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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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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属于李家。
这一刻,大唐不仅仅是一个朝廷。
他属于所有挚爱着他的儿孙,所有以他为荣,为他奋战的黄色面孔。他是所有中原游子心中永恒的图腾。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第二章 砺锋 (二 上)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天更高,云也更淡。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没有力气再站起来。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
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
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清一色的大宛良驹,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个个红光满面。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他纵横河中的本钱。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阿尔斯兰相信,附近某座大城,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
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最近半个多月,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
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连续十多天下来,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日日出击,日日都满载而归。丝绸、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而在阿尔斯兰手里,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国主、和总督们。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有了钱和粮食,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有了更多的弟兄,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吞下的肥羊越多,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名气越响亮,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城主和总督们,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销赃、打听信息,购买铁器、粮食和战马,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儿。
当然,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在“朋友”需要的时候,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比如在“朋友”不方便出面时,替他做掉某个人,某个家族。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击溃!”。这样,“朋友”就会因为做事得力而受到其更高层主人的赏识,马贼们也因为配合默契,拿到应有的补偿。
今天,阿尔斯兰准备做的生意,在某种程度上,就可以说是受了“朋友”之托。有一支规模巨大的商队即将从药刹水大拐弯处通过,数日之前他就得到的消息。随后,便有几支马贼同行主动示警,宣布这支大唐商队是根难啃的硬骨头。几家同行陆续派去踩盘子的眼线,居然全被保护商队的刀客们给射死了!这么多天,连商队具体规模和主要运送的货物,都没一支马贼队伍能探听清楚!
本来阿尔斯兰听到示警之后,已经不打算动手了。以免折损过多弟兄,得不偿失。毕竟绿林道上纯凭实力说话,万一啃上去嘣了门牙,很快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然而,老朋友俱车鼻施可汗却主动派人找上门来,以伍佰把军中专用大食弯刀的代价,请他出马。不由得他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
河东一带好铁匠难寻,肯到马贼中讨生活的铁匠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时候,马贼们手中的兵器需要高价从城中购买。而被准许在市面上公开买卖的兵器,质量肯定比军队所用差上一大截。所以对正准备大肆扩充实力的半天云来说,这批弯刀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凭着多年到刀尖上打滚儿练就的本能,阿尔斯兰不相信大宛王俱车鼻施会如此好心。然而,伍佰把弯刀的诱惑,又让他实在无法拒绝。思前想后,他决定接受自己的军师,一个来自中原的牛鼻子道士的建议,收下俱车鼻施的礼物,然后联络附近的几家绺子,一块儿“宰肥羊”!这样做,将商队的护卫杀光之后,分给每到每一家绺子头上的“羊肉”难免会变薄,但同时也把被猎物嘣掉门牙的风险,降低到了最小!
今天是个出猎的好天气。放眼望去,十里之内的景物一览无余。阿尔斯兰本队人马的左侧,有两支衣冠不整,兵器杂乱的队伍,人数各自在三百左右。那是阿尔斯兰请来助拳的盟友,一捧沙和雪打旺。右侧,则是另外两支前来助拳的盟友,老北风和倒拔柳,各自人数也在三百上下,喽啰们个个面黄肌瘦。跟绰号兵强马壮的半天云相比,这四家盟友简直都是叫花子。根本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如果我做完这趟买卖之后,顺手把他们……”猛然间,阿尔斯兰眼中冒出一道凄厉的寒光。周围这四家同行的实力太弱了,跟他们一起生意,自己肯定吃亏。而过后不肯按约定分赃的话,四家盟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最合适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在“融入”半天云。这样的话,自己不必再为分出去的东西儿而肉痛,与商队战斗时所遭受到了损失,也能迅速补充回来。
这个主意是如此的高明,阿尔斯兰一旦想到,就觉得心头火烧火燎。扭过脸,他向身边的亲信马六儿吩咐,“你,去把老穆头儿给我叫来,不,请,请军师过来。说我有大事跟他商量!”
“军师……”马六儿有些犹豫,“您不是让军师带人去探听商队情况了么?”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阿尔斯兰不喜欢被属下质疑,举起皮鞭,狠狠地给马六儿来了一记。“让军师把事情交给别人做,赶紧到我这边来!”
马六儿躲闪不及,脸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血痕。他楞了一下,不敢动手去擦伤口,催动坐骑,迅速跑开。望着此人顺从的背影,阿尔斯兰心中突然有点儿后悔,然而大当家的骄傲很快又压住了后悔之心,撇撇嘴,低声骂道:“连一点儿眼力架都没有,还敢跟老子顶嘴,该死!一支商队,还有什么可探查的。你们几个,给老子打起点儿精神来,一个个低头耷拉脑袋的,老子没管你们饭啊!”
后半句话是冲着其他几名亲兵说的。因为马六挨打儿而物伤其类的亲卫们被吓了一跳,立刻将身体挺得笔直。阿尔斯兰这才终于觉得心里舒坦了些,扫了众人一眼,大声道,“别给老子丢人。谁敢给老子丢人,老子就要他的狗命!只要你们好好干,咱们早晚也会有一座城池来安身。到时候,老子给你们每人都封一个大官做,谁都不会落下!”
“谢大帅!”明知道阿尔斯兰在画饼充饥,众侍卫们还是齐声道谢。
阿尔斯兰心头一片火热,继续喋喋不休,“老子说到,就会一定做到。阿悉烂达当年,不也是跟老子一样吃刀头饭的么?他现在已经做了国主,老子只是生得比他晚了十几年罢了!”
这下,不但侍卫们受到了鼓舞,附近的喽啰也士气大振。纷纷拔出弯刀,大拍马屁,“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阿尔斯兰汗!”
现在称汗,肯定太早了些。阿尔斯兰不想过于招摇,挥挥手,制止了众人的欢呼。如果能吞并其他几家盟友,他麾下的战兵人数就可达到四千。再动用今年劫掠所得,招募一些牧民入伙的话,明年开春时凑出五千骑兵没有任何问题。
五千轻骑,用得好的话,已经可以颠覆一个国家。特别是在大唐与大食争锋,河东一带群雄乱成一团的当口。阿尔斯兰记得军师穆阳仁曾经对自己说过,附近的大宛王俱车鼻施和拔汗那王阿悉烂达,都不是正统的大宛皇家血脉。他们之所以能各自窃取半壁江山,完全是由于懂得把握机会的缘故。
而阿悉烂达手中的兵力满打满算也只有一万五千左右。俱车鼻施的实力比阿悉烂达略强,能够养得起两万步骑。可他们在即将到来的争夺河西之战中,肯定要选择大唐或者大食其中一方。无论怎么选择,战斗中都不可能不蒙受损失。那样的话,半天云的力量,就几乎能与这两个国家平起平坐了。
如果手中掌握着一支可以跟国家平起平坐的力量,谁还当马贼?!!阿尔斯兰将拳头握紧,将手指慢慢塞进自家的嘴里。
狠狠咬了几下之后,他确信自己并没有在做梦。老天已经把机会摆在眼前了,就看自己能否把握得住。坐视机会流逝的人,天亦弃之!
第二章 砺锋 (二 下)
片刻之后,一身道士打扮的狗头军师穆阳仁骑着马赶到,板着灰败的老脸冲阿尔斯兰拱了下手,低声询问,“大当家找我什么事?马上就要跟敌人开战了,最好不要轻易改变部署……”
“当然是非常要紧的事情!”阿尔斯皱了皱眉,念在眼下正有用得到此人的份上,没做过多计较,“区区一个商队,还用不着你我太紧张。本督突然觉得,等宰了这批肥羊之后,咱们的队伍又需要增加些人手了!你以为呢?”
说着话,他拿眼光不断往左右两侧的盟友方向瞄。谁料一向擅于揣摩上意的穆军师今天的反应却出奇地迟钝,顺着阿尔斯兰的目光逡巡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喃喃地回应道:“若是能筹集到足够的钱粮,把队伍扩充一下也是应该的。不过……”
“不要跟我说那些没用的废话!”本想听几句奉承却没听见,阿尔斯兰心中有些恼怒,用力甩了下鞭子,阴森森地命令,“本督已经做出了决定。你只需要想办法把事情做好便是!人,我想要。但最好是他们乖乖地把队伍交出来,免得大伙撕破了脸,到最后谁都为难!”
穆阳仁本能地向后躲了躲,脸色显得愈发灰败。反复沉吟了半晌,他才幽幽地说道:“如果大当家执意如此的话,某这里倒也有一个现成主意。可万一传扬出去,未免会坏了大当家的名声!”
阿尔斯兰眉头一簇,很是厌烦穆道仁的啰嗦,“名声管个鸟用!俱车鼻施、阿悉烂达、还有那个鲍尔勃,他们几个谁的名声好过?说,如果主意管用的话,本督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穆阳仁有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低声补充,“既然如此,一会儿‘杀羊’的时候,大当家何必让弟兄们动作稍慢一些!能让踩盘子的眼线一个都回不来的商队,实力肯定不会太弱。咱们先设计使得一捧沙、雪打旺、老北风和倒拔柳他们不顾一切往上冲,冲得伤筋动骨。然后大当家再借着照顾彩号的名义,邀请他们到咱们那边休整。届时,恐怕他们心里即便不想去,也没胆子推脱了!”
这个主意的确足够阴损,只是显得有些过于一厢情愿。毕竟其余四伙马贼的大当家也都是刀尖上滚出来的,不可能一点儿提防之心都没有!阿尔斯兰斟酌了片刻,又低声问道:“这么明显的陷阱,他们肯往下跳么?一旦看出来了,岂不是要耽误本督的正经事?!”
“大当家刚才也说过,敌手不过是区区一个商队而已,再强能强到哪里去?”穆阳仁拱了拱手,用阿尔斯兰自己的话做注解,“况且那四人都是穷疯了的。只要大当家事先跟他们约定,谁第一个攻破商队防御圈儿,就有权分七成货物。他们岂肯落于咱们身后?”
“哈,这倒是个好主意!”阿尔斯兰高兴得将手中鞭子上下乱挥,差点抽到穆阳仁的眼睛上。“好好好,本督这就将他们几个请过来做约定。你,该忙什么继续忙什么去吧!”
“是!”军师穆阳仁整了整道袍,冲着阿尔斯兰深施一礼,然后慢吞吞地拨转了马头。
“没事儿给老子施这么郑重的礼干什么?”阿尔斯兰被对方弄得一楞,笑着骂道,“你这臭神棍,莫非心里觉得不忍么?哈哈,既然不忍心,你怎么又给本督出了这么阴险的主意来?!”
军师穆阳仁仿佛没听见他的话,佝偻着腰,慢慢往后队去了。绣着一幅火焰图案的道袍在这一刻,显得格外肮脏。“这臭神棍!”阿尔斯兰又低声骂了一句,撇着嘴嘀咕,“才几天没拿鞭子抽你,你的尾巴就翘起来了。等着,待本督先收拾了那几个杂碎,然后再想办法整治你!”
骂够了,他自管命人去请其他四伙马贼的大当家前来议事。摆出一幅老子吃定了你们几个的姿态,强行要求大伙答应谁先突破商队防御圈,谁分七成货物的条件。其余几名前来助拳的大当家一听,立刻闹了起来,破口大骂阿尔斯兰不守规矩。
“规矩?本都督要不是念在大伙都是同行的份上,才不会拉扯你们几个一道发财!”阿尔斯兰撇了撇嘴,大声冷笑,“好,就按规矩,谁出力多谁拿大头儿。本都督麾下有一千五百弟兄,个个身手都是一等一的棒。看看你们,手底下带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知道的是给本都督助拳来了,不知道的,还因为来了一群打秋风的叫花子呢!”
“这条道都半年多没行人了!”
“人多又怎么样?大不了咱们一拍两散。老子不伺候了,你自己跟商队拼命去!”
众人气苦,七嘴八舌地嚷嚷。但心里却不得不承认,自家的实力的确照着阿尔斯兰差了甚多。
“好,你们不是说按规矩来么?按规矩,本都督是主,你们是客。按规矩,本都督人多,你们人少。所以本督要分货物的七成,你们几个有何话说?哼哼,直接本督好心给你们机会多分些羊肉,可你们还拿本都督的好心当做驴肝肺……”阿尔斯兰心中早有定计,装出一幅气急败坏的模样与对方掰扯。
几个大当家你一句,我一句,吵了半天也没吵出个头绪来。一捧沙的头领沙千尺先支撑不住了,咬了咬牙,大声道:“可以,就按你的办法来。但先破了商队防御圈子者,至多分六成。干不干你给个痛快话,倘若不行,沙某宁可立刻走人,不伺候了!”
“对,黄某也是这个主意!”雪打旺的头领黄万山素来跟沙千里一个鼻孔出气,见好朋友真的准备撂挑子,也咋咋呼呼地附和。
阿尔斯兰心里头分明已经乐开了花,脸上却依旧做出一幅很不甘心的模样,“即便大伙不分先后,本督这边也应该分五成才对。本督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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