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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三国-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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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骧营经过张白骑这段时间的训练,倒是初具规模,士兵们精神头一个个很足,弓马娴熟,最重要的是有股子杀机,有那种狼的劲头。有这股子劲儿,就有成为精锐之师的苗头。而且军中伙食也非常好,基本上每天午餐中都有肉食。营养跟的上,士卒的身体自然强壮。

龙骧营的士兵一脱衣服,一身健壮的肌肉好像健美先生一般。不少其他营的士兵也羡慕龙骧营的待遇,纷纷抢着要进来。潘凤自然来着不拒,但是本来三千人的龙骧营此时却只剩下了一千多一点。

龙骧营待遇非常好,但是训练也不是一般的残酷,按照潘凤的话说:“吃的好,付出的就要多,否者就剩下肥肉了。”

在原本的训练科目上,潘凤又加入了三公里越野障碍跑,五公里攀爬障碍训练,十公里负重越野跑。这新加入的训练科目,不少士兵都受不了,纷纷被淘汰了。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潘凤是有目的性的,他就是要把这只龙骧营训练成精锐中的精锐,训练成特种兵。

没事爬个墙头,弄个埋伏,搞个暗杀什么的,他最喜欢了。想想当敌人无精打采的行军时候,这只早就埋伏在草中的精锐之师。突然像盖伦一样从草里跳出来,口中在大喊着:“德玛西亚”,肯定能把敌人吓个屁滚尿流呀!想想这场景,潘凤做梦都能笑醒。

理想是丰满的,但是现实却总是骨感的,如今潘凤碰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而且被告人还是他自己,堂堂一个汉中之主竟然被人告上了衙门,你敢信?潘凤自己都不敢信,但是却又是事实,当在青天大老爷田丰看到被押上来的自家主公,那表情被提多丰富了……

第八十四章 乐器店里的美人

潘凤绞尽脑汁跑路,按照他的话来说,最近田丰有点猛。本来平平静静的,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改托付给的人了,身为主公的潘凤自然没什么事情干。

不过田丰显然看不下去潘凤吊儿郎当的样子,抱着一大堆公文就往他这送呀!有时候潘凤都想不通这么一个小地方,哪有那么多事情处理?怎么弄都弄不完,跟娇妻打情骂俏什么的就更别想了。

抱着“我惹不起,但躲的起的吧!”这种心理,潘凤就不断的四处跑路,逛了大半晌抬头看见一个小酒铺,进去切了三两酱牛肉,一小壶烧酒,品了品滋味儿,这种纯粮酿造发酵的烧酒感觉比他在大酒店喝过的百十元一瓶的好酒味道还要好些,就算不好可怜的潘凤也不懂得酿酒。

唉,当初看小说,那些人穿越时空真是想发财就有人赶着来送银子、想做官皇上马上就哭着求着请他做官、想见美女就算出个恭都能碰上两儿三的美女,我是不是太窝囊了点儿?

好歹现在也混成一个小诸侯了,还弄了个这么极品的手下,没事就教育自己,动不动就把圣人的言论拿出来了,有时候潘凤挺无奈,在田丰面前,他都感觉自己不像主公,反倒田丰像。

潘凤无奈地喝完了闷酒,付了七钱,走出酒馆儿,袖着手郁闷地走在地上,这座城其实很繁华,人口流动也很大,但是你千万不要用现在逛街摩肩接踵的情形去想象它,那个时候绝对没有这么多人。

想想自己可怜的小金库,这几日又缩水了。也不知道田丰给自己俩老婆灌了什么迷魂汤了,现在自己两位未婚妻,也就是未来的夫人。这些日子盯着自己特别紧。府库的财政大权田丰把持着,而家里的财政大权老婆们把持着。估计在过几日,这出来喝酒的钱都没了。

潘凤见店便进,随意乱逛,想碰撞出些发财的智慧火花来,只可惜实在是想不出什么既适合古人、以现在的科技能力而自已又恰巧懂得的知识可以应用,好不容易想起个糖葫芦来,就看见街角站着两个扛着插满糖葫芦的老汉。

潘凤悲哀地想:“不知道西域的羊肉串传没传到中原来,要是还没有可能算是自已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了。可是就算卖肉串,又怎么发家?古人饮食方面派场架子远胜过对口味的需要,要不然食品的‘色、香、味’三者之中也不会把色字派在第一了。”

想想就算在自已那个时代,羊肉串也算不得能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有身份的人饮酒交往,谁会弄几串肉串啃,没钱的人你让他花一文钱吃那么几粒肉,只怕他又不舍得。

不过亮出他汉中之主的身份卖羊肉串,恐怕销量一定不错吧!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潘凤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抽时间一定去敲打一下那些世家,从这些富得流油的家伙们的手中扣出点钱来。以此来充实自己那已经缩水不成样子的小金库了。

在一家乐器店,潘凤突然发现了两个‘熟人’。说是熟人,其实也并不是很熟,在长安的时候,在茶馆里面的那两位,潘凤曾经还救过他们的性命。没想到自己在长安只是随意的一说,两人还真当回事来到了汉中。想到这里,潘凤倒是快步的跟了进去。

乐器店很大,不过人到不是很多,估计那俩人倒是也没注意到潘凤,倒是伙计快步的迎了上来。就潘凤这货,懂什么乐器,但是在干站着,但是总不能说自己来着是为了看人家水灵灵的小姑娘吧!

无奈之下,潘凤只能拿起一个看似像笛子的东西装模作样,眼光却不免悄悄瞧向那少女。

那少女已除下了头上的头蓬,一张宜喜宜嗔的俏美面孔,眉目如画,宛然动人,头上梳了三丫髻,看样子比在长安的时候又娇美了几分,此时的她在不断的调拭案上的一架古琴。回头看爷爷的眼光里充满了慈祥,少女不禁嫣然一笑。

那少女正低着头看琴,看模样那琴倒的确是琴中精品,古香古色的,光泽似金非金,纹路很精美,用的材料是上好的古桐木。

少女眼中露出惊喜之色,伸出纤纤玉指,逐弦轻扣着,室中顿时传出一阵悦耳的音符。“呵呵,音调的不错”,少女喜悦地说,单指在第一根弦上一扣一挑,雄浑悲壮的音符充满全室。

“好琴,老板,这把琴多少钱?”那个六十多岁的老板满脸谗笑地道:“小姐好眼力,这把琴可是前朝的古物,您要是喜欢,给二十银子拿走”。

少女吃惊地张开了小嘴儿道:“二十两?这把琴虽不错,二十两可是贵了些,老板……这也太贵了。”

老板砸了砸牙齿掉落得差不多的嘴巴道:“小姐,这琴用的可是上好的古桐木,光是这桐木就得冒着生命危险在深山老林不知要找多久,你再看这弦,每根都是36根乌金丝缠成的,一分钱一分货,这么上品的琴,要您二十两可是一点不多呀”。

少女无声地笑了,颊上露出浅浅的笑涡,显得极是动人,红唇微启时贝齿如弧,那种美态便是站在侧边的潘凤都不禁怦然心动,不过女孩子的感觉都还是很敏锐的,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她一偏头,就看到了潘凤,顿时俏脸上就充满了一丝兴奋。

“爷爷,爷爷,你看,是恩公。”

老人家一转头,顿时就抓着孙女的手快步走到了潘凤的面前。一见面老人家就鞠躬一拜,“多谢上次搭救,老朽感激不尽呀!”

少女也对着潘凤露出一抹浅笑,盈盈的对潘凤失了一个女礼。

“婢子蔡文姬,拜见恩公。”

“蔡文姬?”潘凤缓缓在心里念叨了一遍,他有些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出尘脱俗的少女就是蔡文姬?她不是被掠夺到匈奴了吗?怎么如今会出现在汉中?一连串的疑问都一一在其脑海中浮现。

蔡文姬在历史上曾经出嫁过三次,第一次出嫁,远嫁河东卫家,她的丈夫卫仲道是大学出色的士子,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卫仲道便因咯血而死。两人无子女,蔡文姬遭到卫家嫌弃,认为她“克死丈夫”,当时正年少气盛、心高气傲的蔡文姬,哪里能受得了这种白眼,她不顾父亲的反对,愤而回家。

第二次出嫁,是在董卓死后,他的部将李傕等人又攻占长安,军阀混战的局面终于形成。羌胡番兵乘机掠掳中原一带,在“中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纵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长驱入朔漠,回路险且阻。”的状况下,蔡文姬与许多被掳来的妇女,一齐被带到南匈奴。

第三次出嫁是在这十二年后,汉献帝经由安邑回到洛阳,又被曹操迎到许都。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也已经基本扫平北方群雄,当上丞相。当他得知名士蔡邕的女儿被掠到了南匈奴时,他立即派周近做使者,携带黄金千两,白壁一双,要把她赎回来。后来曹操做媒,把蔡文姬嫁给了屯田校尉董祀。

蔡文姬多年被掳掠是痛苦的,她的一生也是一个悲剧。没有过上一天的好日子,后来的丈夫因为她是残花败柳,也并不待见她。只觉得柔肠寸断,泪如雨下,一生的悲苦生活,点点滴滴注入心头,从而留下了动人心魄的《胡笳十八拍》。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干戈日寻兮道路危,民卒流亡兮共哀悲。烟尘蔽野兮胡虏盛,志意乖兮节义亏。对殊俗兮非我宜,遭恶辱兮当告谁。笳一会兮琴一拍,心溃死兮无人知。

【第二拍】

戎羯逼我兮为室家,将我行兮向天涯。云山万重兮归路遐,疾风千里兮扬尘沙。人多暴猛兮如虫蛇,控弦被甲兮为骄奢。两拍张悬兮弦欲绝,志摧心折兮自悲嗟。

【第三拍】

越汉国兮入胡城,亡家失身兮不如无生。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羯膻为味兮枉遏我情。鞞鼓喧兮从夜达明,风浩浩兮暗塞昏营。伤今感昔兮三拍成,衔悲畜恨兮何时平!

【第四拍】

无日无夜兮不思我乡土,禀气含生兮莫过我最苦。天灾国乱兮人无主,唯我薄命兮没戎虏。俗殊心异兮身难处,嗜欲不同兮谁可与语。寻思涉历兮多难阻,四拍成兮益凄楚。

【第五拍】

雁南征兮欲寄边心,雁北归兮为得汉音。雁飞高兮邈难寻,空肠断兮思愔愔。攒眉向月兮抚雅琴,五拍泠泠兮意弥深。

……

“你是蔡文姬?”潘凤下示意的又重复了一遍。

“您知道我?”蔡文姬的脸上露出一份疑惑,她父亲蔡邕倒是很出名,是大文学家,大书法家,而很多人都知道蔡邕有个女儿,叫什么还很少有人知道。在当时京城,倒是有不少登徒浪子看上了蔡文姬的外貌,费劲心思倒是打听到了她的名讳。一看潘凤知道自己,小姑娘心里不由看清了潘凤几分。

第八十五章 目测作死的店主

“知道,知道。令尊蔡邕是天下名士,在下十分仰慕呀!”潘凤赶紧为刚才的惊讶打马虎眼,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美人也跑到汉中来了。但是猜想也是蝴蝶效应吧,毕竟貂蝉都被自己救出了火坑,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

一提起父亲,蔡文姬的神色有几分没落,父亲虽然才华盖世,是当今名士。而且是朝廷实权大员,却也逃脱不了一死的命运。曾经父亲在世的时候,蔡文姬就曾劝说过父亲,做人做事不要那么正直,有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了。可是刚正不阿的父亲哪里听得进去,最终不免受到刀斧加身之祸。

看看蔡文姬的表情,在想想其父亲的结局,潘凤心里就已经明白了几分,他连忙转移话题,“看小姐如此看重此琴,这纹银二十两我出了。”

那白发老头顿时一喜,他是这家店的店主,如果这琴卖出去了,少说他也有五两的赚头。这可是一大笔客观的利润,他连忙点头附和道:“这位公子和小姐都是识货之人,眼观真的不错,说实话,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潘凤一听,淡淡的一笑,虽然金库再次缩水。但是这次他丝毫不在意,没有一丝的肉痛。能送给自己的偶像礼物,也算的上是一件莫大的荣耀了吧!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在一些史书上潘凤就曾看到了蔡文姬的事迹,一面为其悲惨的遭遇所同情,令一方面则为其绝世的才华而钦佩。但是仔细想想,如果不是这悲惨的命运,恐怕这有着绝世才华的少女也写不出这传世的名篇。

不管怎么说,蔡文姬的名字是深深的刻在了潘凤的脑海之中,如今见到了真人,就好比一个追星族亲眼见到了自己的偶像一般,心中的激动和澎湃是难以想象的。

“恩公,我们怎么怎么能收您如此大礼?这不可,万万不可。”蔡文姬的爷爷蔡棱连连摆手推脱。

蔡文姬虽然喜欢这古琴,但是她知道不能平白无故的受人大礼,她也摇了摇白嫩嫩如羊脂玉的小手,眯着眼睛笑吟吟的道:“多谢公子好意,文姬心意领了。钱财就无需公子破费了。”

蔡文姬虽然这样说,但是潘凤只是淡淡的笑了笑,有些半打趣的道:“没事,我买下这琴就算投资了,以后听听小姐弹琴,定然是心旷神怡,我这也不算亏了。”

刚刚说罢,潘凤就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这是甄宓和貂蝉给他缝制的爱心荷包,两人一人缝了一半。两人的女工手艺都没得挑,尤其是两人合力缝制的荷包,更是美轮美奂。貂蝉和甄宓十分有心,在这荷包上一面缝制的凤凰,在另一面缝制的是一条金龙。

汉代,只有皇帝才能以龙自诩。而凤凰也是皇后的特有图腾,这两个图腾,其含义不明而寓。

店家看着潘凤的荷包,眼里突然闪过一丝精光。从荷包里,潘凤缓缓拿出一颗色泽上好的珍珠,他笑道:“老板,这颗珍珠价值在二十两左右,我用这颗珍珠换你这古琴如何?”

虽然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真金白银的货币,在市面上也十分流通,但是以物换物在当时也是十分流行。那白头发老头接过珠子,打量了一下,色泽圆润,表面光泽,确实是一颗上好的珍珠。如果换物,他确实不亏。

不过思虑了一下,他心中却起了贪念,想想自己的这个乐器店生意也不好,亏损了这么多。眼看着就开不下去了,本来他打算的是后路是去汉中城,在哪里做些粮米生意应该能赚不少钱。

太平盛世重黄金,而在乱世,米粮才硬通货。北方恰巧缺粮食,汉中物产丰富,如果弄到一批粮食到北方贩卖,定然能获利不少。

他看看潘凤的衣着并不华丽,而且单单二十两都需要拿物件来换,想来看也不是什么富家子弟。肯定是看向这小姐漂亮,想跟人家套关系。那小姐和老翁他根本没考虑,一看衣着就知道是寒酸人家。想到这里他胆子便大了起来。

其实他那里知道,这珍珠是潘凤无意间在集市上看到的,当初看着珍珠是上品,他心中一喜,想买来送给甄宓和貂蝉。但是买到手以后,他这才知道,原来这珍珠就这一颗,同样的上品没有第二颗。这要是买回去,送给貂蝉恐怕甄宓的心里会不舒服。但是送给甄宓也怕貂蝉多想,既然如此不如不送。想到这里,潘凤才拿出珍珠抵账的。

“店家,要是没问题我就取琴了。”潘凤笑道。

老头子老奸巨猾,‘刺溜’一下把珍珠划进袖口,就迷茫的盯着潘凤道:“取琴?取什么琴?”

这么一会就忘了?潘凤无比汗颜,这老头难道有老年痴呆?不过从一番谈话上来看,倒是并不像呀!既然如此,肯定是有健忘症了。

“我不给你颗珍珠嘛!如果你觉得可以,这珍珠就当这买琴的银子了。”

“珍珠?”老头一副不解的样子,“老朽可没见过什么珍珠,我们店里卖东西那可都是真金白银的交易,你没付钱,凭什么拿我家东西。”说完,老头像母羊护犊子一样,张开双臂,就紧紧的护住了那琴的上面。

潘凤有点愣神,这是什么情况,他的思维显然有些跟不上眼前情节模式的跨越程度。倒是蔡文姬反应很快,她微微一笑,走上前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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