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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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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1)
刘意是个嫁得好的女人。  96年,周蒙在北京加盟影视作文案,刘意是发行一部的经理,也是公司的红人。  在北京人眼里,他们都是外地女孩。不同的是刘意嫁了,嫁个北京老公。女人嫁老公其实跟买彩票差不多,没有道理可讲,赌的是个运气。刘意的运气不错,她老公是中央电视台的,单位好,年纪轻轻有房有车,长得也不错,粗中带细高高大大的,还特会疼人。  刘意漂亮吗?一个成熟的女人可以用微笑把她的脸蒙起来,你看不清她,却容易被她的某个细节所打动,刘意清瘦而白哲,有点儿贫血,并不严重,可她老公因此特别心疼她,结婚两三年了也不肯要孩子。其实,女孩子多少都有点儿贫血,因为怕胖习惯扣着吃,因为爱上了要疑惑没爱上要焦急。贫血不是病,是女孩子的娇矜。  有天晚上,为准备一个媒体发布会周蒙和刘意一起加班。材料准备好了,两个人各端上一杯热茶。这时,刘意开了口:  以前,我喜欢过一个男孩。  周蒙知道有故事听,端正坐姿,不动声色地给对方以鼓励。  ——他家里是农村的,人很有才气,一进大学就得到教授的赏识,是很出风头的学生会干部。我们是大学同学,同系同届不同班,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过。他在大学里也有过个女朋友,很漂亮的。临毕业前,这个女朋友为了分到省城把他甩了,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他放弃了保送念研究生的机会,分配到省城的一个机关工作。后来,他跟我说他心里并不怪他的女朋友,他只怪自己没本事把她留在省城。我生下来就在省城,这就象有的人生下来就在北京。可我现在还是认为,如果我是他的那个女朋友我不会为了省城放弃他,因为,他太好了。  刘意说这句话的时候,轻轻垂下睫毛。她的脸型带点儿欧化。又有着东方人的柔和。因为矛盾特别耐看。一头栗色的长发,笔直地垂下来。  ——毕业以后的第一个春节我见到他,是初五,大学同学聚会,在他的宿舍,还有人给我们介绍,说这是谁谁,其实都知道,他叫出了我的名字。这样,我才第一次跟他说话。我记得自己坐在临窗的破长条椅上听他说话,短短的阳光没有拘束地照在我们脸上,那是我记忆中最晴朗的一个冬日,和煦温暖风清云淡,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他。他,我永远忘不了他说话的样子和他的目光,怎么讲?谦逊中含着高贵,骄傲里透出柔和,后来,我也见识过很多有钱有地位的男人,有的你还可以称作世家子弟,但是,没有人,没有人象他那样。他象玉,上好的玉,整个人有一种内在的光华,而我,白白浪费了四年的时间。  ——聚会完,在漆黑的楼道里,我跟他落在了后面,并没有讲话只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沉默,好象一出声就会碰伤了自己似的。可是我知道,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我爱他,我愿意立刻嫁给他,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嫁给一个农民的儿子。那时我刚跟我的男朋友分手,家里已经安排好我去北京,又过了两个月,我办好了停薪留职的一切手续,我真的要走了。在这两个月里,我什么都没有做我没有去找过他也没有给他打过电话,虽然谈过恋爱,我并不知道怎样去追求一个男孩子。  ——临走前,几个大学同学为我搞了个小型聚会,我再一次见到了他,那一次,他说我是“养在深闺人不识”。晚上,他送我回家,四月,正是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散步穿过了半个城市,各自谈了失败的初恋。我第一个男友并不令我伤心只是使我难堪,而我现在全心全意地爱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快到家时,我想,也许,从此,就见不到这个人了,我跟他说了,他,委婉地拒绝了我。  刘意微笑着捧起已经喝干了的茶杯,周蒙站起来,给她续了热水问了第一句话:如果他的答案是是,你会留下来吗?  ——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如果不是要走了我不会跟他说的,有过这种感觉吗?当你离开一个地方就死了一次似的。  周蒙点头她深知:那你再也没有见过他?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没有他的照片没有他的信哪怕一张贺卡一句话都没有。我有的只是一个电话,我走前的那个下午他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行李多不多要不要他来送站,这次,轮到我说不了,我不能够再面对他。  一年多以后,我听说他结婚了,现在,孩子都四五岁了。你看,最后,我们都要结婚,可是我老有一种感觉,在某一个转身之间我会看到他,他正轻轻抬起头来,脸上是那么一种迟疑而温柔的神气。  周蒙听得心惊。  刘意犹自诉说着——他是这样徘徊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我才知道,我一直不承认的,是有那三个字的:心上人,他是我心里的那个人。  手一松,一杯热茶直直跌在地上,裤腿立刻溅湿了,周蒙蹲下身收拾,轻悄地抹去眼角的一滴泪珠。  刘意关怀地探过身子:周蒙,你没烫着吧?  这时间,刘意的老公来了,推开玻璃门,一只胳臂长驱直入地把他媳妇揽了过去:干完了?累坏了吧?今天我给你做了条清蒸鱼,回去正好吃。  刘意自然让周蒙搭他们的车回去,周蒙推辞说不麻烦了男朋友潘多就要来接她了。   。 想看书来

楔子(2)
嘴里道着明天见,合上门还没有转过身,眼泪已经汹涌地奔流而出。  她曾有过他的照片他的信他的贺卡也曾有过他的爱语和拥抱,如今,能烧的都烧掉了不能烧的随风而去,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挂上了一把不敢轻易打开的锁。她以为一切已经掩饰得极好,可是在今晚在毫无防备的一刻,李然的身影从内心浮出生动一如往昔,令她无处躲藏痛哭失声。  空荡荡的水泥路上, 周蒙一个人从面的上下来,向她的小屋走去,依然潮湿的裤腿寒气逼人,清白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拖得长长的。  夜深了,也冷极了,空气都冰住了,脆薄而清冽,月亮是真正的冷月,一只冻醒的夜鸟苍惶地滑过一段去年秋天的枯枝。  半透明的冬夜里,宁静淹没了过去与未来,那么空灵而沉重的,如同小鸟跳动着的心脏,婴儿印下的足迹,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第一章 初相遇(1)
周蒙至今记得1992年的春天师大校园里的樱花开得特别烂漫。樱花落的时候她第一次见到李然。  李然是傍晚时分和两个同事坐着报社的破吉普回到江城的,在下头流窜了小半个月的他觉得省城的夜晚格外地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好像这不是一天无奈地结束而是另一天生动地开始。  没有人等他回来,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到内心模糊的指望和期待。  在报社的公共浴池里洗了个澡,从办公室拿了信,把拍好的胶卷交给暗房,再数一数兜里的钱,李然知道,今  晚他付得起的娱乐只能是去师大小宗那儿了。  小宗那儿总有吃的、玩的,还有,女孩子。  在师大新修的单身公寓里李然没有找到小宗。小宗是李然大学的同班同学,一个不大不小的干部子弟,毕业后  当了这所省属师大的团委书记。  出了公寓楼,李然去了旁边的“教师俱乐部”,这里也是小宗的据点之一。俱乐部有两张台球桌,主要是卖卖  饮料和夜宵。  李然进去的时候,台球桌那边挺热闹的,一个相貌委琐的小个子连挑了几员猛将,环视而立,透着独孤求败的  劲头。他们是玩钱儿的,现在都没人敢跟小个子打了。李然认识这小个子,是师大子弟,球打得挺刁的,李然  也跟他玩过,互有输赢。  小个子向李然扔过球杆,挺着小胸脯:“玩玩儿?”  第一局,李然赢了。  第二局小个子刚开完球,李然就看见小宗领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孩子涌了进来。小宗一边忙着跟他挤眉弄眼,  一边有条不紊地安排女孩们坐下。女孩们争着点饮料,旁若无人又唯恐不被人注目——这完全不用担心,已然  是“吹皱一池春水”了。  小宗伺候完那些女孩子后,过来递给李然一支烟,在他耳边嘀咕:“哥们儿,别绷着了,师大的漂亮女生今儿  我可是一网打尽了,你看上哪个,咱们就集中火力里应外合吧。”  小个子机警地看了他们一眼,慢条斯理地把个红球打入落袋。“我打完这局就过去,你们这是打哪儿来?一个  个抹得姹紫嫣红的。”李然不习惯万宝路一类比较浓烈的烤烟,呛了一口。“我刚把她们从市里的文艺晚会领  回来。姹紫嫣红就对了,这才叫那什么遭遇青春。看到那个最漂亮的没有?师大校花戴妍,此女风流绝代——  你看她长得像不像钟楚红?”  李然一眼瞟过去,女孩们脸上化着浓艳的舞台妆,远看像一排刚上市的红富士苹果。只有一个女孩脸上干干净  净,她坐在光线昏暗的角落里,一对乌溜溜的黑眼珠,齐眉的碎发看起来特别稚嫩。李然并没有发现什么“貌  比钟楚红”,小宗却还在指点江山:“漂亮吧?像吧?”李然笑着点点头。这当儿小个子打坏了一个球,李然  看看台子,俯下身去。小宗拍拍他的肩膀,表情异常妩媚地去了。  小宗,姓宗名禹,人们只称呼他小宗,本名几乎都给忘了。他小圆脑袋小圆眼睛戴小圆黑框眼镜,形容姿态都  似琼瑶电视剧的男主角,那就是说像女孩子一样爱激动,讲起话来哇啦哇啦。别看他有这么点儿娘娘腔,倒是  个年轻的布尔什维克,高中时代就入了党的。  小宗大学一毕业就火烧眉毛地结了婚,弄得同学们都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其实没有。小宗的老婆吴蔚是个  漂亮的女军医,不夸张地讲,吴蔚在幼儿园时代就是小宗的那个“同桌的她”。结婚以后,吴蔚还在一个沿海  市的海军医院工作,每隔两三个星期小宗就要去那个沿海市过一下夫妻生活。小两口虽然处于半分居状态,身  心还都挺满意,有时逢寒暑假小宗多待个十天以上,老婆反而要跟他找碴儿怄气。所以,别人一说七年之痒,  小宗就说十天顶多十天。  当你被人长久地注视的时候你是会有感觉的,多少有点儿不自在,而且,目光也像光线一样有热度,你会觉得  温暖,甚至燥热。李然感觉到那目光钉子一样钉在他的后背上,又像一张网罩住了他的手脚,他掂着球杆缓缓  转过身去。——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也觉得是她,只有那样的黑眼睛才会有让他心神不宁的效果。对视了片  刻,女孩儿故作镇定地移开了目光,低下头大口地喝一杯冰红茶。李然不得不承认,她人长得小样,派头还算  大方。  至于说到那局球嘛,李然大输。  李然端着两杯冰红茶过去的时候,几个女孩儿花团锦簇地围在小宗身边。小宗看到他就大声介绍道:“来来来  ,大家认识一下,我的大学同学,省报记者李然。——戴妍,李然是搞摄影的,你要拍照片,找他。”  原来坐在她旁边的就是那个校花戴妍。戴妍很大方,站起来跟李然握手:“后天我们学校五四文艺汇演,您能  来拍照吗?”“行啊,几点?”李然坐下来,顺手推过去一杯冰红茶。长睫毛黑漆漆地鸟翅一样抬起来。李然  指指两个空杯子:“很渴吧?”“谢谢。”她嫣然一笑。    

第一章 初相遇(2)
戴妍瞅着李然乐,有点儿洞察一切的意思,戴妍是很会帮忙的:“汇演六点开始。——这是我一个宿舍的好朋  友周蒙蒙,你们是邻居,她家就在你们省报社旁边的精仪所。”  李然听到女孩儿跟戴妍抗议:“别老乱改我的名字,好不好?我从小到大都叫周蒙。”  话是跟戴妍说的,眼睛,可是看着他的。  后来,两个人也争过是谁先看谁,女生总不能承认是自己先看男生,李然就让着她,他说看见她额前的碎头发  就喜欢她了,她看起来是那么甜。周蒙从不觉得自个儿长得甜,她甚至从不吃糖,小女人才甜腻腻呢。周蒙要  到结婚以后又过了很久,才从男人们的目光里发现自己是——甜的。  是谁先看谁的呢?时光像流水一样逝去,她再也回不到那个花开的夜晚。是的,她一看到他就爱上了他,即使  她看到的只是他的侧影,他模糊而显得特别温和的面容,他手指间升起的一缕淡淡的轻烟。  她觉得渴极了。  以后李然也没再见过比蒙蒙更能喝水的女孩,不到半个钟点他眼睁睁地看着她喝了四杯红茶。  “周蒙蒙,你总是这样渴吗?”  “我再说一遍,我不叫周蒙蒙,我叫周蒙。另外,要是你不心疼,我可以再来两杯。”她还挺厉害,小鹿一样  颀长的颈子,嘴唇圆得像花骨朵。  “嗯,本小姐也可以再来一个椰树牌椰汁,还要个蛋筒冰淇淋。”戴妍在一边借机敲诈,一点儿不在乎她刚跟  李然认了西安老乡。  趁着李然去买饮料的工夫,戴妍盯住周蒙问:  “你觉得怎么样?人长得可挺精神的。”  “一般吧,反正个儿高的你都觉得精神。”周蒙好像一点儿也不热心。  “而且我敢说他挺喜欢你的。”戴妍透着那么远见卓识,“不过他应该已经有女朋友了,他挺会逗女孩子开心  的。”  是,他没准儿有女朋友了,不过,爱情可没有先来后到。  “几点了?”戴妍问。  “九点四十。”周蒙瞅一眼墙上的石英钟。  “天,我跟葛俊约的是九点半!”  李然刚把饮料搁上桌,两个女孩起身要走。戴妍顺手抄起椰汁,完全没有歉意地说:  “对不起呀,刚才忘了,我们有事得先走。”  “那真巧,我也该走了。”  在戴妍眼里李然笑得活像条大灰狼,两个女孩小声地嘀咕着什么,李然伴着她俩向门口走去。  小宗正以身说法给女孩子们论证一种最可靠的爱情模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水到渠成。戴妍宣布她先走了,今  晚就住周蒙家,她顺便笑嘻嘻地告诫年轻的团委书记:爱情,从来是不可靠的。  到了学校大门口,戴妍娉娉婷婷地一摆手:“大记者,后天见啊。”她转身一个人径自往市里去了。  周蒙清亮的目光迎上李然投过来的视线,李然完全没有瞎打听的意思,戴妍去哪儿去干什么,他才不关心呢。  转过脸,李然点了支烟,这个本来平淡的夜晚渐入佳境。  走了没几步,周蒙站住了,她坚持要自己回学校。李然说我陪你吧,这么黑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路灯下,她的脸有点儿红了:“不用你陪,要不,你在这儿等我,学校里很安全,我——我就是想去一下一号  。”  李然这才明白她是内急,看着她越发窘得通红的脸直想笑,她喝那么多水不想上厕所才怪。  不等周蒙反应过来,李然已经拉过她的手,往街对面的“长江宾馆”走去。  空气停在这片刻,周蒙侧着脸扬起眉,正碰上李然回过头来。  他坐在宾馆大堂的沙发上等她,不远处吧台上的几个女人冲着李然指手画脚窃窃私语。要是两年前,刚从学校  毕业那阵子,李然没准儿会有种被漂亮女人看中的不安和躁动。现在他晓得,她们是“小姐”,是职业性看男  人的。  从宾馆走出来,路旁是一列小吃摊,烹炸煎煮,香味四溢,很是诱人。  李然就跟周蒙商量:“我还没吃晚饭,陪我吃点儿行吗?吃完我就送你回家。”  这也是技巧,他要说请她吃饭,像她这种不怎么开面的小女孩很可能就会拒绝,可他只说要她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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