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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寇-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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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个时辰过去,女孩就像一尊雕像般立在那里,汗透裙裳,渗入足底,印出大片水迹。

金色的光芒照在她的小脸上,浮尘满面,香汗珠连,略带些婴儿肥的桃腮丝丝轻颤,咬紧牙关的磨齿声清晰地传了出来。

陆博超看得呆了,那分明是小孩子发脾气时才特有的倔强神情,偏又如此美丽,如此圣洁。

将士们也凝视着她,紧握兵刃的手掌褪去了血色,胸膛里却燃起了一丛熊熊烈火。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这是第一次见到这位深居简出的小夫人。可是在这一刻,这些默默无言的热血健儿,脑海里满是同一个念头——愿为之战!甘为之死!

城墙上的武破虏和薛晋鹏,马车旁的姜霓裳和铃儿,他们惊愕的彼此对视,在同一瞬间明悟——看错了!真真是看错了!能让殿下喜欢的人儿,又有哪个简单了?

※※※※※※※

白日过去,又近黄昏。荆南军的进军速度并不太快,因为谨慎。这并不奇怪,荆北军的前车覆辙就在眼前,由不得狄军不小心。

行至卧龙岗以西十里处,荆南督帅忽兰多认真听取了斥候的侦查报告:卧龙岗城高墙厚,红巾军严阵以待。于是,他下令停止前进,安营扎寨。

五万大军要在山中宿营,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营盘纵横一里,可伐木清场的范围却要直径二里以上。这多出来的一里地,是作为隔火带来用的。这是荆北军五万将士的冤魂,用性命言传身教的宝贵经验。

虽然有整整五万健壮劳力一齐动手,山林巨木却也不是好相与的,直至营寨成型,足已过去了一个多时辰。待到炊烟升起,已是戌初之时,天色也已暗了下来。

卧龙岗的城墙上,武破虏与薛晋鹏眺望着远处道道炊烟,数了半晌,两人同时叹道:“果然有五万之众……”两人同时一愣,却又再次异口同声道:“幸好有我等断后……”这一下,两人都忍不住笑起来,这种默契的感觉,十分难得却也十分美妙。

这俩人,在红巾军中都是以性格孤僻著称的,除了同事共主之谊,从来都没有朋友。可是命运的安排下,这样两位孤臣独夫,却要一起战死于此,这样的巧合,这样同生共死的机缘,却让他们彼此敞开了心扉。

武破虏身为主将,大可不必自留死地,若随民众一起撤离,谁也不会说他什么,也不能说他什么。可是,他没有走,他留下来了……

薛晋鹏忽觉心中一激,还有最后一天好活,他也懒得再算军职高低,大声道:“武破虏!**是条汉子!我们从前看错你了,今儿个我代表弟兄们,给你赔不是啦!”说着便是深深一鞠。两侧守墙兵士也同时侧过身子,柱枪半跪,齐呼:“参赞大人高义!”

男子汉的眼睛,揉不进半粒沙子,男子汉的心,却也来不得半点含糊。

突然间得到三千个男子汉的承认,武破虏如遭雷殛,整个人呆呆站在原地。这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认同,对他这个混血儿来说,实在太过稀有了,也太过宝贵了,哪怕地位再高,权势再大,这种殊荣也是万难奢求的。

他不由得红了眼眶,冰封多年的心障裂出老大一条缝隙。良久他才平复下来,缓缓道:“愿与诸君同生共死!”

三千死士纵声高喊:“同生共死!同生共死!同生共死!”三遍一过,放声大笑。这笑声,如龙吟,似虎啸,直入长空,响彻云霄,当真是壮怀激烈,豪情百丈。

这时,一名队正走近身边,递上一封信札,“院长,这是武副院长命我转交给您的。”

武破虏抬眼一看,此人是卧龙学府第一届毕业生,第一批也是目前唯一一批,进入军队的学院派基层军官,他们这一批人数很少,只有三十五人,年纪也很轻,平均不到二十岁,可是经过三年军事理论学习和强化训练,除了经验不足外,各项素质确实已经胜任了岗位,甚至有些方面更要胜过野路子出身的前辈。

接过了信札,武破虏心中波澜骤起,大感安慰,丫头到底还是心疼老爹的!可拆开了一看,顿时头大眼晕,双手发颤,连声叫道:“这丫头!这丫头!……晋鹏!快!快!集合部队!准备出击!”回过头又喊道:“疾风!”

角落的阴影中倏地窜出一个人来,无声抱拳。包括薛晋鹏在内,众人吓了一跳,这人一身深灰色劲装短打,鬼脸蒙面,躲在影子里像是融进去了一样,事先竟是谁都没发现他的存在。

疾风不是人名,而是代号,指的是随风堂最精锐的一群刺客。相比细雨堂大江南北上万的细作密探来说,这伙人的人数极少,仅有一百五十人,但却个个身怀绝技,都是高来高去的好手。其中的一百人随在刘枫身边,剩下的五十个却归武破虏调遣。

武破虏咬牙切齿地命道:“全体出动!给你一个时辰,将城外的探哨斥候清除干净!一号,你给我听仔细了!一个不漏,记你首功!漏了一个,提头来见!”

那人脚不动,腿不屈,却拔身而起,一个鹞子翻身,滚着筋斗落下城墙,声音传来时人已远在数丈之外,“大人敬候佳音!属下去了!”

第136章 【生死时速】

黄昏时分,始兴县。一名狄兵冲进帅帐,不及行礼便慌乱地叫了起来:“督帅!船!船来啦!”

面对部下的冒失,自认治军严谨、带兵有方的巴尔思,瞬间蹙紧了两道浓眉,心中极为不满。他一拂战袍,冷哼着步出帅帐,眼前的景象却让他一下愣在原地。

五万北岭军驻扎在始兴县的沿江两岸,他的帅帐就竖在江边的浅滩上。站在帅帐门前,他不可思议的发现,东方的江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遮天蔽日的白帆,和密密麻麻的橹桨。

一百三十五艘楼船巨舰,这个情报他事先早已掌握,可即便如此,当他亲眼目睹这些庞然大物迎面压来时,心中的震撼依然是如此强烈。

他不再责怪那名失态的士兵,眼前百舰横江、争流竞帆的壮观场面,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实在太过陌生了。陌生的事物是可怕的,就好比海边长大的渔民,乍见万里沙漠一样,惊慌失措是人的本能反应。

船队浩荡而来,无需下令吩咐,十艘小艇快船立刻迎了上去,一百多人齐声发喊:“停船!北岭督帅在此,命尔等速速停船!”

巴尔思睁大了眼睛,他相信对方一定听得清清楚楚,因为船队有了反应,他们……加速了!

原本半划半停的橹桨,在一瞬间同时摇动了起来,雪白的船帆吃饱了风,鼓得满满当当,为首的十艘楼船立刻脱离大队,同时加速前冲。

这一加速,整个船队阵型随之改变,逐渐延伸拉长,仿佛一杆雪亮的长矛,向着前方的拦截防线直刺过去。

小艇上的狄兵有些慌乱了,他们清楚地看见,船头上那幅“运河援建忠义粮”的竖幡被折断了抛落水中,仿佛是要宣告什么似的。

巴尔思耐心告罄,喝令道:“放箭!”

两岸狄军立刻排成雁行阵,遑遑箭雨,漫天激射,楼船的两侧船舷瞬间钉得跟刺猬一般,可却伤不得分毫,水手们躲进船舱,桨手们放下遮板,整整三轮箭雨,竟是无一伤亡。

可怜狄军从未有过对舰作战的经验,即便是沙场老将巴尔思,也不禁乱了手脚。最不应该的是那十艘小艇,就这么痴痴望着巨舰冲来,全都呆若木鸡,傻站在原地,直至十五丈高的船帆遮蔽了阳光,洒下大片的阴影,他们这才惊觉自身的危险处境,大呼小叫着调转船头。然后,他们绝望的发现,大江行舟远非草原控马可比,再小的舟楫,掉头都是十分困难的。

随着一阵咔咔的刺耳响声,小船四分五裂,狄兵们惨嚎着跌落江中,如同下饺子似地噗通噗通连串儿响,这时,不由得又想起一事:他们谁都不会游泳!

巴尔思勃然大怒,周家这是铁了心造反呐,简直不知死活!可他突然间惊醒:不对啊!这里是登船点啊,既已发现我军驻守于此,船队为何不降不走,反而直冲过去了呢?

不好!他一瞬间想明白了,这是要去信丰县呐!行船知识的匮乏,使他无法猜想对方将如何在浅滩登船,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这让他无论如何咽不下这口气,“快!上马!追过去!”

两岸狄军一齐上马,沿岸急追,可追不过三里地,忽然发现两件事:第一件事,船只航行看似慢吞吞的,可实际速度并不亚于奔马;第二件事,眼前没有路了!

岭南丘陵起伏,地势极为复杂,拦在狄军眼前的是一道百丈绝壁,战马是无论如何上不去的,人上去了,却又追不上船只的航速。

这一回,巴尔思是真明白了。北岭军想要走陆路赶去信丰县,他们就得绕山而行,水陆殊途形成的时间差,这才是红巾军真正的如意算盘!

这个时间差是:一天一夜。

换句话说,红巾军若有能力在一天一夜内全部登船,狄军就只能站在岸边望洋兴叹。可倘若他们做不到,那好,狄军就会将这十多万人围歼在浅滩上。

速度,决定胜负!

时间,就是生命!

※※※※※※※

次日,当首批民众赶到信丰县的时候,日头刚刚偏西。沿江老百姓都惊奇地望着这些拖家带口的不速之客,全都有些惊慌失措。

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刚刚遭遇了数百名武装分子的强买强卖,渔船、渡船、舢板、竹排,甚至连当地唯一的一艘花船都不放过,总之,一切可以在江面上航行的道具都被洗劫一空,加起来足有百余艘。

未及悲痛,武装分子忽又化身散财童子,给遭劫的每家每户送去了五两黄金,作为强行买船的经济补偿,并郑重告诫对方,此地战祸将至,赶紧的,带着金子逃难去吧。不想走?那好,把金子还给我!对方撒腿就跑……

可还有些没有遭劫,也没有领到黄金的百姓,他们不愿舍弃家园,背井离乡,说不听,赶不走,直到此刻,看着无数难民涌来,他们迟钝的神经终于产生了本能的颤抖。

他们想要走了,可那伙儿武装分子却又不让他们走了,“现在想到走了?早干嘛去啦?迟啦,已经来不及啦,跟着我们一起走吧!”这回,他们听话了。

瞧见一队马车驰来,当先一辆印有卧龙学府的螭虎徽记。王五仓和程平安立刻迎了上去,隔着车帘行礼道:“武副院长!末将已征得大小船只一百三十艘,特来缴令!”

车门开启,一名少女盈盈步出车外,王五仓和程平安抬头一看,登时嘴张得老大:“妹子?!怎么是你?”

铃儿巧笑嫣然,“可不就是我么?”

王五仓急道:“武副院长何在?”

铃儿细眉一挑,“不知道!”

程平安的两条浓眉立刻拧了起来,“糟了!武参赞交代过,后续计划由武副院长传达,这……这可如何是好?”

王五仓目光一闪,“妹子!计划可是在你那里?”

铃儿格格笑道:“还是王大哥聪明,可比某个人强得多了!”她望了望岸边一长排的大小船只,收敛笑容,正色道:“武副院长另有要事,特让小妹代为教授登船之法!”

王五仓心中一定,长吁了口气,“那我可就放心了……”继而又满脸奇怪地叹道:“这武副院长也真是的,究竟有何要事,竟连这十三万百姓都顾不上了吗?”

铃儿苦笑道:“这个我可就真不知道啦!”

远处突发一声喊:“船!船来啦!”

铃儿目光一凛,“王大哥!接下来请你听从妹子的吩咐,我们的时间只有……一天一夜!”

※※※※※※※

前日黄昏,当武破虏正在看信跳脚的时候,一支百人的队伍正径直赶往荆南军的大营。

此刻日落余晖,暮色四合。狄军刚放下斧子,才端起饭碗,却惊讶的望见,眼前的队伍有一驾豪华的马车,更有数十名身着彩衣的美丽少女。口水滴进碗里,饭还没吃,人却已经饱了。

“如此说来,你是贼军主将的女儿?”忽兰多眯起一对细眼,瞅着面前蓝眸雪肤的美艳女子,吞着口水道:“来我军中何干?”

武若梅轻移玉趾,盈盈上前一步,金绣粉蝶的月白色八幅湘水裙轻轻荡起,勾出一道笔直修长的美腿轮廓。妙目流盼,唇角蕴笑,含羞带怯地说道:“家父深知天兵难抗,有心归顺朝廷,却又自忖前罪深重,恐难赦免,特命奴家……登门求教,问个准信儿……究竟是能降,还是不能降?”她说着,掩袖窃笑,湛蓝秋波直扫过去,荆南督帅登时看得魂飘魄荡。

忽兰多贪婪的目光缠在她身上,只觉腹中欲火腾腾,焦燃愈烈。身为荆南督帅,也算南国水乡的一方之雄,美人儿见的多了,可眼前这位却大不一样,既有异族狐媚的冷艳妖异,又有汉家淑女的柔婉清秀,兼两家之长,摒二族之短,百变玲珑,风情万种,当真是人间绝色,天赐尤物啊!

若依其本意,忽兰多立刻就要大叫着“管你老子降不降,反正本督帅是降了!”然后扑将过去,为所欲为,一饱艳福。可还有最后的一丝理智揪住了他的心神——荆北军可是毁在了她老爹的手上,这样的铁杆儿反贼,会是临阵投降的主儿么?就算真的要降,他又有权招降纳叛,赦免这样的贼酋匪首吗?答案是——没有!

正自纠结,美人儿已等得不耐,突发一声娇呼,“督帅大人!您倒是说句话呀,莫让奴家等得心焦!”

忽兰多脑子里嗡的一声,晕了,却也醒了,去他娘的,老子真是痴傻了,先拿言语唬着她,留她过了夜,待得吃干抹净,我管他老爹是不是明天就要杀头呢!

一想明白,忽兰多立刻神魂归位,把脸一沉,“尔父所犯之罪非同小可啊!如今翻然悔悟,晚是晚了些……”他眼皮微抬,别有深意地说道:“可若由本帅出面力保,他再立下些许微功,却也不是不行……只是……”

美人儿立时紧张起来,“只是什么?”

忽兰多再无言语,不住奸笑,一双贼眼只在她身子上游来荡去,良久才道:“小姐何必明知故问呢?”

武若梅故作沉吟,似是狠下了一番决心,羞颜道:“但凭督帅大人周全,小女子无以为报,若蒙不弃,奴家……奴家……甚么都依你……”

第137章 【刺杀敌将】

武若梅声细若蚊,忽兰多却听得清清楚楚,登时心花怒放,哈哈大笑:“痛快!小姐兰心惠质,善解人意!——来啊!好生招待随从,待本帅与小姐入内帐详谈!”他亲自掀帘,大手一摆,“小姐请!”

武若梅施施然走去,进门时偷瞄他一眼,怯生生道:“督帅大人如此英武雄壮,奴家薄柳弱质,一个人怕是……怕是侍候不来,要不…要不…让奴家的贴身侍女……共奉枕席?——大人放心,那小丫头豆蔻年华,俊得很呐!”

古时主人家欢好,命侍婢在侧添香助兴,这原是常有之事。忽兰多暗暗好笑,你老爹命你这俏丫头为使,分明是打着献女色贿的主意,方才还是骚媚入骨,此刻偏又作出这等羞怯模样,如今还想玩一龙二凤的把戏,诸多花样,实在勾人,可是打着主意想把爷伺候舒坦了,好为你真心出力?也罢,老子出了名夜御十女而不倦,一会儿叫你们识得爷的手段!

他大笑道:“小姐美意,本帅又岂能不领?”当即命人去传侍女,问道:“不知小姐的侍女叫什么名字?”

“秀儿!她叫秀儿!”武若梅袖掩俏面,似是羞不可抑,可那半截云袖下遮着的,却是狐狸般狡诈的笑容,而水蓝色的笑眸里则是一片冰冷。

※※※※※※※

罗秀儿从小爱武,进入军略院后更是惯穿了戎装铠甲,此刻一身盘花锦绣的绫罗绸缎,穿得她浑身直痒痒,那种轻飘飘、凉飕飕的感觉,仿佛没穿衣服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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