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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流而下-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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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那么新的西装,跟新郎一样啊。”有人说得比较中性。
“呵,发型也改了,这叫从头开始,痛改前非吧。”有人特别关注我的头。
这些都让我无言以对。
深色西装外套里面的白色衬衣非常刺目,与我原先的颜色相去甚远。坐在这个与我格格不入的教室里,我发现我特别讨厌上学。如果我的身体可以随意膨胀变形的话,我一定让我的身体充满整个教室,把所有的同学都挤成肉饼,让他们像被拍死的苍蝇一样粘在墙壁和黑板上。相反我的身体是浓缩型的,仿佛我的身体有个中心,中心之外的骨肉全都向中心收缩,以加重我对丁丁的想念。也许我在毕业前也无法安心上课了,我想。
下午课间我和胖子一起去卫生间。
“该还我钱了吧,都买新衣服了,总留点钱还账吧。”他说。
“我暂时还没钱还。”
“不行,我最近看上了一款笔记本电脑,我得凑钱买。你想办法抓紧还我。”
“好,再给我几天时间我想想办法。”我说。我兜里还有从辅导员那里借来剩余的一百多,看来我得节俭着花,实在不行我就先还他一百。
“你没钱怎么敢买这么贵的西装。你知道吗?李思齐的花花公子西装还是买的冒牌货呢,你穿的这身看上去可很正点。”
我不可能告诉他这是丁丁给我买的。“你别着急,我一定尽快还你。”我说。
“是那个姓丁的给你买的吧?”曹路试探着说。
“她怎么可能给我买衣服。”我说。“快上课了,赶紧走吧。”
“你不用不承认,一定是她给你买的。”
放学后我赶紧到宿舍换上我的破衣服,并快速离开宿舍。我在和丁丁约好的地点等她,我巴不得随时随刻萦绕在她身边。她来了,还隔着几个人头我就看到了她,她总是穿得那样新鲜、突出,既便是站人潮中,也会让人很快发现她。
“明天早你得穿上那身西装,中午我爸妈就到了。我们一起到校门口接,然后一起吃饭。”她说。这我知道,她给我买衣服主要还是为了此次聚会。我没法想象那是一场什么样的聚会,以及它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既然丁丁那么快向她妈妈公开了我们的恋情,他们也一定急切地想了解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毕竟是作为一个陌生人进入了他们的掌上千金的生活。
“我不会忘的。”我说。
“你害怕吗?”她说。
“怕什么?”
“怕见我爸妈?”
“有点。如果我表现不好,你会不会不喜欢我了?”我说。
“你不用怎么表现,只要保持你自己的本来面目就可以了。”她说。
我不再想那场聚会,其实我也不愿去想。只要和她在一起,整个世界就剩下我们两个人,其它的我一概不想。我们晚上一直相处到不得不回宿舍的那一刻。
在宿舍里我看到胖子正穿着我的西装上衣搔首弄姿,他那臃肿的身躯简直要把衣服撑破了,我立时火冒三丈,上去把试图把我的新衣服摘下来,他便围着床大呼小叫地乱跑,还跳到书桌上。我一门心思地追他,正当我拽着他的一条胳膊把衣服拉下来时,他一侧身子,衣服从腋窝处裂开了口。我松了手,绝望地闭了上眼睛。
“唉呀,真不好意思,把你的名牌西装弄坏了。”胖子从桌子上跳下,赶紧把衣服脱下。
我如果变成一把火,一定会他烧焚;我如果变成一把刀子,一定飞到他的心脏里旋转;我如果变成一把锤子,一定把他的脑袋敲到脖子下面去。我闭着眼睛,我宁愿永远都不要睁开。
“布料没有裂,明天我找人给你缝上好不好。”胖子说。
“这样,为了表示我的谦意,我给你减点账,减两百,你还给我四百五十就行了,好不好?”胖子说。
“你到底怎样才好啊,你睁开眼嘛!别那样,挺吓人的。”胖子还在说。
“正强,别这样了。原谅胖子吧。”其它人说。
我睁开眼,回到自己的床,那件西装上衣已被放在床上,和我心爱的西裤、领带、衬衣团聚了。但是西裤不再喜欢它,领带也讨厌它,衬衣也烦它,它们联合起来诅咒它。我则在心里诅咒胖子。刚才和胖子激烈的追逐触痛了我还没有痊愈的身体,让我想到前天晚上的无名挨打,心中燃烧起残暴情绪。操戈挥刀。我不能总是众矢之的,我必须反身抵抗,让我讨厌的事我讨厌的人统统从我身边消失。
“丁铃对你真好,我要是交上这样的女友就好了。”睡在我对头的张野张开嘴说。
“我倒,你有那个命吗?你总是做亏本生意,亏了票子,又亏精子。”李思齐说。
“没事,我不缺精子。”张野说。
我把新衣服叠好,放在枕头一侧。胖子又过来。“我说了,给你减两百债务,你听到了吗?你再还我四百五就行了。”
我不想说话。我不觉得欠谁的。这些有钱人就应该匀给我一部分财富。我为什么必须生来贫穷。没有理由。世界上所有的财富我都可以拿来分享。我要一步跨入共产主义。我要在丁丁面前表现好好的。我要珍惜得来不易的爱情。我要珍惜这套SELON西装。让那些无聊的人全见鬼去吧。让他们全成为鬼。让他们全被厉鬼带走。
“虽然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我也得跟你说件事,你得还我那一百了。加上利息你现在欠我一百五十六了。我想给我女朋友买个旅行帽,你如果现在还我的话,我就不要利息了。”张野说。
为什么他们在同一天都向我要钱?肯定是想存心折磨我。正当我要表态时,胖子说,“好啊,我竟然不知道,张野借你钱还问你要利息。我可从来没有问你要利息啊。”
我没有作答,直到熄灯了。我想我得保持一个姿势睡觉,不能乱动,免得把刚做的发型弄乱了。在床上,我创造了一个虚拟的丁丁,让她陪我睡觉,让她占满我的心,不留一点空虚。虚拟的丁丁在我枕边说,不要恼怒,不要抱怨,不要胡思乱想,好好睡觉,明天我就变也实体的丁丁了。她越是劝我,我越是难过。我难以忍受我的处境,我的眼眶不禁湿了。
“前天晚上,是我和李思齐给你叫的救护车,你得感谢我们,记着找机会请客。”宿舍里沉寂了许久,张野又说出这么一句。我的眼泪哗哗地流出来了。
第二天起来刷牙时,发现牙膏没有了。我便向张野借。
“这半筒给你了,好好刷牙啊,女孩最讨厌男孩子口臭。”他说。我注意到他的语气没有嘲讽之意,心中感觉些许温暖。我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兜里剩下的一百元整钞还给他。“你倒很聪明,一下省了五十六。不过你别忘了请客,你前天晚上伤得那厉害,要不是被我和李思齐碰上,你可能都去见阎王了。”他再次提起那晚我的伤痛。
我穿上白衬衣打上领带去上课,我不能再穿那件西装上衣了。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谋划如何给予丁丁新的惊喜,而不需要很多费用。课间休息时我也坐在位子上不动,我一定要做好一个完美的布局。生活委员打断了我的思考,递给我一封信。
“我是一个喜欢暴力的人,我总是惩罚一些我看不惯的人。写这封信是提醒你,只要我高兴,随时都会让你遍体鳞伤。你可能不知道我为何这样做,因为你的智力无法理解我的行为。总之我无法得到的,你也别想去碰。如果识趣,你会知道怎么做。我给你一段观察期,让你养养身上的伤,如果这期间你仍然不识趣,我会让你再次满地找牙。”
书信的字体非常笨拙,明显是故意歪曲自己正常的书法。这封信倒让我明确地相信那晚发生在我身上的暴力行为与丁丁的追求者有关。在这所大学里面,谁不想成为校花的男朋友,如果在早晨做操时留下全校的男生,然后大喊一声,请不喜欢丁铃同学的人离开,我想任何一个男生都不会走开,而我只是率先从队伍里跑出来说,我最喜欢丁铃同学!丁丁说,我也喜欢他,请其他人走开。这个时候遭到了群殴。
我想把这封信撕了,后来又想留给丁丁看看,就装进兜里。中午放学后我和丁丁在校门口见了面。
“爸爸刚才打过电话了,再有十分钟就到了。”丁丁说。
“你爸爸很英武吧。”我说。
“我爸爸是世界上最帅的第二个人。”她说。
“那第一个人是谁?”
“是你啊。”
“真的吗?”我拉了拉领带,扬起头。
“当然是真的了,很真,非常真,真极了。”
“但是你在我眼里是最美的第二个人。”
“哼。谁是第一人?”
我指了指阳光下她的影子。“是她。”我说。
她伸手揽住我的腰。我也揽住她。我觉得我穿着得体,和她很相衬。领带被风吹起时,我感觉帅极了。很多人从远处就打量我们,走过我们时还扭头打量我们。
“你为什么不穿西装外套?”她终于注意到这一点。
“我忘了穿。”我说。。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二十四章
我已经不止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不知是我具有强烈的生命意志,还是死神出手太轻,卡车冲下山后,三个人中只有我醒来了。我的头卡在一个土洞里,也许正是土洞的弹性让我存活下来。妇女趴在我的腿上,鲜血结成了冰,粘住我的双腿,司机侧躺在我旁边,嘴脸也被冰封住了,他们已经窒息。卡车不知在何处。我也不能动,肢体冰冷、僵硬,就像一具徒有灵魂的雕塑。我凝视着山顶的白雪,我知道那是我向往的地方,我要让我乌黑的身体在雪山之巅跳舞,那是我的任务,我必须去完成。我的舌头在口腔里不停地打圈,使我的面部肌肉热起来,我的脑袋可以动一动了。胳膊仿佛失去了血液流动,紧贴在地上,我费了很大劲才驱动它,我直起上身,想挪开躺在我的腿上的妇女,直到我的腿翘起来,也无法分开。幸好我在司机的身上找到了打火机,将他的衣服剥下来,在身边点燃了。火的热量逐渐烤化了粘住妇女和我的腿的血冰,也让我浑身的血液顺畅地流动起来。
大山挡住了太阳,阴暗的山坡零星点缀着杉树。我站起来时,双脚麻木得几乎不能走动。视线里没有盘山公路,我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才能通往西藏。肚子是瘪的,我又得找点吃的。不吃是不行的,我不是神,我亦不是鬼,我可以忍受饥饿数天,但饥饿有终点,饥饿到了终点就要求我下车,如果我不下,饥饿会虐杀我。
我做了一件我不愿做的事,我剥下妇女的衣服烧着了,扯过她的一只胳膊放在火上烤,等布料快燃尽的时候,我又把她和司机的的鞋袜放在火堆里,等到所有燃料烧尽,她的整条胳膊也烤熟了,我吃掉了她的一只手,然后拧下剩下的部分作为干粮。我觉得我得给他们举行一个仪式,以祭奠我和他们之间短暂的交往。我掰了很多杉树枝把他们的裸体盖起来,跪在他们身边,祈求他们的灵魂能够飘于雪山之上,化作雄鹰。做完这一切,我把剩下的胳膊肉扛在肩上,再次踏上行程。
这次事故让我再次了解了死神,那隐藏在天空极限高度的死神控制着我们,随时等待着我们与他相会。我越来越相信他,他就是我的教主,我们生下来就是找死的,他总是等待着我们,他从不着急,在他面前人人平等。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没有任何人给我强加信仰,只有死神。如果让这个只有死神作为惟一神存在的世界中增加一点浪漫色彩的话,我可以把天上的群星当作死去的人,所有死去的人都被死神化作星辰,星辰是数不过来的,从古至今死去的人也是数不过来的。夜晚来临时,我发现我和星星如此之近,这就是高原之美,蓝黑色的夜空中的繁星几乎可以伸手触摸。
夜晚温度陡降,让我卑贱的躯体感觉到了冷,为了征服身体,我只有把身体遗忘。我认为冷是意识对身体的屈服,如果意识中没有对身体的关注,冷的程度就会大大降低。我坚定信念,让思想停止活动,通过对空无之境的探索来抵抗高原寒夜。
群山绵绵,似乎永无止境。我凭着对太阳的观察确定西去的方向,只要向西去,我相信能够走到喜马拉雅山脉,找到世界的屋脊。每当饥饿到达极限时,我就啃一点妇女的胳膊肉安慰肚子;每当口渴到达极限时,我就吃山坡上的积雪。荒山野岭之中,碰不到任何人,我的罪也被自然消化了,在这里没有人来张贴通辑令,树就是树,石头就是石头。在这里我可以大声呼喊,让我的声音响彻山谷。
太阳在空中划过二十多次以后,我到达了一片茂密的森林,森林延伸到高处是明亮的雪山,外围直达山谷,谷中有一条河流,两岸被冰雪覆盖,中间水流湍急。我沿着河流走,边走边观察近在咫尺的林木,近处落满斑驳的阳光,深处则漆黑一片。我已经吃光了妇女的胳膊肉,两手空空。我的脚底生出厚厚的茧,就像贴着一层皮质鞋垫。没有吃的,我不知能够走多远,也许我会死在路上,也许我会吃掉我的胳膊,吃完左胳膊吃右胳膊,直到我的身体到达我的目标。我要在那里将我的生命热情全部挥发出来,用极致的行动来表达对我的丁丁的切肤之爱。
森林内部时而发出一种怪声,听来让人毛骨悚然,我的办法就是不在意它,让心化解在蓝天白云中,一个人我更关心视觉,小瞧听觉。顺着河流爬坡时,我突然看到坡顶立着一个庞然大物,一团乌黑,身后映衬着一朵白云。等我走近时,它依旧威武地蹲在那里,后爪坚定地扶在地上,似乎在等待送入口中的食物。我站着不动,观测他的动向,如果它暴露出侵犯意向的话,我打算奔向旁边的森林,爬到树上躲避。是狮子、还是狗?我不敢确定,我听说西藏有一种狗叫藏獒,大约就是它了。它脖颈粗大,鬃毛整齐地披散在背上,眼睛如光照下的冰一样闪亮,探出的舌头则洁白如雪。我试探性地向它靠近,我必须得越过它继续赶路。它慢慢地将前爪放在下来,站立的身体高度大约可到我的腰部,它推动前腿,身体跃在空中,向我扑来。情急之下,我一闪身子,并伸出右手抓住了它的尾巴。
藏獒落在地上,回转身作出咬的姿态,我则双手紧紧扯住它的尾巴不让它靠近。就这样坚持了很久。它浑身蛮劲十足,即使咬不到我也永无沮丧之感。我觉得我不能总是这样,一用力将它摔出去,撒腿跑掉。我前面跑,它在后面追,我回头看它,它仿佛一团流动的黑色焰火,让人对自然造物产生敬佩之感。我跑过一个又一个缓坡,直到一个断崖,垂直下去即是令人眩晕的河流,我便顺着崖后的陡坡往上爬,坡上是森林的一角,穿过后到达一片干枯的草坪,又饿又累,我实在不愿再跑了,便躺在地上,等待藏獒扑向我,我好后发制人,吃掉它。藏獒很快抵达我躺着的地方,不过它没有捕猎我,而是刹住脚蹲在我身边。我仰望着它,欣赏着它浓密、乌黑的皮毛,我发现它的眼中并无残暴神色。我试着抚摸它的后腿,它伸出白雪般的舌头舔我的手表示友好,我立起身抚摸它的全身,感觉它的身体如钢板一样硬实,毛发的厚度可以埋藏我的手。它似乎愿意与我做伴,听从我的指令。我装作不理它,向西斜的太阳走去,它跟过来,靠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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