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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次飞翔-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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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喜欢。但是她不喜欢,我也是个很认真的人。
对于我来说,木棉树代表着爱情。而蓝雪非跟我说,她的城市也有很多木棉树,她家门口就有一棵,她很喜欢。
※虹※桥※书※吧※。
第8节:第三章 秋月有时(2)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她有时候很喜欢我写的东西,给我写很多的评论。有时候不喜欢,退稿,然后在QQ上很认真地告诉我为什么不喜欢。我很认真地听,带着笑,我喜欢文字,她也喜欢。我喜欢喜欢文字的女孩,她叫蓝雪非。
两年的时间里,我总是在写字,我想用自己的文字来养活自己,但总是不如意,我不敢轻易喜欢上一个女孩子,比如亚子。因为我怕,我怕不能给她快乐,我怕她不懂我。我喜欢蓝雪非,因为她比我更喜欢文字,我喜欢蓝雪非,因为她还不知道我喜欢她。她很认真地了解着我。
而那时候,我大二,已经是个安静得几乎放弃了所有的理想的人,我很寂寞。
我知道,蓝雪非也是个寂寞的人。她第一次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趴在电脑旁边睡觉。我拿起电话,她支吾了半天,没有说自己要找谁。我是在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的,我知道她是蓝雪非,会找我而叫不出我的名字的女孩子只有她,于是我笑着叫她〃傻瓜〃。她也笑,声音也是那么可爱,当时我不知道她的年纪,只是看过她的照片,觉得比我成熟,我想叫她〃姐姐〃,我喜欢叫人〃姐姐〃。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需要别人的照顾。可是听到她的声音,我突然开始疑惑起来,对自己的判断。
我一直以为,我想要的,不是爱情,是别人对我的想念和关怀。因为,爱情,我给不起。
当我第一次叫她傻瓜的时候,我没有发觉到一切开始变得暧昧起来。
她在外面租的房子,用别人的电脑,每天晚上跟我聊天。开始的时候只是谈论文字,然后加入生活。她跟我说,妈妈病了,她好担心。我安慰她,我知道我们都很叛逆,我们都是想家的人。她说她想搬回家去住,我说那很好,爸爸妈妈一定很开心。
我很开心的时候,我开始想念蓝雪非。她开始说我可爱,她说她喜欢我的可爱。我开始不正经,开始说自己是色色的可爱,开始要她的拥抱,开始在她睡觉后给她写情诗,我开始想亲她,可是她就是不让我亲,虽然只是网络上很泛滥的一个图标。
她问我想什么时候结婚,我说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她告诉我她喜欢怎么样的男人,她说,〃总有艳红的影在梦里飘过,是一片朦胧间的闪亮光彩,泛滥美丽的河流成灾、成幻。一直相信,生命里会有那样的一个人,他是为我而生,立于彼方静静等待着我,等我执其手与他共同经历风雨轮回。我也只是在人群中不断不断地寻找着他,寻找网罗成一生、一身的劳奔。
喜欢这样的男子。关心呵护我,包容我偶尔的调皮,指正我的歪理。人群中沉默不多言语,而说的却都据理不争。对于体坛和国政自有一套见解,对于情感却是专执和绵密。
我喜欢这样的男子,我也相信他会在彼方安然守侯一方绿色的林,不曾离去。
我这样相信着,所以在遇见他之后会有这样宿命的感觉。这是即定的爱情,绿色铺天盖地涌过来,像高山流泻的泉,愿泛舟在这样的泉上,和他一起,簇拥无数蝴蝶奔向海天的尽头。
一直相信,生命里会有那样的一个人,他是为我而生,立于彼方静静等待着我,等我执其手与他共同经历风雨轮回。〃
我开始希望自己能进入她的绿色暖地,绿色暖地是她心底最深处的温暖,她为自己留着的幸福。
她第一次发她的照片给我看,叫我帮她格式改小点。她告诉我,发现自己其实挺漂亮,我笑她,是因为我知道她真的挺漂亮。她说她喜欢能为她挡风挡雨的男人,这样子在他的面前,她就会很女人。她要我注意身体,她说她喜欢比较胖一点的男人。
我笑得很开心,她开始关心我了。蓝雪非,我在心里笑着叫她的名字,然后睡着。
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这就是爱了。
因为我从来没有爱过。
虹桥书吧BOOK。
第9节:第四章 谋杀寂寞(1)
第四章 谋杀寂寞
你有一个眼神,我一直无法形容。
对于你,我有太多的言语无法表诉,它们拥挤在一起,寻找同一个安全出口。
你抓着我的手在我的眼睛里写下,寂寞。我以为那是你的名字。
于是写字就成我了一场又一场的谋杀。
有人犯错是为了掩盖上一次错。我是为了用寂寞谋杀寂寞.
2005年7月19日,第5号台风入侵。
末未就坐在我的前面,喝拿铁,抽骆驼。
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她问我,〃你想知道什么?〃
我没有名片,我跟她说我是一个作家,想写一个有关于摇滚的小说,想以她为原型。
〃作家?〃她夹着烟像看怪物一样看我。
〃我也可以自我介绍为写手,如果你觉得我自称为作家很好笑的话。〃
〃只要你喜欢。〃我又补上了一句。然后发觉自己好献媚,又沉默了下去。
她也不说话,好像在考虑要不要接受。
我看着她坐在我面前,我突然大笑起来,〃作家〃,哈哈,〃作家〃。是的,我是一个标准的〃坐家〃,我每天要在电脑前坐上十二个小时以上,我的身边堆满了碗面盒,速融咖啡袋子,饼干袋……。我头发疯乱,我眼睛凹陷,我皮肤干燥,我瘦骨如柴,我常年脚下穿着一双人字拖。
我眼冒金星,我需要钱,我要写她,因为我知道这样的稿子不怕没有人要。
〃又一个疯子。〃
我承认我一直是狂燥不安的,我急功近利,我想离开这个城市,我知道我必须离开,而我却一无所有,我刚出过一本书,那又怎么样,到现在我都不敢和人家说稿费的事情,谁让我只是个刚出道的写手,中国太不缺写字的人了,中国什么人都不缺。而我以后还得靠着他们混饭吃,创作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不是么?我只是个会用文字来呻吟的人,可我还死皮赖脸地欺骗人家我是个作家。
我自己都无法承认,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面前的这个女子看起来一点也不善良,从她那不屑的嘴角都能看出来,可我一点也不在乎,真的,一点也不在乎。因为我很清楚,她比我好不了哪里去,这种外表冷酷内心软弱无比的女子我见得多了,每天从这个酒吧窜到那个酒吧,就为了那一两百的出场费,还要受各种老板客人的凌辱,和男友之间除了无休止的争吵还是无休止的争吵,却谁也离不开谁,都是绑在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她男友那么瘦,比我的瘦骨如柴还瘦,没有二两肉。还不知道有没有吸毒呢,有的话,估计还是个虐待狂和自虐狂。
瞧,这就是我的直觉,我完全知道像他们这样的角色应该如何来塑造,极端的,叛逆的,愤怒的,痛苦的,人性本恶的,能勾起人的罪恶心理的,符合人的快感情绪的。
我为彼此感到悲哀。难道我要一直这样下去,到我没有青春的时候,我还像一条老狗一样,内心狂燥,外表温顺,永远做一个有着低级情趣的小写手,可是话说回来,路是我自己走的,我有什么可抱怨的。如果不是因为偶然的一笔稿费让我一下子变得目光短浅起来,说不定我现在还在设计那条牛逼的路上一路狂奔呢,谁敢说我成不了一个国际级的设计大师了,虽然中国的行内人士常说设计师不如妓女。如果不是为了那各种比赛的报名费我才不会去写那些稿子呢,我原本多自我一愤怒青年啊我。
OK,在我内心翻江倒海的时候,她终于和我说话了,她抽完了第五根烟,〃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你想知道些什么。〃
〃我叫小西。〃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找她到底想知道一些什么。
一个二十三四岁,喝拿铁抽骆驼的女子,唱得好又怎么样,长得好又怎么样,就算从她的身上找到维纳斯、雅典娜、圣母、圣·安娜、丽达、三美神等等的身影那又怎么样。自命清高,没有人捧,她还不是天天窝着,身上不就那些破事吗?年少轻狂,自以为为了理想可以什么都不顾,一路狂飙,挥霍青春,想回头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再也无法平静下来,适应其他的生活方式。一个地下乐队的歌手,有什么是可以不被想象的,表面上对什么都不屑,冷酷得要死,还不都是装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世界上,谁不〃伪〃的啊。
虫工木桥◇BOOK。◇欢◇迎访◇问◇
第10节:第四章 谋杀寂寞(2)
〃我想写你们,写个纪实稿,用你们的真名和照片,我希望我们能好好配合,争取在大的杂志上发,我相信这样的媒体对你们的炒作是有好处的,我相信你们也不想一直处于现在的这种状态,和那一些不入流的乐队瞎混着玩。我觉得你们和他们不同,你们有很大的潜力和市场的,难道你就不想出名得利?〃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个交易,我承认写纪实稿的稿费是最高的。
〃可以考虑。〃在互利的条件下,没有多少人是会拒绝的。
她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跟我说接受我的建议,可以用他们的真名和照片。
最后她跟我说,今天晚上她不想回去了,还想去我那睡一个晚上。
和她一同出了咖啡厅,城市正兵荒马乱的,四处狼籍,台风果然不是吹的,像我这种55公斤级的,基本上不用走路,是用飘的。我和她手拉着手,顶着风,算是彻底地共患难了一回。
这真的是一次飞翔了,我突然感觉我是那么的坚强有力,她像一只小猫一样躲在我的怀里,虽然她的身上有很颓的烟味,但是当我搂着她的时候,我发觉我喜欢这个女子。她是我第一个采访的对象,我的目的是,我想知道她的真实的故事,而不是虚构。
去我住的地方,必须穿过一条小巷,两旁都是阴深的工地,像被包裹的森林。
我们都是夜里奔跑的兽。
正如我所期待,你们所想象的那样。末未再一次睡在了我的床上。
一进门,她就脱掉了她早已经湿透的裙子,剩下黑色的内衣内裤,她真是个妖魔。
她说,〃别介意,不是想知道我们的故事吗,那么从伤疤开始。〃
她身上的每一处伤疤都有一个故事,她残忍地一个一个的揭开,像鲜花一样一朵一朵怒放。
她夸耀着她的伤口,那里每一处都是肥沃的土壤,长出滴血的玫瑰。
她跟我说,〃你能抱着我吗?这样,我会觉得比较温暖。〃
我的颤抖让她微笑,她看着我的眼睛,然后轻轻地吻了一下我,〃你真像个孩子,就让我说故事给你听吧。〃
不,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只想这样抱着你。
她终于睡着了,在我的怀里。
外面的台风已经停息了,城市变得安静无比,高架桥上只有路灯寂寞地照向漆黑的天空,照在高涨的江面,水光粼粼。偶尔有一辆车带着疲惫柔和的光从黑暗中开来,到黑暗中去。
第二天。末未带我去他们乐队呆的一处废弃的地下工厂,四处是一些残破生锈的金属,满地滚的啤酒瓶。
他们三个光着膀子叼着烟在那里甩牌,空气很压抑,闷,汗臭,四处有老鼠和苍蝇。
末未一一向我介绍他们,主唱阿J,长头发,光膀子,很高,瘦骨嶙峋,永远缺乏营养的模样。
鼓手小D,大耳环,大鼻环,光头和光膀子上有太阳神的刺青,强壮。
贝司手小杰,一副中学生模样,三七分的头发,皮肤白皙,脖子上挂有一个银制的小挂表,末未跟我说里面是他妈妈的照片,他有很重的恋母情节,可是她妈妈离开他和他爸爸去美国了。
和他们打过招呼之后,他们就开始练习了,我则给他们拍照。
他们呐喊,他们满口粗话,他们迷失自己,寻找自己,在各种角落里如风穿行。他们只要抬头看天,低头看地。他们的表情麻木,他们的内心矛盾,一种叛逆,一种生命的追求,这是他们所为之努力挣扎的,却又在挣扎中迷失了自己。我知道,他们并不愿意去说自己的故事,谁都一意孤行,傲慢、倔强、漫不经心,脆弱、急躁、缺乏安全感,常常把自己武装起来,这些都是通病。
而我,只要在这里听他们的声音就可以了。
末未微微笑着看着我,她的声音依然很低,撞击我们的昨夜,我们的疯狂。
阿J,她的男友,依然狂燥如一只怪兽。我知道,他一定很爱她。
※虹※桥※书※吧※BOOK。※
第11节:第五章 嘴角微笑(1)
第五章 嘴角微笑
其实我是害怕孤独的,就像我怀疑爱情。
我是想拥抱你的,但是我总以为自己能够拥抱的是一种虚空。
剩下你的微笑吻在我的脸上。
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同一棵树下看花开。
一朵一朵都是寂寞的,是我们的表情。
我不忍心摘花,只是喜欢看花飘落的轨迹。我喜欢轨迹这个词,它像你温柔的嘴角,可以发出流水一样的叹息。
我们这样面对面站着,我开始感谢那些花,我相信,我是因为那些花而变得心情愉悦的,那些花儿让我平静。
始终相信。
当时我们宿舍被评为美术学院最纯洁的宿舍,没有一个人抽烟,没有一个人谈过恋爱。我和宿舍的其他几个男孩子玩得很好,他们都喜欢画漫画,每个人都感觉是把自己想象成了漫画里的人物。我第一次感觉到青春是这样的美好。
其实后来回过头来想,大一的时候,我本来可以和亚子谈一次恋爱。
或许是那样的。
我是在大二的时候才认识蓝雪非的,也就是说,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我本来是可以和亚子在一起的。
而且我们的开始是那么美。我一直觉得我们的认识很美,常常会怀念。
想起来,像是上辈子的那一场初恋。
我至今不知道,我们那算不算是约会。
我们学校外面有一条学生街,不论什么时候那里总挤满了人,一对一对比南京路比王府井还繁华。
〃这条街上的东西都是假冒的便宜货,我真搞不懂这里有什么好逛的。〃第一次跟她出来逛街的时候我这么说。
〃热闹啊,还有这么多帅哥。〃她扯我,〃走啊,你也可以看看啊,前面的美女特别多。〃
我不喜欢在这条街逛的原因是因为看到一对对的在冬天脸上还荡着春光的情侣我就不舒服。可能我天生有嫉恨心理吧。
每次陪她逛街就好像赶赴战场似的,不,确切的形容是,战争来临前的大采购。她把所有东西往我身上一挂,就冲了出去,买了一大堆的东西交到我手上后又冲出去,好像晚一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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