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秦皇纪-第2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黄金权杖放在左手边,权杖上栩栩如生的金鹰格外显眼。
一众大臣在两厢端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好不快活。
“大匈奴这次南下,一定会打得中原人落花流水,丢盔弃甲,不知东西南北。”
“没错!大匈奴终于可以报一箭之仇了。昔年,大匈奴南下,给那可恶可恨的赵雍(赵武灵王)破坏了好事,真是气人。如今,大匈奴再次南下,中原有谁敢挡大匈奴的道?”
“谁挡大匈奴的道,大匈奴的勇士就要让他死!要把他剁碎了喂野狗!”
一众大臣扯起嗓子,吼得山响,对于即将到来的一战很是憧憬。
“大匈奴这次南下,大匈奴的子民热情真是高啊,从四面八方赶来,竟然超过了百万之众。百万之众啊,光是想想就有些头晕。”
“谁叫河套之地是很好的牧场呢?那里土肥水美草青,是最好的牧场,是昆仑神给大匈奴勇士的最好恩赐!只要到了河套之地,大匈奴的勇士就可以尽情的放牧,再也不用为漠北苦寒而担心了。要不了多久,大匈奴就会牛羊成群,就会有更多的勇士,到那时,大匈奴再起兵征战,往西可以打秦国的陇西,往南可以威胁秦国的关中,往东可以灭燕国,这是何等的美妙!”
“中原人只会打战,不善于外战,他们力征数百载,死伤无数,本是大匈奴的天赐良机,可以打进中原。只可惜,春秋时中原有‘五霸’,破坏了匈奴的好事。如今嘛,中原人力征得如火如荼,正是大匈奴南进的良机。这次,大匈奴南下,就不用再回到漠北那苦寒之地了,可以坐拥中原的花花江山。”
“中原,那可是好地方啊!美丽的丝绸、漂亮的瓷器、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还有白嫩嫩的中原女人,那才叫一个漂亮。”
“中原女人细皮嫩肉,能歌善舞,善解人意,哪是大匈奴那些浑身羊膻味、只会盘马弯弓的悍妇所能比,一想到中原女人,我就想纵马驰骋,干他个死去活来。”
“哈哈!其实,大匈奴的女人也是不错的,虽然不如中原女人温柔体帖,却也能歌善舞。可我还是觉得中原的女人好,你们可知这是为何?”
“为何?”
“女人是邻居家的好!”
一众大臣七嘴八舌,眼睛放光,想到中原的好处,恨不得立时打进中原,坐拥中原的花花江山。
自古以来,北方的游牧民族总是想进入中原,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皆如是,为何?
因为中原土肥水美,很是富饶。那些游牧民族所生活的地区很是苦寒,与中原比起来,那就不是人能呆的地方,他们能不眼红吗?
若是能打进中原,坐拥中原的花花江山,不仅拥有美丽的牧场,还会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这些游牧民族做梦都想打进中原。
单于把一众大臣的话听在耳里,大是满意,点点头,道:“你们能有如此战意,本单于这次一定让你们如愿,大匈奴一定可以打进中原!一定可以坐拥匈奴的花花江山!”
“乌特拉!”一众大臣齐声欢呼。
乌特拉是匈奴语,“万岁”的意思。
“以前,大匈奴南进,为赵国阻挡,被赵雍坏了好事,如今,赵雍已逝,赵国已灭,再也无人能够抵挡大匈奴南下的步伐了。”单于极是得意,抓起黄金权杖,紧握在手里,高高举起,道:“可能你们会想,秦国雄视天下,兵威极强,就是大匈奴也得避其锋芒。你们要是如此想的话,本单于就要告诉你们,你们是乱操心,为何?”
虎目中精光暴射,扫视群臣,只见群臣个个睁大眼睛,一脸的迷茫。
秦国雄视天下,兵威极盛,不仅山东六国惧秦兵威,周边游牧民族同样惧秦兵威,一众大臣还真是有些担心秦国出兵。
“因为赢稷那老儿做梦都想灭了山东之地,一统中原,为此,他努力数十载。他好不容易在长平打败赵国,令赵国无力抵挡,后又在中牟斩首七十万之众,山东之地再无抗秦之力,他要是不抓住这一良机东进的话,他就不是蠃稷了。”说到此处,略一停顿,单于手中的黄金权杖重重一挥,大叫一声道:“这是他用爬女人肚皮的时间换来的!”
“哈哈!”一片轰笑声响起,一众大臣欢喜不已。
秦国是他们唯一忌惮的中原势力,既然秦国不会阻挡匈奴南下,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最后,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准备好祭品,明日就祭祖,向伟大的昆仑神祈祷。然后,本单于就率领大匈奴的勇士,杀奔河套之地!”单于手中的黄金权杖狠狠挥下,势若奔雷,威猛不凡。
“乌特拉!乌特拉!”王帐中响起一片冲天的欢呼声,响彻天际。
……
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时至深夜,李牧醒来。传下将令,一千精锐醒来,先是饱餐战饭,然后就是做好准备。
一切妥当,已到半夜,李牧右手一挥,带着一千精锐出了营地,直奔龙城西北角而去。
来到近前,只见不少匈奴围坐在火堆旁,正在打瞌睡,鼾声如雷,居然连一个醒着的都没有。
“匈奴这也太大意了吧?”司马尚看在眼里,有些不信,一脸的诧异。
“大意?这不叫大意。成百上千年来,有谁敢打匈奴祖坟的主意?就是匈奴想破脑袋也是想不到。”李牧却是摇头,不赞成这话。
这话说得没错,成百上千年来,就没人敢打匈奴祖坟的主意,谁能想得到呢?要不是秦异人这个胆大包天之人,谁会想到这种恶毒的主意?
李牧一打手势,一众精锐隐于黑暗中。其中一部分,紧握手中利剑大摇大摆的朝匈奴走去。他们打扮成匈奴,就是这般走上前去,匈奴也不会怀疑。
来到近前,精锐们一人照顾一个,捂住匈奴的嘴巴,用力一扳,一阵骨骼碎裂声响起,匈奴的脖子就歪到一旁了。
干掉匈奴后,精锐们把尸体拖到黑暗中去藏好。一部分精锐围着火堆坐了下来,冒充匈奴值守。
李牧带领其余的精锐,直奔匈奴祖坟而去。
第十三章 挖匈奴祖坟(下)
匈奴真是个奇怪的种族,他们“贵壮贱老”,丁壮在族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可以吃好的喝好的,而年老体弱者在族中的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好喝的,没有好喝的,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只要年岁大了都不能例外。
然而,匈奴对他们的祖坟却是极为看重,墓葬一定要极尽奢华之能事,金银珠宝自是不在话下。
来到山脚,只见一条白玉铺成的玉阶直通山巅,在火光下,玉阶散发出柔和的玉光。
一瞧便知,这些美玉皆是上品,块块价值不凡。看得一众精锐眼睛放光,恨不得立时挖走。可以这样说,这是他们这辈子头一遭见到如此之多的美玉。
“这……”司马尚一脸的震惊,一脸的难以置信,打量着玉阶,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了。
他是一员良将,见识不凡,远非这些精锐所能比,此时此刻,也是诧异不已。
“久闻匈奴对祖坟极是看中,果如是!”司马尚好不容易清醒过来,大是感慨。
“异人公子所谋之事一准成。”紧接着,司马尚就是欢喜,对秦异人要他们挖匈奴祖坟一事就是赞不绝口。
久闻匈奴重视祖坟,今日所见远胜传闻,这说明匈奴对祖坟极为重要。若是被他们挖了,匈奴还能不追杀他们?他们逃到哪里,匈奴就会追到哪里,莫说绕路三百里,就是绕路三千里三万里,哪怕是追到天涯海角,匈奴也要追。
“算是见识了。”李牧也是一脸的震惊,一挥手,带领精锐直奔山巅而去。
一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把守的匈奴。好在,这些匈奴人数并不多,而且大多还在打瞌睡,这就给了李牧他们以可乘之机,很是轻松就搞定了这些匈奴。
每干掉一队匈奴,就有一队精锐冒充匈奴,把守在玉阶上。
没费多大功夫,李牧他们就登上了山巅。一到山巅,李牧、司马尚他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如同看见老母猪上树似的。
山巅是一个巨大的平台,矗立着七座坟墓。这七座坟墓之奢华,简直到了让人震惊的程度。整个坟墓全是由上等美玉砌成,玉光闪闪,很是奔人目睛。
而且,每座坟墓前有一个巨大的黄金案,没错,是黄金铸成的短案,用来摆放祭品。
这黄金案很大很厚实,所需要的黄金不说万斤,七八千斤是跑不了的。
黄金案上摆放的器具,件件奢华,象牙制品、玉器、金器、珍珠……多不胜数,堆得跟小山似的。
这还不算,整个山巅都是用上等美玉铺成。山巅占地不小,上百亩之地,全由上等美玉铺成,这是何等的惊人?
李牧见识过赵国王宫的奢华,可是,与眼前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要李牧不震惊都不成。
“天啊!”一片惊呼声响起,出司马尚和一众精锐之口,他们个个眼里尽是美妙的小星星,恨不得立时据为己有。
“啪!”李牧重重拍在额头,转过身,脸一肃,沉声道:“你们尽可以放心,我会让你们发财,发大财。但是,在发财之前,必须要听从号令,完成任务,不然的话,军法从事!”
重宝当前,谁个不心动?就是李牧也是有些心动,这些精锐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恨不得把这些重宝弄走。不要说全部弄走,只需要弄走一部分,他们这辈子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过一辈子人上人的生活了。
李牧的号令极严,这些精锐不敢不遵,只得把贪念压下。
“你们一定很是震惊,匈奴竟然如此奢华,是吧?”李牧扫视一眼精锐,对他们的反应很是满意,道:“这不用惊奇。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对于我们来说,那是巨额财富,可是,对于匈奴来说,那不过是玩物,没甚用处。对于匈奴来说,牛羊骏马丝绸茶叶瓷器才是最为重要的,比起金银珠宝更加有用。”
李牧熟悉匈奴,深知匈奴的习俗。
匈奴是个游牧民族,经济极不发达,生活资源有限,最为重要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牛羊骏马。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玩物,可有可无。
若是在经济发达地区,金银珠宝上等美玉是巨额财富,可以让人过一辈子人上人的生活。在经济不发达地区,金银珠宝上等美玉买不了什么东西,除了观赏,没什么价值。
这些精锐虽然对匈奴的不解不如李牧,却也是熟悉,当即了然。
“今日,我们来到龙城,可以发大财,我在这里恭喜你们了。”李牧脸上泛着笑容,冲精锐们笑道。
“呵呵!”这是必须的,一众精锐大是欢喜,发出一阵畅笑声。
“不过,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发财固然让人欢喜,却还有让我们更加欢喜之事。你们可知,我们为何不远千里来到龙城?”李牧眼中精光闪烁,扫视一众精锐。
“为何呀?”精锐只知道他们赶来龙城有大行动,却是不知道究竟是何种任务,大是好奇,眼睛瞪圆,死盯着李牧,恨不得从他嘴里抠出答案。
“看到了吗?”李牧手指着匈奴坟墓,道:“我们来到龙城,不是游山玩水,更不是来闻匈奴的羊膻味,而是来挖匈奴祖坟!”
“什么?”
“挖匈奴祖坟?”
一片惊呼声响起,精锐们个个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
挖匈奴祖坟这事太过惊人了,谁也不会想到,乍闻此言,要他们不惊奇都不成。
李牧一瞧,只见这些精锐个个瞪圆了眼睛,比牛眼睛瞪得还要大,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好!采!”紧接着,一众精锐就是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叫好喝采声,人人脸上喜悦不禁,咧着一张嘴直欢喜。
对于赵人来说,匈奴最是可恨,其可恨程度甚至超过了虎狼秦人。虎狼秦人固然让赵人恨,再怎么说,那也是华夏自己人,恨虽恨,却不如对匈奴的恨。
更别说,百年战国就是赵国被匈奴欺压百年的历史,上百年来,匈奴压着赵国打,哪年哪月不滋扰赵国边境?不计其数的赵国国人、庶民死于匈奴之手,这仇这恨,哪是言语能说明得了的。
此时此刻,他们要挖匈奴的祖坟,他们能不欢喜吗?
瞧他们那欢喜样儿,恨不得立时高歌一曲,要不是李牧的号令极严的话。
“匈奴可恶可恨,滋扰大赵边境,斩杀大赵国人庶民、掳掠大赵的金帛子女,此仇不共戴天!”李牧很能激励军心,大声吼道:“我命令你们,把匈奴祖坟挖掉!要把他们挫骨扬灰,要让匈奴死后也不得安宁!”
“挖匈奴祖坟!”
“挫骨扬灰!”
精锐们爆发出惊天的吼声,人人欢喜莫铭,这等事儿太美妙了,谁能不喜?
李牧立时分派任务,把一众精锐分成七队,要他们对七座坟墓进行挖掘。
精锐们欢呼一声,呼啦啦就冲了过去,开始挖匈奴祖坟了。这次前来龙城,为的就是挖匈奴祖坟,这工具肯定是要准备的。更别说,挖匈奴祖坟这是何等的让人畅快,精锐们一分力气也要变成十分,挖掘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功夫,匈奴祖坟就七零八落,不成模样了。
“才挖七座,有点少。”司马尚看在眼里,既是欢喜,又是惋惜。
“够了。”李牧点点头,道:“以大赵对匈奴的仇恨,就是把匈奴所有的祖坟挖了也不为过,只是,时间有限,我们能挖七座就不错了。”
龙城是匈奴历代单于的埋骨之地,不仅仅是西北山巅有,其他的山巅同样有。只是,时间有限,李牧他们不可能全部挖了。
此次来龙城,挖祖坟只不过是手段,其目的是要激怒匈奴,要让匈奴追他们,这七座匈奴祖坟一挖的话,完全能够达到效果。
精锐们热情高涨,一分力气当十分用,没过多久,就把七座坟墓给挖开了,露出尸骨。
匈奴对祖坟很是重视,其陪葬品不少,只见墓穴中金光闪闪,玉光差点晃瞎了精锐们的眼睛,一眼望去,到处都是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堆成了山。
“天啊!”
“真多!”
适才见识到的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然而,此时方知,那不过是小意思,眼下这才叫奢华。
“把尸骨弄出来!”李牧大声下令。
‘文}一众精锐恨不得把金银珠宝上等美玉弄走,却不得不执行军令,只得暂时把贪念压下,把尸骨弄出来。
‘人}“拆!”李牧一声令下,尸骨就被精锐拆得七零八落,四处散开,到处都是。
‘书}光是挖匈奴的祖坟就足以让匈奴愤怒了,再把尸骨拆了,这要是让匈奴知道了,会不会发疯?
‘屋}这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然而,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只听李牧大声下令,道:“朝尸骨上撒尿拉屎,越多越好。”
“天啊!”一片惊呼声响起,一众精锐个个张大了嘴巴,如同被雷劈中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将军,你能再狠点吗?”一众精锐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冲李牧叫嚷。
“不是我狠,是异人公子狠!”李牧摇摇头,有些无语。
这都是秦异人的主意,他只不过是在执行命令而已。
“不过,我们喜欢!”紧接着,一众精锐就是欢天喜地,拉开裤裆对着尸骨拉屎撒尿了。
第十四章 匈奴疯了(上)
雄材大略的赵武灵推行着名的“胡服骑射”,从而使得赵国一举变强,成为一流的战国。赵武灵王为何不师法秦国,象商鞅那般变法,而是要向胡人学习呢?
因为在他当政初期,他与胡人战,吃了败仗,这让他意识到:胡人的衣袍便于作战,而中原的衣饰徒自好看,不利于作战。再者,他认为胡人善骑射,比起中原的战法要高明,是以,他推行“胡服骑射”,并且取得了成功,赵国因此而成为一流战国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