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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左右-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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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工作和学习上,我的惰性也时刻让我羞愧。我曾大言不惭的说过要写的小说,在写了几个字后停笔,懒得再写。我每次买了几百块的书,买回来就懒得再翻。我信誓旦旦的答应要给朋友画像,也一拖再拖,懒得去画。

  而当年的在大学里的我,惰性更是明显,尤其再学习上。我拿本书去上自习,会在心不在焉的看了十分钟书后,忽然感觉很困,就去楼道里走走。楼道呆五分钟,感觉没意思,就又回教室看书,但这次肯定就看不进去了。我就会拿着书本想:“考试还早呢,现在急什么啊!”然后,我就拿着书离开教室。

  几乎每次上自习我都是如此,而每次离开教室的理由似乎也就是那么简单,现在回想起来都让我觉得很沮丧,彷佛我的人生就是这么无聊的小事,就那么简单的理由就可以改变的我行动,让我觉得我很渺小。

  67。

  是的,我很渺小。尤其是在大学里忽然而至考试面前,我感觉我渺小的人生就是在为了考试及格而拼搏。我会焦虑,紧张。我会发疯的看书,几天翻破一本教科书。我会废寝忘食的学习,我会学到全然忘我。我已经接近于疯狂,而这种疯狂完全因为我对考试的恐惧。

  由于翠花老师一直不断的照顾,我的素描挂了两次,加上第一学期挂的数学,我的累计学分已经和学校的规定很近了。当时的情况意味着,我再挂任何一门课,就有可能拿不到学位证,或者被开除。

  所以,我很恐惧。我的疯狂也是可以理解。而又由于我的惰性,我的疯狂又不会被同情。

  我大学的考试几乎都在那种恐惧的疯狂中度过,直到毕业时候最后一门课考完,我确定自己有学位证后,才彻底的放松下来。

  68。

  大学里的自习室是个产生爱情的地方。相比在校园里食堂及篮球场之类的偶遇,一见钟情,自习室发生的恋爱要自然,频繁的多。每次十分钟的自习,让我失去了很多产生爱情的机会。这至少让悠悠很安慰,她又希望我好好学习,又担心我去自习室被别的女孩子迷住,于是,我每次只去十分钟自习,即在形式上满足了她希望我好好学习的愿望,又因为只去十分钟,我没有机会去注意别的女孩子。

  十分钟,是没有多少时间去注意一个人,但是每天的十分钟,都去注意一个人,那效果也是一样的。我这么说,并不是说我要变心了,准备背着悠悠再去和其它女生乱搞。但,我确实在每次的十分钟里注意到了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就是我们的校花——小小。

  69。

  围绕校花,总是有好多的故事,很可惜我和小小的关系让我一直处于尴尬的位置,她的事我更多的是道听途说。我很想听她亲口给我讲述她的故事,我觉得一定很精彩。我曾发誓要给我认识的美女,每人写本书,我要替她们把青春记录,我要让每个人都知道她们闪亮,迷人的青春。

  我觉得每个漂亮的女人就是一本好看的书,我喜欢和她们聊天,我喜欢听她们对生活的抱怨,我喜欢听有关她们的一切。但,这仅仅是喜欢,我没有其它过多的想法,虽然我的内心有时候会阴暗,但是在美丽面前,我的心是完全敞开的。和漂亮的女人,我更愿意和她们做朋友,我觉得这样,才能全面的欣赏到她的美,而不至于被爱情迷住了双眼。

  我觉得我之所以对漂亮女人这个态度,大概和我喜欢窥探别人的隐私有关,就和有人喜欢收集美女的内衣裤一般,这个比喻可能有点不恰当,但就那么回事,我觉得我那么做才是对女性真正做到了尊重,很绅士的尊重。

  70。

  说起对女性的尊重,我也思考过。我觉得对女性,尤其是你觉得漂亮的女性,并不是一下子娶回家就算了。像个农民一样把媳妇娶回家,只能说是对女性的践踏,尤其是对女性美丽的摧残。

  关于这个问题,我做过首小诗,特引用来说明下问题。

  《后两句是废话,可以不看》找漂亮女人做情人,就是对漂亮女人最大的尊重。对此问题多说无益,漫漫用心体会即可。

  这首诗其实就是我对女性美丽尊重的精华总结。可惜好多人,尤其是女性,看了后都会愤怒的对我说:“你是个流氓!你就想找情人。”

  有的女性也会恍然大悟的对我说:“原来你就想让我做你情人啊!”

  71。

  情人是个美丽的字眼,但到了中国人嘴里,就多了点不伦不类的味道。柏杨先生在某本书里就讲过中国这种酱缸一样的文化,酸不可耐,臭不可闻。所有美好的东西,只要到中国的酱缸里浸浸,马上就变质。

  情人也是,英语叫LOVER,HONEY的东西,到了中国就抬不起头,情人彷佛就是第三者,见不得人。外国人把妻子称作LOVER,中国人则把妻子之外的人称为情人。

  所以,我的诗“找漂亮女人做情人”,并不能说我就是流氓,要怪只能怪中国的文化在男女关系方面太畸形,居然没有一个对妻子兼情人合适的称呼。我也是绞尽脑汁,搜遍了所有知道的词汇,竟然不能找到合适的词,最后只好冒着道德败坏的罪名,用“情人”来表达我的思想,结果还是被人指为流氓。

  72。

  话题再回到校花小小。

  小小身边追求者无数,围绕她的故事也不计其数,光我知道的,就可以写厚厚一本书。我的大学生活,也因为有了小小,多了几分色彩。

  我每次上自习都注意小小,我回宿舍聊天时候会说起她。这个很正常,大学的男生宿舍,漂亮女生总是所有话题的焦点。只是不同的人说起漂亮女生时候的角度不同。

  我提起小小,或者其它女生,我一般只关注她们的外貌,我的话题始终围绕在她们有多漂亮,她们的眼睛,嘴唇有多么吸引人上。但有的人说起小小或者其它的女生的时候,会在嘴上来完成他们的意淫,直到达到他们满意的高潮。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小郑的意淫。他喜欢小小,他觉得小小就是她的女神,他觉得小小高不可攀。直到毕业后多年,和小郑一起吃饭时,说起现在远在海外的小小,小郑还不死心的哀叹了声:“什么?在国外?这下差距又大了。”所以,小郑的意淫是建立在缩小他和小小的差距上的,而这个差距,在小郑方面,显然并不想通过提高自己来缩小。

  小郑的意淫是这样的。

  小小被人绑架了,还被卖到了农村。在一个风雨之夜,小小逃出了农村。结果命运不济,又被人卖到了妓院……每个人都嫌弃小小,看不起小小,这个时候,小郑向小小伸出了爱情的橄榄枝。小郑开始好好对小小,让小小感觉到从没感到的温暖,最后,小小被小郑深深感动,两个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在回忆小郑的这段意淫的时候,内心感觉很愧疚,我自认为是小小比较好的朋友,在写这段意淫的时候,我怎么也下不去笔,所以,我只好尽量的长话短说,虽然是意淫,是虚幻的东西,但是我觉得那种遭遇之于任何一个人都是种痛苦,况且还是加在一个娇滴滴的如花似玉身上,就更让人感觉不忍。

  小郑的意淫就是如此,我觉得是所有人的意淫里最没人性的。但是,即使是意淫,小郑还是遇到了很多阻力。在每次小郑意淫到小小被卖到妓院,所有人嫌弃,他要伸出爱情橄榄枝的时候,总有人要站出来对着小郑说:“这个时候也轮不到你!我们都不嫌弃!”


73。

  我也喜欢小小,我觉得她长的好看,我觉得她的美就是对我的一种诱惑,她的存在就是诱惑。但是我的喜欢只是对美丽的一种喜欢,我知道追校花的下场,况且我还有可以随时抱在怀里的悠悠。我心里总有无数的念头让我放弃对小小抱有任何幻想,这也是我没有遭遇尴尬的主要原因。

  毕业以后两年后的一天,和小小在MSN上聊天,我说起在大学喜欢她,以及她的美貌。她说知道。她回答的如此轻描淡写,让我暗自庆幸我大学一直没有勇猛的加入追求行列决定的正确。因为照我的想法,女孩子如果对你有意思,不需要过多的表示什么,这种明确的说了喜欢,还能冷静如斯,就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不要幻想用爱来感动对方之类的鬼话,那只是电视,电影里那么演,低俗且严重脱离生活的小说那么写,真正的生活中又有几个漂亮女人会被一个男人的爱感动?幸好我在这方面头脑是如此冷静。

  74。

  其实我也有头脑混乱的时候,而且就在两个月前。那时我刚和乐乐好上,我们处于热恋期。

  国庆的时候,一个朋友来北京玩,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前女友的朋友。由于他的到来,我和前女友又见面了,在那个朋友的强烈要求下,我和前女友都去陪他逛。晚上我们三人一起打车到了荷花市场,在后海边的一个酒吧坐了一会儿。在后海夜风温柔的吹拂下,我们喝了一打啤酒。接着我们开始沿着后海的湖边逛,走了一圈,过了一座桥,从烟袋斜街绕了出去。在鼓楼旁边的一家便利店买了几桶罐装啤酒,边喝边顺着鼓楼东大街瞎逛。

  我管前女友叫苗,我这么叫惯了,其实她的名字不叫苗。

  烟袋斜街,我和苗以前经常来玩,鼓楼东大街也很熟悉,我们常常深夜在附近乱逛,在一个叫“猫club”的地方看演出,之后去附近的一条叫南锣鼓巷的胡同里晃悠。“猫club”里经常有北京地下乐队的演出,十平米左右,半米来高的舞台,下边大概是二百平米的舞池,演出的时候,观众都拥挤在小小的舞台前边,光线黑暗,空气污浊。我比较喜欢一个叫“后海大鲨鱼”的乐队,其实我更喜欢乐队里那个看起来很骚又很叼的女主唱付涵。付涵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一般都歪昂着头,眼睛无神的向下耷拉着,身体随着音乐一直摇晃着,她的声线略显沙哑,但是很迷人,你彷佛觉得她并不是在表演,她是在舞台上等着你拯救,等着你拯救她的灵魂。她胳膊无力的向你伸来,满是诱惑,眼神点燃了欲望,却又仿佛充满不屑,她并不把你放在眼里,可是她却需要你,她也许并不需要你去拯救,但是,你却想付出一切去拯救她。

  有后海大鲨鱼的演出时,我会趴在舞台前,拿着啤酒瓶,仰着头看*的女主唱,我会想和这个*的女主唱*,我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我跟着她的音乐摇摆,我感觉她也想和我*,可是,我们之间却隔着一道冰冷的铁栏杆。有时候,我会看我周围的人,他们也和我一样痴迷的看着女主唱,忘记了喝手里的啤酒,不约而同的摇摆着身体,我想,他们也一定和我一样,此刻很想和这个女主唱*。付涵演出的时候,苗会出去演艺间,到吧台喝酒。我没有对她说过我想和付涵*,因为这么说她会不高兴,她觉得我只能属于她一个人,而我也尽力希望自己只属于她一个人。

  今年十一,我朋友到来,我和苗又次陪着他重新在这边玩,也是在夜色中,我们喝着酒,边喝边走。喝光了就把酒罐扔掉,再打开瓶接着喝。开始我们谁也不说话,漫漫的酒喝多了,我想起了过去快乐的日子,我问苗是否还记得。她没说话,继续喝酒。

  大约晚上十一点多,我们走到了“猫”,今天那里的演出已接近尾声,人们都在陆续散场。于是,我们就决定去南锣鼓巷找个酒吧继续喝酒。

  在老五斜对角的一家酒吧。我们又要了一打啤酒,苗要了杯血腥玛丽。我们开始打牌。苗运气不好,输了。然后她一口气把一杯血腥玛丽喝了,又要了杯。她又输了,她又一口气喝了。两杯鸡尾酒之后,我们又喝了一打啤酒。

  酒吧出来,已经凌晨两点了,苗已经彻底醉了。她开始哭泣,她说她恨我。她无助的哭泣,像个孩子一样哭泣,她坐在一家小店的台阶上哭泣。我去哄她,要她别哭,她想推开我,却没力气做到,她哭的更伤心。她双手抱着膝盖,埋着头哭泣。声音小小的,绵延不断,像是在极力的克制,却又抑制不住的从心底发出。

  这是我听过最伤心的哭泣。

  一对恋人在我们对面的树影中接吻,听到苗的哭泣,朝这边望了望,走到远处的树影中继续接吻了。

  我的心也被苗哭碎了,分手并不是我希望的,有时候一些事情的发生,我们自身并不能左右什么,我也想不通我和苗怎么就走到这一步,我觉得我们分手,苗的主观因素更多一些,我比较懒惰,她或许希望有个勤快的人来照顾她。

  我抱着她,她趴在我肩头不住的哭泣,身体一抽一抽。我的眼睛也被泪水模糊。

  对于苗,我从内心深处没有想过要离开,但我还是离开了,我恨我自己,我恨我太软弱,我恨我对一个女人太无情,当初没有像条死狗一样赖着不走。

  我抱着苗,我又闻到熟悉的echo香水味道,苗知道我喜欢这个味道。

  这股熟悉的味道,让我的脑子瞬间乱了。我觉得苗的生活就是哭泣,我想重新和苗重归于好,让她不再哭泣。但我又想起了我的新欢乐乐,而我也是同样的喜欢乐乐!

  我终于感到了事情的复杂。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当时的情况,我脑子一片混乱。在苗的哭泣声中,我决定,我要对不起乐乐了,毕竟我们才好没几天。

  75。

  这是个极其不冷静的决定。

  76。

  这真的是个极其不冷静的决定。

  77。

  那天晚上,我把苗送回家。

  第二天,我去找乐乐。

  乐乐觉察到我神色不对,她小心的不问我怎么回事,只是紧紧的抱着我,我要去倒水喝,也不放开。

  我对她说我昨天见到苗了。她没说话,抱我更紧了。

  我说我有些事情想考虑一下。她紧张的问我要考虑什么?

  我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脑子有点乱,要时间安静一下,我小心的建议我们分开几天。

  乐乐抱着我,把我拖倒在沙发上,说,“你是想和我分手吧?!你这个大坏蛋!”

  我想挣扎着起来去倒水,乐乐使出浑身解数抱着我不放。我刚挣脱了乐乐抱着我的腰,她马上就又抱住了我的脖子,我又左躲右闪把脖子从她的拥抱中挣脱,她又随即抱住我的大腿……我被她搞的精疲力尽,我安慰她,我只是想去倒杯水喝。

  她说:“你这个大骗子,我才不相信你呢!我一放开你,你就走了!”

  ……

  总之,那天,我最终也没喝到自己倒的水。当然也没挣脱看似柔弱的乐乐的拥抱。我就在乐乐似乎想让我窒息的紧抱中思考,我思考的姿势难看。我想换个姿势思考的时候,就要又费一番周折,从乐乐的拥抱中挣脱,然后再被她用另个方式抱住。

  虽然姿势难看,但是并不妨碍我进行思考。期间,乐乐说了好多话,但我觉得那些话并不能给我混乱的头脑理出头绪。

  最后乐乐说:“你这个大坏蛋,你都不会珍惜一个现在拥有的人,反而去寻找一个已经失去的人。别忘了,是人家嫌弃你的!你这个大傻瓜!”

  我觉得这句话乐乐说对了。我终于理清了头绪,苗昨天晚上只是喝醉了,我的有些生活习惯她还是不喜欢的,那些是没有变的,她难过而哭泣的只是为别的。可以说,她的哭泣,只是为回忆哭泣,并不是为了未来哭泣。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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