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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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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表面高度统一而实质上却各行其是的情况下,任何不符合现行制度的公开变革,无论有多大的积极意义,都将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整个国家机器实际上并不是按照貌似统一的制度在运转,而是由多种潜在的、稳定的势力在驱动,所以即使改变现行制度,它的巨大惯性也足以维持相当长的时间。但分裂和分治不仅打破了表面的统一,而且多少消除了一些旧制度的惯性,在政权的分崩离析中有可能实现新的变革。
8。 朱元璋的“直隶”
既然分裂政权往往相当于原有统一政权的一个或几个一级政区,那么它们与原有政区有什么根本区别呢?
最主要的不同是,它们是独立的、自主的,而一级政区必须听命于中央。从行政层次来说,分裂政权实际上取消了一个层次。分裂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一般都要选择一个经济上能自给自足,军事上利于防卫的地域范围,比较符合自然和经济区划。而统一政权内部政区划分的主要标准,只是便于中央的控制,以便保持政区间的平衡,有时甚至取决于皇帝个人一时的好恶。而集权政权无休止的因循,就使这种不合理的划分长期存在。
当四川盆地和关中盆地分属于不同政权时,它们间的界线一般就是秦岭山脉,汉中盆地南属四川的政权。但在元朝灭南宋后重新划分行政区域时,却将汉中盆地划归陕西。这是由于秦岭山脉曾经是宋金和宋元对峙时四川的屏障,对此元朝统治者记忆犹新,使汉中盆地北属陕西就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这道屏障。元朝的统治中心在北方,这样的划分有利于它自北而南的控制。以后的明清政权都建都北京,维持这样的区划对它们的统治也有利,所以一直未作改变。但从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角度看,汉中盆地与四川盆地属于同一政区当然更加有利。在交通不发达,穿越秦岭困难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尽管汉中盆地的北属已经有七百年了,但当地的从文景观依然更接近于四川。
今天的江苏和安徽二省分别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江苏又与浙江分割太湖流域。但在明朝以前却并非如此,这两省之地一般是自南而北分为二至三个政区,或以长江,或以淮河分南北,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现在的区划是明太祖的杰作。这位开国皇帝建都应天府(今南京),自然要在周围划出一大片地域作为京师直隶,于是作为财赋主要来源的太湖流域就全部划归京师。凤阳是他的老家,是祖宗陵墓所在,也应该让它享受京师的待遇,所以直隶的北界越过了淮河。后来朱元境大概也感到浙江作为一个省实在太小,而且省会杭州就紧靠省界,才将太湖南的湖州、嘉兴二府划给了浙江,这样就划定了大致相当今天江苏、安徽二省的京师(后称南直隶)。浙江太小的矛盾解决了,太湖流域分割的局面却产生了。清朝初年还沿袭了这一区划,以后统治者也感到辖境过大,应该划小。但出于均衡财赋等方面的考虑,没有恢复自南而北的划分,而是将它由北到南地分为东西两部分,最终形成了江苏、安徽二省。
或许有人会提出,分裂政权即使客观上比较符合自然地理区划或经济区划,但它们之间只有用武力才能作边界调整;而在统一的条件下,只要中央政府一道命令,行政区域的划分就可以做到非常合理了。
这样的说法在理论上或许是无懈可击的,政区的调整对集权国家来说的确是非不能也;但在实际上却是行不通的,原因是不为也。最高统治者最关心的是他对各政区的绝对控制,而不是各政区的合理开发和最佳的经济效益。对这些方面,统治者或者根本不了解,或者认为与皇朝的长治久安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地方行政长官中虽不乏洞悉利弊的干材,但他们不过是替皇帝管理私产的奴仆,只要在他们任内使这份产业完好无损甚或有所增加,他们就算尽忠职守,就可以升迁了;至于这份产业的划分是否合理,本来就与他们无关,又有谁会冒着改变祖宗制度或得罪朝廷、结怨同僚的风险去调整政区的意见呢?所以,元明一时形成的并不合理的一级政区划分可以毫无变更地存在到清末、民国。
三 分裂政权的贡献
引言:人类总是要寻找最适宜的地方从事生产和生活。在人口还不太多、社会生产力还不够高的情况下,一个政权尽管可以占据很大的领土,但它能够开发的地区总是有限的。它的开发重点只能集中在原来有较好基础,自然条件优越、距首都又不太远的那些地方。所以在清朝以前的那些统一王朝,尽管幅员广大,但在开发边远地区和落后地区方面的贡献往往还不如分裂、分治政权。这一看来矛盾的后果其实是有其必然原因的。
1。 小国的自立自强
在统一政权中,只要在主要农业区的人口没有达到相对饱和的程度、总人口压力还不严重情况下,就不会有开发边远地区的动力。而在分裂或分治的情况下,各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开发自己所占有的地区,即使要付出较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秦汉时的政治、经济中心在关东和关中,南方地广人稀,相当落后。到了西汉中期,关东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地少人多、人口趋于相对饱和的局面。但在黄河流域和江淮之间,还有不少地区人人口稀少,并未得到很好开发,东部沿海地区也有不少地方农业生产落后。这些地区离发达地区距离较近,自然条件相似,开发比较容易,也便于流民移入。而南方原始植被繁茂,气候过于湿热,交通不便,开发初期困难很多。分散的小规模开发收益有限,大规模的开发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进行垦荒、修路、水利设施等基本工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统治者和民众都不会对南方有多大的兴趣。遇到当地民族反抗或难以维持时,统治者甚至干脆会放弃一些地方。而到了王莽政权覆灭,黄河流域陷于战乱时,包括一些官僚地主在内的大批人口纷纷南迁,长江三角洲一时号称人才济济。不过东汉的建立很快结束了短时间的分裂,南迁人口中的大部分又返回北方。
但到了东汉末年孙吴政权在江东立国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一则北方的战乱愈演愈烈,经济破坏极其严重,优越条件已不复存在,因此又有大批人口南迁。二则孙吴已与曹魏公开抗衡,只能依靠自己本地的经济来维持,必须用大规模的开发来安置和吸引流民,增加粮食生产。三则这种分裂状态持续了七十多年,移民起初的临时观念逐步为定居思想所取代。因此孙吴在江南设立了不少新的郡县,还专门设置了农官来督察军民合一的农垦地区,兴修了一些较大的水利工程。为了弥补人力的不足,不仅大规模进攻山区的越人,掳掠山越的人口,对台湾岛的军事冒险也是为了这一目的。经过孙吴政权的经营,江南的开发已经粗具规模,不再被人们视为畏途了。
这一过程在西晋末年至隋初、唐代安史之乱后至北宋初两次重演,终于使江南成为全国最富庶的地方,成了中央政权的粮仓和钱袋。
2。 移民与开发的导向
中原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消弭敌对势力及地方豪强,加强边境防卫,一般都是将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强制迁移到首都附近或西北地区,甚至不惜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对向其他地区、落后地区大规模的移民却缺乏兴趣或具有戒心,尽管这些迁移将是有利可图的。
秦、汉的政治中心在关中,而经济中心在关东,对当局构成威胁的六国贵族后裔、地主豪强也集中在关东,所以秦始皇和西汉元帝以前的诸帝都采用强制或招募的办法,将关东的贵族官僚、世家豪族、高赀富户迁入关中。而关中的土地开发余地不大,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加剧了粮食供需的不平衡,朝廷每年必须从关东输入数百万石粮食,成为一项不小的负担。当时主要的外敌是北方的匈奴,为了开发新获得的土地,充实边境,秦和西汉向北方和西北迁移了百万以上的人口。这类长途迁移以及在新开发区的安置同样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而且由于西北地区大多是黄土高原,盲目开发破坏了原始植被和比较稳定的表层土壤,引起越来越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了黄河水患,黄河下游的损失远远超过了西北地区开垦的收益。
隋唐建都长安,关中又集中了大量人口,但粮食无法就地生产,常年依赖关东和南方的供应。一旦关中遇到灾害,粮食缺口增大,关东和南方的粮食受到运输条件的限制无法及时弥补,皇帝只能率领文武百官和百姓到洛阳就食。尽管如此,长安居民在的都畿道的户口数还是由贞观十三年(639年)的约一百四十万增加到了天宝元年(742年)的三百十万。考虑到户口隐漏的因素,实际人口的增长还更多些。
明成祖建都北京前后,曾多次从江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地迁移了大量人口充实北京及其周围地区。这从巩固明朝的统治来看无疑是有利的,但对人口迁出地区来说却推迟了当地的经济恢复,因为当时除江南、山西破坏较小外,其他地区每年要从南方输入数百万石粮食,输送粮食的运河成了明朝的生命线。一旦运河的运输受到影响,朝廷上下就会惶惶不安。如果治理黄河水患与保证运河的畅通发生矛盾时,统治者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保运河,而不顾黄河水患的恶化。
与这些积极的强制性迁移相反,统治者对合理的、开发性的迁移却并不热情,往往采取种种手段加以禁止,不得已时也只是默许而已。因为根据历代的法律,百姓都被编入户籍,一般是不得自由迁移的。各地方官为了保证赋税收入,显示自己的政绩,也不会准许自己管辖的百姓外流。清朝初年,陕西汉中地区人口极少,经济恢复困难,就以优惠条件招募外地百姓开垦,吸引了不少湖北、湖南人。湖广的地方官眼看本省人丁外流,恐怕影响丁税收入,就向户部提出:朝廷只同意四川招募移民,没有把汉中包括在内,因此汉中的招募是非法的,应该禁止。得到户部的支持后,就派出士兵设卡堵截,使大批已在途中的移民受阻,甚至一些已在汉中开垦、回家乡接家属的人也无法返回。直到以后赋税政策改变,实行“摊丁入亩”,取消了丁税后,这种阻力才逐渐消除。所以除非发生天灾人祸,统治者不得不听任灾民外逃外,其余自发的大规模迁移是不可能发生的。
统治者对非官方安置的流民一直存有戒心:对迁往山区的,怕他们啸聚山林,影响治安;对迁往新辟地区的,怕他们不服管辖,少纳赋税;所以总是颁布禁令,设置关卡,制造障碍,实在禁止不成再承认既成事实。
明初开始就把荆襄山区列为禁区,不许百姓开垦。但是无地贫民不断潜入禁区,特别是在周围地区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流民更是大量涌入。宣德、正统年间,山西、陕西、山东、四川等地进入荆襄地区的流民、灾民已达数十万人。正统元年(1436年),朝廷曾承认既成事实,容许已在当地安家的流民入籍。但由此引起各地流民激增的形势又使当局十分恐慌,因此在成化七年(1471年)决定用武力驱赶流民返回原籍。当时正值盛夏,流民沿途饥渴,瘟疫流行,押送的船夫害怕受到传染,故意翻船。事后统计,死亡流民有90万之多。即使这样,回到原籍的流民为生计所迫,又重新逃亡。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才派员招抚荆襄流民。经过审查区别,除将四万多人遣送回原籍外,其余近四十万人在当地合法入籍。为此还专门设置了一个郧阳府和若干新县。
清朝前期、中期对东北的绝大部分实行封禁,从顺治、康熙年间开始还专门筑起一道柳条篱笆,称为柳条边,用以阻止边内居民外出打猎、放牧、采人参。并多次发布禁止汉人进入东北的法令。尽管由于东北如此辽阔,根本无法防止流民进入,这些法令实际上也没有认真执行,但毕竟大大推迟了这块资源丰富的土地的开发利用,而且为沙俄、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占和掠夺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在分裂、分治的时期,每个政权为了自己的生存都竞相招徕人口。控制力弱、吸引力差的地区的人口会流入条件更好的地区,被强制迁移的人口会乘机返回原地,也有不少人被迫离开家园。结果是依靠政治压力和行政手段强制聚集起来的人口稠密区大多消失了,而自然条件有利、人口比较稀少、环境比较安定、政治比较清明的地区人口增加了。当然,为此而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巨大的。
3。 戌卒、流民、衣冠
在正常条件下,政治中心的优越地位和经济中心的生活条件和谋生机会,对官僚地主、文人学者、工匠艺人、商人贾客等具有统治经验、管理能力、文化技艺、经营手段的素质较高的人口,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而对边区或新开发区实施移民,迁移对象一般也都是底层贫民或罪犯,那部分素质较高的人口基本上都不会加入移民的行列。他们中的少数人会离开政治、经济中心,但大多是出于无奈,如外入当地方官、获罪降职或被流放、退休或辞官回乡、钻营无门、经营失败等。其中会迁入边远地区的就更少了,而且一有机会就要返回原地。
但在分裂发生时就大不一样了,这些人或为避战祸,或被掳掠,或追随主子,或投奔敌国,或为经营所需,会迁入原来未曾想去或根本不愿意去的地方。这不仅增加了迁入地区的人口数量,而且提高了该地区的人口素质,输入了比较先进的文化技艺、治理和管理经验。对一个新开发地区来说,人力资源固然重要,智力资源更加宝贵,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已经粗具规模以后。但在正常情况下,这类地区获得高层次移民的机会很少,因此发展迟缓。
河西走廊本是匈奴等游牧民族活动的地区,汉武帝从匈奴手中夺取时游牧民族西迁或内徙,几乎成了空地。汉朝设置郡县,迁入了数十万人口。来自内地的移民带去了农业生产技术,加上当地有利的自然条件,开发成了比较稳定的农业区。但由于居民的来源大多是流民、罪犯和戌卒,知识水平很低,所以文化经济都很落后。到了西晋末年,一些官员眼看中原战祸已不可避免,陆续迁往河西走廊,如张轨主动谋求出任凉州刺史,一批中下级官员和文人也随张轨西迁。在西晋覆灭的过程中,关中投奔河西的人络绎不绝。在十六国期间,黄河中下游沦为战场,又有一批批难民避居河西,其中有不少中原著名学者。由于河西的地方政权周旋于南北冲突势力之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了安定的环境,加上大批知识分子的迁入,文化水平大大提高,学术活动也空前繁荣。一些著名的学者拥有上千门徒,讲学时听众数千,这在文化发达地区也是罕见的。
又如巴蜀地区,秦朝还是安置犯人和俘虏的地方,汉朝时经济文化有了一定的进步,出了司马相如、扬雄、王褒这样一些第一流的文学家和学者,但总的来说还是落后的,远不如关东,关中发达地区,所以这些人出了名就移居关中了。到了东汉末年,又有不少中原人避乱迁入,刘备入蜀也带去了大批文武人才。这些知识水平高的移民对西南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作用。尽管其中一些人在西晋初又迁回中原,但当地的知识阶层已经形成。可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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