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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角力-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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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遥 序
我向来不喜欢戴帽子,不管是给别人戴帽子,还是给自己戴帽子。可这本书让我小小破例一下,给作者戴一回紧箍咒,也让作者感受一把压力。毕竟,书写出来了,是作者的心血,写书的人值得尊敬,看书的人更值得尊敬。
看这本书之前,我感觉自己对葡萄酒这东西并不陌生,葡萄酒中的那些极品,我也喝过不少。可看完这本书,我忽然发现,我对葡萄酒陌生了,陌生的是一种理念上的转变,那么温情浪漫的产物后面,竟然暗藏着如此多的玄机。原来,不管是我在酒店里、商场里还是超市里,见到的那些葡萄酒都是经过其经营者或生产者的层层搏杀才得以幸运地摆在现在的位置,供我来挑选、享用。
我是一个有些完美主义性格的人,所以,这本书我看了两遍。一是为了弄明白葡萄酒这个行业的经营门道。没办法,我自己做了二十年的经营,对这玩意有“职业病”。至于二嘛,我觉得这本书的故事写得挺好看,不矫情,不浮躁,还能让人学点东西。
这部作品最能感染人或者说打动人的地方,在于一个“真”和一个“鉴”。
酒这个行业不好做,这我是清楚的。可葡萄酒这个行业这么不好做,今天我才彻底了解了。作者的这本书其实就是在“爆猛料”,而这些猛料,又是以前我们或多或少有所闻的。如果说以前大家属于“捕风捉影”,那么现在,《绝对角力》这本书,把葡萄酒行业生死厮杀的真相彻底摆在了阳光下面。我相信,如果没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个数年,是达不到这个功力的。
《绝对角力》是一本商战小说。商战小说这两年热门,能让读者除了看热闹,还能有所借鉴。喜欢策划的朋友,不妨多看看这本书,这本书可以说涵盖了策划的所有核心内容:战略策划、活动策划、价格策划、渠道策划、公关策划,甚至连宣传软文的样本,都能在书里找到。由此可见,把这本书称作策划指南教材,也不为过。另外,这本书描述了些商场搏击技巧,如促销技巧、谈判技巧、管理技巧等,这些都是作者吐出来的“干货”。
商场如战场,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可怎么在战场上打胜仗呢?一方面需要付出努力,一方面也要有些运气。好运气还是喜欢垂青有准备的人,这个好运气其实就是策略。在商场有许许多多可以用的策略,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你要穿梭在多种力量中,与人角力,与各种关系角力,此时,前辈的经验会让你事半功倍,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读《资治通鉴》的原因。
出个小问题给大家,你们喜欢传道士还是喜欢张天师?
传道士是传播理念的,张天师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我觉得大多数人会选择张天师,那权当把这本《绝对角力》当张天师用一把算了。
付 遥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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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角力
“华夏之韵集团出资19个亿。”空气在此时凝固,鸦雀无声的气氛让人感到窒息,而看着王福胜手里鲜红的数字牌,我的大脑仿佛短路般地停滞着。
“枫林,不破不立!”当郇总喊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像瞬间被充满电的马达,快速举起手中的数字牌。我知道,这时我的神经接近崩溃了,而崩溃之前,我双手擎着数字牌,生怕那上面的数字会忽然改变。我仿佛看见自己手指上的肉已经嵌入那闪亮的金属牌中,而我宁可跟这牌子融为一体。
“龙威集团出资21个亿。一次,两次,三次!”主持人的语调一次比一次升高,而我的心跳也随之加快。
“OK,成交了。”随着新闻发布厅主持人一声锤响,场内一片欢呼,掌声、音乐、锣鼓,让我仿佛置身梦中。
完成了这场世纪并购之后,龙威集团成功收购了包括华夏之韵集团在内的五家大型葡萄酒企业,“大中华国际葡萄酒集团”正式成立,而龙威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
“好样的枫林。”走上前来的是我的老板——郇总。他一秒钟之前还是龙威集团的董事长,而今已经成为“大中华国际葡萄酒集团”董事局主席。
“好小子,我没看错你。虽然败在你手上,可我却为你高兴。”在我肩膀上拍了我一把的是穆先锋,原华夏之韵葡萄酒集团的董事长,而今是“大中华国际葡萄酒集团”董事局副主席。
“枫林,哥们儿的辛苦没白费。”说这话的是萧奉天,我在龙威集团的战友,国际酒业事业部总经理。
相继走来的是王福胜,我曾经的对手。但这一切已经不重要,看到他对我微笑,我完全忘记了自己跟他同在华夏之韵公司的恩怨以及我转投龙威集团之后我们两人的生死角力。
给了我众多帮助的百货大王的少东家“兔子”、丁小雨夫妇,以及我的同事们纷纷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他们把我抬起来,一次次抛向空中,而在身体悬在空中的片刻,我百感交集,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一个叫做“翎子”的女人身上,尽管她一直那么理智、微笑地看着我,我还是希望亲口告诉她:我做到了。
这次并购的成功,使我成为“大中华国际葡萄酒集团”的CEO。如果说我的喜悦可以和大家分享,那么我所有遭受的苦难,如果没有这个叫翎子的女人,只能成为这样的灾难。是翎子在我身上应验了“化腐朽为神奇这句妙语”。
从一个失业者到集团的CEO,远远不只是时间可以见证的。如果世间有一座天平能称量人性、爱情、亲情、友情、事业,我想打乱顺序,彻底地去让它自己寻找合适的砝码。我不奢望得到答案,我在乎的是那个过程,不管人去楼空还是黄鹤归返,数年烟花别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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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角力 第一章(1)
快步走出办公室,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我跟昨晚吃的葱油活鱼一样,嘴巴反复地张合几次。
“真他妈的痛快啊!多年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囚禁在写字楼里,被比黄世仁还狠毒的老板剥削的日子终于结束了。爷下一步决心自己当老板了,弄好了,也弄他三五十个人剥削剥削。尽管想法离事实还十万八千里,可再给人打工,肯定打成奴才,这辈子我可不能就这样一直奴才着。”这样想着的时候,唯有杜康才能解决问题,而此时肯陪着我一醉方休的女人,只有她了。
我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想什么就做什么。就好比今天中午看老板的小舅子不顺眼,我就走过去在那小子屁股上踢了一脚。同事们都说我是为辞职找个引子,天地良心,就在踢他的前一秒,我都没辞职的想法。哥们就是见不得那小子涎着脸地调戏新来的行政小妹。按说这也不关我什么事,可当天中午老子吃的爆炒腰花,空攒了浑身的火没地方放,只好借这个倒霉蛋来泻火了。那脚踢得真他妈帅,我那姿势如果用DV录下来,估计李连杰、成龙、甄子丹任何一个见了也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阳光正撒着欢地照耀着大地,烤得路上的人们匆匆而过。有些白领丝毫不顾及颜面,把个文件夹顶在头上,一路小跑着;连卖冰棍的大妈都忍不住“兔子也吃窝边草”,躲在遮阳伞下面,不停地吮吸着自己冰柜里的雪糕。
如此热烈的时刻,我可不能闲着,立马拨通了翎子的电话。当她那声“你好”还没说完时,我霸道地喊道:“好什么好,别文绉绉的了。我要是活得滋润能在这个点顶着大太阳给你打电话?”我低头看了一眼胳膊上的表:十四点十分。
“没有任何借口,出来陪我喝酒,我在古道西风酒吧等你。你要不来,我就等你一万年。”
“枫林,谁又刺激你了?还没有任何借口,你怎么不去把信送给加西亚啊!”翎子就是有本事,任何时候嘴上绝对不服输,说话就显示水平,不愧是我的女人。
“我自己小刺激了一下自己。我刚刚从华夏之韵公司辞职了,给自己的未来找了一把小麻烦,目前我成了一个无业游民。你要嫌丢人,晚上我就写休书给你,别耽误了你的大好前途。”我也不示弱地回击。其实,此时我并不好受。我在华夏之韵已经四年多了,凭良心讲,老板对我很不错,绝对不是我刚刚形容的黄世仁。而我也曾把华夏之韵当做自己一生的港湾,就这样离开,我只能尽量地去掩饰自己的失落,希望用言不由衷的咒骂为自己挽回一些颜面。
“你能不能不这么贫嘴,这么多年我看你爸妈要哭死,除了造粪,我就没见你给社会主义作什么贡献。”翎子近来口才有进步,抢白得我无话可说。我只能狠狠地把电话挂死,以表示自己的强烈愤慨。
古道西风酒吧是家装饰得比较有格调的酒吧,全部色调采用了灰色和大红的搭配,给人一种很颓废的感觉。酒吧内的音乐也极尽哀怨和缠绵,而骨子里一直有点悲剧情结的我,偏爱这种装饰风格和缠绵感觉已经很长时间了。如果这城市还有一座酒吧值得我主动光顾,那么只有这里了。下午两点三十分的时候,在酒吧的高脚凳上,翎子就坐在我面前,静静地不说一句话,与电话里简直是判若两人。
“翎子,你这女人怎么就不会疼疼我,安慰我两句,让我那受伤的心得到点安慰?难道你忘了古书上说女人当厚德载物了?你不会真在琢磨让我写休书的事吧?”我顺手点了支烟,说话好似打开开关的水龙头,滔滔不绝。
翎子的手里把玩着一只杯子,两只眼睛盯着我,依旧不说话。
“翎子,我们结婚吧!”当我说出这话的时候,我看到翎子猛然间打了一个冷战。
“对不起,以后拜托你别用这种秒杀的技巧,我真受不了,向毛主席保证受不了。”翎子说话的时候,还不停地耸肩,以表示我刚才那句话杀伤力的巨大。
“我是认真的。”我终于板起了脸,用比小白兔还真诚的目光看着翎子说,“我今天终于把工作辞了,如果不结婚让你养着我,似乎真没那么名正言顺,吃软饭也要名分哪。”我吐出一口烟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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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角力 第一章(2)
“你现在马上去马路对面,坐102路车,到马家庄站下车,晚上我去那里看你。”翎子说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偷着笑了。
“该死的,马家庄是神经病医院!行啊你,我跟你求婚,你给我来这手,当我发神经。告诉你,我可是很认真地向你求婚了,我打赌,你要现在不答应,等到以后你老得爬不动了,都听不到如同今天我这么有个性的求婚。”
翎子忽然之间就哭了,以至于我认为她妈生她的时候,多给她长了两个泪腺。那眼泪说掉就掉,而且哭得无比的妩媚。
我用指头蘸了一滴翎子的眼泪,放进嘴里,那味道是苦的。
“拿五毛钱出来,让服务员出去给我买两个馒头,我就着你这眼泪就能吃饱了。”我只用了一句话就让翎子破涕为笑了。
“枫林,这是从我们认识到现在,这么多年你第一次跟我提结婚,知道吗?”翎子吸吸鼻子说。
“那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给个结果嘛!千万别用你猜,你猜,你猜猜猜来对付我。”为了掩饰自己对于那个结果的关注,我只能假装洒脱。
“现在还不能答应你,等你干点事儿成功了再来娶我。你连老婆本都没有,我凭什么答应啊。”翎子玩笑着说这话的时候,把几张百元大钞轻轻放在桌子上,慢慢地起身离开。
“记得啊,除了坐台之外,你干什么我都支持你。如果你真决定去坐台,包月最低只能打八折,要不我可没面子。”在临出门前,翎子仍然不忘抢白我,而在我刚刚用笔写在餐纸上的“日”字旁边,翎子写了个“晶”并且特别标注:比你多两个日,2:1,我胜出。
这个比我大一岁的女人既幽默又有情调,长得还很漂亮,那风格很像丁小雨——那个嫁入豪门的丁小雨,那个曾经是我大学校友的丁小雨。
绝对角力 二
“你要能追上丁小雨,我请你一个学期的酒。”402宿舍里,胖熊冲着兔子大声喊着,语气里一副全然不屑。
“好,说话可要算数,你就等着瞧好吧。超人,够哥们儿你就帮我每天写一封,不,两封情书给丁小雨。我就不信了,一个丁小雨有这么难追?看我不赢得胖熊连裤衩子都卖了给老子换酒喝。”兔子眼睁睁地看着我。
“超人”是我的外号。这个外号的得来并不是因为我长得帅或有其他超能力。只因我平时喜欢写一些诸如“我即使是八戒,也是嫦娥先爱上我,优秀得只得被贬入凡间”之类的句子在我们的校刊上发表,成为校园另类诗人,才被宿舍的哥们儿冠以如此雅称。
九十年代之后的大学,早已失去了象牙塔的那种纯洁和高雅。除了上课,大学生们的必修课就是谈恋爱,一男一女很快就容易滋生出爱情的细胞,校园里的隐蔽处大白天都随处可见痴男怨女。
而在当年一向性格内向的我,竟然不习惯这种整天除了上课、睡觉就泡马子的生活,所以在我被第三个女友甩掉之后,我开始把感情寄托在写文章上。我加入了校文学社,并频频利用自己是编辑的近水楼台身份在校刊上发表肉麻的句子,污染了无数大学同胞的心灵。宿舍的弟兄们看不惯我这种行为,送我一个绰号“骚人”。可是这个绰号在他们的马子面前,实在叫不出口,所以,时间长了我就演变成为“超人”。
“丁小雨是谁?三围多少?”我懵懂地问道。
兔子夸张地看着我问:“你小子是火星上下来的?真不知道还是装迷糊?”
“不如张曼玉出名的,我一概不知道。再说,阿猫阿狗的我都要知道,那这辈子我不得累死啊!”嘴上不饶人,没理争三分,是我的特长。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特长,使得今后我在商业谈判中,屡屡得心应手。
一旁的胖熊冷笑着对兔子说:“兄弟,你找的这个帮手连丁小雨是谁都不知道还敢帮忙,我看你直接认输算了!”
兔子白了胖熊一眼,径直走到我面前,用手扳着我的肩膀,一字一句地告诉我:“听着,火星人,不,超人,暂时忘掉张曼玉。丁小雨是咱们学校大二音乐系的学生,那真是美丽与智慧并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奇女子。”
“你小子是不是发烧?从没见你这么评价过一个女孩子。还车见车爆胎,你当她是充气阀门啊!快讲讲怎么个奇法,让你这情圣这么矫情。”虽然在抢白兔子,我却充满了好奇。
情圣这个词用在兔子身上一点也不夸张。据兔子自己描述,他当年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曾有五个女同学为了争着送给兔子棒棒糖而大打出手,以至于老师从此明令禁止孩子们带棒棒糖进入学校。
“说她奇是因为自进入学校以来,她交男朋友的保鲜期不会超过七天。而从三个月前到今天她还是独身,这女孩儿太有个性了,我喜欢,所以我要追到她,你可要全力帮我。”兔子用力握着拳头眉飞色舞地对我说。
“丁小雨读大二了,比我们都大一岁呢,你恋母啊。”半晌,我憋出这句话。
“拜托,老大,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有点文化好不好,成熟的女人才有味道呢!要不社会上怎么流行姐弟恋呢,你要不帮我就算了,以后就当我从没认识过你。”兔子气急败坏了,给我来了个最后通牒。
“我帮,我帮,可事成之后你小子要给我买两条软中华,哥们儿今天早晨就已经断粮了。”我斜眼看着兔子,兔子无奈地从口袋里拿出还没抽完的大半包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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