人忧心忡忡地把酒菜用得差不多了,摆摆手,示意左右撤去残羹冷炙,换了壶新煮的浓茶,给自己和王洵面前各自斟了一盏,一边捧在手里慢慢品味,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兄弟,你小子最近在长安城里是不是又惹麻烦了?所以才急匆匆地往封大将军麾下寻求庇护?”

“没,没有啊!”白白戒备了好半天的王洵楞了楞,顺口否认。

“真的没有?”高适满脸戏谑,“可我记得大约半年之前,某人亲口拒绝了封大将军的邀请。死活不愿意离开长安城呢?”

“啊,啊,那,那是……”被对方当面揭了老底,王洵的脸一红,呼吸立刻急促起来,“我,我是突然,突然想出来转转。转转。长安城里太憋闷了!!”

“说得好,长安城里的确太憋闷了!”放下茶盏,高适大笑着抚掌。“本来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气闷,没想到你这个勋贵子弟居然也跟我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你就逃出来了?一时半会儿不打算再回去?”

“不!”王洵被高适的掌声吓得心头一紧,很快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红着脸,喃喃补充,“不能算逃。我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家,所以突然想出来闯一闯!达,达夫公那日不是说过么,大漠黄沙之中,才是男儿放歌之所。”

“我说过?”高适有些记不起来了。但很欣赏王洵的应变能力。“就算我说过吧!那两场酒,喝得可真叫尽兴。小子,你放心,甭管你是因为什么缘由而来。也甭管你曾经得罪了谁。至少在阳关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上,你会很安全。好了,喝茶,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也是不敢做的!”

“我,我,我不是,不是针对,不是!”如同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剥光,王洵本来已经发红的脸色渐渐开始变紫,“我,我……”

他虽然阅历浅,却也不是个笨蛋。从死角里稍稍调转过头,便立刻明白,以此刻高适手中所掌握的武力,想解决掉自己根本不用摆什么劳什子鸿门宴。既然作为一座要塞,阳关城内的常驻兵马少说也有两到三千。而自己麾下不过一百禁卫和三百民壮,双方真的动起手来,估计用不了一炷香时间,自己这边就被剁得连个肉渣渣都剩不下了。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惭愧地摇头,“达夫公别跟我一般见识,在路上,我心里天天绷着一根弦,已经快魔怔了!”

明知道王洵在找借口遮掩,高适也不戳破,摇摇头,笑着道:“到了我这里,就不用绷着了。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不还没出阳关呢么?跟我说说最近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隔着几千里地,想打听点儿消息可真不容易!”

“行!不知道达夫公,高,高大哥想听哪方面的消息!”王洵终于放松了心情,双手捧起面前茶盏,大口大口地喝了个痛快。

“随便说说吧。”高适端起架在炭火上的白铜茶壶,亲手给王洵把茶盏添满,“人都是贱骨头。在长安时,总觉得长安城太拥挤。等走到了这边,又开始怀念起长安城的热闹来。”

这个范围给得实在太广,一时间,王洵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京兆尹王鉷倒了,牵连进了谋反的案子。那时候,不知道高大哥是否还在京师?”

“我刚刚离开没多久,路上就听说了!与你小子有关系吧,我记得,春天时就是你小子,活捉了王鉷家的刺客!”高适用铜筷子捅了捅火盆中的白炭,令里边的火头烧起来更旺一些,西域不比长安,天冷得厉害。而他如今已经年过半百,身子骨远不如王洵强健。本不该再到边塞来吃这份苦,但心中那份对功业的渴望,却轻易难以冷却。

“我只是不小心被卷入其中。本以为双方就此各自罢手了,谁料到这里边的水竟然浑得看不见底儿……”话匣子一打开,王洵的心态便越来越轻松起来。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把当日自己奉命去抓叛贼的经过,以及邢縡等人如何英勇,如何临死之前痛陈时弊的场景,带着几分敬意说了出来。

“那姓邢的,倒也是个好汉子!就是心眼太实了些!”高适一边听,一边轻轻用手指叩打自己的膝盖。“临死之前还想着把王鉷一家摘出来,谁料到王家哥俩从一开始起,就在利用他!”

“大伙也是这么说。邢将军死得可惜了!”王洵点点头,小声附和。

“不是可惜,而是他自己笨,根本分不清形势。”高适突然又开始摇头,叹息着补充,“朝廷的积弊,相信很多人都能看得见。可解决起来,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他打算兵谏,看似快刀斩乱麻。实际上这一刀斩下去,恐怕后果远非他所能控制!”

这几句话所涉及的层面又太深,王洵只有瞪大眼睛听的份儿。待高适点评完了,才看了对方一眼,很小心地说道:“王鉷死了之后,他手中的大部分权力就归了杨国忠及其爪牙。封大将军也离开了京师,返回安西四镇替高仙芝主持具体事务了!”

“那也在应该的范围内!”高适皱了下眉头,笑着点评,“杨国忠那厮渴望王鉷手中的权力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能扳倒对方,当然不会在这上面吃亏。李林甫呢,他就任由杨国忠大肆安插党羽?”

听到杨国忠在对方口中带上了‘那厮’的头衔,王洵心态更加感觉安稳,摇摇头,笑着补充道:“不甘心又能怎样?王鉷是李相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陛下能不起疑心么?我听人说,王鉷死后第二天,李林甫就大病了一场。随后病情时好时坏,对朝中的事情,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原来是这样?”高适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怪不得杨国忠最近手伸得越来越长。原来是已经肆无忌惮!如果李林甫真的一病不起的话,嘶……”他用力紧了紧身上的皮裘,仿佛无法忍受大漠深处吹来的寒风,“那可就有点儿麻烦了,朝廷已经三十年未经动荡……”

“高大哥好像很不喜欢杨国忠?”王洵笑了笑,低声询问。对他来说,李林甫和杨国忠乃一路货色,都是大大的权奸,无论谁在台上,都不会干什么好事。

“不是不喜!”高适笑着看了王洵一眼,很羡慕对方的年纪。年少就是好,可以懵懵懂懂,可以茫然无知。有的是时间去成长,去琢磨。“李林甫虽然心胸狭窄,但还有本事压得住局面。而杨国忠那厮,当个混混可以,做一国之相,恐怕非社稷之福!”

见王洵眼中还是有些困惑,他笑了笑,低声补充:“没本事的人爬到高位上,即便兢兢业业,也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况且杨国忠这人私心甚重,考虑事情时,恐怕总将自己的小家,摆在国家的前面。小子,你这趟西域,恐怕来得不大是时候!这边,也太平不了多久了!”

“不是时候?”王洵越绕越糊涂,顶着满头雾水重复。

“皮之不存,毛将焉覆?!”高适端起茶盏,仿佛恨不得其里边装的是一盏酒,“这边,有太多太多的变数。回纥人,铁勒人,突厥人,还有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各自都成一股势力!中原若是一直安定,所有势力都会俯首帖耳。说我大唐语言,着我大唐衣衫,以我大唐子民自居。若是中原有事,恐怕这些家伙立刻会跳起来反咬一口!”

“啊?”如同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王洵瞪圆了眼睛愣在了当场。他来西域,可不是为了送命来的。本以为在封常清的麾下,可以轻轻松松地打得塞外之敌望风而逃。谁料到西域的局势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长安城内,弄不好,自己小命都得交代于此。

仿佛猜到王洵心里在想什么,高适忍不住摇头而笑,“小子,念在你今晚陪我喝酒的份上,我送你一句话,有些责任乃男儿与生俱来,逃,是逃不掉的。”

说罢,也不管王洵听懂听不懂,将手中茶水一饮而尽。

西域,中原,男儿,责任。整整一夜,王洵都在想高适所说的话。他以前的朋友和长辈们,有人敦促他建功立业,有个教导他纵情享乐,却从没有人如此清楚地告诉他,生活中还有“责任”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如此沉重,一时间竟压得他辗转反侧。第二天早晨起来跟高适告别,不知不觉顶上了两个老大的黑眼圈。

“没睡好?”高适见他一脸憔悴,忍不住笑着调侃,“想是我这里床太硬,比不得锦华楼的软榻吧!”

“不,不是……”王洵被笑得脸上发烫,赶紧轻轻摆手,“我在太累的时候,反而睡不踏实。”

“那还是不够累!”高适又笑,面孔上带满了促狭之意,“真正累的时候,随便在沙丘背后找个土坑,也能睡上一整天。半夜醒后,抬头四望,周围一圈绿眼睛。狼群不知不觉就围了过来,就等着狼王的号令呢!”

那种滋味王洵从来没尝试过,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可前往疏勒的路已经走了一半,根本不可能回头。“沙漠里的狼很多么?通常用什么办法对付?”本着多一份准备,就多一份活命机会的原则,他小心翼翼地向对方请教。

“多!”高适非常坦诚地回应,“越靠近水源,遇到狼群的机会越大。半夜时点起一堆篝火,多少能管点儿用。但要想平安从狼嘴了脱身,关键是不能输了气势。狼这东西跟狗一样,都是势利眼。你表现得越冷静,他越不敢主动攻击你!”

在群狼环伺之下,保持冷静谈何容易?王洵咧了咧嘴,满脸苦涩。见他被自己吓住了,高适忍不住哈哈大笑,“小子,别这么沮丧。狼群一般只攻击落单的人,不会攻击商队,更没胆子主动跟军队开战。在这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不是狼,而是人!狼攻击你,是为了填饱肚子。人如果想害你,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是!”王洵继续咧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高适教给他的东西太多了。与人交往的经验,战场上保命的经验,西域各民族的习俗。谁知道对方从哪里学来了这么多知识,填鸭一般塞过来,令他几乎无法招架。

“先去添饱了肚子吧。多吃些,进了大漠,再想吃口热乎饭可就难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高适像叮嘱自家晚辈一样叮嘱。事实上,他在心中的确也把王洵当做了自己的晚辈。中原承平日久,肯主动前来西域历练的年青人已经不多了。特别像王洵这种出身于勋贵之家,衣食和前程都不用自己操心的年青人。无论他因为什么而来,能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就等于又给大唐播下了一粒种子。

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不倒。胡杨树在,丝绸古道就在。大唐子弟在,大唐旌旗就在。

王洵却不懂得对方心中想法,匆匆吃过了早饭,便开始收拢队伍。待大伙收拾好了行装,赶着马车出了关门,太阳刚好升到头顶,将远处的大漠照得一片金黄。

“这个给你!”高适将王洵送出三五里,临分手之前,笑着丢给对方一个脏兮兮臭哄哄,从外观上根本分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包裹,“再往前的路,就需要你自己走了。小心些,沙漠里并不太平。”

“达夫兄自己也保重,这里毕竟不像长安那么暖和!唉——”王洵笑着伸出胳膊,却被包裹的重量压得双臂迅速下坠,好在他反应够及时,才避免了当众出丑。“这份礼物,可真够分量!里边是什么东西?您不会送我金子吧!”

“自己看看!”高适笑着一扬下巴,脸上写满了对后生小辈的关爱。

二人交往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彼此却很能说得来。特别是王洵,经历了昨晚和今早的两次长谈,心中已经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兄长。带着几分好奇将缠绕在包裹外的皮索慢慢解开,两件叠放在一起的铁家伙立刻露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王洵楞了楞,疑问的话脱口而出。他自幼练武,虽然没达到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地步,但市面上常见的家什至少都能叫上名字来。而今天高适所赠之物,却远远超过了他的见识范围。

上面那件勉强可以算是面盾牌,大小却只有寻常制式盾牌的三分之一。上圆下尖,像极了一个被压扁了的鸡心。盾面为精钢打造,故意磨去了金属应有光泽,看起来黑漆漆的,非常丑陋。盾牌里侧则衬着一层厚厚的牛皮,摸上去非常柔软。在盾牌内侧正中间,还有一个大大圆环,也是精钢铸成,表面缠绕着一圈皮索,也不知道被多少双手握过,挂满了肮脏的油泥。

压在盾牌之下的那件,则无论如何都叫不上名字了。光看外观,可能是一把特大号的流星锤,但链子却只有三尺多长,根本不能当暗器使用。而锤头表面也非常怪异,竟然铸了很多锐利的铁三角,黑漆漆放着冷光。锤柄与锤头也不是一个整体,相互分开,靠中间的铁链子锁在了一起。

“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算是链子锤吧!”高适摇摇头,笑着解释,“几个月前灭了一伙沙盗,从一个贼头的随身包裹里找到的。估计是大食那边流传过来的奇门兵刃,沙盗们得到手后却不会用,所以当做宝贝带在了身边。你的膂力甚大,近战时用横刀恐怕未必顺手。不如试试这两件家伙。那个盾牌,可以直接套在左臂上,用来挡箭挡刀。那把链子锤,则握在右手里,使足力气轮圆了,一般人初次遇上,很难招架得住!”

“嗯!”参照高适的介绍,王洵将盾牌套在了左臂上,右手顺势拎起锤柄。“感觉不错,特别是这把锤子的份量。以前用横刀,总觉得轻飘飘地像拎着根树枝!”

“试试!”高适笑着鼓励。

王洵轻轻点头,策马跑开数步,迎着凛冽的寒风轮开手臂。第一下有些生涩,扯回来的锤头差点砸中胯下坐骑。第二下稍好了点儿,但胸前空门大露。第三下,第四下,他慢慢找到了些感觉,将链子锤越轮越快。第七、第八下,相继挥出,隐隐带着风的尖啸。第九下,第十下,第十一下……,渐渐地,整件兵器化作一道乌光,围着他上下左右不停翻滚。

“好——!”高适的部属中不乏识货之人,立刻扯开嗓子喝起彩来。方子腾等人紧随其后,不停地用力拍巴掌,“好!好!王校尉,好样的!”

不愿意在人前过分卖弄,王洵慢慢地收了势子。打着马缓缓跑回,将兵器挂在马鞍下伸手可及之处,然后笑着向高适抱拳,“达夫兄……”

“再多啰嗦我可生气了!”知道王洵想说什么,高适抢先一步打断,“快滚吧,趁着天色还早。到了疏勒之后,记得托人给我捎个信!”

“一定!”王洵楞了楞,然后展颜而笑。“哪天回到长安,我再请你喝酒!”

“一定!”高适将眼睛眯缝起来,轻轻挥手,“前提是你活着回来!记住,别丢咱们中原男人的脸!”他知道把兵器自己送对人了。远处的万里黄沙,跟王洵马鞍下黑漆漆的兵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配上王洵那九尺高的身板,不用交手,气势上就压了敌人一筹。

“参军大人!”望着王洵一行人的背影越走越远,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武将凑到高适身边,压低了声音提醒,“您真的要放他们走?昨天古力图将军可是说……!”

“怎么?难道你想劫留朝廷拨给安西军的辎重?”高适在马背上迅速转头,脸上的表情与一刻钟之前若判两人。“还是你觉得这阳关城,应该换个守将了?”

“我,我不是那个,那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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