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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来过这世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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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
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
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
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
我知道是她。
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
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
“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
“呵呵。”我笑。
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
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
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
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
“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
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
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
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找你。”简直是废话。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
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
“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有。”我说。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
“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
“不许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
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
“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
“为何?”
“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
她没拒绝。
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边,她往旁边躲了躲,心里一定在骂我猪头。可是她毕竟没有骂出口。我嘶哑着声音问:“可不可以追求你?”
她忽然落泪,弄得我手忙脚乱。然后我听到她说:“罗明,我十七岁时怎么没遇到你这样的男孩,不然,一辈子可以不是这样的。”
“还来得及后悔。”我说。
“来不及了,我连糖醋鱼都不会做。”
“我可以学。”我是真心话,我为她什么都可以。
“为什么喜欢我?”她问。
“我也想知道。”我说。
“你是个傻瓜。”她以手抚额,“你比我还要傻。”
她疲惫的样子也是如此的优雅,我维持君子风度,差点撑到青筋爆烈才没吻她。
之后的很多天,她不肯再见我。我当然知道原因。于是我开始疏远朱朱,她打来电话我不接,到我家我躲在房间不开门。她终于在单位逮到我,厉声说:“罗明你找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忙。”我苍白地说。
“忙什么忙?看你做的破书!”她把我桌上的书甩得啪啪作响:“要不是小嫣的封面漂亮,我看你一本都卖不出去!”
“是是是。”我任由她骂。
她夺门而出。
晚上接到小嫣的电话,我欣喜若狂:“出来喝咖啡?”
“罗明。”小嫣的声音很沉静:“朱朱在我这里,她快要心碎。”
“关我什么事?”我硬着心肠。谁让我遇上于嫣儿?
“我会同她说。”小嫣说。
“说什么?”我紧张。
“说你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留恋。扔掉也罢。”她恶狠狠地挂了电话。
扔扔扔!此时的罗明,也就跟一张破抹布没什么两样。我自暴自弃,又独自到酒吧喝酒,酒吧里的歌还是那一首:“呵,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
惆怅旧欢如梦。
酒醒了后,我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个人影立在窗前,我脱口叫出:“小嫣!”
真的是她。她转头向我说:“朱朱说在那里可以找到你,我去的时候,你已烂醉,正在和服务生吵嘴。”
“为什么吵?”我全不记得。
“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这是哪里?”我问她。
“我的家。”
“我们可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
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
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
美国。
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
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
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
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
我苦涩地笑。
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
冰淇淋恋爱了
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
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
“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
阿朵唏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
“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
“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特别是洗过头后,卷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我这样小家碧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的想疼爱。
我们一见如故。
在我们班上,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
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
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
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它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贴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奋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 爆米花好美……”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
“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
“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
“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
“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
“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
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
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
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合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
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
“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
“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
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么?”
“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
“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
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
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像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
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
“你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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