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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茧自缚-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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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冲着他这句话,筱和和发了狠劲地直奔美术专业而去。本来她实在不用这么卖力,她拥有优厚资源,她的妈妈是高校人士,而倩柔阿姨早就替她找好了人脉。结果筱和和很争气地完全凭着自己的力气,把自己发射到了几千里之外的学府。
当年她满载了自尊与自强的荣誉感背上行囊背井离乡,直到军训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反省:“我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路呢。”
和和并不是一个爱纠结往事的人,她最不喜欢回忆,连看电视看小说时都讨厌“讲述过去”的那些情节,每每跳过去,直接看当前发展。
苏荏苒常常笑话她神经大条,说人们都是看着别人的故事哭哭笑笑自己陷入其中,而和和却常常是把置身于自己的故事之外作自己的看客。比如在学校那年和和摔到头,伤了一个大口子,昏迷了半分钟。她们几个慌了手脚,一边拨急救电话一边吓得哭,片刻后和和却自己醒了,皱着眉说:“别哭,真吵。给我一瓶水,我渴。”
她是那种从来不会哀春伤秋的女子,属于文艺女青年的一切元素都几乎与她无关。
今天之所以怀了一回旧,大约是那位杨蔚琪小姐的职业令她忆起了自己曾经一时冲动的理想萌芽。
郑谐本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以前他曾说过,这是个不得不混淆是非违背良知的职业,会把人的本性渐渐磨灭。
这更足见这位杨小姐在他心目中的不同。
和和与郑谐常常有着非常奇特的默契。郑谐是那种在人前永远不露声色的人,喜怒哀乐都很难从他的脸上看到,但是和和总能感觉得到。
比如郑谐对一个人非常和颜悦色,事后和和说:“你讨厌他。”或者郑谐一副没精打采的颓废的样子,和和说:“你今天肯定谈成大生意了,现在缺少新目标,没了前进的动力。”事实总证明和和猜得极对。
这一回,和和认准了郑谐对杨蔚琪是认真的,因为她居然对这位杨小姐也很有好感,觉得她与郑谐站在一起很衬。她一向很难对出现的郑谐身边的女人有好印象,因为她们跟郑谐在一起的样子通常都很不搭,而她多半是出于职业病的关系,十分在意这种问题。
和和当然才不是嫉妒郑谐身边出现了女人,以至于会冷落她。
其实郑谐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多了去了,郑谐从不会主动给她介绍自己的新女伴。
但她喜欢的那几处地方,都是郑谐带她去的,所以偶遇的机会也多,那些姿态可比今天的郑谐与杨蔚琪亲密多了。
不过那时候她都只当作看戏,她是观众,那女的是主角,而郑谐只是道具,她只是看的有趣,从没像现在一样,还会细细地回想一下那女子的模样。
倘若苏荏苒知道她现在这德性,必定会大惊小怪地说:“筱和和,你吃醋啦,你果然是喜欢郑谐的!”
她当然喜欢郑谐。她的父母都是孤儿,所以除了母亲,她把倩柔阿姨,苏荏苒她们几个她为数不多的闺蜜,甚至她的女老板,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而男性亲人,她只有郑谐一个人。从小到大,郑谐在她心目中,充当了她的爷爷、外公、爸爸、叔叔、舅舅,哥哥,有时候甚至是弟弟……这样全部的角色。
只除了梦中情人。
所以和和并不纠结,她只是借着机会放纵自己也矫情了一把。
想让她矫情不怎么容易。上一回她矫情发作还是几年前她的偶像周杰伦谈恋爱的时候。
和和喜欢周同学,并且不是小女生式的喜欢,而是慈母式的喜欢,常常在论坛里与同好一起灌水:“咱家孩子什么时候成家啊。”其实周同学的绯闻无数,谁也不当真,一笑而过,直到那一天,他对着台下密集如长枪短炮的话筒与摄像机承认自己真的与某位女性有了缘份。
和和惊喜地流下眼泪,冲到人家官方论坛上第一时间留言:“我太高兴啦,祝福你啊,你们俩一定要幸福啊。”事实上那晚她胸闷气短,彻夜未眠,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最后只能归结为:“我真自私真虚伪啊,爱得这么肤浅,内心深处还是想独占不属于我的东西。还好我能意识到自己的弱点,并且努力地克服。”
这一晚,她乍喜还忧的纠结,多半是她内心深处的小自私和小虚伪又发作了。
和和从来不曾生出过要与郑谐共同拥有某个未来的念头,连小火花都不曾有过。早在她对男女的认知还处于懵懂时,这种认知就已经被踢出她的精神世界之外了。
和和能够记得这个准确时间,因为那一年郑谐高考结束了,每天都忙忙碌碌,初中生和和也在放暑假,可是和和妈妈那个暑假有一半时间都在带着学生去实践,所以她有一半时间还是混在郑谐家。
郑谐那个假期很忙碌,总是外出,却不许她自己出去瞎逛,所以她总是窝在屋子里上网,把眼圈都看黑了,后来郑谐也偶尔地带她一起出去混。
那时候的和和没有几个女性朋友,她生活在一个孤寂的圈子里,她认识最多的人,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许多岁。
每次郑谐带着她,她都要被人笑:“哟,阿谐又带小书僮来啦。”
那些大男生们带的都是比他们自己年纪还长的成熟女子,或者明明只有十五六,却偏要把自己涂沫成二十岁的早熟少女。和和也曾经见过郑谐也有这样的女朋友。
而小女生筱和和,芳龄十三,看起来却像十岁不到,被笑话那是理所当然的。好在郑谐气定神闲,她也就可以狐假虎威。
他们在打牌,并且好像还赌钱。这是少儿不宜的玩乐项目,和和远远地躲着,一个人玩电脑游戏,玩着玩着就睡着了,在吵吵闹闹中梦见自己长成了大人,梳着郝思嘉的发型,化着克莉奥佩特拉的妆容,穿着《窈窕淑女》里伊莱莎第一次参加社交那条著名的裙子,但是光着脚,没有鞋。
朦胧间好像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立即有人讪笑:“阿谐当保姆够称职啊。”
“什么保姆?我看他根本就是想学光源氏!”
“谁是光源氏?”
“没文化还不知道闭嘴,丢大人了。”
“靠,你才没文化。不就是美少女养成计划吗,谁不知道?”
郑谐笑骂:“一群人渣。”
“被说中了,所以他恼羞成怒了。”有人嘻嘻哈哈,“看吧,阿谐永远都比咱们有前瞻性,咱哥儿几个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儿呢。”
“滚。”这一回又是郑谐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我若对和和存着那份心,就让我被雷劈。”
15…特别的角落
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处特别的角落。
杨蔚琪律师也弄不明白她和郑谐这样是否算作正在交往中,不过近来他们的确交往甚密,而且谁也不愿意先点破。
他们相处得很不错,而且很有默契。
郑谐很沉默,杨薇琪话也不多。大概因为她的工作需要费太多的口舌,需要抽丝剥茧,咬文嚼字,所以工作之余她就格外厌倦跟人解释。
而郑谐是这种聪明人,任何事情只要她开个头,他便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只消他稍稍勾一勾唇角,她便明白他已经领会了她的意思,然后她便无需再多言。
何况,当他们沉默了许久需要一点话题来调剂时,郑谐的配合度很高。杨蔚琪发现,郑谐常常与她看过同一部冷门的电影,也会与她听过同一首风格怪异另类的小众歌曲,他可以与她一起谈一点历史与时政,绝不会藐视她的女性观点,甚至会耐着性子听她陈述一部网络言情小说的梗概,听她抱怨那作者令人难以理解的三观,有时还会好心地三言两语替她解决苦恼,比如“你肯定做不来穿着睡衣拖鞋去逛街这种事,不是衣服的错,是你自己和衣服不搭配的问题。”然后她便释怀。
杨蔚琪并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诚然她第一次见到郑谐便对他怀有好感,而且这种好感在持续加温,可她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好讯号。
现代人常常会这样,遇不上心动的,觉得遗憾,一旦遇上,又觉得不安。在决定投入与付出之前,首先要安顿好自己的心,将它停留在一个安全的位置。
这个世界很奇妙。与郑谐相识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可是当他们开始接触后,便发现原来两人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时时就会遇见共同的朋友或者熟人,过去曾无数次的擦肩而过。
于是难免常常被人打趣,也会有人善意提醒:
郑谐这个人很冷情,有一点点不合群;他对女人很不在乎,你也不要太认真。
郑谐何止对女人不在乎,他根本就是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他明明什么都通晓,却并不感兴趣。可是明明是他并不感兴趣的事情,他又会很认真地一板一眼地去做,并且做得很完美。
她眼中的郑谐,就这样宛如一潭幽深的池水,平静,清冽,一眼望不见底,令她很想一探究竟。
经常会遇见熟人的直接结果是杨蔚琪的大伯要请郑谐吃饭。
回国后的杨蔚琪很少去见父母。自她成年后,便离家读书,与大伯与大伯母关系更为亲近,这对没有子女的夫妻视她若己出。
说起来她那如今已经退到二线的大伯与郑谐的父亲曾经共事过多年,算是看着郑谐长大的,后来郑谐的爸爸调任,才少了联系。如今听说郑谐似乎在招惹他的侄女,自是打算出面摆一下长辈的架子,要与这位很久不曾打交道的小朋友叙旧。
杨蔚琪犹犹犹豫豫地对郑谐说了这件事,本以为郑谐会一口回绝,她也正好回去交差,却不想郑谐答应得很痛快。
那顿饭的气氛相当不错。郑谐虽然素来冷淡,但面对长辈时甚为谦恭有礼,那份冷淡倒显得十分沉稳慎重了。
席间提到一些郑谐小时候的事,也偶尔提及郑谐的妈妈与 “和和”。杨蔚琪早就发现,郑谐的表情很难读看出内容,因为永远都冷静得体的,像戴着一层面具,可是每当他听到母亲与和和的名字时,他的脸上会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使他显得真实许多。
杨家大伯见了已长大成人的小朋友,兴致很高,努力灌了郑谐许多的酒,又借着微醺的醉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他打算何时娶他的侄女,与他成为一家人。郑谐微微地笑着,并不作声,倒是杨蔚琪立即郑重声明两人只是朋友。
那酒喝得太多,她忍不住去劝止。因为伯父身体欠佳,而她与郑谐一同出去时,从不曾见他碰过酒。趁着郑谐出去接个电话时,伯母悄声笑着说:“你大伯一向认定酒品如人品,见多了平日里人模人样,一到醉酒便原形毕露的人。这是在替你考察呢。郑谐这孩子自小心思深沉,我们又这么多年没与他接触过了,总得验证一下。目前来看,还不错。”
杨蔚琪哭笑不得,最终不得不替郑谐将车开回去。
郑谐喝得远比大伯多许多,但大伯已经撑到了极限,他却仍是面色不改,只是眼神有点迷蒙,一只手肘支在车窗上,用手拄着手,微微叹气说:“我上回喝这么多的时候,大概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他似乎很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又补充,“七年前。”
“你酒量蛮好。能喝过我大伯的人不太多。”
“再多一点就要吐了。杨伯伯那个人,这一回陪他喝足了,以后他就不会再逼我,否则还要被他整。”
杨蔚琪慢慢地开着车,似乎体会到他刚才那句话中有话,又觉得是自己多心,于是小心地岔开话题:“我一直以为和和是你的远房妹妹。竟然是没有亲缘关系的吗?”
“没有。不过跟亲妹妹也没什么区别,一直看着她长大的。”郑谐说完后,又似在自言自语,“我还是她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人。”
杨蔚琪笑:“你真是赚到了。像你这年纪的人极少有妹妹,偶尔有人有一个,也是刁蛮至极,把哥哥当冤大头,哪有那样乖巧的。”
“我记得你是有亲哥哥的,可是我想像不出来你刁蛮的样子。”
“那样不一样的。”杨蔚琪的声音低弱了许多,她犹豫了片刻,轻轻地补充了一句,“我与我的哥哥并不是同一位母亲所生。我的母亲……不是我的生母。”
停了很久,郑谐说:“抱歉。”
“没关系。我大哥与我母亲待我极好,只不过我自己觉得有愧,不愿意回家,以免时时提醒自己,我便是杨先生某种不忠不义的衍生品与见证。”
“你称你的父亲‘杨先生’?”
“对,自从我知晓自己的身世后,便一直这样称他。”
“你的生母……你何时知道的?”
“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生……你是说生我的那个人吗?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她。我只有一位母亲。”
“你拗起来的样子还真是像……”郑谐把话说了一半,便停住了,之后很久都没再说话。
他们回的是郑谐常住的那套公寓。
郑谐的确喝高了,难得他一路都还强撑出一副神色自若的样子,回家后说了一句:“谢谢”就进卧室躺下。
杨蔚琪去给他弄来一杯水,却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她在他的公寓里逗留了很久。她不擅厨艺,在厨房里费了很大的劲给他折腾出一锅粥,又在敞着门的每个屋子里转了一下,并没有去碰任何隐私的东西。
郑谐住的地方根本不能称之为家。
公寓位于豪华地段,窗外有花园般的景致,室内装修精良,一木一钉都是名品,偏偏根本没有人的气息,太过简洁素净,也太过庄严肃穆,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冷冷冰冰,倒像一间办公室套间。
杨蔚琪没想到,郑谐这样翩然如玉的贵公子,气质超群,品味不凡,生活格调却这样乏味。
不过她再次叹息,人长得帅就会得到差别待遇。换作别的男人,她一定要给他减分。但这种情况发生在郑谐身上,却显得他超凡脱俗。
后来杨蔚琪终于找到很人性化的一处地方,在偏厅非常不起眼的角落,散落了几只草编的蒲团,手艺挺糟糕,像DIY的初始作品。蒲团上还丢着几只拼布的靠垫,图案与色彩搭配得极为雅致,也是手工一针针缝的,但工艺却精良了许多。旁边矮矮的藤编架上挂了一串土布做的鱼,两只花布做的老鼠,一座用一根根细圆木条和薄木片拼成的森林小屋,一只鱼形仿古的陶瓶,手工古拙稚趣,她拿起来看,瓶底刻了“和和手工”四个字,还有一摞书,有六七本,每本都套了布制的封面,风格、图案各不相同。她拿起一本翻了一下,禁不住笑了起来,这样精美别致的封面里包的却是近两年大热的几本言情小说。
郑谐这样清冷的屋子里冒出这样一处童趣稚拙的地方,竟然显得很协调。杨蔚琪试着回想了一下和和的模样,似乎像个小女孩,但又隐约记得她明明是成熟的都市女子。她自许记忆力超群,这时竟混淆了。
天色渐黑时,她见郑谐还睡得熟,留了一张条子给他,自己回家了。
晚些时候她接到了郑谐的电话。郑谐问:“是你送我回家的吧。稀饭是你煮的?”
“你醒了?”
“嗯。我只记得杨伯伯逼着我喝最后一杯酒,后来的事我都没印象了。我是什么时候回家的?对了,你是怎么把我弄上楼的?”
他明明是自己镇定地走上楼的,当时一点醉的样子都没有。杨蔚琪觉得很不可思议。
然后她再次确认,任何的缺点到了郑谐身上,确实都变得非常的特别。
杨蔚琪很替自己的无原则悲哀。
16…默契过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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